秀书网>都市小说>【剑三】春光住>第 16 章 婚礼
  盛夏夜凉如水,流萤漫天。

  今日的天泽楼与往常的冷清有很大的不同,往日里只是随意放着几个青瓷梅瓶的博古架,如今堆满了许许多多如和合二仙等寓吉讨喜的摆件,一对龙凤呈祥的高烛摆在客厅垂足长案的两端,龙眼,荔枝,合桃三类果盘并放于其间,灯烛摇曳,洒落一地红光。

  婚期将近,时下婚礼流程中的‘亲迎’与后世有些不同,现下虽已有新郎去往女方家中接亲的先例,却还尚未形成习俗。但是李叶两家相隔南北,李元娘跋山涉水自长安远来扬州备嫁,父母长辈也不在身边,叶孟秋担心崔四夫妇年少,不经世事,就让儿子中最擅长与人打交道的叶晖几日前赴扬州广陵邑帮衬打点。叶炜早前就听说扬州烟香楼是江南少年侠士齐集的风流渊薮之地,只是一直没有机会前往一观,当下便自告奋勇要同二哥一同赴扬州,美其名曰,“大哥放心,有我手中无双剑在,定平平安安地将大嫂的婚船护回山庄。”

  两人去了扬州后,日前不久叶晖派人将新妇选好的婚服送了过来,现下正挂在底座刻鲤鱼戏水平台床边的衣架上。婚服上的图案很是简淡,就只在衣袂斓边处用锦线绣了几团祥云。

  叶蒙站在衣架前,仰头呆呆看了会婚服,心中有谜团难解,便转身对正坐在窗下烹茶的叶英疑惑地问道:“大哥,母亲说婚礼时新郎官新娘子穿的衣服都是有凤凰和龙的,为什么大哥这件上面就只有几朵小云?不仔细看还看不到。”

  叶英听了,斟茶的手停了片刻,将青瓷茶壶轻放在案上,才侧头看着叶蒙与叶蒙身后的婚服道:“这样就很好。”说完又笑着加上一句,“大哥很喜欢。”

  过繁则不美。且元娘好像也一直对云纹较为偏爱。

  叶蒙年纪还小,见自家大哥眉眼带笑地看那婚服,也不过多纠结,是大哥娶新妇,自然是要大哥欢喜才好。等以后轮到了他,自然也会由着他自己做主了。不过现下他还有事要同大哥商议,故而疾步走到窗下,拉了拉他大哥的衣角,说:“大哥,等大嫂进门后不久就是阿蒙生辰了,阿蒙想和大哥讨一件生辰礼。”

  叶英看着叶蒙,眼神真诚,一张小脸,眉眼弯弯,笑得就像年画里怀中抱着鲤鱼的福娃娃。

  今年叶蒙已经十岁了,学习藏剑山庄四季剑法也已经有一段时日,待生辰一过,就该从沂兰轩搬出来,去君风院和叶炜作伴了。叶英想,或许四弟想要他亲手铸一对剑作为礼物赠与他。但他还是笑着问道:“那阿蒙想和大哥讨什么生辰礼呢?”

  “我,我……”叶蒙唇角紧抿,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开口,“我想,我想要大哥手里,阿娘的画像。”

  叶英闻言一顿,侧过身来将叶蒙抱坐在自己双腿之上,右手轻轻抚摸着叶蒙的头顶,偏头看向叶蒙的眼睛,温柔地问道:“怎么了?是不是因为五弟这几日病了,母亲顾不及阿蒙,阿蒙吃醋了?”

  叶蒙“唔”了一声,摇了摇头,十分诚恳地答道:“没有,莫说五弟这几天病了,就是平时,我是哥哥,又大五弟那么多,我让着他是应该的。只是今日,我去祠堂给阿娘送果子的时候,碰见了爹爹,爹爹同我说了好多好多阿娘以前还没有生病的事情。可当我问爹爹,还记不记得阿娘生病之前的模样,爹爹却突然不说话了。”叶蒙说着突然双手攀上叶英的脖子,将头抵在叶英肩上,终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我没……我没见过阿娘生病之前的样子,大哥,我没见过。我想,我想看看。”

  自从母亲进门后,叶蒙这几年笑容见多,人也变得愈加开朗,叶英以为时间是治愈一切的良药,毕竟阿娘去的时候,阿蒙才刚过三岁,还那么小。可是,那么小的阿蒙,却是阿娘在最后一刻,身边唯一的亲人。他轻轻拍着怀里小弟起伏不定的脊背,等到耳侧的哭声渐渐停了下来,他才将小弟放在地上,起身走到书案前,从青花白底画缸里翻出一卷画轴,取下墙上的松石图后,便将手中的画挂了上去,慢慢向下展开,动作轻柔。

  做完了这些,他退后一步,将站在身旁的小叶蒙抱了起来。

  叶蒙看了一会儿墙上的画,又看向自家大哥,吸了吸鼻子,道:“阿娘真好看,大哥笑起来的时候与阿娘有些像呢。就是不知道大嫂笑的时候,大哥,大嫂笑起来怎么样,好看吗?”

  叶英想了一会儿,他与元娘,其实认真说来,不过匆匆几会就定下了姻缘,元娘对着他不是在即将分别,便是要借着酒意才敢吐露心声。去岁西市的时候,那一笑,却因为猝不及防的分别带着几分神伤。而在此之前,元娘大多时候都是微垂着头,鲜少看向他,他看到最多的,就是她头顶每次出游颜色都不同的簪花。

  至于醉着的元娘,他只想在心底藏上一甲子,等几十年后他们已然年老,儿孙满堂,他再拿出来,和元娘分享,以免那时的元娘想起少年时光,抱怨他不懂风情。

  所以当下他是这样跟怀里的弟弟说的,“那等明日大嫂进门后,阿蒙逗大嫂笑一笑,如何?”

  天宝十一年七月初四,值满日,祭祀吉,宜嫁娶。

  崔明不知从哪里找来的梳头娘子,很是会说话,满口锦绣。一会儿赞李元娘眉如远山,面相带福,定然是个旺夫之命;一会儿又赞杭州府藏剑山庄的大公子身似青松,眉目清隽,与新妇站在一起,远远瞧着就像一对神仙眷侣。李元娘笑着回了她几句,又让梨拾给了她一份不小的封红,梳头娘子接过封红后,说的就更起劲了。等贴好花钿,那梳头娘子的吉祥话已经说到李元娘儿子小登科了。

  估摸着出门的时间快到了,裴舒窈上前拿起托盘里的金凤镶玉步摇发冠,用簪固定在李元娘发髻上后,看着菱花铜镜里容颜姣好,眉梢眼角荡漾着笑意,而双手却紧紧攥着一把短剑的小表妹,她拍了拍小表妹的肩膀安慰道:“元娘,自小我母亲就十分羡慕县主姨母。遇见了四郎,我过得很好,不羡慕你,但将来你也要好好过。不要紧张,在对岸等着你的,是一生一世都会与你生死不弃,荣辱与共的良人。”说完便将销金盖头盖在李元娘头顶,与梨拾一道将她从梳妆案前扶起。

  李元娘因头上盖着大红盖头,只能看见脚下方寸之地,被梨拾与裴表姐搀着出了东阁门,就看见身前有一人着玄衣半蹲着,却看不到脸。她伏在那人背后,四周炮竹声噼里啪啦不断,她却只听见那人说话的声音,“妹妹,阿兄来送你。”

  她听到这句话,不知怎的突然有一股落泪的冲动,“崔……”。身下那人也好像未卜先知似的急忙开口,“陶陶,你莫哭啊,仔细花了脸,又得重新梳妆,误了吉时就不美了。”

  李元娘缓了缓心神,把眼眶中呼之欲出的泪水给生生憋了回去。而身下背着她的崔明还在一边走一边兀自说着话,“陶陶,出长安那日,叔叔没能来渡口送你,不是因为鸿胪寺公务繁忙,而是他心中舍不得,他让我告诉你,你上了船后,要向前看,莫回头。”

  不需时时回首往事的前路,才是风光明媚的好日子。

  听到崔明提及父亲,她忽然记得开元四年的那个春日,李承修回京述职。当看到那张与李先生八分相似的脸时,她心中早已有□□成把握,那位风尘仆仆,从青帷马车上下来的男子就是自己的父亲。可她依旧歪着头,故作懵懂地问:“客欲往何处?”

  那时,阿耶笑着将她从门口的那座石狮子上抱了下来,轻轻地点了点她的鼻尖,慈爱地道:“不得了,阿耶还守着约定,记得陶陶呢,陶陶竟将阿耶给忘了。”

  那个常年在外,来去匆匆,却让人觉得无比高大的父亲。

  原来,也会害怕离别。

  午末未初,日影隐有西斜之势,站在藏剑渡口的一众拥着新郎凑热闹的宾客终于见到了盼望已久的新妇。

  新妇一席红裙,身姿婀娜,莲步轻移,那垂在胸前的玉环禁步下缠着的五色穗子,随着裙摆轻轻摆动。等她走近后,众人才发现,新妇盖头下的手并没有拿着玉如意,而是紧紧地攥着一把剑鞘黑木为底再饰以枫叶纹样的短剑。

  而这柄短剑,当两位新人在楼外楼拜堂之时,坐在上首受礼的叶庄主刚看到的时候也愣住了,不过顷刻间又恢复如常,心中一时间如同饮下了琼浆玉液,百般熨帖。

  不愧是北周李武公之后,如此学识胆色,机警过人,亏得他替儿子下手够快。

  礼成后,新妇被搀着想天泽楼新房走去,而新郎却被一众男宾给拦在了宴饮处。

  觥筹交错间,没有人想到,当年在崇文馆求学时,性子冷淡,总是独来独往的叶少庄主,竟会是所有的同窗之中最先成家的一个。

  他们当时都以为,叶同窗不出意外的话,也许会和他手中的剑过一辈子。

  而此时站在新郎身边的裴元,笑得一脸灿烂,比之小登科的叶英看起来还要春风得意。当年在学馆时他曾与众人做赌,赌五年之内,崇文馆这朵高岭之花定会被人给摘了去。

  果不其然呐,可谁让他近水楼台占了便宜,窥见了那么一点不为人知的缘分呢。

  叶公子大婚当日,除了一对新人同叶家大小,最高兴的当属活人不医的裴小大夫,赚得那叫一个盆满钵满。

  半年不用上山采药的感觉真好!

  然而这份喜悦在心中还未能留得一时半刻,便被藏剑山庄最善陶朱之道的二公子给一句话打破了,“裴兄,你当年在学舍打赌赢得钱财,某应当得一份吧。”m.χIùmЬ.CǒM

  叶·当代陶朱·山庄财政一把手·晖觉得,若无他当年那句,“我兄长早已有了未婚妻,为什么要忧虑能不能娶到新娘子这种根本无需担心的问题呢?”,便没有今日裴元的这笔天外横财,他默默地在心里拨弄了一下算盘,这钱财裴小大夫理应与他三七分成。

  裴元三他七。

  叶英在席上待了一阵,便被叶孟秋的人给叫到了正席处,他跟在父亲身后,给许多江湖上的前辈敬完酒之后,回到这边席上时,才发现好友同二弟因意见相左,分赃不均竟斗起酒来。

  喝多拿多,喝少拿少。

  三弟与芳致兴致勃勃地坐在一旁帮忙倒酒数数,他看见芳致,忽然就想起了今日元娘手中的短剑。

  裴元与叶晖诚然已经喝开了,一人抱着一壶酒,勾肩搭背地说着话。

  裴大夫问:“叶二,扬州的半块金砖都快让你抱在怀里了,你还盯着我这点小财作甚?”

  叶二郎答:“裴兄这话说的不对,再高的金山,不也是积少成多的么?”

  新郎官看着行事动作逐渐放纵不羁的两人,内心毫无波澜,甚至希望他们快点睡倒在桌上,他有点急。

  急着去洞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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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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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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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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