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她没能如期的回来。电话里,江听晚对沈墨说村子里有个小孩发烧了,他的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奶奶已经八十的高龄了,不能骑车,所以这段时间一直都是她带着小男孩去医院打针的,这还差几天才能打完,等着小孩好了,她再抽时间回去。
沈墨虽然心里不大乐意,但是也不可置否。
在生命面前,好像什么都显得微不足道了一点。
不过还没等江听晚抽时间回来,沈墨就已经先去了。
现在已经是十二月份了,已经进入了寒冬,再过两天,就是江听晚的生日了。
沈墨打算去给她过生日。之前的两年,因为生气,他都没有专门来,今年,他想她了。
她送他的羽绒服也已经能穿了,但是沈墨也没有一直穿着,他舍不得,只有在重要的场合才会穿一下这个羽绒服,从买来到现在也就穿了三次。
这次,沈墨打算穿着这个羽绒服去找江听晚。
给她看看她给他买的衣服他穿着怎么样。
这次是沈墨自己开车去的,他想在那里多待几点,所以他给司机放了个假,自己直接开车去了。
用了将近一天一夜的时间,沈墨开车到青云镇的时候,已经是早上九点钟了。
镇上的炊烟袅袅升起,街道上都是忙碌的人们,来来往往。沈墨把车放在新建的停车场上,步行着去四合院。
虽然已经是寒冬了,但是这里四处环山,温度也要比外面高一点,一些耐寒的树上还有着点点翠绿。寒冬腊月的天气,这里还能见到一抹绿色也是属实难得。
沈墨放松的走在这个小镇上,脚步不慌不忙,心情也很好。
慢悠悠的,沈墨已经到了四合院。大门是锁的。
他用钥匙开了门,先把行李箱放进去。
车上开着空调,沈墨没有穿羽绒服,就穿了一个薄款的呢子大衣,江听晚给他买的羽绒服让他放在了箱子里,现在天气也不冷,他也没换。
外面有邻居看见四合院的大门开着,好奇的往里面看。
周围都是邻居,江听晚这么长时间在这里住着,也都互相熟悉了,邻居一看到这个时候应该是锁着门的四合院却打开了门,说是好奇,也或许是出于警觉,才看看是不是有陌生人闯了进来。
周围的邻居都知道江听晚是来着里支教的,小姑娘人美心又善,对周边的人也是尽自己所能的帮助,所以大家都很喜欢她,平常对她也是多有照顾。
沈墨从屋子里出来,就看见在外面的人。沈墨三步并两步的走了过去,说:“大娘,您有什么事么?”
门口的女人被沈墨突然出来还吓了一跳,说话都有点不利索,“我,,我就是看看,谁在里面,你是?你认识江姑娘么?”
沈墨刚打算自我介绍,说:“我是——”
大娘突然恍然大悟的说:“哦,我想起来了,你是江姑娘的男朋友是吧?我之前听江姑娘说她来这里是找她男朋友的,现在是找到了?小伙子长得真不错,以后可得待江姑娘好啊,小姑娘找你找得可不容易……”
沈墨:……
先入为主的大娘还继续说:“听说江姑娘来这里就是为了找失踪的男朋友,那现在找到了,还能教我们这里的娃娃么?我们这里的娃娃都可喜欢她哩,要是走了,肯定都不舍得她!”
“不走,大娘,她还继续留在这里。”沈墨说,“我不是她男朋友,我是她……家人。”老公两个字此刻沈墨是怎么也说不出来。看这人的态度,这里的人应该是不知道她已经结婚了,不然有陌生男人的第一反应肯定不是她男朋友,而是她丈夫。
他心里再不爽,江听晚要是不想让别人知道他的话,他也没有勇气对着别人说出来。
他是家人,应该也是没错。
“哦,你是江姑娘的哥哥吧?我还以为是……唉,不好意思,认错人了。”再次先入为主的大娘说道。
沈墨已经不想再解释了,好在门口的这个大娘还忙着干活,也没有再多说,不过临走的时候还告诉了沈墨一个有用的信息:江听晚现在正在含东村的学校里教课。
含东村离这里也不远,就是路比较崎岖,完全得靠走的,怪不得江听晚的小电驴还在家里。琇書蛧
本来江听晚是只教镇子上学校的小孩子的,镇上的小孩子也都是周边的村里的孩子,后来,别的村有小学的知道了这里有一个特别好的美术老师,都来请她去给孩子们上几节课,丰富一下孩子们的学习生活。
江听晚也没有拒绝,后来也发现了乐趣,就一直坚持了下来。
这些都是沈墨刚听人说的,这三年,虽然他和江听晚名义上在一起,但是他对她的很多东西还是一无所知。此刻的沈墨还是有一点后悔的,当初不该因为生气就离开青云镇,让江听晚自己待在这里的,虽然江听晚不喜欢他,但是那时候他也该坚持经常两地来回跑的,他们之前已经因为沈砚耽误了七年的时间了,他现在既然有这个机会,为什么不好好的把握呢?!
沈墨想,江听晚既然还能想着送他衣服,就代表心里还是有他的,他从这次之后,一定要好好的来江听晚面前刷刷脸,增进一下感情。
沈墨锁上了们,一路问着行人,走到了含东村。
路上,沈墨摸了摸脖子前的小金珠,在心里说:“我们允允好久都没有见到妈妈了,爸爸这就带你去找妈妈,明天就是妈妈的生日了,我们一起给妈妈过生日,爸爸准备了一份礼物给妈妈,也帮允允准备了一份,可不要说爸爸偏心啊,爸爸最爱妈妈和我们允允了。”
含东村的学校很好找,就建在村口的地方,几个小平房,正中间的广场还高高的立着一面红旗,随风飘扬,一看就知道是学校。
校门口并没有人看着,大门也是开着的,许是因为在村上,又因为交通不便,并没有多少人来,所以也没有设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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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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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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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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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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