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墨浑身疲惫的躺在床上,被子被揉乱在一边,他手里握着小金珠,独自忆起女儿的过往。
他和江听晚结婚后,江听晚就去了青云镇支教,那时候,沈墨还没有规定她两个月回来一次,他就是会在不忙的时候去那里看他,平均也两三个星期去一次。Χiυmъ.cοΜ
江听晚那时候也年轻,在某些方面也没有什么经验。和沈墨第一次稀里糊涂的睡了之后,她也没有吃避孕药,在小镇的第三个月,她发现了身体上的不对劲。
当时下意识的反应就是——她应该是怀孕了。
她自己去了县里的意愿做了个检查,果不其然,真的是。那时候她自己一个人在一个还算陌生的镇上,遇到这种事,连个可以拿主意的人都没有,她没有家人,唯一对她好的沈砚现在也不知所踪,她不知道还能找谁。
这时候,就只能靠自己。
江听晚和医生预约了一个时间,打算去医院把孩子拿掉,这个孩子本来就是意外到来的,她不觉得她能付得起这个责任。
有时候就是那么巧,原本两三个星期就来一次的沈墨,那天刚隔了一个星期就来了,江听晚没有预料到,她的那张怀孕的化验单还明晃晃的放在桌子上,沈墨自然是看的一清二楚,就算是她想说那时别人的,都不行。化验单是明晃晃的江听晚三个字,掩盖不了。
沈墨一推算就知道是什么时候有的了,那时候,他心里虽然有一时的无措和惊慌,但更多的是惊喜与高兴,高兴他就这么突然的有了自己的孩子了,也高兴他在不久的将来就会有喝自己血脉相连的亲人了。
那时候,他拿着手里的化验单,一脸惊喜的问江听晚:“怎么不和我说?”
江听晚是怎么回答的呢?躺在床上的沈墨仔细回想了一下,时间有点久了,久到这种他不想记在脑子里的话对于他来说已经没有多少记忆了。
哦,想起来的,她当时好像是说她还没想好要不要这个孩子。
其实江听晚已经说得很委婉了,她还没有直接残忍的说要打掉这个孩子,而是还在考虑中。
他梦寐以求的,在她那里,或许也就是微不足道的一点,不足一提。
听了江听晚的话之后,沈墨还是有点生气,但是他也知道对于江听晚来说他不过就是一个熟悉的陌生人而已,哪怕两人已经结婚,哪怕已经相处了这一段时间,他和她也还算不上熟悉,那她有一些顾虑也是必然的。
他可以理解,但是既然这个孩子已经来了,已经选了他们做她的爸爸妈妈,他就不会再让她离开。
不熟悉,慢慢相处总会熟悉的;没有感情,他努努力,也是能培养出来的。
所以沈墨在询问江听晚是否愿意先离开青云镇回海城,之后得到了否定的答案之后,就火速的在镇上买了一套房子,为了能让江听晚好好养胎。
他跟江听晚说了很多,比如说这个孩子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既然来了就是有缘,他想让她留下来;再比如说,打掉孩子对身体很不好等等。那时候他还会经常给江听晚找一些可爱的孩子的照片视频,分享一些他在网上看到的关于孩子的有趣的事,试图能激起她的母性,让她能留下这个孩子。
他以为他做的这些是有用的,在当时看来也确实有用,最起码她没有再说不要孩子的事。
江听晚不回海城,那他就去青云镇,他把公司的公务都尽可能的远程办公,是在有事需要他出面,他就尽最大可能的压缩时间,去海城处理完事情之后再抓紧回来,那整整一个月,沈墨很大一部分时间都是在路上度过的。他在路上在车里就处理好工作,然后面对江听晚的时候又是一副悠然自得的状态。
他从来没有把自己的疲惫在江听晚面前展示过,但是他从来不吝啬与在江听晚面前表达对她肚子里的孩子的喜爱。他也害怕,害怕江听晚会不要这个孩子。
那一个月虽然忙碌,但是沈墨过得很有劲头,最起码心里是开心的,唯一不好的就是江听晚不允许他碰她的身体,尤其是她的肚子,所以他很少有机会能和他的小宝贝打招呼。
那时候他安慰自己,没事,反正再用不了几个月,他就可以真实的触碰到他的小宝贝了。
可是现实没有给他这个机会,遗憾也就是注定会成为遗憾。
沈氏集团的一个海外项目除了一点问题,必须沈墨亲自出面,他本来是不想去的,但是海外那边的人确实是不好处理,他也看江听晚现在状态一且正常,就去了。
他走的时候,江听晚的孕肚还不大明显,她本来就瘦,现在肚子里还装了一个孩子,虽说已经快四个月了,但是她身上还是没有长肉。
他最开始的时候就专门从海城带了一个阿姨过来,专门照顾江听晚的起居生活,沈墨离开青云镇出国的时候,还专门叮嘱过阿姨好好照顾江听晚,不要让她做什么危险的事。
阿姨也是答应的。
可是——
就在他出差一周后,满心欢喜的回来见她与孩子的时候,他得到的消息却是她现在正在医院,孩子不保。
等他感到医院的时候,手术已经结束了,医生告诉他病人摔倒之后还撞击到了石头上,力量太大胎儿受损严重,保不住了。
那一瞬间,沈墨犹如坠入到地狱般,双腿发软,就连耳朵甚至也一瞬间失去了知觉,他把身体的重量都放在旁边的墙上才勉强的支撑住自己的身体。
他只是走了一周啊,他也就离开了一周而已,他的孩子就这样没了……
后面的护士提了一个黄色的垃圾袋,里面血淋淋的,让他都不忍去看。他有感应,那就是他的孩子。
他询问了医生,果真是。他的孩子就这样被当做医院垃圾,被处理了,那可是他希冀了那么久的宝贝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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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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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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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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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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