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沈家的主母沈夫人妥协于沈老爷子,只能答应把沈墨留下,但是对沈墨的态度绝对是恶劣的,她甚至明示暗示沈家的保姆不给沈墨留饭。
沈墨上完课回来之后时间就已经很晚了,那时候他手里的钱不多,回到沈家之后没有饭,他也懒的再去买,直接吃一点小零食凑活着得了。
她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已经过了一个星期了,沈家主母有意的竭磨这位沈家的私生子,她作为一个还寄居在沈家的养女自然是没有资格打抱不平,但是她也没有熟视无睹,从那以后,她每天晚上用餐的时候都会偷偷留一份饭菜,在人看不见的时候送到沈墨的房间。
也幸好那时候沈墨的房间偏僻,她做这件事做了很久都没有被发现。
再后来,沈家老爷子发现了这件事,把沈家保姆训了一顿,或许是沈夫人也觉得没意思了,沈墨待在沈家已经成了定居。
从那以后,她就不再克扣沈墨的饭菜了,她也就没有再送过了。
那时候沈墨的房间并不上锁,她送饭的时候从来都没有和沈墨打过照面,她也不知道沈墨知不知道那段时间是她冒险给他送的饭菜。
那时候她都知道要好好的吃饭,现在条件变好了,沈墨却愈加不爱惜自己了。
谭姨做完饭之后就离开了,沈墨回来的时候,她刚好把菜摆到桌子上。
看见沈墨回来,江听晚甚至还回了个头,露出一个笑容,对沈墨说:“回来啦?快来吃饭吧。”
沈墨受宠若惊,在那里楞个好一会儿,要不是理智不允许,他都想出去看看自己是不是进错门了。
江听晚盛饭的时候,用余光瞥见沈墨还站在那里,她停住了脚步,说:“还在那愣着干嘛?快点去洗手准备吃饭了。”
丫丫也已经出来了,她已经坐在餐桌上了,看见沈墨,也对着沈墨招手:“沈叔叔,快来啊,今天还有你爱吃的红烧排骨。”
这段时间经常和沈墨一起吃饭,丫丫又是一个善于观察的小姑娘,吃饭的时候沈墨筷子多伸向了这道菜几次,就被丫丫记住了。
“好。”沈墨这算是对丫丫和江听晚进行了回应,刚刚那一瞬间,他真的恍惚的以为他和江听晚之间就是一对正常的夫妻,有一个可爱的女儿,他下班回来,她们很开心的欢迎他。
沈墨坐在餐桌前面的时候,面前的碗里已经装好了饭,满满的一碗,还有些冒出了尖。
好像……有点太多了。
但是沈墨没有说出来,这是晚晚第一次给他盛饭,就算再多他也能吃下。
“我听谭姨说你自己在家的时候都不好好吃饭?”江听晚一边和吃着饭一边和沈墨说话,她们没有食不言的习惯。
“啊……也没有,有时候工作忙,我就简单的吃一点。”面对江听晚突如其来的关心,沈墨有些惶恐,他做出用筷子夹菜的动作,来掩饰自己的失态。
“那你为什么不让谭姨来给你做饭?谭姨就是做这个工作的,你不喜欢家里有人,就提前让谭姨做好,等你回来的时候再吃,也耽误不了多少时间。”江听晚继续劝着沈墨,人是铁饭是钢,从另一方面来说,沈墨还是她的金主,她怎么能看着沈墨这样折磨自己。
“我就是有时候回来太晚了,没大有胃口。”沈墨回道。
江听晚不在家的时候,他一般都在公司加班到很晚,有时候忘了时间的话就睡在公司里了,有时候谭姨做好了饭他也没法吃,干脆就不让谭姨来做了。
再说,每次他回来的时候,面对这这个空荡荡的屋子,打从心底里就提不上来劲,更没有胃口吃饭了。食物对他来说就是能让他活着的东西,没有江听晚,他并不觉得吃饭会有意思。
其实按理来说他应该是习惯孤独的,毕竟从小就自己一个人生活,后来又自己一个人去上大学,读研,这一切,都是他自己一个人完成的,他也习惯了。但是自从和江听晚结婚之后,自从他和江听晚一起吃过饭,一起睡过觉之后,他竟然觉得这种孤独难以忍受,他做梦都想要逃离这种孤独。
因为经历过阳光照耀过后的温暖,又怎么能继续在寒冷黑暗中坚持?
所以他只能用自己的方式试图躲避这种想念,忘掉这种希望。
“那也不行,你本来工作强度就挺大了,不好好吃饭怎么行。”江听晚继续说,“以后你就让谭姨来继续给你做饭,你要是加班可以让司机来取,好好吃饭养好身体才能继续工作,钱是赚不完的。”
“好。”沈墨答应着。
江听晚现在还没走,就想着以后了,他现在也不知道是应该欣喜于她突如其来的关心,还是该伤心她时时刻刻都没有把自己放在他身边的想法。
沈墨埋头继续吃饭,直到最后,他把一整碗的饭都吃光了。
胃部微微有些胀,他很久没有吃过这么多的饭了。
也因为这个举动,让沈墨晚上的时候自己一个人偷偷去院子里走动消食,一边走,还一边在心里暗骂:沈墨,你真没出息!
星期六,中午。
谭姨的小孙子突然发高烧,谭姨请假和儿媳妇带着他去医院了。
中午这顿饭得江听晚她们自己解决了。
江听晚并不会做饭。
她在沈家,虽不是名正言顺的大小姐,但是做饭这种事也是用不到她的,。后来她忙着学习,忙着精进学业,更没有时间学习做饭了。xǐυmь.℃òm
丫丫在客厅里看电视,江听晚坐在沈墨在客厅里经常坐的地方用ipad画画,沈墨也没有去书房,而是在餐桌上对着电脑敲敲打打,像是在办公。
谭姨有江听晚的微信,一般江听晚在家的时候,谭姨都是和她联系,现在请假也是和她请。
江听晚也没有画画的心情了,她现在得操心她们中午吃什么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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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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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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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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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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