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人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是白鹭洲发生事情了。
如此一来,圣人给昆仑长老通风报信,终归是有用的。
只是可惜,军团落在了颜婆婆手里。
以圣人如今的实力,别说从颜婆婆手里夺回军团,若是被人发现,他性命难保。
颜婆婆要是有心杀了他,她只需手指头动动,就能要了圣人之命。
即便颜婆婆不动手,军团中任意一个纯武人也能要了圣人之命。
如此情况下,让人知道自己还活着,实在不是明智之举。
是的,眼下圣人保命要紧。
还是那句话,只要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萧权害他落得如此境地,这个仇他不报,即便是死,也不瞑目!
但在保命的同时,圣人又不能什么都不做。
军团是他的底牌,也是他费了心思搞到手的,他总得关注一下军团的动态。
于是,他就远远地吊着众人的尾巴,一路找到三脚架这里来。
原本以为萧权会为白鹭洲之事焦头烂额,没个三五天,萧权是没有心思继续查找军团下落的。
出乎圣人意料的是,萧权竟这般快便离开白鹭洲,看来白鹭洲之事,萧权是已经安排妥当了。
如此,圣人着实是小看了萧权赈灾,安抚百姓之能力。
古往今来,一旦某个地方发生了灾情,前往灾区之人,没个一头半个月,是离不开的。
圣人知道萧权此人足智多谋,办事效率会比一般人快很多,可再快圣人预计萧权起码也得要个三五天吧。wWW.ΧìǔΜЬ.CǒΜ
万万没有想到,萧权竟然只用了一个晚上,就从灾区脱身了。
这样的人,怕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吧?
好在圣人向来谨慎,并没有因为这里没人,就大摇大摆地在三脚架行走。
否则的话,他必然会被萧权发现。
一旦被萧权发现,他这回便是插翅难逃,死定了。
为了不让萧权有所察觉,即便是隔得有点远,圣人也是气都敢喘一声。
同时,他也不敢有任何动作,只得蹲在那草丛中,单手捂着口鼻,然后敛起心神,警惕地注意着萧权的一举一动。
而萧权查找的范围,定在三脚架周边,因而忽略了三脚架内地的情况,而圣人就在内地。
阴差阳错地,萧权没有发现圣人的存在。
一番查找下来,萧权愣是没有发现丁点蛛丝马迹,他不由停下脚步,看着眼前的景况,陷入了短暂的沉思中。
如此大一支队伍,竟然消失得如此干净,不得不说,颜婆婆这实力确实惊人。
说实话,换做是萧权,也未必能在如此短时间内,把事情干得如此漂亮,让人毫无踪迹可寻。
毫无头绪之下,萧权不由意念传音给诛神印:“老祖宗,您可有什么想说的?”
在这种情况下,听听诛神印这百科全书之意见,还是有必要的。
诛神印低沉声音响起:“颜婆婆介入了此事,寻找军团之事便没有捷径可走。”
这话的潜台词就是,诛神印也没有头绪。
想要知道军团下落,萧权唯有老老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去找。
颜婆婆这人心思细腻,惯会隐藏,诛神印也拿她没有办法。
否则的话,诛神印也不会没有从一开始就怀疑颜婆婆的身份。
要不是萧权和剑宗对颜婆婆的身份产生了怀疑,再加以试探,加上萧明秋这小丫头的科普,诛神印怕是至今都没往这方面上想。
谁能想得到,颜婆婆背地里竟然有这么一层身份?
既然从诛神印这里得不到有用的信息,萧权便只能靠他自己去找了。
但转念一想,萧权脑中又有了问题,难道这附近,还有什么利于军团藏身,而大家又不知道之地?
可这附近,不是沙漠,就是昆仑山边界与昆仑山周边小国。
在如此仓促的条件下,颜婆婆是不会带着军团往沙漠方向走的。
毕竟沙漠不利于隐藏,还十分地耗体能。
行走在沙漠中,军团即便是不用吃,水总该是要喝的。
沙漠可是最缺水之地。
排除了沙漠,可军团往昆仑山和周边小国撤的可能性也不大。
军团队伍庞大,人多目标大,行走于昆仑山或周边小国地界,总该会有人看见,他们的行踪也就隐藏不住了。
换做萧权是颜婆婆,他定然也不会选择走这么一条路。
唯一的可能就是,这附近还有什么人烟罕至之地。
知道萧权心中所想,诛神印低沉的声音主动响起:“位于昆仑山与周边小国之间,有一个叫做无名山之地。”
此地长年人烟罕至,且古怪得很。
就连众神时代的昆仑人,都没人敢轻易踏入那个地方。
也就是说,正如萧权所料,有是有这么一个地方,可颜婆婆带着军团躲进无名山的可能性不大。
颜婆婆是那个时期的昆仑人,她最是清楚无名山之事,她怎么可能带着那么多人去冒这个险?
无名山?
萧权怎地从没听人提起过?
他疑惑道:“那昆仑山被大火烧之时,无名山可有遭殃?”
诛神印道:“没有。”
无名山与昆仑山相邻,昆仑山被大火毁得如此惨烈,它却一点事都没有,这本也是一件古怪之事。
如此古怪之地,颜婆婆又怎么会去?
可萧权有种预感,他总觉得颜婆婆九成九就是带着军团,往那个地方去了。
不知为何,他就是有这种感觉。
应该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第六感吧。
然而诛神印却不以为然,它沉声道:“萧权,换做你是她,你会去无名山吗?”
萧权斩钉截铁道:“会!”
“......”这就让诛神印顿时无语了。
它原本以为,它附萧权之体这么久,与萧权很有默契,萧权不会打它的脸的。
现实却狠狠地给了诛神印一巴掌。
诛神印道:“无名山之地邪祟得很,根本就是个有去无回之地。”
明知去那里是送死也去?
你傻不傻啊?
萧权反驳道:“常言道,置之死地而后生。”
作为新时代的青年,萧权崇尚科学,不信这些邪魅之事。
说无名山是邪祟之地,倒不如说是有人在那里故弄玄虚更为合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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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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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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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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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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