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仙门的人,无论是圣人,还是木谨木薇这样的门徒,又或者是朝瑰这个给鸣仙门跑腿的,都带着不可言说的骄傲感。
这一种骄傲,来源于鸣仙门的中心思想,那就是觉得自己代表了天道。
既然是天道,别说是人,就连是朝廷他们也不会放在眼里,所以才生出了圣人敢撺掇明泽这个西域太子的事,后来又有圣人敢出入大魏监国府的事情。
这桩桩件件,无不显示着这个门派的高傲和清高。
小小一个朝瑰,也敢这么给萧权脸色看,敢和萧权谈条件。
换作是一个男子,萧权打都打服了。幸好朝瑰是一个女人,这才免了因为无礼要挨的打,萧权不打女人。
萧权听得朝瑰心音,知道番薯叶的下落了。
可萧权还要她答应,不许告诉萧权三人的行踪。
这是萧权在故意留这个姑娘一命啊。
木谨使劲对朝瑰使眼色:“你就答应吧,这样对谁都好。”
其实木谨不明白,为什么萧权要向朝瑰透露,鸣仙山的那把火是他萧权自己放的?
难道,萧权是故意而为之,故意让朝瑰告诉鸣仙门的人,他萧权在这里?
木谨紧紧握着拳心,萧权说过,鸣仙门和他萧家有深仇大恨,除了木谨和木薇,其他人一概不留。
难道萧权是想通过朝瑰的嘴,将鸣仙门的人引来这里,然后再通通拔起、除掉?
木谨太了解鸣仙门的人了,鸣仙门的人自认是正派,没有一个人会认怂的。
果然,朝瑰也是一个有傲气的,鸣仙门代替天道,她还用怕一个无赖不成:“既然你是烧毁鸣仙山的罪魁祸首,我断然没有包庇你的道理。”
朝瑰意思很明显,我不仅不会告诉你这什么番薯的下落,我还会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萧权一笑。
他笑了。
木谨以为萧权会生气,朝瑰也惊讶地看着萧权的笑,他笑什么?
“姑娘家家,这么杀气腾腾,可不像是名门正派的作风哟。”萧权喝了一口茶:“既然姑娘说了,要让我死无葬身之地,那我也就不躲了。”
“今日我就在姑娘的客栈住下,看看姑娘是怎么让我死无葬身之地,哈哈哈哈!”
萧权大笑一声,外人听来是放肆,是不知天高地厚,只有木谨听得出来,萧权的笑带着浓浓的悲痛。
萧权说过,是圣人撺掇明泽,灭了萧家的门。
萧权和木谨虽然认识不久,可萧权什么都和木谨说。
就连诛神印,萧权也一并说了。
换作是其他人,绝对不会这样对一个刚刚认识不久的木谨,这么打开心扉,因为别人都怕遭到背叛。
萧权之所以敢对木谨说很多事情,是因为萧权不怕。
他已经不怕背叛了。
反正,再大的敌人,也没有魏千秋大,多一个敌人也不会有魏千秋那么大,所以现在萧权可以说是十分率性而为。
若是来自华夏的木谨背叛了自己,萧权也就认命了,自己有男主光环,估计也不会被木谨整死。
这就是传说中率性而行,耿直直率,任意妄为了吧。
走南闯北的商人向来都是谨慎小心的,朝瑰姑娘哪里见过萧权这么不怕死的人。
只见萧权哈哈大笑一声,丝毫不将朝瑰的威胁之语放在眼里,背着手就去房间休息去了。
“你......你......”
朝瑰气得娇躯都在颤抖,好啊,看来这人就是故意来挑衅鸣仙门,不把这个人拿下,岂不是损了鸣仙门的颜面?
朝瑰立马修书一封,打算召唤门人,杀了萧权。
不料,木谨却拦住了。
朝瑰召来的人,不是木谨的师兄就是师弟,木谨不愿意看着师兄弟赴死。
他们打不过萧权的。
见识过春晓图和诛神印厉害的木谨,对二者的实力差距有很清楚的认识。
可朝瑰不管不顾:“让开!”
“我就是鸣仙门的人!你叫他们来,就是送死!”
木谨掏出大弟子的金色令牌,朝瑰一怔,这令牌的确是鸣仙门的,而且这金色,是有地位的人才能拥有的牌子。
“你......”朝瑰先是一愣,立马脸色更加难看:“好啊,你一个大弟子,竟然和外人串通一气,放火烧了鸣仙门!你这个叛徒!”
说罢,朝瑰还是放飞了送信的鹰,将书信送了出去。
“你!你怎么不听劝!”
木谨大怒,朝瑰白了木谨一眼:“叛徒!你们就等死吧!从今天起,你们只能在客栈里活动!”
说罢,朝瑰甩袖而去,还十分嫌弃地白了木谨一眼。
朝瑰这举动,就相当于软禁萧权他们了。
“看,我就说了吧,鸣仙门的之人十分高傲,不会听劝。”
此时,木谨身后响起萧权的声音。
萧权答应过木谨,木谨只要想保哪个师兄弟,萧权看在木谨的面上,就放过谁。
只要木谨的师兄弟不攻击萧权,萧权就不动手。
萧权在给木谨上课,就好像当年萧权给皇帝上课一样。
木谨是一个现代人,来了这里也没经历过什么打打杀杀,他不懂古代的世界有多残酷。
萧权既然被定性为异数,鸣仙门一定会赶尽杀绝。
而木谨却认为,这只是萧权想多了,也许只有圣人那么偏激,其他人不会那么想的。
萧权见木谨如此天真,便答应木谨,只要鸣仙门的人不动手,萧权就留他们一命。
木槿当时欣喜得很:“你放心,我的师兄弟都是讲理的人,他们和你无冤无仇,一定不会杀你。”
萧权点点头,这个月牙村,是灭鸣仙门的最佳地点。
这里远离西域官府,四处一片荒漠,再往东走上百里就是大魏。
在这里动手,不会惊动西域官府。
而这里商人聚集,物资极多,鸣仙门靠赚差价赚得盆满钵满,萧权到时候还能捞一笔鸣仙门的家产。
血染黄沙。
风声鹤唳。
萧权躺在床上休息。
本来他打算在鸣仙山灭了鸣仙门,可是一场大火和大水,搞得那是鸡飞狗跳,在那里打架都不够帅气。
更重要的是,来的人不够多。
如今距离鸣仙山被毁,已经过去一些时日。
所有鸣仙门的门人,应该都知道这事了。
所有人,都会想杀了萧权。
来吧。
闭目养神的萧权,听着耳边呼呼的风声,仿佛听见了锦瑟的哭声。
而圣人也将萧权的追杀令,发布在所有门人的手里。琇書蛧
“萧权,天之异数,大魏帝师,西域驸马,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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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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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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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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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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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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