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骜慌了。
萧权这个主人,可是他的超级偶像。
超级偶像必然就是天下无敌,谁都不可匹敌。在蒙骜的心里,全天底下就是自己的主人最牛逼最厉害,谁都比不上萧权的一根手指头。
如今那个小娃娃,和乾坤笔缠斗一番,竟然将乾坤笔死死地拽在手里。
乾坤笔是曹操为心,是和生剑差不多的东西。曹操在乾坤笔内,此时此刻压根不敢说话,从外形看,乾坤笔就是一支笔。
幸好这个小童子也不察觉到乾坤笔有什么异样,更不知道里面还有一个曹操,于是也只当乾坤笔是比较厉害的兵器罢了。
这小童子不过四五岁,这么狠狠地把乾坤笔握在手里,把蒙骜的三观都击碎了。
“白起,这到底是一个什么东西?咱们打不打?”
蒙骜眉头紧皱,这他娘的还打个屁,蒙骜再鲁莽冲动也知道这个人不好惹。
那边的萧权万万没想到,乾坤笔竟然会败下阵来。
这小童子能够隔空打伤小仙秋,又能将乾坤笔制服,不容小觑。
“白起蒙骜,以观察为主,不要冒进,就让这个小童子先拿着乾坤笔。”
“不是,主人,不把乾坤笔抢回来吗!”蒙骜十分地不服气,就算这个小娃娃再厉害,他们也没有认输的理。
他们一个大人,还怕一个小孩子不成?
“蒙骜,这一次不一样,不要冲动冒进。”
萧权的声音很低沉,白起一把拽住蠢蠢欲动的蒙骜:“听主人的,我也觉得不太对劲。”
“好吧......”蒙骜心底有些发虚,乾坤笔可是诗魔大人留下来的神兵利器,小童子能将它拿在手里,这个小孩的实力可谓可怕到惊人。
“细细观察,注意自己的安全。”
萧权下完这道命令后,就没有了声音。白起和蒙骜只能听命,不过这是萧府,他们是萧府护才,他们回自己家自然不用躲躲藏藏的。
他们大大方方地在萧府走来走去,该干什么就干什么,该吃饭睡觉就吃饭睡觉,仿佛这里没有什么人在守着一般。
这个小童子看着这两个人走来走去,倒也和白起蒙骜相安无事。
这就很直接地说明,小童子的目标并不是白起蒙骜。
白起二人忐忑不已,主人在西域为了枪支和番薯在忙碌,他们总得帮得上主人什么忙才是。
于是,他们也开始四处奔走,要把这小童子的来历打听清楚明白。
第一天。
第二天。
第三天。
......
......
公主消失的第五天。
木薇和木谨一直陪着萧权找人,啸风一直都没有消息。
本来还有点淡定的萧权,渐渐地不淡定了。
这几天,他和木谨的关系稍微近了一点,主要是木谨看到萧权对宥宽这个下人十分要好,所以木谨便对萧权有了友爱宽和的印象。
木谨的嘴巴也很紧,这么多天来,关于枪支的事情半个字都不说。
他仿佛是故意不提,无论萧权暗示或者是明示,木谨都会刻意地避开这个话题,似乎对萧权早有提防。
萧权在西域这个地方人生地不熟,想打探消息没有以前那么方便。
虽然他是西域的姑爷,想拜托老丈人办点什么事情也不是不行,可枪支一事,不可让西域皇族有所察觉。
木谨出乎意料地谨慎和严密,以及公主多日来不见踪影,让萧权有些心烦意乱。xǐυmь.℃òm
他担心公主,这边又没有进展,而且周围地方他都找遍了,都没有找到公主。
公主又不会武功,能跑到哪里去?
她跑得再快,也没有啸风快吧,偏偏啸风还没有消息。
就在这时,一封来自伊林镇的信这才姗姗来迟了。
信由阿紫所发,信上说,五天前公主带走了明泽。
内容很简单,萧权却嗅到了不同寻常的气息。
公主这么快就到达了伊林镇?
还带走明泽?
啸风不仅没有追上公主,估计还把公主搞丢了?
那公主是救走了明泽?那她带着明泽去了哪里?
啸风呢?
难道,公主知道他要和明泽是死敌,要对明泽不利,所以救走明泽?
所以,公主才留下那么一封充满愧疚的信,是希望萧权原谅她?
可灭门之惨,怎么可能原谅!
当初留下明泽,不过是为了寻到圣人,那是明泽仅剩的价值。
可现在明泽跑了,还是公主带着明泽跑的。
萧权内心一阵刺痛,痛得呼吸都难以上来了。
这些天,他内心为公主焦灼无比,她却带走了明泽。
他和她是夫妻,她要是为明泽求情,为明泽求饶,萧权都能理解。
公主向来是一个心善的人,可现在公主擅自带走明泽,萧权感受到了背叛。
不,公主带走明泽也许是有其他的原因。
这些天来,萧权将公主的话反反复复地想了又想,公主的语气充满了决绝、内疚,还有深深的告别之意。
难道,公主是要做什么傻事?
公主该不会觉得明泽做了这些混账事,她难辞其咎,她也脱不了关系,所以打算和明泽一起赴死?
萧权被这个念头惊了一下。
公主虽然温柔,可为人也十分坚定。她是一个传统的女子,身上有着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特性。
萧权的神经立马就绷紧了,直觉告诉他,他可能猜对了。
“哎,你不知道吧,在我们西域,所有女子都特别羡慕国王的五公主,就是你们大魏说的大同公主。”
这时,无聊的木薇没话找话,聊着天南地北,聊着聊着就聊到了公主身上。
“你一定没见过公主,”木薇骄傲地昂起头:“听说公主生得美丽,人又温柔,是天底下最好的女子,也是我们西域女子的榜样。”
“不过,我也没有见过,”木薇轻叹一口气:“公主都嫁去你们大魏,不知道便宜了怎样的一只癞蛤蟆,我就见不到了。”
“......”萧权无言以对,她口中的癞蛤蟆就在她面前。
宥宽在旁不敢说话,轻轻地咳了一声。
“不过我师兄见过公主!哼!师兄,你说对吧!”木薇骄傲的语气,仿佛是自己是亲眼看到似的。
萧权和宥宽顿时心里一沉。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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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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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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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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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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