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多......言?
曹行之张了张嘴,这必须要多言啊!
在大魏,教谕这个职业身份的最高荣耀,莫过于给皇帝当教谕。
皇帝的教谕个个都要是人中龙凤,要有真才实学,还得心脏强大、情商超高。
大魏现任职皇帝,自小就聪敏好学,天资聪颖,别的学子读了十年的书,他读五年就读完了,而且理解得比谁都透彻,若他不是皇帝,说他是天才也不为过。
可偏偏就因为他是陛下,所以无论他多优秀似乎都是应该的,大家自然就忽略了皇帝本身的优秀。
皇帝以前的帝师是文翰,也是萧权的教谕。这样一来,萧权和皇帝就是平辈的,那现在萧权怎么能当帝师呢?
这不是颠倒上下尊卑了么?
萧权虽是有大才,这不可否认。在大魏,萧权的诗词称第二就没人敢称第一,无论是他科举考试的卷子,还是后来所作的诗词歌赋,或者是斗诗时冒出的金句,首首都让人望尘莫及。
可萧权名声太差了。
做帝师,不是仅仅只有才华就行了。
皇帝的教谕,必然是品行高洁、而且名声干净清白的人。
萧权在这一年内,又是经商,又是打架斗殴,又是被流放的,哪个文人才子有他这么闹腾?
萧权的名声别说一般般了,连差都说不上,那是极差!
这么名声不好的一个人,日后一定也会连累陛下受人指摘的啊。
曹行之的所思所虑,条条框框都是为了皇帝好。皇帝怎么不懂?
“朕没想到,曹爱卿一个爱才之人,素来也十分青睐萧权,如今嫌弃他的模样,却不比别人少。”
曹行之有些沧桑的脸无奈一笑,头微微摇了一摇:“臣爱才,却更爱护陛下,还请陛下三思。”
他话音未落,却换来皇帝更坚定的一句:“就他了。”
曹行之苦口婆心一大堆,丝毫作用都没有。
对,就萧权了。
儿时,皇帝曾见过易无理的风采,易无理在外人面前是沉默的,不喜欢与人来往。
可易无理在先帝面前,却是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郎,他和先帝探讨国情,和先帝探讨大魏弊端与未来。
先帝为之深深折服。
当年还幼小的皇帝,也被易无理口中所描绘的世界和未来所吸引。
奈何,易无理去世得早,等到这任皇帝登基的时候,他早已不在,皇帝一直无比地惋惜。
现在,上天又给了大魏一个机会,送来了一个萧权。
皇帝绝不能错过他。
除了皇帝和魏千秋这些人,其他人很少知道,萧权来自于华夏这个地方。
其实皇帝早就知道,魏余在宫宴上被毒死之后,也被一个华夏人占据了身体。
一开始,皇帝是伤心的,毕竟亲弟弟就这么没了。可他并没伤心太久,毕竟亲弟的躯壳还在,只不过灵魂换了一个人罢了。
所以,皇帝伤心完之后,也曾这么安慰自己:弟弟如今也是华夏人了,日后一定能和他一起振兴大魏和皇室。xǐυmь.℃òm
万万没想过,原来不是每一个华夏人都是萧权和易无理这样的人。
这个魏余不仅仅没什么知识,还十分地蠢笨,比以前的魏余更加地游手好闲不说,连调戏宫女这样的戏码都天天上演。
这哪里穿过来了一个人才,这是穿过来一个废材啊。
所幸,萧权能拿捏住魏余这个无法无天的人,否则皇帝真不知道怎么管教这个“弟弟”。
皇帝万般无奈之下,心彻底死了,魏余这个亲弟弟用不上,那就和萧权搞好关系。
可这次萧权从诛神岛回来后,明显和皇帝疏远了不少。
皇帝知道萧权一向自强自立,不愿意依附任何人,可皇帝得用他。
思来想去,皇帝的身边只有帝师这个身份,能让他和萧权的关系更加地密切一点,也能让皇帝名正言顺地向萧权请教和学习各种事情。
给萧权一个帝师身份,不是萧权求来的,可以说是皇帝硬塞过来的。
所以别说曹行之反对,就算是言官们都反对、满朝文武都举手不赞成,这事情皇帝必须做了。
曹行之还想说什么,皇帝摇头:“退下吧,曹爱卿,夜已深,朕想歇息了。”
终于,皇帝还是下了逐客令。
曹行之和皇帝这二十来天的僵持,以萧权的病好而告终。
曹行之真真是白跪了。
“臣......臣遵旨。”曹行之伏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他不愿意起来。
皇帝也不扶他了。
皇帝路过他身边的时候,脚步顿了顿:“曹爱卿,明天是赵一斗。很快你就会明白,为什么萧权有资格成为帝师。”
赵一斗?
什么是赵一斗?
曹行之没反应过来,他正要问清楚一点,皇帝已经满脸笑容地离开了。
偌大的长明殿,头发有点花白的曹行之呆呆地看着皇帝离开。
帝师二字,在他的脑子里转啊转啊。
一直转啊转。
他还没有消化这两个字,赵一斗又让他一懵。
“啊啊啊啊啊啊!”
曹行之气得抓了抓头发,第一次如此抓狂,难道他真的是老了么,竟然都追不上陛下的步伐!
现在他竟然都不知道陛下的脑子里,一天到晚都在想些什么了!
一旁的宫女和公公看到这个朝廷重臣,气得快哭的模样,又心疼有又好笑。
外面凄寒的雨水,下了整整一夜,皇宫的叶子哗啦啦地落下来了,皇帝刚刚歇下不久,洒扫宫女就开始忙碌,而文武百官也准备集结上朝了。
萧府。
萧权打了个大大的哈欠,青果和云果伺候他更衣,一大清早,被这两个小美女围着,萧权神清气爽。
终于,不是白起和蒙骜这样的糙汉子来给他穿衣洗漱了。
这两个没眼力劲的家伙,一直巴巴地照顾萧权的日常起居,不给青果云果一点点机会。
看着萧权今天心情如此好,青果这个丫头娇嗔地责怪道:“公子好睡,三催四请都不肯起床,上朝的时辰马上就到了,要是迟到了,老夫人又该教训我们伺候不周了。”
说罢,青果女子特有的嫩滑又带着香气的小手,划过了萧权的耳朵,让他身体本能的一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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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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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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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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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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