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条上的字都是用血写的。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血书?
字迹虽然潦草,可仔细辨认还是能看得懂的。
七星一边看,一边把上面的字念出来:“纯武军团在沙漠,将落萧权之手,修罗草在白鹭洲,速去毁。”
一面看完,另一面还有字:“不可耽误!”
长老不由感到纳闷了,这血书是谁写的?
究竟可不可信?
长老们犹豫了片刻,七星道:“你们怎么看?”
用血给长老传信,这件事的可信度还是很高的。
如果不是真的,谁会用血,用布条来传递消息?
两位长老捋了捋胡子,点了一下头,其中一位道:“嗯,老夫觉得此事假不了。”
“这样吧,我们就走这一趟。”
反正从昆仑山去白鹭洲还是去沙漠,路途也不算远。
加上他们有瞬移术,不过是半柱香的时间。
七星道:“那我们分头行动。”
给人去毁修罗草,给人去沙漠找军团。
萧权在沙漠,青龙说不定也在,正好可以顺便把青龙给找回来。
两位长老觉得此计可行,便依了七星之话,分头行动。
七星带着人去了白鹭洲,另两位长老则带人去了沙漠。
沙漠广阔,信中没说具体方向,长老找起来有些困难,所以得多带些人。
事不宜迟,安排好之后,长老们便出发了。
且说萧明秋,还没有抵达白鹭洲,却在路上发现了一件奇怪之事。
路过一街市之时,萧明秋看见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姑娘,跪在大街上对着一群男子苦苦哀求。
拿群男子似乎很享受姑娘的哀求,脸上皆是洋洋得意之色。
为首的那个男子更是嚣张,他一脸坏笑地俯下身去,捏着姑娘的下巴,啧了两声,道:“瞧这小模样,长得多俊俏。”
“想要本公子放过你?除非本公子玩腻了。”
言外之意就是告诉姑娘,他不可能放过她。
年纪轻轻的萧明秋,不懂这位自称本公子之人话里的具体意思,但她听得出来,姑娘不愿意跟他有接触,可他偏要缠着她。
这不就是无赖吗?
究竟是哪家的公子,如此没有教养哟。
光天化日之下,当街欺负一个弱女子,真是败类!
这事被萧明秋遇上了,她就要管定了!
萧明秋穿过人群,挡在姑娘面前,奶凶奶凶道:“你们一群大男人,竟然当众欺负一个弱女子?”
“知不知道羞耻?”
“你们爹娘是怎么教的?”
但凡有点教养之人,但凡有点羞耻心之人,便不会当街做出如此伤风败俗之事。
不是家里长辈的放纵,这个自称公子之人,哪里敢如此放肆?
看围观的百姓们没一个人敢上前阻止他,可见此人平日里也没少干这样的事。在这一带,他应该就是恶霸。
恶霸没人敢招惹。
今天萧明秋就要好好教训一番这个恶霸。
见一个小娃娃竟敢站出来指责这个男子,吃瓜的百姓都不由为萧明秋捏了一把冷汗,这小娃娃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
什么情况都没搞懂,就想行侠仗义?
她那小身板,怕是连男子的一个拳头都承受不住吧?
男子还没动手,百姓们仿佛已经看到了萧明秋的悲惨下场一样,心中开始同情她。
有行侠仗义之心固然是好事,但也得看自己有没有这么本事啊。
这小娃娃真的是......可惜了!
为首的男子斜眼瞄了萧明秋一眼,嘲讽道:“哪里来的野丫头,少管闲事,赶紧滚!”
还敢当众说他没教养?
拐着弯骂他父母?
要不是萧明秋还小,男子一定不会放过她。
他虽是恶霸,但是当街当众的对一个这么小的小丫头动手,这多掉价?
恶霸也有恶霸的底线的,他也是要面子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小丫头真是好胆识,这么多人她竟敢站起来帮姑娘说话。
就凭她,还想护下那姑娘?
简直是痴人说梦!
男子见萧明秋还没有离开,也没有表现出一丝惧怕之意,他不由觉得她这是在挑战他的威严。
被一个黄毛小丫头当众如此挑衅,男子心中自然是气不打一处来,他冷喝一声:“你别给脸不要脸,叫你滚,你听到没?”
说罢,男子便恶狠狠地瞪了萧明秋一眼,道:“小爷的耐心是有限的,你若是把我给惹毛了,可就别怪我没有提醒你!”
给你活命的机会,是你自己不要,那就是另一种说法了!
本以为这样就能吓唬住萧明秋,谁知萧明秋根本就不怕,她丝毫没有畏惧,眸光平静地看着男子,道:“识相点,你们赶紧给本姑娘滚!”
气势这一块不能输,萧明秋拿捏得死死的。
她眉眼一挑,充满挑衅道:“本姑娘还有要事在身,就不跟你们一般计较,这姑娘我带走了。”
说罢,她便转身走向姑娘,伸手欲要把她拉起来:“姐姐,我们走。”
姑娘楚楚可怜地看着萧明秋,萧明秋的脸上蒙着一块布,看不清她脸,但她那双清澈见底的眼眸,闪着光,看起来十分地真诚。
可她到底只是一个小娃娃,怎么可能有从恶霸手里带走她的能力?
她不能害了萧明秋,她哽咽道:“小妹妹,你赶紧走吧,别管我。”
萧明秋却不管,她弯下身去抓住姑娘的手,然后轻轻一用内力,便轻而易举把姑娘拉了起来。
见萧明秋还真是铁了心要跟他对着干,男子便也不客气了:“给我上!打死她!”
男子身边之人听令,一拥而上。
可还没等他们靠近,萧明秋便带着姑娘,咻地一下消失在他们的视线之中。琇書網
两个活生生之人说不见就不见了,这是见鬼了么?
那群人不由愣在原地,四处张望寻找萧明秋和姑娘的身影。
到嘴里的鸭在众目睽睽之下飞了,为首的那男子更是怒不可揭,他不由眸光凶狠地看向百姓,迁怒道:“看什么!”
识相点还不快点滚!
竟然敢吃本公子的瓜?
活得不耐烦了吗?
他只允许百姓们看着他欺负别人,不允许百姓们看他在别人手里吃瘪。
尤其是这次,他是在一个小娃娃手里吃瘪,这多没面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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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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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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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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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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