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外之意是,你们两个都是吃货,以后去必胜楼有伴了。
本来玄鱼还觉得自己一个人去必胜楼吃饭少了点乐趣,但是有必胜楼菜吃已经很不错了,他不敢再提别的条件。
他怕萧权嫌他要求多,干脆连他去必胜楼的资格都取消。
如今一听有个这么赏心悦目的叔叔和他一起去必胜楼,玄鱼心里高兴得很啊。
玄鱼笑眯眯道:“甄好叔叔,以后我就跟着你吃喝玩乐了。”
甄好阴柔一笑道:“好呀。”
甄好早就听闻必胜楼的菜好吃之极,但是他来京都迄今为止,还没吃上必胜楼的菜,如今一经过萧权提起,甄好身体里的馋虫被唤醒,他觉得不去必胜楼都对不起他来京都这一遭。
有如此可人的一个小娃娃陪着,再配上必胜楼的美味佳肴,简直是人生一大美事啊。
想至此,甄好有点等不及了,他淡淡一笑道:“小玄鱼,晚点我们便去必胜楼,如何?”
意思就是,甄好晚饭不在萧府吃了。
玄鱼当然是巴不得了,他赶紧应声道:“一言为定!”
说罢,玄鱼还伸出了小手,示意要和甄好击掌为盟。
甄好也很配合地伸出一个巴掌,轻轻迎上玄鱼的小手掌,这样便算是达成共识。
既然两人相处得这般和谐,萧权便把玄鱼交给甄好,让甄好陪玄鱼继续下棋。
而萧权则和青龙去了书房,商议帮雪雁换血之事。
换血的人萧权已经让人找好。
青园书房诸事也都顺利,百姓也如萧权所料,对秦舒柔当教谕在这事并没有什么抵触之意。
如此一来,雪雁在书房的地位可有可无。
所以,萧权想着让青龙明天便帮雪雁换血,让雪雁尽早地回到公主身边,与公主作伴。
本来青龙以为还得多等上一些时日,如此的话,他便可以在萧府多待一些时日。
如今听萧权把计划提上日程,青龙心中有了想法,他以为萧权不想留他在萧府。
虽然这些想法他没有表现出来。
可萧权会读取心音,他得知青龙内心的想法,不由有些哭笑不得,他淡淡道:“青龙,换血完毕之后,你若是还想留在萧府,你便留在萧府,萧府求之不得。”
别说留在萧府多些时日,若是青龙想,以后就长住萧府,萧权也是欢迎之极。
萧权当然想萧府越多人才越好。
听了萧权的话,青龙并没有丝毫被看穿的尴尬之感,反而嘴边挂着淡淡的笑意,道:“谢谢萧大人。”
毕竟他和萧权,也算是同甘共苦过,而萧权是性情青龙也很是了解,萧权行事不拘小节,待人也真诚。
萧权淡淡道:“不必客气。”
正如青龙所想,萧权与青龙曾并肩作战过,革命友谊在,两人压根就不必如此客气。
虽然两人的相遇,最开始是青龙带有让萧权帮昆仑山破了诛神印这个目的,可到底和萧权也是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
再说了,除此之外,青龙别的方面还帮了萧权不少。
而且青龙为人实诚,也容易接受新鲜事务,思想算不得迂腐,与青龙这样的人交朋友,萧权也很是放心。
雪雁的事谈妥之后,青龙和萧权说了昆仑山的近况。
长松回了昆仑山后,他找了青龙,向青龙坦白了他和圣人勾结之事。
他也直接言明,青龙跟萧权向来交好,即使长松他自己不说,萧权也会告诉青龙。
反正长松与圣人勾结,帮圣人之事已经瞒不住,他还不如自己向青龙坦白。
如此一来,他还能在青龙面前挽回一点自尊。
说完之后,长松也确实松了一口气,整个人看起来如悉负重的样子。
看得出来,长松是真心悔改了。
而且,此次青龙来大魏,长松是知道的,长松不仅没有阻拦,还跟青龙说如果见着萧权,要跟萧权道一声谢谢,谢萧权的赠番薯藤之恩。
说来,这件事蒙骜也是占有功劳的。
蒙骜想着,既然要送昆仑山番薯藤,他何不拿上一些番薯,让昆仑人尝一下番薯的美味。
也好趁机向昆仑山炫耀一番,我主人手里有如此美味的农作物,如今如此慷慨赠送给于你昆仑山,瞧我家主人多大气度。
当然,蒙骜并没有表现出来。
他当时只是将番薯藤和番薯送到昆仑山,然后告诉青龙他们番薯藤如何种植,番薯如何做来吃,然后就离开昆仑山了。
蒙骜走了之后,第一次见番薯的青龙和三大长老,当即照着蒙骜的说法,把番薯蒸熟了吃。
果不其然,番薯吃起来粉糯,口感十分地好,惊艳了青龙和三大长老。
从那以后,三大长老便吩咐下去,让人好生种植、看好番薯藤,不能有任何闪失。
那可是昆仑山兴起的希望啊!
小小的番薯藤,给昆仑山带去了大大的希望。
毫不夸张地说,萧权继破诛神印之后,又给了昆仑山一个希望。
而且,也是因为萧权,青龙和三大长老才知道,原来导致昆仑衰落的罪魁祸首是鸣仙山的人!
要不是萧权,昆仑山的人还得继续被蒙在鼓里,长老还糊里糊涂地视死敌圣人为友,还被圣人忽悠,傻乎乎地为圣人办事。wWW.ΧìǔΜЬ.CǒΜ
当真是被圣人卖了还乐呵呵地帮圣人数钱。
原来鸣仙山才是昆仑山的天敌,原来诛神印用另一种方式保护了他们上千年。
要不是萧权毁了火种,说不定圣人还会用火种威胁昆仑山人为其服务。
想想后果,青龙和三大长老都觉得后怕不已。
若不是火种被灭,昆仑山若是对圣人之命稍有不顺,那昆仑山经过上千年的休养生息才换来的今天,将被毁于一旦,一朝回到上千年前淬剑之火肆虐的情景。
虽然三大长老向来觉得萧权这个人能忽悠,说话不靠谱,可事关淬剑之火,三大长老不得不信。
毕竟知道淬剑之火之人,少之又少。
甚至连整个昆仑山,如今知道上千年前那场灾难之人,已经寥寥无几。
那场大火,对昆仑人来说,简直是噩梦,简直是天大的耻辱。
昆仑山的百姓不愿提及这场悲惨之极的毁灭性灾难,掌权者也不愿民间之人议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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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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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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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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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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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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