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高大,有三层楼那么高,上面刻着大大的两个字:天道。
呵,天道。
萧权眼一沉,又是一个口口声声把天道放在嘴里的名门正派。
诛神印也嗤之以鼻,如今没有外人在,它就开口说话了:“捡到了一个火种,就以为自身代表了天道,真是滑稽!可笑!”
“嗯,看来我们的敌人如今很一致。”
诛神印傲娇地沉沉道:“有我在,你放心,他们伤不了你。”
“问你一个人,鸣仙门有一个叫圣人的人,你可认识?”
“不认识,”诛神印很是直接:“千年以来,鸣仙门代代相传那么多人,我哪是什么人都认识的。什么人在我眼里,都是凡人。”
萧权心里有数了,是啊,诛神印又不是什么生物,没有什么时间观念,凡人的生生死死对于它而言不过是一瞬间的转变罢了。
“所以,诛神印,你是个什么东西?”萧权小心翼翼地问了心里头的疑惑:“你一直说,你其实是在保护昆仑人,是谁让你保护的?万剑之宗?”
“准确点来说,我算是万剑之宗的神识。”
诛神印叹一口气:“当年淬剑之火,让昆仑人几乎死绝,这让天地震动和心痛,这天地本来就是万剑之宗孕育出来的,看到昆仑人受此磨难,诛神印、也就是我便出现了。”
萧权听明白了,诛神印相当于万剑之宗本身的保护机制,这个系统一旦出现什么问题,诛神印就会自动出现。
诛神印继续说道,那剑心,有万剑之宗另外的一半神识,所以会说话,会去找剑身。
当那一半神识和剑身合体,万剑之宗就会归来,成为一把新的神剑。
“那它就不是以前万剑之宗了?”萧权一边走着,一边观察山形。
“是,我是另外一半,少了我,它自然就不是原来的剑了。”
“那你以后也会和剑身合体吗?”
“不会。”诛神印有些失落:“我已经和万剑之宗剥离了,被剥离掉的神识就是个体,而且又过了千年,所以无法再融合。最重要的是......”
诛神印说到这里又说话了,似乎有点伤心。萧权最讨厌它说话说一半:“最重要是什么?我和你都这么熟了,你要是遇到什么麻烦,我会替你解决的。”
诛神印没好气的是:“最重要的是,我已经与你血肉相容,你已经是我的载体。我和另外一半神识,各有各的肉身,懂了吧。”
萧权一愣,笑了笑:“原来我成了你载体,那你也不算委屈。我也算有点文化,不辱了你千年神印的威名。你不是说了吗,那万剑之宗是我的剑,以后会来找我的,你们到时候也能经常见面,你也不必失落。”
“......”
诛神印不吭声,表示不想和萧权说话。
“那剑心我懂了,剑身是什么?”萧权好奇地问道。
“是一个人。”
“啊?剑心也会像你这样,在某个人的身体里叨叨叨,折磨那个人?”
诛神印生气了:“你非要这么形容我吗?我现在对你是不是还不错?”
“嘿嘿,是,还行,那你说,是不是?”
“会比你痛苦。”诛神印轻叹一口气:“比你痛苦得多。”
萧权心一沉,竟然如此?
“人有男女之分,剑有阴阳之分,我这一半属于阳,所以之前你深感火辣火烧,十分难忍。可你是一个男子,本身便是阳身,加上你内力高,所以能承受。”
“而那一半属于阴,阴寒无比,剑身若是个女子,那还好些,若是个男子,怕是坠入地狱也不为过。”
诛神印的声音出现了难得的恻隐之心:“也不知道这剑身是男是女,这天地孕育剑身,自有缘法,我现在不太清楚剑身一事,只能听天由命了。”
萧权心里也沉了沉:“那比起阴寒的生剑,万剑之宗的阴寒是怎样?”
“生剑的万万倍,”诛神印声音极沉:“寻常人无法驾驭。”
“等这事完结之后,我们得去查查剑身是谁,如果这把剑是我的,我不会要。”
萧权紧拧着眉头,倒吸一口凉气,有枪支就行,何苦再用一条人命换一把所谓的神剑?
“好。”诛神印提醒道:“不过,你也要做好心理准备,有些事情由不得你也由不得我,要是人家剑身愿意,你我阻拦不了。”
“谁会想下地狱!”萧权踢了一脚路边的草:“连草都知道挑肥地生长,人自然也是挑好日子过的,只要告知这万剑之宗的厉害,那剑身一定就会怕了。”
“嗯。”
萧权边走边聊,来到半山腰。wWW.ΧìǔΜЬ.CǒΜ
鸣仙门虽然巍峨,却也不算难走,从山脚有一条石头道到半山腰。
根据萧权的打听,那些老百姓求药,通常就是在半山腰这个地方求药。
这半山腰是外来人能到的最高位置,至于半山腰以上,除了鸣仙门的颜婆婆以及其他老一辈,任何人都不能上去。
这就是为什么萧权要偷偷摸摸的原因。
他要去的是山顶,是鸣仙山的最高处。
如果萧权以客人的身份来到鸣仙山,再拿来西域国王的推荐信,那萧权一定就成了贵客,到时候那么多眼睛盯着他,他完全没有机会上山顶。
前面不远处,就是半山腰的房舍。
这一间间房舍是石头做的,看起来简朴,却也温馨,符合鸣仙门行医算命的低调风格。
这居住的地方十分地大,房舍前头还有一大块石头做的空地,平时这里就是晒晒草药,接待病人的地方。
从外表看起来,平平无奇,并无特别之处。
现在萧权要做的就是绕过这房舍,越过这片居住区,前往山顶。
萧权相信,火种就在这座山的某个地方,它可能是一个禁地,不允许任何人进入,就连颜婆婆也不行。
萧权本身实力足够,又有诛神印在身,要经过这个居住取还是容易的。
那些人只是觉得有一阵风吹过了,连人影都没有看着,萧权就已经越过空地,越过房舍,开始继续往上爬。
萧权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发现了这个地方果然不简单。
从这里开始,已经没有路了。
眼前只有森林草木,没有路,那又如何上去?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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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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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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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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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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