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犬,是农业时代之前,家犬的祖先。
野犬斑纹均不相同,前肢无爪,前臼齿较大,可磨碎大型骨头,追击时速可达45千米,在华夏现代生物学中,野犬属于灰狼的亚种。
野犬动作非常敏捷,其运动、速度和耐力都极优秀,可以捕食两倍于它们体重的猎物,包括羚羊、角马和斑马,若是经过训练,和人厮杀更不在话下。
所以面前这只野犬,必然十分嗜血。
但凡嗜血者,皆为兵器。
在来比武招亲前,这只野狗恐怕早就受过颇为专业的训练,它身体健壮,牙齿尖利,平时应该生肉喂养为主,特别是那一双眼睛锐利异常。
只是在大魏,还有专门训狗的人?
这只野犬的主人,是一个世家子弟。
“猎豹,坐!”那世家子弟得意吹了一声口哨,野犬立马坐了下来。时值初春,天气都有点热,狗猩红的舌头吐着,渗人得慌。
其他见了,皆惊然失色。
听得懂人话的畜生,还还得了?
萧权知道狗的厉害,狗智商高,可训练,在现代社会,有缉毒犬、导盲犬、狩猎犬。
可现代所有的服务犬,都不是烈性犬。
眼前这条野犬,一看就是刚刚驯化,烈性十足,除了主人,在它眼里,其他人都是猎物。
有人一哆嗦:“可千万别把我和这公子分到一个组,我可不想和一只野狗对打!”
打赢了,不过就赢了一只狗。
打输了,连条狗都不如。
无论输赢,名声都不好听!再说了,这只狗实在是渗人得很!
那世家子弟一听,喝道:“什么野狗!它有名有姓!名叫猎豹!”
“想和我猎豹比?你们还不够格!还敢嫌弃?”世家子弟白了一眼:“我这猎豹可是连护才都能打得过的!你们想打也不够格!”
短短一句话之间,萧权就听得出了此人的残忍。
这人竟然是用大活人来训练野犬!
这只犬和活人斗过无数回,恐怕凶猛异常!
这个比武招亲,有严格的比试规则,毕竟是公主招婿是一件大喜事。
所以,比试的时候,都是差不多就行了,皇帝有命,绝对不能出人命。
可萧权这个组,不仅仅人人健壮,还风格奇特,连野犬都亲自上场。
畜生撕咬没有个度,要是咬出了人命,这个世家公子只需要找个理由推托就可以:一只畜生,哪能和刀剑一样比得那么准呢。
萧权隐隐约约,意识到这只野犬,是冲他而来。
李牧和白起担忧的屠夫,萧权不担心。
反倒是这只猎犬,让萧权心里一沉。
萧权心神定了定,稳着,再嗜血也不过是一只畜牲!
他惊魂刀锋利无比,连人都能轻易地开膛破肚,何况是一只狗?
想是这么想,萧权手心却微微出了冷汗。
“开始抽签!一对一比试!”
这时,有公公高喊一声,大家的注意力才从野犬的身上转移。
说是抽签,萧权打赌,一定会被人动了手脚!
十二组共有200人,只需要其中100人抽签,萧权是不需要抽签的那一百个。
就看,是谁抽到萧权了。
皇家校场是争锋相对的地方,是古代专用的比武之地,杀气极重。
萧权静静地等着第一轮对手。
要得到小组第一,必须经过三轮比试。
这才第一轮,魏监国那派就招数频出,萧权必须谨慎。
校场门口,白起的眉头皱了起来。
他和萧权联神后,主人的心情,他多多少少感受得到。
看来,校场情况不妙。
白起很是担忧,可是护才不能进入校场,他只能在门口,和其他护才干巴巴地等着。
“噗通。”
白起的胸口忽然被什么撞了一下。
吓得白起赶紧低头一看,却什么都没发现。
“噗通。”
又是一下。
白起又低头,依然没有发现是什么撞过来。
这次白起学乖了,低着头一直看。
一直看。
终于,“噗通。”
画!
是画在动!
昆仑春晓图!
白起一呆,这画打不开也就罢了,为何会动?
一想到金轮乾坤笔也会自己动,白起一琢磨,在文人的世界,笔墨纸砚,琴棋书画是必备之品,如果笔有乾坤,那么画别有玄机也很正常。
他瞥了一眼其他人,低头偷偷观察了一下昆仑春晓图。
怎么......好像还像还有声音?
隐隐约约,有一极其轻微的野兽之音传来,像是虎啸。
声音虽轻,可若是认真听,还是听得出来。
随着声音而来的,还有阵阵微风。
白起一喜,是真的另有玄机!
校场门口都是各家的护才,人多眼杂。白起琢磨着,去一个人少的地方查看这幅画,谁知刚要走,就被人拦着,来人捏声捏气:“站住!你是萧权的护才白起?”
白起立马将画放在身后,看着眼前的人,警惕地道:“你们是什么人?”
“荣园的人。”
只见两个公公冷言冷语,十分傲慢:“区区护才,还不行礼!”
其他家的护才们站在旁边看热闹,荣园?不就是王爷魏清的人吗?
哼,早听说萧权和魏清不和,现在荣园的人趁萧权不在欺负白起,也是情理之中。琇書蛧
其他护才纷纷庆幸自家主子和王爷还不错,否则今日被为难的就是自己。
白起无奈,唯有行礼:“见过公公。”
“手里什么东西?拿来!”其中一个公公瘦得跟只猴子似的,嘴巴叨叨的:“看你鬼鬼祟祟的样子,是不是偷了东西!”
“我没偷,这是我主人的画。”
荣园的人找茬,白起自然不愿配合,握着画的手更加紧了。
“画?”公公的眼珠子转了转,呸了一声:“谁来校场还带一幅画?”
“对,一定就是你偷的!”另外一个公公帮腔道。
主人不在,白起即使再有能耐,也不能主动动手。白起连连后退,十分理智:“这是我主人的昆仑春晓图,由陛下所赐,主人命我随身携带,如何说得上是偷?”
啧啧啧,护才就是狗,白起真是跟萧权一模一样,动不动就搬出陛下。
公公气得一巴掌盖过来:“大胆!竟敢顶嘴!我们是荣园的人,我们问你话,就是王爷问你话!把画拿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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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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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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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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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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