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得了随意,萧权走路生风,在昆吾阁呆了一天,出来之时,已经是漫天晚霞。
落日的余晖柔柔地洒在街道上,行人匆匆回家备晚饭,一路上孩童欢声笑语,卖货郎的声音此起彼伏,这烟火气息让人十分愉悦。
白起提着剑,虎虎生威,腰杆都直了许多。
昆仑奴中当护才后,所得的武器都是精挑细选,大多主人会选不贵又实用的武器。唯有萧权冲着京都最好的剑去,抛下重金,以学识为筹码,还力排众议,在众目睽睽下,为他配上了随意。
白起跟在萧权后面,亦步亦趋,无比感慨,内心暗暗发誓要护好主人。
“不用太感动,我应该做的。”
大摇大摆的萧权抱着手道,白起一路上没有说话,恐怕此时感动得眼泪汪汪的,又不好意思让他看见,所以也不像平时那样和他平行。
“主人......如此为我,恐招祸端。”白起一开口,眼睛就红了。
萧权摆摆手,一笑:“祸端?多你一个不多,我不怕!”
白起嗫嚅着,还想说什么,萧权回头,一字一句,铿锵有力:“白起,我方才在昆吾阁未开半个字的玩笑!你乃英雄,当配此剑!以后,无论谁与你再提出身,你只需要记住,你在我萧权心里,必将是未来的英雄,一个威风凛凛的雄将!”
白起一愣,他在萧权心中竟是这等形象!
萧权凝重地看着他:“你既认我为主,便要与我同心!同念!永远、永远不要再提你不配三个字!你此生此世都要记得,这天下万千荣华、万千好物,你白起配!我萧权配!你白起当得起!我萧权也当得起!没有人有任何资格说你、说我当不起!秦府不能,易归不能,谁都不能!”
此话如千钧重的巨石,在白起的胸口中猛地炸开,发出惊天动地的巨响,将白起的血骨通通清洗了一遍!
他握着随意,低头道:“遵命!”
萧权点点头,他看着高远的天空,沉声道:“人,即使被深埋在泥里,也该有破土劈天的志气。”
否则,他恐怕就像第一个来大魏的华夏兄弟,只能留下一把把剑。其他,再无痕迹。
想必,当初那位大兄弟也想改变大魏,只是有心无力。
大魏就是一片束缚人的深泥,他必然破土而出,不用是剑、用笔、还是用手,他都要立于大魏之巅,带着白起,挥着随意,斩尽挡住他前路的妖魔鬼怪!
曹行之说得对,大魏之路不好走,可萧权也没有想过能好好走,他的笔一定是沾满鲜血才能挥洒出无尽诗篇,他的剑一定是沾满腥气才能立于山巅、怒指日月!
若他的笔不沾血,剑不沾腥,别说漫长的前路,就连前面十步,萧权都走不下去。
因为眼前冒出一个人,路这么宽,他非站在了道路中间,挡住了萧权的去路。
此人衣着华贵,杀气凛凛,扇柄一直敲着手,他上上下下打量萧权,不屑地笑了笑:“我当我要杀的人是何等人物,原来只不过是一个寒门子弟!哈哈,杀鸡焉用牛刀,罢了,你自尽了事,免得旁人说我欺负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方才在昆吾阁,此人一直在人群当中看热闹,那逼人的杀气正是来自于他。
毫无疑问,这是个高手。
相隔十来步,此人眸中凌厉的杀气在余晖中显得冰冷刺骨。
“你这么急匆匆,是要回家用晚膳?”那人摇摇头,啧啧叹道:“可惜了,有人要我砍下你的双手。你死后当鬼,恐怕也吃不成饭、写不成诗。小小一个寒门子弟,从未见识过何为权贵,竟敢在京都出风头,你真是......”
萧权伸出手,打断道:“不好意思,请问公子姓甚名谁?”
那人明显一愣,眉目几分不爽:“你竟不知我叫什么?”
萧权认真地点了点头。
那人挺直腰板,冷声道:“别人说你狂妄,我原本不信,这京都竟然还有人没听过我沈扬之名,看来你什么人都不放在眼里。”
沈扬,由于长得几分俊俏,又有些才华,人称玉面小郎君。他混迹在京都大大小小的酒馆,和世家公子来往甚密,专为世家子弟办事。
沈扬靠着这么多年积攒下来的人脉,在京都当了一个小官,官位不高,不过七品,但由于消息通达、为人灵活,处事仗义周到,名气很大。
即使只有七品,他依然是朝廷官员,位虽不高,办很多事反而方便许多。
比如,诛杀萧权连仕途都未入的小鱼小虾,通常是他找个由出手,便能轻松完事。m.χIùmЬ.CǒM
死在他手里的人,没有上百也有数十。这些年来,一个个寒门子弟做着入朝为官的美梦,却不知这条路,他们根本就走不下去。
他们千里迢迢来到京都,妄想凭着一腔热血和才华精忠报国,却也不掂量掂量自己几斤几两,权贵岂能容得下这些清流入朝和他们抗衡?
这么多年来,多少才华横溢的举人在会试前不是重病就是失踪,甚至是暴毙,朝廷就算想查,也查不出个所以然来。
这么光明正大处理萧权这么个举人,沈扬还是头一回,谁让萧权有护才?
身为朝廷命官的沈扬也有护才,只需要找个萧权冲撞他的由头,便可将萧权主仆俩双双诛之。
沈扬打开扇子摇了摇,笑道:“萧权,你从我这里过,我可以考虑考虑,留你个全尸。”
说完,他悠悠地打开双腿,以前那些胆小如鼠的举人就是跪下来,一步步从他身体下过,哭着喊着求他饶命,可惜啊,他怎么会放过他们?
“我有个习惯,你可能不太了解。”萧权冷声道,安静地看着他。
“什么?是跪下来之后,还习惯磕个头吗?那也不必,礼太重了。”沈扬微微一笑,他已经准备好接受的萧权跪地求饶了,毕竟他是个没骨头的赘婿嘛!
萧权眸中之光宛若利箭,语气凌冽如冰:“我的习惯是,既然答应母亲用晚膳,无论路上有多少畜生挡道,萧某都会回到家拿起筷子,准时吃饭。”
那个拿字,萧权咬得很重。
沈扬笑意褪去,收起腿:“是吗?看来今天你要失约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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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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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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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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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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