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萧权也不是那般忘恩负义之人,他刚魂穿过来,是个人人皆可欺的落魄书生,是皇帝做了他的后盾,让他一步步壮大起来。
虽然两人是各取所需的合作关系,但皇帝确确实实是在萧权最为困难的时候,拉了萧权一把,这份恩情萧权不能忘。
但恩情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用金钱衡量就俗了。
所以,萧权可以先垫钱为皇帝办事,也不用皇帝写借条,但这个钱皇帝一定要还。
皇帝笑笑道:“一定记得。”
就萧权这爱钱的性子,哪怕皇帝不记得,萧权也会想法子让皇帝记得的。
没有人能萧权手里讨到便宜,除非萧权愿意。
赖账就更不可能。
这件事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接下来,萧权便是要跟皇帝商量第二件事:“陛下,蒙骜已经跟白起一样,完全可以独当一面,若是有需要用到他的地方,陛下不妨安排。”
说白了就是蒙骜可以出师,朝廷可以重用,他有为朝廷效力的能力了。
闻言,皇帝眸光一亮,道:“果真?”
白起和蒙骜乃萧权两大护才,乃萧权精心培养起来的。
已经派了白起镇守牧云州,对萧权来说,已经失去一条强有力的臂膀,还剩下蒙骜,他果真舍得交出来?
萧权眸光淡淡地看了皇帝一眼,道:“自然是真。”
我萧权会拿这样的事情来开玩笑吗?
不是,萧权自然不是会拿这种事开玩笑的人。
收获能人一位,皇帝心中欣喜万分。
他眉开眼笑道:“感谢帝师如此为大魏着想。”
此乃皇帝的肺腑之言。
多亏了萧权如此为大魏,步步为营,才换来大魏如今这局势。
如今萧权还为了大魏,将他的左膀右臂交给皇帝,让他们为大魏效劳。
向来爱才的皇帝,能得白起,还能得蒙骜,简直是如获至宝啊!
尤其是萧权曾经说过,人才,是大魏发展的核心动力。
皇帝的爱才之心不由更重了。
萧权之所以如此尽心尽力地辅助皇帝,除了萧权要完成的使命需要皇帝相助之外,还因为皇帝是位为国为民的好皇帝。
他聪慧,爱惜人才。
在他眼里,出身不是那么的重要,只要是有才能之人,他都爱惜。
他心中装的是大魏子民。
如此之人,值得萧权辅助。
再说了,就如木谨所言,萧权魂穿大魏,乃天命使然。
而萧权还是个人人可欺的穷酸书生之时,天命便将他与皇帝捆绑在一块。
如此看来,萧权魂穿过来的任务,就是协助皇帝扭转大魏乾坤,还大魏一片清明,为大魏谋发展。
即便萧权初来没有这种意识,可他被命运安排,不知不觉走上了这条路。
他与皇帝,是一伙的。
萧权淡淡一笑道:“陛下何必如此客气。”
哪怕不是为了帮皇帝,就是为了自己能有安稳的生活,萧权也会想方设法扭转局势,利用他毕生所学,营造出一个和平的大魏。
萧权来找皇帝,除了送番薯,与皇帝商议昆仑奴之事外,并没有其他事了。
至于圣人和纯武人军团那边,萧权没有头绪,还不知与皇帝从何说起,还不如不说罢。
但萧权不说,皇帝还是提及了此事。
皇帝淡淡道:“帝师,终南山山下的杀人案,可是圣人所为?”
“传言可是平息了?”
萧权点了点头道:“确实是圣人所为,他的手还伸向了昆仑山和暗渊。”
之所以建议让昆仑奴们离开暗渊,萧权就是为了防止昆仑奴被圣人继续残害。
传言算是暂时平息了,不过这传传言之人,萧权还没有揪出来,就让他再蹦跶蹦跶吧。
听说圣人还把手伸向昆仑山,真是出乎皇帝意料。
昆仑山的人,是那么好惹的吗?
圣人这胆子也贼大了!
萧权冷笑道:“急病乱投医,他只想让自己快速强大起来,哪里还顾得上昆仑人好不好惹?”
况且,以圣人的实力,能惹得起昆仑人。
以前他对昆仑人或许还会有几分忌惮,不敢明目张胆地跟他们叫嚣,可圣人今非昔比,还破罐子破摔,他只想让自己快快壮大起来,杀了萧权,重振鸣仙门。
毕竟萧权曾经破坏过一次圣人和昆仑长老的秘密合作,从那以后,昆仑长老与圣人之间有了心照不宣的嫌隙。
圣人与昆仑人的关系,就这样悄无声息地破得渣都没。
别说关系不好了,就是关系好,以圣人的为人,为了他自己,也会咬昆仑人一口。
换句话说,只要能提升圣人的实力,没有什么是圣人不敢做的!
皇帝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道:“帝师言之有理!”
在皇帝的眼里,圣人就是一个疯子。
他所行之事以及动机,皇帝基本有个了解。
为了杀萧权,圣人如此大费周章,也是拼了。
但皇帝觉得圣人完完全全就是脑子进水了。
脑子进水这个词,皇帝是从萧权这里学来的。
既然圣人能算出萧权是天之异数,必除之。
他为何不亲自动手?
又或者让本门弟子去动手。琇書網
在萧权还未有壮大之前杀了萧权,不方便快捷?
他倒好,大费周章地去撺辍身为西域太子的明泽,来杀萧权。
偏偏明泽也是个拎不清的,刚开始明明有的是机会尽快杀了萧权,非要轻敌不出手,然后搞个伪人阿紫来对付萧权。
还给了萧权壮大的机会。
明明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到了明泽和圣人手里,却干得如此复杂。
结果一个还作死了自己,一个也落魄得不成样子。
皇帝对这两个人真是相当地佩服。
若是论事情简单复杂化,谁最强?
明泽和圣人当齐名排第一!
照皇帝说,从一开始就对萧权下手,凭他们的实力,萧权还真极有没命活到现在。
也真是多亏他们的简单事情复杂化,留了萧权一命,皇帝才没有失去如此有能耐的一个人才。
甚至当初魏千秋也是如此,觉得萧权实力弱,压根没有将萧权放在眼里,结果让萧权一步步壮大,成功把他掰倒。
他们的故事说明一个道理,永远不要小瞧一个不起眼之人,尤其是一个不起眼的敌人。
这个不起眼的人,往往有可能就是那个最后要你命之人!
()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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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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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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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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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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