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一上来就打听木谨?
与时柳的大方从容相比,蒙骜则显得有点拘谨,连话都说得不大利索了:“在下蒙骜。”
蒙骜?
没印象。
蒙骜在大魏的名声很是响亮,可西域太过遥远,知道蒙骜的人便少了。
加上时柳以前也不关注这些八卦,因而,时柳并不知蒙骜为何人。
但听得他称木谨为公子,如此尊敬,想必不是什么坏人。
时柳道:“你来此地所为何事?”
若是来找木谨的话,那他是来错地方了。
木谨如今在大魏京都呢。
蒙骜讪笑道:“姑娘误会了,我来不是找木谨公子的,木谨公子与我家主人乃好友,我奉主人之命前来西域办事,应该会在这儿待一段时间,为了方便,想着在莲香楼找个落脚之地,麻烦姑娘安排一下。”
你家主人?
还与木谨有交情。
莫不是......
时柳定睛看着蒙骜,不放过他脸上的任何表情,道:“你家主人可是萧大人?”
蒙骜点了点头:“正是。”
说是萧权的人,时柳便明白蒙骜为何来西域了。
除了盯圣人和明泽,还能为何?
等等,萧权信中不是说让时柳不要打草惊蛇,由着圣人去的吗?
怎地转身便派蒙骜来了呢?
疑惑归疑惑,但萧权的人找上门来,时柳就得安排好。
酒楼有个后院,后院里有两个包厢,这两个包厢是建莲香楼之初,木谨特意留出来方便自己和木薇的。
以前木谨或者木薇下山,在莲香楼附近办事的话,就住在这包厢里。
木谨这一去大魏,怕是以后也不会回来了,这包厢倒是方便了蒙骜。
就这样,蒙骜在莲香楼住下了。Χiυmъ.cοΜ
莲香楼是萧府的产业,萧权便是时柳的老板,如此说来,蒙骜于时柳而言便是自己人。
为了自己人踩雷,时柳很是热心地为蒙骜介绍了西域的风土人情,讲解了鸣仙山最近的异常。
已经把这些情况了解清楚的蒙骜,仍旧耐心地听着时柳说,还听得很认真的样子。
萧权以前没少对蒙骜说,对待女孩子,要给点耐心,给点温柔,不要总是大大咧咧的。
不然会把女孩子吓跑,娶不到老婆的。
以前蒙骜不懂,也不屑这么做。
他觉得跟着萧权,一辈子留在萧府就很好,娶什么老婆。
直到遇到时柳,蒙骜第一次自觉地想起萧权说的话,自觉地按照萧权所说的做,想在时柳面前好好地表现,给她留个好印象。
时柳这样的姑娘,蒙骜看着就喜欢得不得了。
见蒙骜这般用心听她说话,时柳心中很是满意。
待她把该注意事项跟蒙骜说完,她便离开了后院。
离开之前,她叮嘱蒙骜,若是有什么事,可以到前面去找她。
时柳出去之后,还命伙计给蒙骜送餐。
蒙骜千里迢迢跑到这里来,时柳作为东道主,怎么也得把人家招呼好。
还别说,蒙骜顾着赶路,大半天没吃东西,肚子还真有点饿了,他便不客气,美滋滋地吃了起来。
被萧权丢在外面的这段日子里,这是蒙骜第一次吃到如此美味佳肴。
跟必胜楼里的菜有得一拼啊!
说实话,蒙骜感到意外之极。
吃饱喝足之后,蒙骜跟萧权联神:“主人!主人!”
又来了,又来了。
蒙骜这咋咋呼呼的性子故态复萌了。
听得出来,蒙骜是兴奋、激动了。
萧权淡淡道:“嗯?可是有了新发现?”
什么事值得他这般高兴?
或许是察觉到自己的情绪有点激动了,蒙骜努力压下心中莫名的兴奋感,语调轻快道:“主人,我如今在莲香楼住下了。”
原来是已经悄悄摸过西域去,并且去了鸣仙山附近啊。
但是就这事也不值得蒙骜这般高兴啊。
没别的事了吗?
蒙骜兴奋道:“主人,莲香楼的时柳姑娘真是能干,一个人管着这么大一间酒楼。”
即便是相隔十万八千里,萧权也能想象得到蒙骜说这话时,嘴角一定是笑得咧开的。
听到这里,萧权算是明白蒙骜为何这般兴奋了,原来是看到心仪的姑娘。
萧权顺着蒙骜的话,淡淡道:“可不是,时柳姑娘不仅能干,性格还开朗,人还长得漂亮。”
蒙骜被高兴冲昏了头脑,一时没听出萧权话里的调侃之意,他顺溜道:“对!对!人还热情细心。”
在蒙骜心里,时柳便是这世上最为完美、独一无二的女子了吧。
“嗯。”萧权嗯了一声,然后幽幽问道:“是不是看上人家了?”
“......”蒙骜一时无言以对。
也是这个时候,蒙骜才惊觉自己被萧权调侃了。
大意了。
在萧权面前,就不该把话说得如此明显。
因为萧权的调侃,蒙骜堂堂一个七尺男儿,继见时柳之后,再一次脸红了起来。
萧权这话问得如此直白,蒙骜都不知道怎么回他了。
古人对待感情比较含蓄婉转。
再说了,时柳这么优秀的一个姑娘,未必会看得上蒙骜。
如果蒙骜说是的话,如果时柳看不上他,岂不是冒犯了姑娘?
就在蒙骜纠结着到底说是还是不是的时候,萧权来话了:“蒙骜,喜欢人就去追。”
追这个词,萧权有跟萧府的小青年们解释过,还教过他们如何追心仪的姑娘。
不仅如此,萧权还叮嘱他们要专一,不能滥情。
萧权的直接,让蒙骜瞬间不好意思起来,他声量明显小了起来:“主人,时柳姑娘会看得上我吗?”
万一时柳不喜欢蒙骜,蒙骜的打扰岂不是成了冒犯?
为了蒙骜的终身大事,萧权苦口婆心道:“蒙骜,难得遇见这么喜欢的姑娘,不要前怕狼后怕虎的,你自己不去争取,难不成还想着人家姑娘主动找上你?”
自己的幸福,还得靠自己去争取的。
争取过,时柳实在是不喜欢蒙骜,那就没话说了,就当买一个死心,这档子事便过了。
若是时柳姑娘被蒙骜的真诚打动,喜欢上蒙骜,那不就是皆大欢喜吗?
蒙骜向来最是信服萧权。
有萧权如此开导一番,蒙骜瞬间有了信心,底气十足道:“是,主人说得对!”
说罢,蒙骜便迫不及待地结束了与萧权的联神。
他要琢磨一下,该怎样向时柳示好,才不显得唐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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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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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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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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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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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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