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宗虽然也很想念现代,可他觉得,现在在大魏也挺好的。
而且,回去之路,毫无踪迹可寻,想回去,怕是难了。
木谨也如剑宗这般想,既来之则安之,能回去是惊喜,回不去是天意。
倒是魏贝,来大魏最久,他已经直接放弃回现代之念头。不是因为他不想回去,而是他知道回去没这么简单,说不定这辈子就被困在这里了。wWW.ΧìǔΜЬ.CǒΜ
所以,与其给自己这些缥缈的希望,倒不如自己直接掐断了这这种念想。
只有这样,才能在大魏心无旁骛地生活下去。
其实萧权也如木谨这般想。
只不过在与这些老乡聚在一起,聊到现代的时候,难免会勾起他的思乡情怀。
只要一聊起现代,聊着聊着就难免会陷入一种低沉的氛围之中。
而今晚,当是给魏贝告别晚会。
虽说这监国府也在京都,以后他们想见面的机会也有得是,可魏贝这一走,算是与萧权分家了,这该有的仪式感,还是要有的。
否则,显得魏贝多孤单。
所以,今晚的主角是魏贝,不宜谈论思乡这种如此沉重之话题。
萧权转移话题道:“魏贝,回了监国府后,你有什么打算?”
打算?
魏贝还真没有想过。
以前监国府有魏千秋撑着,魏贝压根不需要为这些事担忧。
只要他能在科举这条路上闯出一番天地就行,别的事情,魏千秋也无需他想。
到后来,当了状元,去了萧府,一切也有萧权筹谋,魏贝照萧权之意去做便行。
甚至这一次回监国府,也是萧权之意,魏贝以为,萧权会为他筹谋好。
谁料,萧权来这么一句。
吓得魏贝的小心脏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萧权这是打算对他彻底放手了吗?
可不行啊,在这水深火热、到处是坑的古代,没有人在魏贝后背撑着,魏贝心慌啊。
稍不留神,中了哪个古人的道,死在哪个古人的手里,岂不是冤得很。
魏贝没别的心思,只想在大魏好好地活下去,他可不想丢了自己的性命。
趁现在还没有离开萧府,还有后悔的余地,魏贝厚着脸皮道:“萧权,我突然不想回监国府了。”
魏贝没有木谨出神入化的医术和厨艺,也没有剑宗惊人的功夫,更没有萧权无双的智谋和功夫,他拿什么跟这些古人斗?
这个时候打退堂鼓,希望还来得及吧。
听了魏贝的话,萧权三人神同步、一言不发地看着魏贝,眼神里皆有警告之意:“你敢再说一次试试?”
瞧见他们这眼神,魏贝改口道:“我身为状元,以后一定是要入朝为官的,我只想凭着自己的能力为自己谋取一个未来,我不想顶着监国府这个框架。”
换句话说,意思还是不想回监国府。
剑宗阴柔道:“这并不冲突呀。你想想,起点高,不更好?”
木谨附和道:“我觉得你老祖宗说得没错。”
魏贝带有几分幽怨地看了木谨一眼,道:“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还拿老祖宗的名头来压魏贝。
木谨淡淡一笑道:“郡王好大的威风,在你面前表达一下内心的真实想法还不能了。”
“就是,独断。”剑宗附和道。
这两人一唱一和的,魏贝真实哭笑不得:“真是怕了你们了。”
魏贝停顿了一下,眼珠子一转,道:“回监国府也不是不行,不过,萧权,你们三个人这么有伴,而我只孤零零一人,你不觉得这样有失偏颇吗?”
说罢,魏贝眨巴着眼睛,一脸期待地看着萧权。
萧权你就看着办吧,要么我留在萧府,要么剑宗和木谨,随便分一个跟着魏贝去监国府。
而且,剑宗和木谨都是能人异士,萧权恐怕也舍不得,就是舍得,这两个萧权粉也未必愿意跟着魏贝去监国府。
所以,魏贝这句话之意,实则只有一个,还是想留在监国府,他只想当个俗人,凡事有人在前面领头,不用他去费心思与人周旋。
本以为,魏贝这么一说萧权就会让他继续留在监国府,谁料萧权淡淡地道:“剑宗和木谨的主,我可做不了。你想他们其中一人跟你,你问问他们便可,他们愿意,我也没有意见。不过,你回监国府乃皇帝之意,我只是代为传达圣意。”
在大魏,天大地大,皇帝最大。
皇帝之意,以前除了萧权,还有魏千秋敢有不从的,现在,就只剩下萧权了。
魏贝这个在大魏生活了五六年之人,早就属于半个大魏人,大魏的规矩,在他脑海里根深蒂固。所以,皇帝之话,他哪里有敢不听的?
萧权就是掐准了这一点,因而把皇帝搬出来说事。
说一千道一万都不能让魏贝干脆利落地答应回监国府继承家业,那萧权唯有使出杀手锏。
果然,魏贝悻悻地道:“知道了,我去还不行吗?”
至于剑宗和木谨,瞧着他们那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就知道不用问,他们肯定不愿意去监国府。
听得魏贝终于妥协,萧权道:“没事,你回了监国府,若是有什么困难之处,尽管来萧府找我们,我们都是好兄弟,定然会相互扶持的。”
有萧权这句话,魏贝也不藏着掖着了,直接开门见山道:“既然萧权这么说,那我就不客气了。我听说监国府穷得叮当响,你是否愿意解燃眉之急?”
意思就是问萧权要钱。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
魏贝一过去,就接管监国府这么一个空壳子,里面下人还那么多,哪哪都离不开钱。
萧权腰缠万贯,他做贡献之时到了。
而萧权也爽快,道:“没问题。”
说罢,他把王临拿给他的那些黄金拿出来给魏贝。
萧权道:“这点钱够监国府开支一段时间,这段时间,你得自己想办法致富。”
不是萧权不愿意给钱魏贝,也不是他不愿意帮魏贝,而是他只能在他最为需要之时拉他一把,剩下的路,都得靠他自己走。
这个道理,身为教师出身的魏贝自然懂。
其实他想到青园书房任教,可他在外人眼里,年龄还小,他去教书,没有人信服。而且,他也不敢拿出真本事来教,万一被人说是妖孽,说是天之异数,那不得了。
所以,他只得另想他法去发家致富。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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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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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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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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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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