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家院子。
萧权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没什么爱好,除了天天对着古董文物琢磨,就是爱吃吃喝喝。只有人间烟火,最抚慰凡人的心和胃。
来到大魏,没有辣椒已经把萧权馋得不行,没有酒他都快疯了。他知道古代生活条件和物质丰富度不如现代,但没有想大魏的人民过得如此没意思。
没有手机他还能理解,可大魏的饮食,对于萧权这个在现代吃过华夏八大菜系的人而言,单一得让人无奈。他无比想念川湘菜、粤菜、鲁菜......
辣椒一时半会无法寻到,但是酒可以亲手改进。
萧权从秦府回来的路上,去小店买来今年新出的新粮,酿酒要选择一些无霉变、无虫蛀、颗粒饱满的新粮作为基础。
粮食的糊化是酿酒的基础,糊化成功与否,直接决定酒最终的品质。
糊化,就是让粮食吸收适当的水份,使淀粉粒破裂,以利于霉的接触,为培养微生物准备适宜的水份和营养。
最传统的固态发酵白酒要经过筛选、淘洗、泡粮、干发、初蒸、焖粮、冷掉、复蒸等过程,其中每一个过程都息息相关,最终靠感官来判断糊化是否成功!
萧权靠着脑子里的记忆,嘴里念念叨叨,撸起袖子淘米。苗婶说要帮忙,他都不让,每一个步骤他都要亲自来。
萧母在旁边,笑道:“儿竟这般馋酒,以前你不是滴酒不沾?”
“这是准备拿去卖的,等酿好了,娘尝尝,绝对和你以往喝过的酒都不一样。”
萧权的回答让萧母一愣,不解其意:“儿想做生意?”m.χIùmЬ.CǒM
“当然,不然技术岂不是浪费了,我就当给大家改善改善生活条件,你们这里也太苦了。”
最近儿子说的话,萧母有些听不懂,她觉得儿子与以前不一样,却又说不来哪里不一样。
而且儿子不让她喊定儿,说喊权儿便好。
萧母在旁边观望了许久,欲言又止。儿子近在眼前,却又似乎远在天边。
萧权把粮食泡好,用衣服抹了抹手上的水:“娘,可是有话和我说?”
方才萧权一回来,就兴冲冲地和她说如何大战宋知,她思虑良久,还是问道:“权儿,你当真有上场杀敌之志?”
“自然是有,不过在那之前,儿子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萧权毫不犹豫地回答道。
大魏是一个乱世,乱世当中,空有才华没什么用处,最重要的是手握权力。
可是要有权力,在古代通常有以下几条路最为便捷:一、考取功名。二、世袭。三、上场打仗,立军功。
世袭这条路,萧权走不了。
于是,萧权参加科举。可是萧家如今没有祖宗庇护,又无基础,就算中了科举,得了皇帝赏识,家业不够厚,萧权还不够那些权贵玩。
上场打仗,萧权不是不行,毕竟他熟读古代十大兵书,孙子兵法、吴子、司马法等,他倒背如流,运筹帷幄。
可如今他未入仕途,上场打仗也轮不到他。再说,无论他何时上战场,和发家致富并无冲突。
古人进阶靠以上三点,可萧权作为一个现代人,知道农业和经济对一个社会有多重要,可偏偏没几个人重视这两方面。
等他掌握大魏的农业生产和经济命脉,权力自然会落在他手里。
大魏粮食产量上来,人口便会暴涨,人口暴涨,经济就会起来。国富民强,再有兵法加成,到时候萧权不仅是大魏第一首富,还是最会打仗的第一首富,现在那些再厉害的权贵,还能如何玩弄他?
“权儿,萧家列祖列宗知道你有此志向,他们一定含笑九泉。可是......”
萧母老泪纵横,欲言又止,用手帕擦了擦泪水。
古人心思敏感,容易感动,偏偏萧权又是个不会哄人的。他赶紧劝道:“娘莫要哭,这样就欣慰至此,日后我更有出息之时,娘岂不是要天天哭?那儿子是该有出息,还是不该有出息?”
萧母一听,破涕为笑:“真有那么一天,娘怎么会哭呢?好了,娘不哭了。”
萧权明白母亲的心,儿子有志向是好事,可是上战场九死一生,她一个当娘的,怎么忍心看儿子为了一个前程,连命都搭上?
“既然你有心入朝为官,又真心真意要定国安邦,娘便把这份名单给你。这是你爹生前留下的,上面所写之人,你大可相信。”
说罢,萧母从袖中掏出一份名册。
萧权接过册子,赶紧翻阅。
一看不要紧,上面有数十人,有名有姓,职位高低皆有。
让萧权惊讶的是,上面有些人还是那魏监国的外戚。
母亲说,上面的人都可以相信。那也就是说,皇帝派了不少卧底去了魏监国那边。
这种你来我往的互相卧底,也算常见。可父亲为何有这份名册?父亲是一个征战沙场的将军,听人说,萧父久经沙场,不擅于朝廷的勾心斗角,于是干脆不理不顾,一心在前线杀敌。
这名册留着很危险,母亲藏着这份名册这么久,一定战战兢兢。
萧权将上面的名字记熟后,一把火烧了个干净。
如今皇帝和魏监国两派,势如水火。到时候掐起来,不仅前方战士受苦,百姓也要跟着遭殃。
于公于私,扩大农业生产和积攒财富都迫在眉睫,只要萧权有能力,便能保护朝廷安稳,百姓安定。
“赚钱!哎!好!”萧权摩拳擦掌,除了吟诗,他终于有正事干了,忙起来也能缓解他思乡之心。
既然回不了现代,那就把这个朝代变成他喜欢的样子!
“兄长?兄长?”
萧婧探头探脑从院子里进来,明眸皓齿,十分可爱。她看着只剩下灰烬的火盆:“兄长在烧什么?”
“没什么,一个小朋友,天天脑子里十万个为什么。”他敲了敲妹妹的脑壳,萧婧慌忙躲开,嘻嘻一笑:“婧儿是来说事情的,兄长莫要打婧儿。”
“何事?”
“是阿石,拉了一车的坛子来,还带着一只小狗呢!对了,他身边还跟着两个漂亮女子,也在大厅候着。”
如今夜已深,说好酒坛子和酒曲明天才送,阿石倒是积极。
只是怎么会有漂亮女子跟来?萧权眉头一种,有种不好的预感:“是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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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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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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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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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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