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风像是见了鬼一样,越吹越大。
呼呼地打在圣人身上,圣人这般精瘦之体,差点要被狂风给抬起来。
说真的,想要横穿沙漠,还真的要有一定的本事才行,要不然随时都有被沙漠狂风刮走的可能。
就圣人这样单薄之人,要不是有内力与狂风抗衡,他早就被卷走就地埋葬了。
不断刮来的沙尘,打在圣人身上之后,再顺着圣人的衣物堆在圣人脚边。
圣人逆风而行,深一脚浅一脚地前进。
这种情况,圣人想飞都不敢,脚踏实地还能与风抗衡,他一旦上了空中,不被风推着走才怪。
他进出沙漠数次,也不知是他实力不如从前的缘故,还是因为沙漠的天气真的变了,圣人竟然觉得这次的天气比以往都要恶劣得多。
以往风沙是有,可圣人还是能轻而易举地穿过。
换句话说,圣人压根不把沙漠的风沙放在眼里。
如今却被风沙刮得寸步难行,圣人极其希望这场风沙能能快点结束。
上天似乎听到了他的祈祷,风势开始慢慢地弱下来,一盏茶的功夫,沙漠恢复了平静。
平静得仿佛刚才那场狂风不曾来过一般,四周都是死寂的沙丘,看不出一丝狼藉。
说白了,茫茫沙漠,只要风一停,看哪都一样。
圣人心急如焚地赶路,他迫切地想尽快回到军团军营。
为了缩短时间,他脚尖垫地借力而起,咻地一下飞上空中。
可他刚飞上去,就看见一股来势汹涌的龙卷风,朝着他这个方向席卷而来。
活见鬼了,居然有龙卷风!
见势,圣人赶紧往边上闪躲。
可这龙卷风像是有人脸识别似的,圣人往哪边闪躲,它就往哪边偏移。www.xiumb.com
自从跟萧权正面杠上之后,圣人像是瘟神附体一般,运气差到不行,做什么都不顺。
这也就算了,就连遇见的一场龙卷风也像是成了精一样,对圣人穷追不舍。
可圣人偏不信这个邪门,他见龙卷风随他往这边动,他大不了换个方向。
换个方向之后,龙卷风果然没有继续跟着圣人,径自以为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着反方向去。
圣人终于舒了一口气。
可他也不敢在这里逗留太久,毕竟这里风沙大,会耽误行程不说,他还有可能会有危险。
龙卷风都出来了,圣人也不知道这沙漠待会会出什么幺蛾子。
走沙漠这一趟,让圣人有了提心吊胆之感。
然而,老天给了他缓气的时间,却没有给他更多逃跑的时间。
也就是说,圣人刚松了一口气,迎面而来又是一场狂风。
真是......刺激啊!
圣人有点欲哭无泪。此时的他,脑海里顿时想起一句话:“屋漏偏逢连夜雨。”
实力不及以前,军团下落有可能被萧权知晓,这种情况下,他要是不能赶在萧权抵达军营之前抵达,那军团不是易主就是全军覆没。
圣人之前所有的努力与付出都将付诸东流。
身为鸣仙门大掌门,天道之代表,圣人骨子里的优越感,让他难以接受这样的结果。
为他人做嫁衣之事,圣人岂容自己做?
所以,就是拼尽全力,圣人也要保住纯武人军团。
但前提是,圣人得麻溜地抵达军营,尽快转移阵地。
即便是狂风,也抵挡不了圣人前进的步伐。
艰难是艰难了点,可圣人相信,只要他稳住,等这风一过,前面便是康庄大道,偌大沙漠任由他肆意走。
想法很是励志,可现实很骨感。
也不知今日是怎么了,这沙漠像是抽了风一样,狂风不断地刮,漫天的风沙让圣人连眼睛都几乎睁不开来。
这也就算了,要命的是,狂风还要一场比一场狂,圣人活了几十年,这辈子都没有见过的狂风,在这沙漠,半柱香不用的时间给圣人补上了。
圣人不由抬头望苍天,想向苍天祈祷,让苍天助他。
可这漫天的风沙,圣人双眼不敢全睁,几乎眯成一条线。
别说不能睁眼望苍天,就是能,这漫天的风沙让天空都迷蒙一片,圣人也看不清。
所以,圣人最终只能无奈地垂下脑袋,道:“老天爷,您就行行好,帮帮本掌门。”
若是这一趟,老天爷还不帮他,不让这沙漠恢复正常,耽误他的行程,那军团可就难保矣。
真是急死圣人了。
可老天可能还没有睡醒,压根没有听见圣人的祈祷。
狂风有增无减,让圣人寸步难行。
要说刚开始还能艰难地往前走,现在则只能待在原地,圣人才能保证自己不被狂风刮走。
真是一天艰难的开始。
圣人就这样站在狂风中飘摇,心中真是百感交集。
没有运用他精湛的占卦之术,算算今天宜不宜出行,真是疏忽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即便他算了,知道今日不宜出行,他仍旧是要出行的,他不能置于军团于不顾。
圣人在路上多耽误一分钟,军团落入他人之手的可能就多一分。
眼下圣人唯有心急如焚地等风势减弱。
他的心中不停地祈祷:“求求老天爷,让这风赶紧停。”
.........
.........
萧权落脚处。
萧权吃完早餐后,刚想着如何安排这新的一天。
啸风便踏着晨光威风凛凛地出现在洞口,站在洞口的正中央。它庞大的身躯刚好把洞口的光给堵住了,整个山洞瞬间暗了下来。萧权抬起眼皮看向啸风,道:“可是完成任务了?”
啸风点了点头,然后低低地吼了一声,告诉萧权是的。
以啸风之速度,跑遍整个大魏及西域地区,也不过是半天的功夫。
它之所以现在才回来,是为了让更多的人看到它的威风凛凛的身影。
人类常说,做人要有始有终,啸风觉得,做虎也要有始有终。
于是,啸风在外面过了一个晚上,然后今天一大早,又随即抽取了几个街市“扰”了一番民。
这一点,啸风确实是调皮了。
不过,这也能让昨晚和尽早都见到啸风之人,有一种啸风应该就在这附近的错觉。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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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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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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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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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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