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也巧。
今天萧权前去必胜楼看看,刚好碰上这个探子买叫花鸡和红烧肉。
本来,这也没什么,萧权也当他是普通食客,并没有多加注意。
毕竟,偌大的京都,喜欢吃必胜楼的菜之人不少,其中就有不少达官贵人。
所以,萧权以为这个探子,应该是哪个府上的下人。
当时,魏余就在萧权身旁,他见萧权看了那个探子一眼,便以为萧权留意到探子,盯上探子了。
魏余道:“你是不是也觉得他有点可疑?”
“此话怎讲?”萧权扭头淡淡地道。
原来,这个人连续几天都有来必胜楼,还一天跑两次,午饭和晚饭时间,他必然到场。
而且,他买的都是叫花鸡和红烧肉。
本来,这也没什么。
怪就怪在,他从来没在必胜楼吃,每次都是打包。
正常来说,要么堂食,要么打包,这也无可厚非。
不过,打包之人虽然也有,可也只是偶尔,绝不会像探子一样,如此频繁。
这其中一定是有什么隐情。
“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来必胜楼打包的?”萧权疑惑道。
闻言,魏余回忆了一下:“我记得就是你说魏千秋失踪那天开始的。”
听魏余这么一说,萧权眉头一拧,不由多看了这个探子两眼。
然而探子却一直低着头,好像要故意隐藏自己,不让人认出他来似的。萧权想探取他的心音,却没发现什么有用的信息。
这探子,心静如水。
一般人,很难做到这样的境界。
而探子的出现时间,又是那么的凑巧。
不管怎样,萧权也该查证一番。
因此,萧权悄悄钓着探子的尾巴,一路尾随他来到皇宫大门前。
于是,就瞧见了张瑾抢食这一幕。
想不到啊,张瑾也是一个吃货。
看来,看在张瑾对叫花鸡赞不绝口的份上,萧权也应该将张瑾发展成必胜楼的客户。
有张瑾这个既有钱又喜欢美食之人捧场,必胜楼的业绩必能更上一层楼。
商机真是无处不在啊!
就这么定了,于是,萧权静待时机,等探子离开,张瑾便找张瑾好好聊聊人生吃饭这件大事。
不过,当萧权看到探子咬一口鸡腿,看一眼张瑾之时,萧权差点没能忍住笑出声来。
敢情这探子是拿着鸡腿当张瑾来啃了?
张瑾也是,自己想吃,问问探子在哪里买来的,然后自己去买,不皆大欢喜?
非得抢一个下人的来吃。
人家本就不富裕,自然心疼。
更让萧权意想不到的是,张瑾不仅吃了探子的叫花鸡,还将人家的红烧肉也抢过来,吃了几块下去。
虽然叫花鸡和红烧肉,张瑾都没有吃完,可这也不妥啊。
这不,张瑾这一吃,吃得探子一脸的颓败之色,哀愁不已。
探子看了看手里只剩下一个鸡身的叫花鸡,再看看那碗下了一半的红烧肉,探子的眼底有几分幽怨。
这要是送到魏千秋跟前,魏千秋不得当场掐死探子?
为今之计,只好去必胜楼重新再买一份。
说来,魏千秋也是奇怪,他以前可是明说,禁止监国府之人吃必胜楼的东西,现在却自己带头打自己脸,自己带头吃起了必胜楼的饭菜。
要不是魏千秋指定探子去必胜楼给他买吃食,探子无论如何也不敢去。
想罢,探子转身便往必胜楼赶。
探子可不能让魏千秋等太久,否则的话,探子会吃不了兜着走。
此时,萧权听得探子的这番心理活动,他终于知道探子是魏千秋的人。
原来,魏千秋还真是躲进了皇宫。
这可真有趣。
探子走之前,直接将剩下的鸡和红烧肉一把塞给了张瑾,还说既然张瑾那么喜欢吃,就都给张瑾吃了,他再去买一份便是。琇書蛧
一个探子如此懂人情,张瑾有一瞬间有点感动,他接过美食,继续吃了起来。
说实话,堂堂一个代理丞相,身份贵重,露天吃东西,还有可能被别人看见,是一件十分丢脸之事。
可美食当前,张瑾也顾不上这些,吃了再说。
吃着吃着,一道熟悉的声音冲进张瑾的耳朵:“张大人,必胜楼的东西是不是十分地美味?”
闻言,张瑾一愣,他扭头看萧权,嘴里还有一块肉没吞下去,他便迫不及待地道:“你说什么?这是必胜楼的?”
我呸!
张瑾立马将嘴里的肉吐出来。
早知道这是必胜楼的,张瑾就是馋死,他也绝不吃一口。
可是,手里还有那么多肉,又那么好吃,扔了怪可惜......
张瑾依依不舍地看着手里的肉,犹豫不决。
话又说回来,张瑾这才反应过来,他警惕地问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该不会是跟踪张瑾吧?
萧权淡淡道:“我出现在这里很奇怪吗?”
随即,萧权饶有意味地问道:“刚才那个探子是监国府的吧?”
萧权这么一问,张瑾这才反应过来,并且发出疑问,探子怎敢去必胜楼买吃食?
这探子的胆子太大了吧?
转念一想,张瑾终于转过弯来。
监国府之人,怕魏千秋怕得要死,没一个敢不听话,除非,这是魏千秋授意。
这么一想,张瑾再联想刚才他抢食之时,探子一脸的生无可恋之色,张瑾终于明白过来,这九成九就是魏千秋授意探子去做的。
我滴天啊!
魏千秋知道他自己这是在做什么吗?
他怎么可以吃必胜楼的东西?
见着张瑾一脸惊讶之色,萧权淡淡一笑,但是不吭声。
如果不是那一次,魏千秋跟着玄鱼去必胜楼,如果不是玄鱼逼着魏千秋吃了红烧肉,估计魏千秋还真的这一辈子都不吃必胜楼的东西。
不过,不管什么原因,魏千秋终究还是吃了必胜楼的东西,还十分地喜欢吃,就是不知魏千秋这般抽自己的脸,疼不疼?
哈哈哈。
真是踏破天涯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玄鱼无意中帮了萧权一个大忙。
要不是魏千秋指定探子去必胜楼买吃食,萧权还就真的查不出魏千秋藏在哪里。
无意之中得知魏千秋的下落,萧权心里高兴。
不过,萧权暂时不打算去打草惊蛇,就让魏千秋躲在皇宫里继续安逸几天吧。
只要魏千秋行踪不暴露,圣人在大魏孤立无援,迫不得已之下,圣人一定会灰溜溜地回西域。
()
()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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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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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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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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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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