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魏贝刻意数着年月,他不会意识到自己来大魏多少年了。
因为七年的时间,太难熬了,魏贝度日如年。
魏贝在现代的时候是一个理科生,虽然也学过历史,可对历史兴趣不大,对古代也远不如萧权那么地熟悉。
这里的一切都太陌生了,饮食、风俗、人文,所有的一切,都让魏贝无比煎熬。
他也曾琢磨过如何离开这个世界,可他死不了。
如果是偷偷跳河,他一定会被人救起。
如果是服毒自尽,他也会阴差阳错买到假药。
总之,他没成功地死过,这让他郁闷极了。
他和萧权不一样,死不了对于萧权来说,这是超级爽的主角光环。
而对于魏贝来说,这就是一个无法挣脱的牢笼。
他似乎永远都困在这里了。
死也死不了,魏贝便开始尝试找点乐趣,所幸穿越的家庭极其富裕,要什么有什么。
魏千秋对他这个儿子还算不错,魏贝有什么要求,这个爹都会满足。
可魏贝开心不起来。
他是一个奉公守法的现代公民,一言一行从来都没有犯过法,而这个古代的爹杀人如麻,口碑不好,让他这个现代好公民瑟瑟发抖。
他太怕了。
可他还要装得不怕,因为原来的魏贝对这样的爹已经习以为常。
来大魏七年,魏贝最开心的事,就是萧权开了酒楼后,他吃上了熟悉的味道。
他从来都没有亲自去过必胜楼,可每天都会偷偷派人去买一碗酸爽至极的酸菜面、一碗香喷喷又滋滋冒油的回锅肉,还有辣到流口水的麻辣凤爪。
这是魏贝来到大魏后,第一次吃上和华夏相近的味道。
必胜楼的美食,是他唯一的慰藉,一时的救赎。人在异乡久了,一口美食都足以抚慰心灵。
其实萧权穿来没多久,魏贝就知道这个人和他一样,一样是从华夏而来。
萧权在知义堂和朱衡斗诗,赢得了满堂彩,魏贝一听那些诗,便知道萧权是华夏人无疑。
魏贝当时欣喜若狂,终于有个老乡来了!
可没想到,萧权和魏贝性格迥异。
魏贝隐忍,萧权高调。
萧权一路上惹出不少事端,萧权这个大名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让大多数的权贵讨厌得咬牙切齿。
于是,即使现在萧权是青园之主,是魏贝名义上的老师,可他不敢靠近萧权。
低调隐忍的魏贝,实在接受不了萧权这么冒进的行事作风。
他知道,萧权是一个不屈服的人,就好像华夏神话小说里的那头猴子,表面看起来平平无奇,可谁要惹了萧权,萧权必然要翻了这天。
他是佩服萧权的,如果萧权是孙悟空,那魏贝就是那头懦弱又胆小的猪八戒。
他战战兢兢地演着魏贝,生怕被人看出来他和原来有什么不一样。
魏贝也知道易无理这个人,正因为易无理和萧权行事高调突出,一来就哐哐哐地改造大魏,呈现各种技能,这才让大魏的一些权贵对华夏人有了概念。
魏千秋恨死了华夏人。
毕竟易无理和萧权都让魏千秋太头疼了。
于是,魏贝哪里还敢表现出华夏人的半点特质?
虽然魏贝和萧权性格迥异,一个隐忍,一个奔放,可魏贝的内心和萧权却是一样的。
魏贝所处的现代,是十分和平的社会环境,没有战乱,就算有国际纷争,那也乱不到老百姓的头上。m.χIùmЬ.CǒM
所以,他们这个年代的华夏人内心都习惯于和平,也喜欢和平,也渴望和平。
他特别想告诉魏千秋,收手吧,不要再闹了,好好地当一个王爷不好么。可这个爹的掌控欲极其地强,几乎接近变态,魏贝明白,自己说了也是白说,于是没提。
而萧权压根就没有长生不老药,不过就是一张嘴胡诌的。听到萧权撒出这样的弥天大谎,他心里替萧权捏了一把汗。
这个萧权,胆大得超出了魏贝的预料。
本来,现在魏贝的身份是魏千秋的儿子,魏贝完全可以拆穿萧权,可他没有。一拆穿长生不老药的事情,魏千秋一定会杀了萧权。
魏贝不愿意看到这种局面。
自始至终,魏贝都无法融入大魏。
他把自己当做一个外人,一个旁观者,这个魏千秋只不过是他名义上的父亲,他的内心十分不认可这个嗜血的爹。
于是,萧权利用现代知识在大魏横行,还辅佐君王,甚至敢拿那个什么不老药欺骗魏千秋,魏贝完全不管。
这是每个人的缘法,这也是大魏的命数。
也许萧权这样的人到来,就是为了改变大魏的命运吧。
魏贝抄着这首杜甫的登高,表面上风平浪静,内心却汹涌澎湃。
抄着抄着,魏贝微微一笑,若是杜甫李白知道,萧权这么不客气地靠着他们的诗词飞黄腾达,不知道李白和杜甫会不会捶胸顿足,十分生气?
毕竟,这两位在华夏都是不得志而落魄的诗人,而萧权却用他们的诗词一步步登入朝堂,被万人所敬仰。
不过,若魏贝是李白和杜甫,魏贝应该不会生气,而是会感到很是欣慰,毕竟在另外一个时空,他们的诗词也被那么多人喜欢和崇拜,也算是一件好事。
“郡王在笑什么呢?”给他磨墨的小侍女温柔一笑。
魏贝赶紧收敛起笑容,抬头:“晚膳时间到了,快去......”
“奴知道了,”小侍女微微一笑:“郡王又想吃必胜楼的回锅肉和鸡爪是不是?奴这就去买回来。”
魏贝的脸上露出一个少年该有的笑意,侍女摇头,笑道:“监国府的厨子比皇宫的还好,偏偏咱们家的郡王喜欢必胜楼的吃食。”
魏贝不好意思地点头:“切记,不可被我爹知道了。”
“郡王放心,奴知道啦。”
那个小侍女点点头,有些心疼地看了魏贝一眼,便退下去了。
魏监国如此讨厌萧权,而郡王却特别吃喜欢必胜楼的东西,天天吃都不腻。
小侍女摇头,若是被多疑的监国知道,郡王恐怕连这个儿子都不会轻易放过。
萧府。
药老给病愈的萧权把脉,越把眉头皱得越厉害,旁边的人就越来越紧张:“怎样?还是有问题?”
药老摇头,又点点头,又摇摇头。
他抬眼看了一眼,萧权正没心没肺吃着鸡腿,萧权身体好得很,一点问题都没有。
可正因为一点问题都没有,这才奇怪啊,萧权才刚刚大病初愈,怎么着也会留下点病气,现在却是一点都没有。
“萧老夫人,可否借一步说话?”
药老这样子,让萧权心里咯噔一下,最怕就是大夫欲言又止的样子啊:“什么话啊,还得瞒着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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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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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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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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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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