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权揉了揉眼睛,是不是太累,出现了幻觉?
“嗒。”
“嗒。”
那笔又微微一动,敲了敲桌子。
萧权的手指都被它抬了起来!
呔!
妖怪!
萧权吓得一甩,将毛笔甩到了地上!
笔一到地上,又不动了!
萧权在博物馆见过各种各样的古董笔,这支笔看起来和古董笔没啥区别,怎么还带自动跳动功能?
幽幽的烛光下,萧权汗毛倒立,这......
他盯着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那支笔,名字还得继续写,这笔得捡起来啊!
管它的,就算是一个笔精,萧权一样收了它!
为了尽快出去,萧权一把抓起这支破笔,继续唰唰唰地写起了曹操的名字。
曹操。
曹操......
曹操!
一边写,华夏曹操的诗句在萧权的脑海涌现!
一股气息,在萧权的胸口盘旋不灭!
笔!
又动了!
萧权咬牙,你再动!老子也要用你!
曹操的诗句,在脑海一遍遍地掠过,萧权吟道:
“秋风萧瑟,洪波涌起。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
星汉灿烂,若出其里。
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纸面上,全是曹操。
曹操!
曹操!
胸口那股气息越来越紧迫,笔疯狂地自动地动着,萧权死死握着它!
字写得歪歪扭扭!
渐渐,萧权逐渐把控不了笔身,字越发地狂傲潦草!
“噗!”琇書網
一口腥甜的鲜血,从萧权胸口涌起,直冲喉咙!
红艳艳的血,落在白纸上,如同冬日里的梅花傲然绽放。
笔身也被萧权喷了一身的血。
若它会说话,必然是:啧,恶心。
萧权更是嫌弃,本来这支笔又老又破,沾上他的血,更脏了!
萧权没在意喷血之事,估计因为刚长文根,一吟诗,气息又不稳。
他吃了一粒药后,没好气地抓起笔往衣服上擦,带着血的笔这么黏腻,如何握?
他擦了又擦,身上的衣服是浅色的,擦笔一定会弄脏衣服。
结果,衣服是干净了。
方才还在笔上的血,没了。
萧权一惊,使劲儿擦了擦,还是没有血迹。
我了个去!
这笔有自动清洁功能?
为了验证,萧权抹了抹嘴角的血,擦在笔上。
鲜红的血珠,刚碰到笔,不是滴落,而是一点点地被笔吸收。
与此同时,笔身上的黑色,没那么黑了。
隐隐约约,能看出一点红漆。
这支笔,原是红色?
还要喝血,才能变红那种?
“你这爱好有点突出啊,”萧权有点不满,拿着笔敲了敲桌子:“喝我血你才红,你咋不上天?”
“作为一支笔,能不能干点人事?”
“你喝水不行?”
萧权隐隐察觉,这支笔非同凡品。
文人之笔,吃墨。
它吃血。
嗜血之笔,如同嗜血之剑。
萧权一个激灵!
兵器!
它是兵器!
萧权的手缓缓地伸向它,拜托,来个麻的感觉。
拜托,认我为主。
刚才还骂人家妖怪的萧权,一脸的喜悦和讨好,仿佛这笔是他初恋女神一般。
他满心欢心,又小心翼翼,充满期待,又满是忐忑。
他猛地一握!
......
......
没感觉?
他不甘心地又握了握!
这个初恋,无情地拒绝了萧权。
果然,初恋总是没结果。
哎......
萧权失落地在椅子上仰着头,他盯着手里的笔,看不上我?
没事,你看不上我,我就勉强你。强扭的瓜虽然不甜,可解渴啊!
萧权找了那么多笔,都没认他为主。
这支笔也不认,可它嗜血,一定是上好的兵器!
李牧不会无端端给他一支笔!
既然如此,萧权偏要它认他为主!
初恋女神拒绝一下又如何,努力做舔狗,舔到最后应有尽有!
拿出在现代追女神的气势来!
萧权给自己打了打鸡血,李牧罚他抄写名字,恐怕也是有原因!
那就抄!
抄他大爷的两万遍!
特么的,等他出去,他就给蒙骜改个名字,叫个屁蒙骜!
以后叫蒙一!
萧权抓起那次已微微变红的笔,又开始唰唰地写了起来。
每每到了饭点,老李都会把饭送到门口。
门口底下有个大缝,萧权伸手就能拿饭。
老李来送午饭之时,发现早饭萧权压根没动。
“哎,诗魔又收了个徒儿,萧大人一定伤心得吃不下饭吧。”
老李同情心泛滥,哪知萧权一心受罚,哪里有空理会诗魔在干啥,他连诗魔回京都都不知道。
护才府,庭院。
诗魔坐在凳子上,面前的桌子是李牧特意摆出来的,摆了一桌必胜楼的面,以及回锅肉。
听说徒儿酒楼的菜不错,文坤让李牧买了几十份的回锅肉回来,自己吃。
其他人都默默地吞着口水,看着文坤大口吃面,大口吃肉。
那肉的香气,能将人的馋虫都引出来!
李牧的心却都在滴血,买肉用的都是他的俸禄。
可诗魔要吃,他必须要买啊!
那个叫阿石的掌柜,一见是他,本来要直接送他,可李牧岂能白拿,还是给了钱。
而魏清跪在地上,等着文坤说话。
他来护才府,本就是屈尊降贵。
要不是诗魔在,魏清近都不会近护才府这种卑贱的地方。
只是他一进来,文坤就让他跪着,再也没有理他。
春天的地板很是湿寒,他从早上跪到中午,清晨微凉的露气,让他忍不住打了好几个喷嚏。
魏清的膝盖隐隐作痛,不过他忍着,一声不吭。
文坤吃得十分畅快,嘴还特意地吧唧吧唧着,生怕魏清不知道这肉有多好吃。
终于,文坤吃饱了,他身子转过来,翘起了二郎腿,冷言道:“你确定要拜我为师?”
“确定!确定!”魏清连连点头。
“不要后悔哟。”
若是常人听到诗魔这样说话,好歹会犹豫一下。
魏清使劲地摇头:“不,不会后悔!”
成为诗魔的徒儿,是他从小的梦想!
现在,就要实现了!
他怎么会后悔?
文坤花白的头发飘着,苍老的脸露出一丝坏笑:“想不到我这个老头子,还挺受小年轻欢迎。”
好言难劝想死的人,文坤已经给了魏清一个反悔的机会,是魏清不珍惜。
“嗯,那就拜师吧。”
萧权拜师时,是诗魔死死掐住萧权的手臂:你拜不拜?你给老子赶紧拜!
魏清拜师,诗魔轻轻一句话,魏清恨不得连头都磕破:“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咚咚咚。”
魏清三拜九叩,很是积极。
文坤微微一笑,满意极了,淡淡一句:“嗯,拜完为师,去拜你师兄吧。”
在这喜悦的日子里,空气中弥漫着不该有的安静。
魏清全身一僵,师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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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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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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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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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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