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氏看着孙女儿头上的头面儿,拧着眉道:“怎么带了这套头面儿?”
问完她还看了沈婉一眼,这头面儿是林氏给的,她瞧着都不太舒服,觉得沈婉怕是也会膈应。
李氏笑着道:“不是挺好看的吗?”
刘氏小声道:“是林氏给的。”
李氏点了点头没有说话,这些日子,她也听亲家说过那林氏,提起那林氏亲家也颇为后悔,当初她就是被那林氏哄得与婉儿生了嫌隙。听她说,那林氏也不是个好的,瞧着温顺宽厚,其实一肚子坏水儿,还差点儿害了子凌和子玉。她瞧着是对子玉和子凌极好,但是却是在捧杀两个孩子,还害得两个孩子跟他们的生母离了心。
宋子玉偷偷的看了沈婉一眼,见她并无不悦,便小声道:“我也是瞧着好看才戴的。”她也晓得,再戴二娘给的东西也不太合适了,但是她最好看最华丽的头饰,就是这一套红水晶头面儿了。
往年,皇宫可很少在中秋的时候办夜宴与群臣同乐呢!而且这回宫里还特地准了可以带家眷和子女,元宵的时候,除了皇亲国戚可以带嫡出的孩子去,旁的官员都是不能带的。如今能有机会进宫,她自然要好好打扮,戴上最好的首饰,穿上最好看的衣裳去了。而且,最主要的是,今日还能见着小王爷。今日去宫里的小姐们,肯定都会卯足了劲儿打扮自己,她自然不能被旁人比了下去,她要小王爷第一眼便看到她。
刘氏道:“你娘生辰给你买的那套头面儿不也挺好看的吗?不如戴那套。”
宋子玉拧着眉嘀咕道:“可我就想戴这套。”娘送那套虽然很好看,也很贵重,但是跟着红水晶头面儿比起来还差了些。
沈婉笑了笑,看着刘氏道:“算了,子玉想戴便让她戴吧!”
刘氏没有再说话,一家人动筷吃起饭来。
饭罢,宋恒和宋子凌跟沈婉回了秋实院儿,沐浴了一番后,换上了去宫里要穿的衣裳。wWW.ΧìǔΜЬ.CǒΜ
宋子凌换上了秋菊给他做的蓝色锦衣,锦衣是窄袖的,领边和袖口绣着云雷纹。腰间系了条深蓝色镶玉的腰带。右侧挂了外祖母送的香囊,和一块吊着穗子的暖玉,以淡蓝色的玉带束了一半儿的头发在头顶。
沈婉看着穿戴好的儿子,喜欢得不行,捏了捏他小脸儿道:“我家子凌可真是俊得很呢!活脱脱的英俊小郎君,这次进了宫,要是被那个小姐瞧上了可如何是好?”
这孩子今年可是窜了个猛个儿,不过才十岁,便到了她的鼻子处了,瞧着是有一米五了。
他这个头一抽,便显得更瘦更修长了,眉眼又生的好,虽然皮肤偏小麦色,但是瞧着健康又阳光,活脱脱的一个小正太。不但不比她在电视里看到的那些小童星差,瞧着还更胜一筹。
宋子凌揉了揉被捏的脸,嘀咕道:“娘……你胡说什么呢?我才十岁呢!”
他才十岁,怎么会有小姐看上他呢!娘一天就喜欢胡说。”
“十岁怎么了?我儿子长得俊,就算十岁也能被小姑娘看上。”看着这么俊的儿子,沈婉还是很有成就感的,毕竟这都是她的功劳。若不是他,这孩子指不定歪成什么样!胖成什么样呢!
惠儿也笑着道:“也是我年纪大了些,若是像少爷这般大,我肯定也喜欢少爷。”
“惠儿姐姐……”宋子凌无奈的唤了一声。惠儿姐姐怎么也跟娘学,这样打趣儿他。
沈婉十分开明的笑着道:“我不介意我儿媳妇儿,比我儿子打几岁。”
惠儿眼珠子一亮,开玩笑的道:“这么说,我还有机会了。”
宋子凌自然知道她们都是在开玩笑,但是被她们这玩笑开得,他的脸皮都快挂不住了。
以前还翎儿和秋菊姐姐在,如今翎儿走了,秋菊姐姐一天到晚忙得很,天黑了都不着家,在他娘这儿能被打趣儿玩笑的人就只有自己了。
“什么机会?”穿好衣裳的宋恒从里间儿走了出来。
他穿了身暗紫色的窄袖锦袍,上头绣着鹤纹,腰间系了根黑的的宽腰带,腰带上镶着墨玉。因为这宽腰带更显得他肩宽腰窄,这身材瞧着非常好,沈婉默默的在心里给他比了个大拇子。因为刚沐浴完,他一头墨发随意的披在身后,还未曾束发。
早晓得,她该让秋菊给子凌也做一件暗紫色的同款,这爷俩穿着一样的衣裳出去炸街,想想就拉风。不过现在秋菊忙得很,也没空再做衣裳了。
惠儿低着头吐了吐舌头道:“没什么,奴婢同少爷开玩笑呢!”
“奴婢给将军束发吧!”惠儿朝宋恒走了过去。
宋恒坐到了梳妆台前,让惠儿给他束发。他脸上的纱布已经拆了,伤口已经在掉痂了,掉过了痂的地方,可以看到粉粉的嫩肉,长得还都挺平整的。
因为还没全好,惠儿还是梳了些刘海下来,遮住了他的半张右脸。
束发的发冠是紫色的,上头镶着蓝宝石,与他这身衣裳正好相配。
他刚束好发,已经换上衣裳,戴上首饰的宋子玉便带着翠儿来了。
她穿了一身,软烟云的绯色齐胸襦裙,裙子上绣着大片的海棠花。
“爹娘,女儿这么穿好看吗?”宋子玉进屋后转了个圈,裙摆飞舞,身上环佩作响甚是悦耳。
惠儿张大了嘴巴,心道:“大小姐这样打扮,还真是好看。”
宋恒上下打量了女儿一番,点了点头道:“好看。”
女儿这样打扮吗,很是娇俏明艳。
好看?沈婉直接给了宋恒一个白眼,他一个直男癌晚期患者能懂什么?
她戴了那么抢眼的红水晶头面儿,如今又穿了一身颜色这么鲜艳的衣裳,瞧着要多张扬有多张扬。而且还是去宫里,宫里的娘娘们穿得都没这般张扬过。这红色在宫里只有中宫娘娘才能穿的,这绯红虽然不是正红,也未曾限制臣子家眷穿过。但她穿成这样去宫里,势必会扎了某些人的眼。她一个小姑娘,穿成这样去宫里出什么风头?
“好看是好看,但这样穿着去宫里太张扬了些,换一身吧!”
“头面儿也换了吧!瞧着太扎眼。”她又补了一句。吃饭的时候,她看宋子玉戴这头面儿,觉得只要穿的稍微含蓄点儿,也就不扎眼了。但是看见她穿了这身衣裳,又想到了宫里那些娘娘,就觉得这红水晶头面儿太扎眼了,还是换了比较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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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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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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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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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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