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神王令小说完结>第1114章 秦蓝
  “开干!”

  秦天的一声令下,就像是战鼓,点燃了蓄势待发的豪情。

  大家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好不快活。

  不知道过了多久,所有人都喝嗨了。空气中都是浓郁的酒香。

  追风搂着秦天的肩膀,道:“天哥,接下来需要兄弟为你做什么?”

  “你一句话,兄弟马上去做。”

  秦天看了一眼他空着的另外一条袖子,心中终究不是滋味。他含笑道:“兄弟你受苦了。”

  “这几个月一个人荒山苦练,很寂寞吧?”

  “现在你既然来了,就在这里住一段时间。跟兄弟们好好聚聚。”

  “怎么,是这里的羊不好吃,还是酒不好喝?”

  “我告诉你,我这可都是专门从草原河滩上运过来的,一般的馆子都吃不到。”

  追风摇了摇头:“天哥,你知道我的。”

  秦天沉默了一下,道:“那你想做什么?”

  追风看向远处,风吹动他杂乱的长发,他一双眼睛,却像是被酒洗过的刀锋,犀利而寒亮。

  他低声道:“我一直有个心结。那就是,吕良。”

  “吕良?”

  秦天楞了一下。

  追风看着他笑道:“天哥,你不要瞒我了。蒋甜甜即将早产,她肚子里,是吕良的孩子。”

  “你也觉得,吕良很可能会现身,这是抓到他最佳的机会吧。”

  秦天惊讶的道:“你连这个都知道了?”

  追风笑道:“我这几个月,虽然在荒山练刀,但是,并没有完全与世隔绝。”

  “天哥,你莫忘了,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安老爷子手下的暗天王。”

  “我所率领的暗组,一直在暗处活动。并且,现在已经壮大到,颇具规模了。”

  “天哥,我知道嫂子也快要生产了,你现在不适合离开。吕良不是好对付的,你是不是在为人选发愁?”

  秦天苦笑道:“之前确实是的。只不过现在,我好想已经不用愁了。”

  追风点点头:“交给我。你放心吧。”

  秦天吁了口气,大声道:“来,咱们接着喝酒!”

  追风本身的实力,如今已经足以对抗吕良了。更何况,他手下还有一个神秘莫测的暗组。

  对于追风率领的这个暗组,就连秦天,至今都难以窥测其真面目。

  之前,追风追随着安国,只是在南江这个小地方活动。现在,随着安国入住五湖省,并且成为了南七省总商盟的副盟主,平时秦天这个总盟主不在的时候,南七省的事务,就是安国在主持。

  那么理所当然,追风的暗组,一定也跟随安国,入住了五湖。

  并且,快速的壮大了。

  有这么一支神秘的力量,秦天真的想不到,有谁能比追风,更适合去执行这个任务了。

  这样一来,也算是解了他一个心结。

  这顿酒,一直喝到深夜。追风没有跟任何人打招呼,一个人悄然离开了。

  接下来的日子,秦天可以说是彻底放飞了自己。他每天待在龙园,足不出户。一身家常衣服,有时候头也不梳,脸也不洗。

  围裙系在身上,常常一系就是一整天。以为他除了一日三餐给苏酥做饭,还要做加餐。

  苏酥肚子里的孩子,仿佛是一个吸收能量的无底洞。尽管有了血灵芝垫底,保住了苏酥的元气。

  但是,每天仍旧需要大量的能量。

  有时候秦天想想救觉得后怕。幸亏有了血灵芝,否则以这孩子吸收能量的速度,苏酥只怕早就被吸干了。

  这家伙究竟是个什么怪物?

  秦天有时候,即希望这孩子早点降生,真真切切的看到自己的后代。有时候想想,有有点头皮发麻。

  该不会是个怪物?

  有一次,在他向苏酥表达了这个担忧之后,遭到了苏酥的严厉批评。

  苏酥说:“他是你的种,他是怪物,不就说明,你也是怪物?”

  “你是怪物吗?”

  秦天挠挠头,有些事情,他无法跟苏酥解释。但是想到自己体内血液中那一股隐藏的可怕能量,还是有些后怕。

  现在,他对那股能量不了解,仍旧充满了敬畏之心。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会轻易动用。

  比如不久前在岭南。面对十面埋伏的蛊虫,最终无奈之下,他就是激活了那股能量。

  当时他能很清晰的感受到,自己很兴奋。

  就像是一个魔王,渴望去杀戮,渴望去闻血腥味。

  如果有一天,他控制不住这股能量,会不会真的入魔,成为六亲不认的怪物?

  现在可以肯定的是,自己体内血液中这可怕的因子,只怕是也要遗传到苏酥肚子里孩子的身上了。

  说实话,是福是祸,他现在都无法确定。

  不过,看苏酥对这个孩子挚爱的程度,他知道,无论这孩子成为一个什么样的怪胎,那怕是个魔丸,他这辈子,都必须背负起好孩子负责的担子。

  或许是幸福的烦恼。

  也或许是,沉重的枷锁。

  这是命,无法逃避的。

  随着预产期的日子越来越近,秦天越来越不安。

  因为苏酥的反应,也越来越剧烈。好几次,秦天忍不住建议苏酥,反正月份够了,干脆剖了算了。

  可是苏酥不同意。

  并不是以为害怕在肚子上留下一道疤,而是,用她的话说,要完成一个女人,以及一个母亲的使命。

  她说,只有经历了分娩,一个女人的一生才是完整的。所以要等到瓜熟蒂落,自然分娩。

  其实秦天是知道,她担心早产对孩子不好。

  就这样,每天的日子,甜蜜而煎熬。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秦天重金聘请了技术高超的妇科医生,在龙园里面,腾出来一座小别墅,特意作为产房。

  因为害怕生产的过程出现意外,这产房里,还配备了各种抢救的设备。以及,大量的,符合苏酥血型的血液。

  万事俱备,只待瓜熟蒂落。

  纪星、刘青瑶、玉玲珑,柳如玉,等几个至交,也都早早的来到了龙园,每日陪伴着苏酥。

  一向不吃斋不信佛的杨玉兰,竟然在她住的别墅客厅,供奉了一尊送子观音,每日上香朝拜。

  众人表面平静,但是内心全都如临大敌。

  一切,都为了苏酥能顺利的生下这个孩子。按理来说,在现在的医学水平来说,生产已经是没什么风险的事情。

  但是苏酥不一样啊!

  她怀的,可是一个小神王。亦或者说,是个小魔王。曾经一度,差点吸干她这个母体的元气。琇書蛧

  大家嘴上不说,心中都在担心,害怕最后关头,出现什么意外。

  这一天深夜,连续几天没有好好睡的秦天,迷迷糊糊刚要睡着。就听见床上的苏酥喊老公,我肚子疼。

  秦天噌的跳了下来,激动的道:“老婆,是不是要生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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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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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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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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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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