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声音,秦天忍不住心中一动。
自己是第一次来东瀛,在这里除了乌腾、陈小乙,以及冷云和她的蛇组成员,并不认识其他人。
怎么会突然有人喊自己的名字?
而且声音还很陌生。
他忍不住扭头看去。
只见一个穿着碎花裙子的女孩,脖子里系着黄色纱巾。身姿绰约,五官秀美。
尤其是,肤如凝脂,一双眼睛雾蒙蒙的,像是隐含着很多说不出的愁绪。正在惊喜的看着她。
“你是……韩玲?”
“真的是你吗,韩玲!”
故人相见,一扇记忆的大门被打开,秦天喜出望外。
女孩点了点头,抿嘴笑道:“天哥,没想到真的是你。”
“你怎么——”
她想问,你怎么被人从窗户上扔出来了。觉得不合适,便抿着嘴,把话忍了下去。
秦天尴尬一笑,道:“不是你想的那样,其实——”
话没说完,韩玲旁边一个年轻男子突然很夸张的哈哈大笑。
“秦天,还真的是你啊!”
“想不到啊,一别这么多年,你竟然还活着。”
“怎么,在秦家混不下去,跑到这里来了。”
“我看你在这里混的也不怎么样啊,竟然被人从窗户里踹出来。”
“这是偷东西被发现了,所以慌不择路?”
听了他的话,旁边两个保镖,以及另外两个明显是他的随从,也都附和大笑起来。
刺耳又夸张的声音,让秦天的脸沉了下去。
他凝视年轻男子,冷笑道:“原来是你,焦亮。”
“韩玲,你怎么跟他混在一起了?”
想到什么,又忍不住皱眉道:“胡飞呢?”
“他没有跟你一起来吗?”
胡飞,是秦天那压抑和落寞的青春岁月中,唯一的一抹温暖和亮色。
两人高中三年,同吃同睡,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好哥们。
初识胡飞,他意气风发,青春飞扬。跟同样年纪、却终日显得心事重重、闷闷不乐的秦天,形成鲜明的对比。
在秦天的内心里,胡飞满足了他对青少年模样所有的想象。他觉得,年轻人,就应该像胡飞那样。
当时他还以为,胡飞应该是生在普通家庭,所以才没有大家族的那些烦恼。
有一次,胡飞请班里全体同学聚餐,钱不够,是秦天悄悄帮忙垫付的。
胡飞知道之后,不仅仅不感谢秦天,还说秦天是帮了倒忙。
原来,胡家是汉中第一豪族,胡飞这个大少爷,根本不缺钱。
他之所以平时表现的像个穷光蛋,一方面,是他喜欢那种江湖好汉的风格,不想成为别人眼中的纨绔。
另一方面,他请全班吃饭,其实真正要请的,就是班花韩玲。
胡飞喜欢韩玲,但是又不好意思开口。所以拉上全班作陪。
钱不够,也是装的。他悄悄告诉秦天,是想趁机向韩玲借钱。
一方面,是考验一下,韩玲对他究竟有没有意思。另外,一借一还,他就有理由,再约韩玲出来了。
得知真相之后,秦天真的是哑然失笑。觉得自己好心办了坏事。
不过从那之后,两个人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理所当然,后来韩玲和胡飞也走到了一起,成为全校羡慕的神仙情侣。
说起来,他们两个的性格,截然不同。胡飞大大咧咧,像光明磊落的江湖好汉。
而韩玲平时小心谨慎,性格温婉,说话不紧不慢,心平气和,像林妹妹一样。
但是不知为何,秦天就是觉得,他们好般配!
三个人都是同岁,但是生月不同。胡飞最大,秦天喊他飞哥。秦天居中,韩玲喊他天哥。
两个人一起保护韩玲这个小妹。
并且约好,要做一辈子的知己。高中毕业之后,秦天不得不回到秦城去。
汉中,距离秦家所在的秦城,还有几百公里的距离。秦天之所以跑到汉中去上高中,就是想摆脱家族的影响。
但是,家里面最终不想放任他在外面发展。
那就像是一个充满了吸引力的黑洞,秦天逃无可逃。
分别的那一晚,是他第一次喝醉酒。
小酒馆里,胡飞也醉的一塌糊涂。搂着秦天,哭着说,等他和韩玲结婚,不管秦天在哪儿,都一定要去。
他不去,他们就不结婚。
还说要让秦天做他未来儿子的干爹。
韩玲安静的坐在一旁看着两个大老爷们哭。
秦天保证,等胡飞和韩玲结婚的时候,他一定会赶到。
但是,后来的发展,已经超出了他所能承受的。最终,他跟家族决裂,一气之下,离家出走。
汉中属于西北,胡飞所在的胡家,虽然在汉中非常牛逼。但是,整体来说,还是难以抗拒秦家。
秦天跟秦家反目成仇,担心秦家会借机报复胡家,所以他干脆就跟胡飞和韩玲断了联系。
这也是,之前纪星结婚,他第一次参加好朋友的婚礼,感慨万千。
就是因为,在内心想起了胡飞和韩玲。
按照时间来说,韩玲和胡飞一定早就结婚了吧。以胡飞的性格,一定在满世界的找自己。
但是他知道自己是一个多事之人,尤其是西北领域,尚不是他所能掌控的。
所以他只能在内心,默默的祝福胡飞和韩玲。只要他们平安喜乐,他背上背信弃义的骂名,也无所谓了。
让他万万想不到的是,竟然在这异国他乡,遇到了韩玲。
而且,韩玲竟然跟焦亮在一起。
焦亮也是当初的高中同学,家里有点资产,不过跟胡家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他在胡飞面前,就是个随时跪舔的哈巴狗。得知秦天的身份之后,他对秦天更是一口一个“天哥”,比亲老子都亲。
不过胡飞和秦天都知道,这家伙心术不正,所以不正眼搭理他。
有一次周末,胡飞提前从家里返回学校,想要给韩玲一个惊喜。因为他知道,韩玲都是提前一天回学校,趁着没人,去琴室练琴。
没想到,竟然碰到焦亮也在。这家伙买了很多好吃的,还有一束玫瑰花,讨好韩玲。
这家伙表面一口一个飞哥,背后竟然挖老大的女人。卑鄙可想而知。Χiυmъ.cοΜ
胡飞一怒之下,把他打得鼻青脸肿,整整休学了一个礼拜,才返回学校。
那次之后,焦亮见了胡飞和秦天,就远远的躲开。连屁都不敢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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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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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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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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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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