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快说!”
“如果大家公认你比三长老厉害,那我……我一次性把衣服劝脱光!”
“不过有个前提,我脱光,只能给你一个人看!”
“不然,我就不玩了。”
四长老马风,原本是一个非常爱出风头的人。他之前听王令他们,各自讲述自己得意的事情,荔枝等姑娘听了之后,都一副非常崇拜的样子,不停的鼓掌。
他被激起了男人的好胜心,所以才说出方才那一番话。要陈述自己不为人知的“惊世之举”。
听了荔枝的话,他更是连最后几分理智也丢失了。
荔枝竟然不信他有惊世壮举,如果他真的能说出来,荔枝竟然可以脱光衣服。
而且,是为他一个人脱光衣服。
这对他来说,简直就是一种再明确不过的信号了。那就是,荔枝想要跟他近一步亲近。
唯一的契机,就是等他近一步的表明态度。
“就是啊四哥,你是说真的吗?”
“我不相信,你能比三哥一次性搞十个亿还厉害。”
“你倒是说说看?”边年等人,也是一副的难以置信。
马风更加急眼了,他红着眼睛道:“那好!”
“那我就让你们知道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大丈夫!”
说着,他端起一杯酒,一饮而尽,大声道:“听着!那是三十年前,那时候,我还没有加入龙隐。”
三十年前,那时候,除了三长老王令刚刚加入了龙隐,其余的几位长老,也都还没有加入。
“四哥,你慢慢说。”
“如果你的故事足够精彩,我连干三杯。”边年激动的说道。
“我也是!”
“我脱光了衣服,陪四长老喝。”荔枝在旁边,不失时机的火上浇油。
马风的表情,冷静了下来。通过他的眼神可以知道,他确实陷入了久远的回忆之中。
“那一年,我才刚刚二十五岁。不过,我在申家做总教头,已经有七年的时间了。”
“也就是说,我从十八岁,就进入了申家,为他们卖命。”
“申家?”边年疑惑的道:“那是怎样的一个家族?”
“竟然能让四哥你心甘情愿为之效劳吗?”
马风冷笑道:“说起申家,那是比辽东崔府,更加庞大的一个家族。他们位于新甘地区,而且是当地第一大家族。”
“新甘地区大家应该知道,由于特殊的气候原因,当地盛产虫草。而我说的这个申家,就是横跨新甘两省,当地最大的虫草商人。”
“那是真正的良田万顷,牛羊遍野。他们的家族财富,已经不能简单的用数字来衡量了。”
边年听的入神,忍不住道:“牧民多豪富,这个我们是知道的。”
“只不过,四哥,你还没说,你是怎么跟这个申家结缘的?”
“你说你二十五岁,就成了他们的护院总教头,那么你是多少岁加入他们的呢?”
马风咬牙道:“十八岁!”
“所以说,我为申家,效力七年!这七年的时间里,我真的是尽心竭力,不惧生死的为他们效劳。”
“我愿意为,真心换真心。没想到,申家,他们太对不住我了!”
“怎么说呢,申家是当地的第一大豪富家族,申公又是当地第一大善人。那一年,我因为跟人争强斗气,被打伤之后,不得不拖着伤残之躯,远走他乡。”
“当时来到偏僻的新甘地区,我饥饿交加,伤病发作,又碰上当地一些地头蛇的欺压,命悬一线。”
“说真的,几位兄弟,当时我真的觉得,我马风要死在一群乞丐的手下。”
“虽然胸中有万千报复,但是这辈子,是不可能实现了。”琇書蛧
“但是谁能想到,天无绝人之路。我在破庙里即将被打死的时候,恰逢当地的豪族申老爷,带着他生病的女儿前去喇嘛庙里祈愿,回来的路上,遇到暴雨,进庙躲避。”
“申老爷和申小姐看到被一众乞丐欺压的奄奄一息的我,心生怜悯,自愿出钱,把我的命买了下来。”
“把我带回家里之后,申老爷花了大价钱,遍请名医,总算是把我从鬼门关给拉了回来。”
“我康复之后,也决心要好好的报答恩人。可是,我衷心的申小姐,却背叛了我!”
弓寒忍不住道:“四哥,你说要好好汇报申家,其实不仅仅是因为申老爷,更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申小姐吧?”
马风也不避讳,梗着脖子道:“对!”
“我就是因为她!到现在我还记得,她叫做申翠兰,当时和她爹一起救我的时候,她才十七岁,比我还小一岁。”
“我愿意为,她之所为我说话,是因为看上了我。没想到,她竟然……只是处于一时的怜悯。”
“她只是可怜我!”
“在她眼中,我跟普通的被欺负的乞丐,并没有什么区别!”
看着马风因为激动,额头青筋暴起、双眼血红的样子,秦天就知道,其实,是马风自作多情了。
人家申小姐愿意替他说话,那是出于本能的同情之心。但是当时的马风,却自认为,是申小姐对他有情了。
这,应该就是悲剧的开始吧。
马风继续说道:“我等了她整整七年!”
“从十八岁,到二十五岁!”
“原本,我是可以等下去的。因为我觉得,只要是真爱,不论等多久,都是值得的。”
“谁知道那一年,那个老不死的申老爷,竟然替申小姐说了一桩婚事。对方不过是个读死书的榆木疙瘩。”
“更过分的是,这样的迂腐书生,申小姐竟然同意了这门婚事。”
“这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兄弟们,你们说,作为爷们,我能不报复吗?”
大家听得入神,八长老弓寒忍不住道:“那自然不能忍。”
“四哥,你是怎么报复的?”
马风冷笑道:“我当时还天真的以为,申小姐原本是不同意这门婚事,只不过是受她父亲的压迫。所以我还在深夜,专门去到她的闺房。”
“我直白的告诉她,我知道她喜欢的是我。跟那个书呆子成婚,不过是受她父亲的压迫。只要她愿意,我可以带她远走高飞。”
“我在申家七年,为的不是酬劳,为的是申小姐的深情。”
“因为我觉得,当初在破庙之中,就是她的慧眼识珠,才给了我重生。”
“兄弟们,那时候,真的是我最纯真的时候。我做了自认为是最勇敢的事情。你们猜怎么着?”
“申小姐竟然对我说,当时她对我只是同情和可怜,她跟那个书呆子,才是一见钟情,是真正的真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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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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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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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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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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