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穿成万人迷的竹马[穿书]>第 67 章 第67章 抓不住的稻草
  C市是个气候宜人,生活节奏缓慢而悠闲,繁华度只比A市差一点点的养老城市,当初买房子的时候,方家和席家都抱着长久定居于此的打算。

  转眼二十年过去了,房子还是那个房子,小花和小白这两朵小花却要开始面对打蔫危机。

  比如小花最近脾气就很暴躁,虽然她本来就暴躁,但这两天更暴躁。

  席音到家的时候,刚好听见自己老妈在温言软语地安慰方阿姨。

  “物极必反,你最近心情这么差,肯定马上就能遇到特别开心的好事!”

  席音:“…”

  方阿姨会不会开心席音不确定,但正在安慰别人的老妈估计不会太开心。

  回家后的第一天,席音还算是爸妈手心上的小宝贝,什么活儿都不用做,就坐那给亲戚邻居签名就行。

  等到席音回家了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最后整个小区差不多都知道了,但凡年岁轻一点的,全跑到席家来围观明星。

  小白和小花在一起玩了二十年,性格多少也受到了些影响,小白第一天虚荣心还很膨胀,第二天便被吵得烦了,有点嫌弃地问席音什么时候回去工作。

  席音哭笑不得,直说待不了几天,这下小白又闹心了,念叨着怎么那么着急云云。

  席音回来的第三天,方弥的航班晚上六点半到,两家关系好,直接约了晚上一起吃饭,地点定在小白家。

  “妈…”

  两位母亲在厨房准备晚饭,送走来拜访的杂七杂八的亲戚朋友,席音扶在厨房的门框边,虚虚喊了一声。

  小白洗着菜,抽空应了句:“怎么了啊?”

  他吞吞吐吐的样子没引起小白的注意,却引得小花多看了他两眼。

  “音音啊,是不是我家那混蛋小子欺负你了?”

  小花明显误会了,挥舞着黄瓜忿忿道:“你等着一会儿他回来,阿姨帮你收拾他!”

  席音心下一惊,赶紧解释:“…不是不是,他没欺负我。”

  …他就是非要跟我处对象。

  后半句席音没敢说,小花闻言,这才放下黄瓜,面色和缓了许多,哼声道:“我猜那臭小子也不敢!”

  话音刚落,小花顿了顿,眼珠在他转了一圈,表情骤变,露出一个饶有深意的笑。

  “音音,你这个年纪,难道是要找我们聊聊恋爱问题?”

  不怪小□□思敏锐,席音不像方弥那样擅长演戏又擅长撒谎,说白了,呆瓜这个外号说为他量身定制的都不为过。

  他双颊泛红目光躲闪,一副有什么事要说又难以启齿的样子,小花想往其他方面联想都难。

  “谈恋爱?”一听这个话题,小白立刻警惕地抬起了头,细声犹疑道:“会不会太早一点?”

  小花翻了个白眼:“这有什么大小的,成年了就行。”

  小花思想开放,还有个思想更开放的儿子,她背着小白给席音做了个加油的手势,笑眯眯地说:“呀,音音都要谈恋爱了!时间过得真快啊!”

  “是啊,以前还是两个小蹦豆,在地下出溜出溜跑呢。”

  年龄大了就喜欢感慨岁月,小花和小白你一眼我一语地闲聊起来,席音站在一旁,从刚才起一直插不进话。

  过了好一会儿,小白终于发现了儿子还在围观,有些不好意思地清了清嗓子。

  “音音,子俊刚才好像把作业本落在这了,他明天还要上课,你给他送回去吧。”

  子俊是席音小姨家的孩子,刚满十三岁上初一,来的众多亲戚里就属他要的签名多,席音甚至怀疑他给班里所有女生都要了一份。

  两位家长都在,席音怕适得其反,不敢再说什么谈恋爱的了,自暴自弃地想着全交给方弥晚上解决吧。

  谁让他小时候那么熊,没给大人留下什么好印象!

  决定当甩手掌柜之后,席音心情轻松了许多,他去客厅找到了子俊的笔记本,抬头看了看挂钟。

  才六点,方弥起码七点才到家,子俊家离朝阳小区不远,走路只用十分钟的路程,席音换上衣服,打算直接给他送回去。

  这小子八成是故意把作业落这的,里面一个字都没写,可真是个小人精儿!

  傍晚六点,天色已经黑了,席音只带了个鸭舌帽,懒得再带口罩便出了门。

  大晚上的,总不会那么巧遇到个一眼就能认出他的真爱粉吧。

  这趟回家的行程对外是保密的,不过借由微博私信上的种种嘱咐,神通广大的粉丝们似乎已经得到了消息,在看到有人猜测可能是见家长时,席音便不敢再看了。

  这些哪是粉丝,分明个个都是福尔摩斯!

  子俊家在朝阳小区北边,更靠近市中心的一个小区,怕回家晚了,席音再一次抄了近路,走了那条历史的小巷。

  比起几年前只有中间矗立着一盏路灯的阴暗冗长巷子,经历了一场翻修后,小巷子里每隔五米便多出一盏路灯,视野明亮了许多。

  不过…人真的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当走到巷子中段时,席音脚步一顿,不敢置信般揉了揉眼睛。

  戚之凌?!他怎么在这?!

  与当年相比,戚之凌这次受的伤明显更重。

  他晕倒在墙边,头发凌乱,嘴唇毫无血色,肩膀渗出的血液染红墙面,让人没法忽视那还在不断冒血的枪眼。

  席音虽然没什么良心,但人性还是有的,何况戚之凌确确实实救过他一命。

  所以他第一反应就是跑上前查看戚之凌的伤势,确定还活着后,就要报警打120。

  但刚掏出手机,他又想起戚之凌家里从事的可不是正经生意,现在受的还是枪伤。

  这里不是A市,警局和赵家不一定有来往,贸然报警的话,会不会反而害了他?

  思虑再三,席音开始在戚之凌身上翻找起来,最后在他手里找到了手机,打算打给他朋友或小弟来救人。

  手机没有上锁,屏幕亮起后,直接出现了拨号界面,上面还有一串未打出去的电话号码。

  席音没想太多,直接拨通了,当口袋里传来熟悉震动和铃声后,他才回想起什么,拿开手机复又看向那串数字,表情僵硬而复杂。

  这家伙,都要死了不找人救命,还想给他打电话?

  单调的铃声在幽静小巷里显得十分清晰刺耳,席音手忙脚乱的挂断电话,正要找找其他联系人,拿着手机的手腕突然被扣住。

  他抬头,发现戚之凌竟然醒了!

  戚之凌半睁着眼睛朝他轻笑,话音十分虚弱地说:“抓住了。”xǐυmь.℃òm

  抓住什么了?

  席音甩开他的手,心里气不打一出来,怎么快死了还有心情笑?

  这巷子他这辈子不会再走第三次了,这是什么见鬼的巧合!

  “快联系人救你!我没敢打120。”

  “做得好。”

  戚之凌用另一只手接过手机,没打给别人,直接起身将自己挂在了席音身上。

  “小伤,不用叫人。”他朝前指了指,说:“麻烦你送我回去了。”

  席音被他体重压的喘不上气,一推戚之凌就抽气,搞得他都不敢动,生怕加重他的伤势。

  他喘了喘,有些不明所以:“回去?回哪?你那些小弟呢?”

  戚之凌低头看了他一眼,眼睛黑亮黑亮的很有神,一点都不像受了重伤。

  “回咱们的小屋,我把那里买下来了。”

  席音吸了口气,冷下声音警告:“你再说些有的没的,我就报警。”

  戚之凌不说话了,还是眼睛亮亮的看着他。

  打车送戚之凌回了当年那个出租屋,席音都佩服自己竟然还记得路。

  巷子都翻修了,但小小的出租屋倒是一点都没变,将人扶进屋,席音又在戚之凌的指挥下找到绷带镊子和止血药。

  眼看着戚之凌正熟练地处理伤口,席音看了一眼时间,站起身打算走了。

  “去哪?”

  他刚要挪步,戚之凌便飞快抬头,嘴边是笑着的,笑意却没到眼底。

  戚之凌用下巴朝肩膀示意:“给我包扎。”

  席音被他理所当然的态度给惊了:“你自己弄,我走了。”

  “我够不到。”戚之凌放下夹着子弹的镊子,抬起眼皮问:“怎么?你有急事?”

  或许是气场的原因,戚之凌一旦沉下声音说话,席音就总觉得他在威胁自己。

  他没动,原地看了戚之凌一会儿,眼神冷淡。

  之前席音还不确定戚之凌对他感情多深,现在看了这间被买下的小屋,心里才算是有点数了,但他还是想不明白原因。

  为什么?

  几年前戚之凌沉默寡言,是个暴力刺头,一言不合就像要杀人一样,他们根本没说过太多话,这是什么时候培养出的感情?

  席音属于外热内冷的类型,看起来亲切温和的,实则受到记忆影响,他待人总习惯留几分,待戚之凌,可能只付出了一分,这还是往多了说的。

  “席音,你可以逃,但我不会放手的。”

  从他眼里看出深深的疑惑不解,戚之凌自嘲般笑了笑,开始动手给自己包扎起来。

  “为什么?我到底怎么招惹你了?”

  席音拧起眉,恨不得敲开他的脑壳看看里面装得什么!自己又不是自带万人迷光环,戚之凌在这跟他耗有什么意义?

  仔细回想,他每次和戚之凌相处都神经紧绷,表情也绷着,戚之凌什么毛病才会喜欢上他?

  慢条斯理地包扎好伤口,戚之凌朝他招了招手,示意他走近些。

  他□□的上身遍布旧疤新伤,枪伤刀伤什么的不计其数,光是看着就让人痛觉神经发麻。

  席音瞥了眼他包扎好的肩膀,谨慎地超前挪了一步,还是保持着安全距离。

  “到底为什么?怎么样你才会放…”

  没等他问完,戚之凌突然探身抓住了他的手,速度快到席音根本没反应过来,吓得直接把后半截话噎了回去。

  “六年前,我从训练营逃出来,倒在巷子里时,是抱着干脆就这么死了算了的心的。”

  戚之凌淡淡地说着,握着他的手紧了又紧。

  他额间布满了细密的汗珠,面色也苍白如纸,说到这,戚之凌眉目间露出了些许痛苦之色。

  “这次因为我的判断失误,很多人都死了,就在半个小时前,我第二次产生干脆就这么一起死了的冲动。”

  越听席音脸色就越白,他心里翻江倒海,甚至有些后悔刚才没有良心泯灭,选择直接报警。

  “所以,你觉得我会松手吗?”

  稍稍抬起抓着他的手,戚之凌偏了偏头,露出了一种装出来的类似于孩子脸上才有的单纯与童真。

  戚之凌乌黑的眼眸一眨不眨地盯着他,唇角微勾,笑得十分苦涩:“不过席音,你可以试着来说服我。”

  “说服我松开你这颗两度出现在眼前的稻草。”

  然后独自坠下深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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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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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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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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