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是一心沉醉在研究上的秦争,也会倚着窗子静静观赏那天的月亮,似乎在思念着某个人。
秦湛则对那种摸不到的虚幻玩意儿没有兴趣,他只是和往常一样,阴沉的待在自己密不透风的房间,思考怎么挨过明天的折磨。
是针刺,还是电击?亦或是承受极度的高温来测试活性?
然而在月食结束的第二天,他并没有再度承受孩子不该承受的折磨。他家里多了一个熟人,父亲破天荒的没有让他去实验室,而是叫他和那个小男孩好好相处。
秦湛认识他,那是自己的邻居,也是他最羡慕的人。
作为一个幼小的孩子,秦湛独自住在地下室,而地下室有一个略微高出地面的小窗,为了呼吸新鲜的空气,他经常打开窗子通风,免得自己闷死在地下。
地下室的位置离小区的球场很近,只要开窗,就必定会听见同龄人的笑闹声。
这种催人发疯的声音从窗框的缝隙中一点一点渗透进来,总是让秦湛不受控制、带着几许自我厌弃的走向窗前。
秦湛很好奇其他同龄人都在做什么。
窗口离地很高,他只能在脚下垫个凳子,双手紧紧扒在窗沿,为了看清外面的景色,他瘦弱的胳膊迸出青筋,近乎贪婪的用目光扫视一切能见到的东西。
而见到凡渡的第一面,是在一个雨天。
浅色的眼珠映照着乌云和被雨水打弯的翠草,他的视线一直胶着在外面的同龄孩子身上,其中有一个长得最为白净可爱,也最受人欢迎。
“凡渡,传球啊。”
“凡渡,凡渡,这边!”
“凡渡……”
漂亮的男孩带着与秦湛不同的活力,如果秦湛是一株烂在角落里的霉菌,那男孩就是天上不可触及的月亮。
“凡渡……”秦湛喃喃着,声音只有他自己能听见。
“凡凡,别玩了,收拾一下回家吃饭。”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看样子是凡渡的妈妈。
“还是凡凡好听。”秦湛小大人模样的点点头。
这个名字深深印刻在了他心里,每次到了下午,他都会把窗户打开,听着凡渡和他朋友们玩闹,这种羡慕和向往非常纯粹,同时,也催生出了秦湛心中的破坏欲。
他每天都听着凡渡的笑声,心想凭什么他能过的这么快乐呢。
直到蓝血月的那一天,他才没有听见对方的声音,感觉还怪不习惯的。秦湛像是心里空了一小块,整天都开着窗户,感冒的同时,也听到了其他邻居路过球场时说出的一些信息。
“是那个孩子吗?”
“没错,就是他,那个叫凡渡的小孩。”
“父母全都不在了,真可怜……”
很好,凡渡也变得和他一样了。
秦湛对此非常满意。
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他便关上窗子,坐在角落里思考明天的事情。然而他没有想到,第二天就见到了那个“父母都不在了”的孩子。
秦湛有几本“藏书”,那是秦争曾经给他买过的几本科普读物,他最喜欢的就是神话故事,而在外国的传说中,月亮之神叫做阿尔忒弥斯。
凡渡这个意外之喜,被秦湛视作阿尔忒弥斯的礼物。
天真又幼稚,但足够珍视。
父亲叫他好好和对方相处,秦湛心里都快乐开了花,他没见过多少大人,自然也不知道他长得也很可爱,不比凡渡差,而且他还大了凡渡几岁,当这样一个小哥哥站在凡渡面前,凡渡的反应可以预料。
凡渡饿了,秦湛上楼去厨房给他偷食物;凡渡困了,他就乐此不疲的给以神话作睡前故事;凡渡累了,他会献出自己的肩膀让孩子靠着。
凡渡从来没有受到过这么无微不至的宠爱,哪怕是父母也不会做到秦湛这样,秦湛没少因为护着凡渡而受伤,进出实验室的频率也越来越高。
凡渡觉得自己喜欢这个小哥哥。
两人相处的非常好,比预想的更好。
其实只要秦湛想,他可以让所有人喜欢自己,他似乎天生就懂得讨好别人,除了自己的父亲。
凡渡被这个贴心的小哥哥笼络了,成天跟在秦湛屁股后面跑,只要秦湛出现并且安慰他,实验带来的非人折磨也就没有那么难以忍受了。
秦湛也是真的很喜欢凡渡。
原来的喜欢只是一种憧憬和向往,始终隔着一层薄雾,可当凡渡这个不可触及的孩子变成了自己的同类,同样再也感受不到父母的爱,同样要忍受痛苦。
秦湛变得更喜欢他了。
并不懵懂的孩子觉得,只有和自己站在同样的位置的人,才能做他的朋友。
“疼吗?”秦湛握住自己唯一的朋友的手,撸上对方的袖子,果然在手臂上见到了花瓣一样的扎痕。
“疼……”凡渡眼泪汪汪的朝哥哥撒娇,“扎针的时候不疼,之后就开始疼了。”
“用我爸的话说,应该是改造阶段。”秦湛朝花瓣上吹了几口气:“我妈妈还活着的时候,就经常在我受伤之后给我吹吹,说是能快点好。”
“哦。”凡渡蹲在地下室的墙根,将自己缩成一团:“舅妈什么时候来接我啊……”
秦湛皱起了秀气的眉毛:“接你?你会离开吗?”
“当然了,这里不是我的家。”
偏执的秦湛不知哪来的力气,扯起凡渡的领子就往床上砸,凡渡从来没被秦湛这样对待过,他吓坏了,眼睛瞪得大大的,眸子里全是不解与惊恐。
“你要离开,你要离开?”可爱的脸蛋上满是扭曲的怒容:“你不和我做朋友了吗?”
“我没!”凡渡眼泪都被吓的滑下来了:“你永远都是我的朋友啊?”
秦湛被这句话惊回了理智,他松开手,气鼓鼓的坐在旁边。
好在孩子忘性大,凡渡担惊受怕了一晚上,就再度恢复了目前仅有的友谊。
秦湛对他更好了,年幼的凡渡不知道这是秦湛的挽留,这种“好”就像他失去的父母给他带来的感觉,凡渡越来越离不开自己的小哥哥了。
秦湛在一种极端的恐慌与不安之下,只能拼命的做出自己最大限度的示好,他甚至意识不到这种示好已经变成了一种宠溺,而朋友的界限越来越模糊。
同时,他也不知道,当他那天气呼呼坐在床上的时候,凡渡捂着磕疼的脑袋,眼眶里还有泪水呢,可嘴角却满是得意的笑。
凡渡在得意自己对秦湛的重要程度。
他们两个都是喜欢把自己和对方都逼上绝路、特别极端的人,这点从小就能看出一二。
日子一天天过着,秦湛在上小学了,只不过为了完成实验,父亲给他三天两头的请假。xǐυmь.℃òm
凡渡还是学前年龄,经常缠着秦湛问幼儿园的事情,可秦湛觉得幼儿园里的孩子简直让人头疼,根本聊不来,只有凡渡在他的世界里才算是正常人。
他不经意想起一件事,曾经有个女孩说长大了要嫁给他,他不屑的撇了撇嘴,觉得还不如凡渡呢。
是啊,如果是凡凡该有多好。
他们都是彼此唯一的朋友,也是唯一的同类,秦湛想让对方的世界里只有自己。
“我才不要那些女孩嫁给我,凡凡嫁给我还差不多。”
“好,我以后就要嫁给秦湛哥哥!”
秦湛拥抱着对方,以为怀中就是他的一切了。
他还不明白,在一个父母双亡的孩子面前,他所作的一切都足以改变对方未来的人生轨迹,凡渡之前是一个非常正常的孩子,然而就是这段经历,让凡渡对爱的取向扭曲了。
分别来的很突然,他们一起住了一年半,久到秦湛明白凡渡对自己有多重要,可凡渡嘴里的舅妈还是来了。
本来就空旷的地下室又空了一半,秦湛从一开始的歇斯底里,到后来的封闭自我,全都不被凡渡所知。
他们相处的记忆已经不存在于对方的脑海里了。
长大的秦湛仍旧清楚的记得他们相遇的日子,可他记不住父亲是什么时候放手的了。
也许是实验失败了,也许是父亲放弃了,总之,秦湛过上了相对正常的生活。
在正常的生活和与人相处的阶段,让他了解到过往的事情有很多都是不对的,比如父亲不应该虐待自己的孩子,比如他也不该喜欢上性别相同的凡渡。
但这又有什么,反正错误从一开始就诞生了。
又过了几年,孩子已经成长为了少年,远超同龄人的成熟与气质,让秦湛受到了比凡渡当初更热切的欢迎。
然而秦湛只是表面正常,他心里仍然觉得自己和同龄人不同,没有人理解他的伤痛,也没有人能和他分享喜悦,那些自认为是他朋友的人,在秦湛眼里是十分低等的存在。
他无情的不像是一个人类,他拒绝与任何人建立深入的感情联系,这些年进入他心里的,仍旧是那抹月光。
秦湛接受了自己和别人的不同,可凡渡失去了不愉快的记忆,他可以过上比自己更正常的生活,所以秦湛也打消了寻找凡渡的念头,直到他在大学城见到了对方。
只需一眼,他的坚持就被打破,他知道自己无法放手。
那是月亮送给他的礼物。
秦湛早就毕业了,一些普通人拼命追求的东西,他随便就能够得到,秦湛不用努力读书,成绩就十分出色,对于金钱的理解,也比其他人更加透彻。
他轻而易举的成为了凡渡的房东、经常光顾的咖啡店的老板,甚至买下了对门的房子……
最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凡渡依然保持了和他的高度一致,凡渡也喜欢男孩子。
这样的一个人,怎么能放手呢?
所以他主动出击了,只是没想到,他连这种表面的正常都无法维持下去,他变成了想要生吞活人的怪物。
多可笑,有些东西没等握紧,就已经失去了拥有的资格和机会。
秦湛的意识被封闭在僵硬的躯体之内,在他绝望之际,他的心上人又一次让他惊讶了。
“当丧尸真好啊。”
凡渡并没有讨厌他的身份。
“他是我男朋友。”
凡渡对他的感情早就心知肚明。
“吃了他们。”
凡渡接受他对人类血肉的渴求。
他的心上人几乎包容了所有他所顾忌的事情。
“我会永远陪在你身边……”
也许是这句话带来的力量,秦湛硬生生冲破了桎梏自己神志的牢笼,开始和真菌抢夺起身体的控制权,甚至反过来吸收了对方。
他为了凡渡一点点变强,一步步做出不像自己的决定,都是为了等待那个未来。
秦湛毫无保留的爱着对方,而对方也全盘接受,包括秦湛的占有欲、偏执、还有阴狠。凡渡甚至享受秦湛不正常的一切。
当春城总司令表现出对新物种的极大兴趣之后,秦湛开始明白,他们两个都不正常,是天生一对。
作者有话要说:俩人从小就和普通人不一样h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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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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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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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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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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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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