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着两人的面,闭着眼踉踉跄跄从地上爬了起来。魏白莲想看他究竟要干什么,便没动。只见他慢慢绕过自己,迈出一条腿,重新踩进墙壁里,站回了他刚刚被埋着的地方。双手平放身侧,连姿势都和之前一模一样。
魏白莲把他重新从墙壁里拽出来,又是好笑又是古怪,正想对兰乌鸡说此地不宜久留。突然,被远远传来的一阵狂怒犬吠吓得一抖。
那条黑鬃灵犬自从他们进去之后,便乖乖地坐在洞口摇尾巴,焦急又可怜巴巴地等他们把主人带出来,没有再乱叫一声,可现下却吼叫得比之前任何一次都要凶悍。
兰乌鸡道:“堡外有异。”
他伸手要扶金凌,却被魏白莲抢先一把背起,道:“出去看看!”这个时候的“有异”,无论是人抑或不是人,都一定与这座“吃人堡”和金凌被埋入墙有着莫大的关系。两人飞速原路返回,矮身一出洞口,就见黑鬃灵犬背对他们,朝着一个方向,喉咙底发出低低的呼噜声。魏白莲虽硬着头皮过来了,但最听不得这种声音,不由自主倒退了好几步,偏生那条狗一扭头,见他背着金凌,撒开腿就飞扑过来。魏白莲惨叫一声,快要把金凌扔出去时,兰乌鸡错身一步挡到他面前。
黑鬃灵犬立刻刹住,又夹起了尾巴,没吐舌头是因为它嘴里叼着什么东西。兰乌鸡走上前去一弯腰,从它牙齿间取出一块布片,回来递给魏白莲看,似乎是一片衣襟。
刚才一定至少有一个人在这附近游荡过,或者窥探过,而且形迹可疑,否则黑鬃灵犬的叫声不会满是敌意。魏白莲道:“人没走远。追!”
兰乌鸡却道:“不必。我知是谁。”
魏白莲道:“我也知。在行路岭传谣言、放走尸、设迷阵、建石堡的,一定是同一批人。再加上棺中的刀,十有八九是他。可现在若是不抓现行,再想抓他就难了,也师出无名。”
兰乌鸡道:“我追,你和金凌?”
魏白莲道:“他不能在这里待了,得找个地方照看。我带他下行路岭,回清河,就在之前遇到那个江湖郎中的地方,我们在那里回合。”
这段对话进行得十分急促,兰乌鸡不过停顿片刻,魏白莲又道:“去吧,再迟人就跑没影了。我会回来的!”
听到那句“我会回来的”,兰乌鸡深深看了他一眼,不再多言,转身欲走,黑鬃灵犬忙又想扑过来,魏白莲惨叫道:“你等等等等,你把狗带走,狗带走!!!”
兰乌鸡只得又折回来,居高临下的给了黑鬃灵犬一个眼神,它不敢违抗,嗷呜嗷呜地跟在了兰乌鸡身后,循他追去,还不时回头望望金凌。魏白莲抹了把汗,回头看了一眼这座白森森的石堡,重新背起金凌,径自下了行路岭。
此时已近黄昏,他背着一个不省人事的少年,两人都一身泥土,颇为狼狈,引得路人频频注目。魏白莲找到了白天金凌纵犬追他的那条街,找了一家客店。楼下是酒肆,楼上是宿房,用从兰乌鸡身上摸出来的钱买了两套新衣服,要了一间房,先把金凌那件埋在土里变得皱巴巴的金星雪浪家纹袍扒下来,又扯掉他的靴子,忽然,一片阴影一闪而过。
金凌的小腿上,似乎有一片深色。魏白莲蹲下来把他裤管卷高,发现这不是阴影,是一片淤黑。而且不是受伤的淤黑,而是恶诅痕。
这东西是邪祟在猎物身上做的一个标记,一旦出现这种恶诅痕,便说明冲撞了什么满载邪气怨气的东西。它留下一个记号,一定会再来找你。也许很久才来,也许今夜就来。也许要你的命,也许只拿走留有痕迹的部分肢体。
金凌整条腿都变成了黑色,於痕还在往上延伸。魏白莲从没见过黑色如此浓郁、扩散得如此大的恶诅痕,越看神色越凝肃。他放下金凌的裤管,解开金凌的中衣,见他胸膛和腹部都一片光洁,恶诅痕并未蔓延至此,这才松了口气。突然,金凌睁开了眼睛。
他懵了好一阵才陡然清醒,一骨碌爬起,涨红着脸咆哮道:“干干干干什么!”
魏白莲嘻嘻地道:“哎哟,你醒了。”
金凌仿佛受到了莫大的惊吓,合拢中衣往床角缩去,道:“你想干什么!我衣服呢?!我的剑呢?!我的狗呢?!”
魏白莲道:“我正要给你穿上。”他神情语气慈祥得犹如一个老祖母。金凌披头散发,贴着墙道:“我不是断袖!!!”
魏白莲大喜道:“这么巧,我是!!!”
金凌一把抓起床边他那把剑,大有他再前进一步就杀他再自杀以保清白的贞烈气势,魏白莲好容易才止住笑,不吓他了:“这么害怕干什么,玩笑而已!我辛辛苦苦把你从墙里挖出来,也不说声谢。”
金凌百忙之中举手撸了一把乱蓬蓬的头发,捋得看上去体面了好些,怒道:“要不是看在这个份上,你你你敢脱我衣服,我我我已经让你死了一万次!”
魏白莲道:“别。死一次就够痛苦了。把剑放下吧。”
稀里糊涂中,金凌依言把剑放下了。
问灵的时候,他虽然生魂离体,所有东西都记得不清楚,但却模模糊糊知道,面前这个人救了自己,还背着他一路下山来。被埋进墙壁后,他有一段时间还是清醒的,心中恐惧绝望到无以复加,却没想到打破那面墙壁,打破这恐惧和绝望的,竟然是这个第一眼看到就极其讨厌的人。他脸色时白时红,脑里又晕又窘,思绪还飘乎乎的落不到实处。这时,瞥眼见窗外天色已暗,稀星点点,登时一惊。恰好魏白莲弯腰去拾地上散落的新衣,金凌跳下床穿了靴子,抓起他的外袍,冲出房去。
魏白莲本以为他遭了这么大的罪,应该打霜一段时辰,岂知年轻人就是活力十足,转眼又能活蹦乱跳,一阵风般转眼就跑不见了。想到他腿上那片非同小可的恶诅痕,忙喊:“你跑什么!回来!”
金凌喊道:“你别跟过来!”边跑边披上那件有泥又皱的家纹袍,他身形轻灵腿又长,三两步跨下楼冲出客店。魏白莲追了好几条街,竟被他甩得不见人影。
暮色降临,街上行人也渐渐稀稀落落,他一阵牙痒:“岂有此理。这孩子真是岂有此理!”
正在这时,一个年轻男子愠怒的声音从前方长街尽头传来:“说你几句你就跑得没影,你是大小姐吗?脾气是越来越大了!”
江浩然!
魏白莲急忙闪身入巷。旋即,金凌的声音也响了起来:“我不是已经没事回来了吗?别念我了!”
原来金凌不是一个人来的清河。也难怪,上次大梵山江浩然就为他助阵,这次又怎会不来?只不过看样子,这舅甥二人在清河的镇上吵了一架,金凌才独自上了行路岭。别的不提,江浩然斥他是大小姐脾气,果真不错。他方才急着跑,一定是舅舅威胁过天黑之前如果还不回去就要他好看。ωωω.χΙυΜЬ.Cǒm
江浩然道:“没事?活像泥沟里打了个滚这叫没事?穿着你家校服丢不丢人,赶紧回去把衣服给换了!说,今天遇见什么了?”
金凌不耐烦地道:“我说了,什么也没遇到。摔了一跤,白跑一趟。”
江浩然厉声道:“我是管不了你了。下次再乱跑,鞭子伺候!”
金凌道:“我就是因为不想要人帮忙要人管才自己去的。”
江浩然讥讽道:“所以现在呢?抓到什么了?你小叔送你的黑鬃灵犬呢?”
被兰乌鸡赶跑到不知道哪个旮旯去了。魏白莲刚这么想,巷子的另一端,便传来了两声熟悉的犬吠。
魏白莲勃然色变,腿脚自发而动,毒箭追尾般冲了出来。那只黑鬃灵犬从巷口另一端奔来,越过魏白莲,扑到金凌腿边,十分亲热地用尾巴扫他。
这条狗既然出现在此,说明兰乌鸡多半已经抓到石堡附近的窥探者,去他们指定的地点回合了。然而此刻,魏白莲没空去想这些了。
他这一冲,恰恰冲到了江浩然与金凌、还有一大批江家的门生面前。
双方僵持片刻,魏白莲默默转身逃跑。
没跑几步,只听滋滋电声作响,一段紫色的电流如毒蛇一般蹿缠上了他的小腿。一阵酥麻痛痒自下而上流遍全身,又被往后一拽,当即倒地。之后胸口一紧,被人提着衣服后心拎了起来。他反应神速地去探锁灵囊,却被抢先一步夺了下来。
江浩然提着他,走了几步,走到最近的一家店门前,踹开了已经插上一半的门板。店家原本已经快打烊,忽然见有个衣容贵丽、神情不善的俊美青年踢门走了进来,手里提着另一个清清爽爽的年轻男子,仿佛要把他在这里当堂开膛剖腹的架势,吓得不敢作声。一名下属上来对他低声几句交代,塞了银子,他忙躲进后堂,再不出来。无需交代,数名江氏门生须臾便散了开来,里里外外,将这家店围得水泄不通。
金凌站在一旁,看着这场突生的变故,眼底尽是欲言又止和惊疑不定。江浩然旁若无人,对他道:“待会儿再收拾你,给我在这儿呆着!”
自记事以来,金凌从没在江浩然脸上见过这种神情。他这位年纪轻轻便独掌仙门望族的舅舅,常年都是冷厉阴沉的。言行皆是既不肯留情,也不愿积德。而此时的他,虽然在竭力压制多余的表情,一双眼睛却亮得可怕。
那张永远都写满傲慢和嘲讽、满面阴霾的脸,仿佛每一处都鲜明了起来,竟让人难以判断,到底是咬牙切齿,是恨入骨髓……还是欣喜若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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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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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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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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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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