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快穿之软饭王>第 113 章 攀龙附凤(3)
  要知道之前玉鸾郡主可是一直以同为意外受害人的姿态出现在原主面前的。

  原主要娶这位,还挨了恪王好一顿收拾,说他轻薄无行,举止失当,害了他宝贝女儿,郡主下嫁他宋城,那是他三生有幸,走了狗屎运。

  宋城看着玉鸾郡主也的确是金枝玉叶的美人,就甘愿把轻薄无行的罪过都担在自己头上,尽量替对方减少非议。

  虽说他一心攀个高枝,但后头下聘礼为新婚做准备的时候,也是尽力而力,想要给未来妻子一个完美的婚事的。

  然而却迎来了当头一棒。

  原主本身也是个聪明的,只不过先前是一心攀高枝,才蒙蔽了双眼,这会儿想到那种种疑点,果然处处都能应证得上。

  要不说原主有时候也挺精明的呢……

  婚事已成定局,他手里又没证据,要是跑到王爷面前说你女儿早就身怀有孕,老子不想戴这顶绿帽子,非得被王爷给打断腿不可。

  可让他就当个稀里糊涂的现成爹,他又不乐意。

  于是他就在洞房花烛夜的那天夜里,装作喝得大醉。

  然后就在被玉鸾郡王身边的婆子们给扶到喜床上,又替他解了外衣。

  老婆子们都退出新房之后,玉鸾郡主就从榻下摸出了一根长针,握住了他的胳膊,就准备刺下去。

  原主这会儿刷地就睁开了眼睛!

  倒把玉鸾郡主给吓了一大跳。

  另一手拿着的白绫都吓掉了。

  原主再傻也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

  这是要明晃晃的洞房造假啊!

  是个男人就忍不了啊……更何况据他听说的那样,玉鸾郡主其实已经怀上了,就等着他喜当爹呢!

  原主当时那个小脸气得煞白煞白,恨不得跳起来把这个女人给掐死!

  当初和她在山洞里幽会被众人围观,不是这女人设的局还能是哪个?

  现在连造假的血都不舍得自己出,还得用他的!

  实在是让人恶心!

  原主愤恨上头……但也不能把郡主怎么样,只能骂一声无耻。

  他穿上衣服就要离开新房。

  然而他是错估了形势啊。

  他们成亲的是郡主府,虽说不如京城里那些公主府奢华吧,但在郡主府里那也是头一份的了。

  郡主府里,尤其是新房院子里,当然都是郡主的人了。

  一群婆子丫头拖的拖,拦的拦,直接把他又给堵了回去。

  硬是把原主给关在新房关了一宿。

  这一宿,原主是在椅子上坐了一宿啊!总之,他是一个指头都没碰过郡主。

  小动作被发现,郡主也就是一开始吓了一跳。

  但等原主跑了被堵回来,郡主就放松下来,一开始给原主说了几句软话,不过见原主不为所动,就转了口气。m.xiumb.com

  大意是反正你这辈子就只能有我一个妻子了,你从也得从,不从也得从……

  本郡主怎么样你管不着,但你要敢出去在外头沾花惹草的,本郡主饶不了你!

  从此原主就过上了倒霉催的郡马爷日子。

  虽然他洞房花烛夜一根指头都没碰过郡主的,但郡主还是很快传出了喜讯。

  这人一旦撕破了脸,那可就没底限了……

  让你喜当爹又怎么样,反正你敢到外头去说去么?

  原主对于郡主简直是相看两厌,自然而然地分了院住,有时经常在外一夜不归,饮酒买醉。

  但有一日,郡主就把原主叫了去。

  一番开场白之后,表示要同原主做个交易。

  原主安安生生地认下这个娃喜当爹,不要再死气活现的那个衰样子,郡主就在原主家恢复爵位上头出把力……

  原主回去想了又想。

  他跟郡主已经成婚,想合离那是难上加难。

  他不承认那个孽种又怎么样?他还能逢人遍说自己戴上了绿头巾?

  反正事已至此,不如用来换取利益。

  于是原主就算默认了。

  夫妻二人也偶而会一同赴宴了,外人看上去也算是恩爱的一对了。

  然而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原主想要谋得在皇子府里的一个职位,本来几乎都十拿九稳了,却被人给截了胡,原主又去参加秋闱,结果还没去考场,就意外吃坏了肚子……

  原主心里就一直压着火。

  等到郡主生产这一天,他本来在屋里睡得正香,却被这一干老虔婆们硬生生地给喊了起来,非得让他到郡主的院子里守着,为郡主打气撑腰。

  原主看一眼郡主就够了,哪还会盼着她好……正烦得不行的时候,就听到在紧要关头郡主嚎叫了一个人的名字:敬郎!

  原主当时就气炸了。

  他后来其实也去打听过,玉鸾郡主的情郎,是她奶娘的儿子,叫个什么温敬。

  大概是两个人私会被恪王发现了,温敬就断送了一条小命。

  如果说玉鸾郡主没有坑他这一把的话,他说不定还觉得这对苦命鸳鸯挺惨的,然而他现在觉得他最惨!

  他娘的天下第一悲摧人!

  原主没好气地坐在椅子上,憋着火硬生生地把自己给气过去的!

  回忆完了原主的悲摧史,宋城也是一言难尽,久久无语。

  刚才他进屋里去见那位原主痛恨之极的郡主的时候,还是报着一点希望,就想着前几个世界,原歌都穿成了原主的恋人或者妻子,这回说不定也……

  但一看到玉鸾郡主的那个刁蛮眼神,就知道,根本不可能是他的原老大。

  原老大虽然能耐大,本事高,家世也多半是一等一的好,可从来都是客气礼貌的,根本不会露出那种神情。

  诶!

  这个世界好像有些难搞啊!

  原主都因为跟郡主绑定给为憋屈死了,他要怎么才能摆脱这个绿帽王的身份呢?

  “大爷?”

  虽然主子一马当先,早早地就跑没了影,林庆一溜小跑地跟上,却看到马儿在宋家小院门口溜达散步,他家主子宋城坐在马上,身子微晃,微垂着头,不知道在那儿想什么呢。

  “咱进去?”

  宋城被林庆一叫,这才发现自己已经跑到了宋家门口。

  宋家自打从开国公府里被赶出去以后,搬过两回家,那是一次不如一次。

  从顶层权贵云集的皇城南坊,到中等人家的皇城东街,又到富裕人家的皇城门外大街,从占了大半条街的国公府到五进的宅院,到现在勉强算是三进的小院子……

  宋城点了点头,林庆叫开了门,牵着马去了后边的杂院,宋城就往外院里去。

  宋城没成亲,没住到郡主府之前,是和小弟宋垣住在同一个院子里的。

  宋家败落了以后,好多下人就都发卖了。

  宋城和宋垣两个,身边都是只有一个跟着的小厮。

  有时候忙乎起来,还要自己打扫院子,自己洗衣裳什么的。

  这会儿宋城一怒之下,离了郡主府,可回到宋家,其实也挺烦乱的。

  尤其是母亲崔氏,她是知道郡主这两日生产的。

  他要是去内院见着了崔氏,少不了要问东问西。

  先前原主虽然明知接盘,但为人好强爱面子,这些破事都捂在肚子里,压根没跟崔氏说。

  所以崔氏看来,郡主再刁蛮任性,那生下来的娃总是她亲孙子,她儿子的骨肉,嘘寒问暖问这问那是少不了的。

  别说原主受不了,就是宋城现在也受不了啊。

  所以宋城就朝他和小弟宋垣合住的小院走来。

  “我赢了,快给钱!给钱!”

  宋城才走到小院门口,就听到里头少年公鸭嗓在那儿大呼小叫。

  “诶呀!不行,再来,这次我一定不会输!”

  另一个声音明显稚气些的少年不服气地大喊。

  “玩什么呢?”

  一个声音在院外响起,听着就不冷不热地,可偏偏听着让人心里发毛。

  两个少年一惊,赶紧把手里的东西往身后藏。

  “呀,是大哥……”

  “城大哥怎么这会儿回来了?”

  宋城冷眼看着两个少年,一个心虚,一个嘀咕。

  心虚的那个是原身新弟宋垣,嘀咕的那个瘦高个,看上去大几岁的,是原身的堂弟宋杰。

  宋城一个箭步上前,就把宋垣手里的东西给抢出来。

  原来是一副骰子。

  宋城登时黑了脸。

  富门多败子,宋家还没败落时,宋城已经出生了,五六岁的小儿还有记忆,所以只会觉得现在的日子跟过去没法比,要想方设法重振宋家。

  但宋城的弟弟宋垣是破落后出生的,今年十二岁,每天跟两个叔叔家的堂弟们混在一起,学堂不好好去上,整天撩猫逗狗,不学无术,还觉得现在的小日子过得挺美的,不缺吃不缺喝,时不时地还能从母亲崔氏那儿捞摸点零花……

  宋城就拎着宋垣的衣领进了他的屋,“学堂里的课业呢?拿出来我看!”

  宋垣的小脸刷地一白。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宋杰做了个鬼脸,一旋脚跟就跑了!

  宋城摊开宋垣的课业,歪歪扭扭,点点涂涂……

  古人重视书法,哪怕笨点蠢点,但这个写字的态度要端正。

  可原身这位小弟呢……简直是个学渣中的学渣。

  崔氏听到消息过来的时候,就看到宋城这个大哥端坐在太师椅上,手里端着茶,斜眼瞅着坐在一边桌案上习字的小弟宋垣,宋垣愁眉苦脸,可怜兮兮。

  崔氏就笑了。

  “城儿,你回来了。”

  宋垣眼一亮,就想让母亲求情,崔氏却看了他一眼,“老实听你大哥的!咱们家就是你大哥最有文才,有他教你是你的福气!”

  宋垣歪歪嘴,接着苦大愁深地与课业奋斗。

  崔氏又看向宋城,“城儿,郡……”

  宋城摆摆手,当先走出了房门,示意崔氏跟他换一间房说话。

  宋垣又做个鬼脸,“切,还不让听!”

  另一间房里,崔氏却是大吃一惊。

  “什么!你说郡主生的,不是你的孩儿!城儿,这话可,可不能乱说啊!”

  宋城神情颓丧,“母亲,这么丢人的事儿,我又怎么会乱说!”

  “还不是不想看母亲空欢喜一场,白疼了不该疼的外人。”已改网址,已改网址,已改网址,大家重新收藏新网址,新m..新电脑版..,大家收藏后就在新网址打开,以后老网址会打不开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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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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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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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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