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歌不由得感慨啊,果然愿力会成真吗?
“当时我还因为这个玩笑,跑去学了不少技能,后来没想到的是,咱俩居然穿越到了古代。”
当然了,其实宋城学的那些技能,后来在古代也是用上了的。
而且因为宋城是理工男,好多基础的厂矿能建起来,还主要靠的是宋城。
打仗在某种程度上,主要拼的就是生产效率和资源。
所以宁王才能那么快地就平推了全朝,干翻了老杨家。
“这下咱们俩真的回到四十年前的农村了!”
原歌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肚子,不光回到落后的农村,肚子里还揣着一个,可以说开局极其不利了。
“老大,你放心,我一定努力,给你和宝宝创造好点的条件!”
这个时候,宋城还是很有自觉性的。
从前那些世界,他其实都有点得过且过的淡定,主要是原老大太能干了,他有的时候就算没想着要抱大腿,可不知不觉地,金大腿就给抱上了……
现在这个世界么,原老大再能干,奈何身份所限,而且还揣着球……这种时候,他就得挺身而出了!
原歌瞄他一眼,笑眯眯地,“好啊,那就全靠你了哦!”
虽然她也不是没吃过苦,但这种环境跟她原生世界的差距太大了,衣食住行都改变着她的认知,就算她是个超人,此时的战斗力也会折损个百分之七十。
既然城城要担负起养家的责任,她当然不会反对喽!
宋城说做就做,第二天上完工,就去知青点找李达。
“啥?进山打猎?”
“没错,最近肚子里不是没油水么,咱们进山去碰碰运气,如果能打到点啥的话,咱俩一人一半,拿到我家去烧,怎么样?”
饿肚子的年轻人,那真是什么都干得出来。
几个月前粮食最紧张的时候,知青们那是想尽了各种办法,逮麻雀,掏田鼠窝,下河炸鱼……总之,一切都是为了嘴。
李达望着宋城的笑容有点猥琐。
“这结了婚的男人就是不一样了啊!”
从前他们这么干的时候,宋城可从来不跟着,而是想办法去原家蹭饭或者是哄骗原家小姑娘接济。
没想到,这才结婚第一天,就勤快起来了!
头一夜里,两人的运气还不错,逮了只野兔。
宋城早就带好了工具,在山溪边上把兔子洗剥干净,用野草盖着放进了筐里。
大队仓库这边在村边上,离得其他人家都有点远,这得亏是离得远,不然就宋城和原歌两个人的那个半露天简易草棚厨房,炖个兔子,还不得把人都给招来?
李达搬了块大石头,坐在灶台前,一边往灶里添着柴火,一边就看着宋城在腰上系了个破围裙,在那儿掌久做饭……
而新媳妇原小铃呢,则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手里拿着本书,在那儿看呢,还看得有模有样的……这两口子的表现,倒像是原小铃是知青,宋城是村里的一样。
李达闻着锅里渐渐跑出来的肉香气,心里怪叫一声。
真是邪了门了!
宋城这个娇气的家伙,真跟那个故事里说的那样,三年不叫,一鸣惊人。
就比方说今天下了工,他们进山打兔子那回事吧!
宋城也不知道是怎么弄的,就在山路上东瞅瞅,西望望,手里拿着块尖石头,他还没反应过来呢,宋城就把石头砸出去了,这一石头就砸中了一只兔子,好家伙,这准头真够厉害的啊!
要是从前就露这么一手,还怕没肉吃?
就不知道为啥宋城从前宁愿去啃对象,啃对象家,也不乐意亲自动手?
李达想不明白,只能把这个归结为作家的怪毛病。
而这个娶回家当媳妇,跟处对象的待遇差别这么大的吗?
看看这原小铃,一顿晚饭,连手都没打湿一下的!
李达肚子里乱嘀咕着,但他好歹明智地没说出来。
毕竟么,他不过就是一个哥们,人家才是两口子!
宋城从锅里夹出一小块肉,吹了吹,拿在手上,尝了下咸淡,点了点头。
“嗯,差不多了!”
宋城挑了几块好啃肉嫩的,盛在一个碗里,又加了点肉汤,把之前原母送来的玉米面饼子,给掰开了泡在里头,就端过去给原小铃。
“小铃,开饭了。”
这声音,温柔得吓人!
李达就被吓到了!
我的妈呀!宋城这一结婚,就立马变成了妻管严了啊!
看来原小铃从前那些上赶着的举动,都没白来啊!
原歌放下手里的课本,接过碗,夹起一块肉来尝了口。
“怎么样?还可以吗?”
原歌在第一个世界怀孕第三个月的时候就有孕吐,好多东西都不能吃,也得亏身为豪门,能动用的资源多,很快就找到了办法对付,顺利地渡过了这一段艰难的时期。
但现在这个世界什么都没有,一切只能靠自己熬了。
所以宋城现在可以说,恨不得把原歌当成大熊猫来投喂。
原歌嚼了几口,咽了,“我觉得,味道还不错……”
早年她刚认识宋城的时候,宋城做的饭菜味道那真是……
原歌觉得如果自己是宋城的料理老师,一定会气得把宋城赶出自己的教室,永不许踏进一只脚丫子!
但宋城这人贵在坚持,经过几个世界的磨练,现在不能跟大厨比吧,但也勉强能当一家苍蝇馆子的主厨了。
“那你就多吃点,明天还想吃什么,我去找?”
宋城看着原歌顺利地吃下了饭,两眼弯弯,心里那满满的成就感。
被晾在一边的李达,“……”
“宋城啊,你还吃不吃,你不吃我可不客气了啊!”
李达还不知道几十年后会有一种行为叫做虐狗。
但做为被虐的单身狗,反正目前他感受到了一种很不友好的氛围。
“你先自己盛呗!”
李达也不客气,给自己捞了不少实在的肉块,一屁股蹲在灶台前,那叫一个狼吞虎咽!
这肚子里有肉的感觉,和没肉的感觉,那绝对是不一样的。
吃饱喝足的李达,回到自己那个土炕上,睡得都是格外香甜的。
梦里,他也娶了个媳妇,那媳妇就跟宋城一样的能干……又会打猎又会做饭的,然后他就醒了!
李达发现宋城自从结了婚以后,就跟突然被点化了一样。
那可真是啥本事都学会了。
不光是打猎,还有摸鱼捞虾,挖野生中药……就连做饭,也一下子无师自通了!
他们这些知青当初来了福来村,被安置在知青点,因为大家都是单身来的,就几个人一起吃,轮流做饭,但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家都是不上灶的,一个的厨艺赛一个的烂。本来东西就少,再碰上这些手笨的,大伙们生活得有多么不容易可想而知了。
还是宋城结了婚,他可以时不时地过来蹭晚饭,小日子一下子就美得很了。
可宋城的厨艺又是怎么一下子飞涨了呢?
李达跟宋城两个人,前两天上山打猎,虽说没啥大收获,但小收获还是不少的,野兔,野鸡,菜蛇,猪獾,后头的运气就不行了,宋城就拉着他转移了阵地……改成下河摸鱼了。
李达在城里的时候哪会摸鱼啊,不过在这边村里三年多,好歹也学了些本事,一个小时的工夫,他摸到了两条半斤多的鱼,宋城就不得了,那手也不知道是怎么长的,五条鱼,个个都比他摸的大!
宋城还下了几个虾篓子,准备第二天再来收。
“虾?那东西腥得很,又没肉!”
这个时候交通不遍,地处中西部的小县城,没有吃海产的习惯,好多人甚至都见都没见过海带,扇贝,大虾之类的。
河里的都是小虾米,连小指头大都没有,大部分人都不会去打它的主意,主要是又腥又不好处理。
“再小也是肉,弄回去再说。”
宋城现在是利用一切能用的手段,给原歌补充营养。
他可不想让管他叫爸爸的小娃,一出生就输在起跑线上。
像当年,他就是因为营养没跟上,个头就不高,身体素质也差,最后英年早逝。
宋城和李达把几条鱼用荆条子穿起来,趁着夜色拎着往回走。
李达望着鱼直流口水。
这两天他被宋城的厨艺给养刁了,根本吃不下知青点的饭。
前两天他们打到了猪獾,他看着宋城从那东西身上刮下了一瓦罐的油脂。
这有了油,做的饭就香喷喷的,就算是炒个野菜都那么好吃!
要是做煎鱼的话……李达又咽了下口水。
“宋城!李达!你们这是去了哪儿!”
远远地就看着一个人站在宋城小家的门口,一看见他俩,就开始数落!
李达再一细听,原来是宋城老丈人的声音。Χiυmъ.cοΜ
原本提起来的心就放下了。
不是村里其他的干部就好!
说起来,他们虽然是下了工去的,但也算是不务正业吧。
原父板着脸,看着新女婿把拎着的鱼放在灶台边上。
灶台上收拾得干干净净,错落有致,一看就不是他闺女的风格。已改网址,已改网址,已改网址,大家重新收藏新网址,新m..新电脑版..,大家收藏后就在新网址打开,以后老网址会打不开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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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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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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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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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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