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去乡里开会,一说起福来村,大家都没啥印象,但一说起那个写什么什么全村老小奔小康的稿子,哦,大伙就想起了,是那个笔名叫新城的小伙吧?那可是个笔杆子,原来他写的是你们村啊!
本来原主混在青年堆里,他也不是什么大城市来的,长得最好看的不是他,满口标准的普通话也不是他,见世面最多的更不是他……
但因为有了这个爱好,他就在一干村里小青年中脱颖而出了。
好处是肯定有的,比如说安排活的时候,大队干部会给他安排些轻省的活儿。
谁家想要写个信啊啥的,首选就是叫原主。
本来这活只要会认字写字的人都行啊,但谁让原主有了点小名气呢?
原主在乡里扬名之后,尝到了好处,就把眼光放到了县里市里。
果然工夫不负苦心人,原主写的东西,也开始在县报和市报上刊登了!
能在这些地方上刊登自己的文章,哪怕是不起眼的豆腐块,那也是特别光荣和长脸的事儿啊!
更不用说还有一块两块的稿酬呢!
原主得到了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鼓励之后,目光放得更加长远了。
花费了四个月写出的一部中篇,用了崭新的稿纸,最好的一支钢笔誊写的工工整整,特意在去县里开会的时候请了一天的假,就去了省城XX日报社,专门去投稿的。
这年头通信落后,电子邮件是想都不用想,全靠慢悠悠的邮政。
但寄过去的稿件一大沓子,光抄写一遍那都是好几天的工夫,有时候寄到了出版社或者报社,人家看过了不打算采用,也不会退原稿,作者想再投其它家,那费的工夫可想而知……完全不能跟几十年后比的。
原主投完稿回到村里,那牵肠挂肚,茶饭不思啊。
就今天,他去上工,队长给他分了个特别轻省的活儿,让他去仓库那边计工分。
他计着计着工分,突然间,有人从乡里回来,带回来全村的信件,其中就有他的!
信封上的发信单位,那可是XX报社啊!
那会儿的农村,要知道个最新政策,国内新闻啊啥的都得听广播,看报纸,就他们这边远山村,县上的报社记者来了那都得当个大干部热情接待,更不用说省报社了……当然了,他们这小破村也从来没有省报的人来过就是了。
但现在,那个笔杆子宋城,居然能认识省报社的人,还跟他们通信了!
于是纷纷热情地上来围观,想要知道省报社的同志都给宋城写了点啥?
原身则是忍着激动,拆开了那封信。
颤抖着手读到一半,原身原地跳起来,大叫一声,就翻了白眼。
那还有什么说的,村民们赶紧七手八脚地把原身给扶了起来。
一摸还有气儿,有人说是吓着了,有人说是饿晕了,原身的对象小铃则哭着去找村里的赤脚医生同贵。其他的人把原身给抬到了他的住处。
再看那封信,可不把人吓了一跳。
我滴个乖乖,宋城这小伙子!可了不得了!
他写的被省报给录用了!还有一张十块钱的汇款单呢!
怪不得宋城给激动得晕过去了呢,这要是落到谁头上,谁不晕啊!
这可是山沟沟里出了个大秀才,这小村怕是留不住他了啊!
宋城坐在炕上,回忆着原主的故事,只觉得阵阵无语。
原主可以说是个不折不扣的文艺青年啊!
动不动就写诗,写情书什么的,身为科技宅男,宋城实在是搞不来啊!
什么的,宋城倒是挺喜欢的,但他是喜欢看,根本不想自己去写。
更何况原主写的,风格……嗯,怎么说呢,就是那种落难青年碰到美丽贤惠的村姑什么的,就是原主和对象小铃的翻版啊!
宋城打从穿越第一个世界起,就被说成是吃软饭的,但他觉得这位原主才真是吃软饭的呢。
原主跟小铃在一起,就像一个巨婴。
小铃给他洗衣缝补,替他做饭洗碗,如果原主被分到了比较麻烦的农活,都是小铃在帮忙干。
有的时候,还会偷偷塞给原主几毛钱□□票什么的。
原主给小铃的回报呢,则是情诗啊什么的,哦,对了,就是情诗,在原主和小铃在一起半年后也没了那个新鲜劲儿,所以给小铃的就是让她当自己新作的头一个听众……琇書蛧
原主不是靠着笔杆子得了好多的奖品吗?
按着常理来说,原主虽然很穷,没房子就不说了,没钱也是的,但好歹还有得的那些奖品呢,什么绸子皮的日记本,搪瓷水杯,印花毛巾之类的。
除了在起初搞对象的时候,原主送了小铃一块手绢,之后得的那些奖品,原主就都当成礼品送人了。
比如说送给乡里通信站的广播员小金日记本,送给村长的搪瓷水杯……
当然除了送给一些原主认为需要维护的人之外,大部分的奖品,原主都给了他亲大哥家。
他大哥家刚生的小侄子还不到一岁,虎头虎脑的特别可爱,这是他嫡亲的侄子,他就要对他们好上加好上,让宋家那些人瞧得眼气!
没错,原主就是这么一个吃着软饭,但自己却不觉得的,还自我感觉特别良好的家伙!
宋城还坐在床边揉脑壳,之前屋里跟他说话的那个年轻人端着一个碗进来了。
“来来来,喝点热乎的!”
一个粗瓷大碗怼到了脸上,宋城一看,里头居然是蛋花汤。
“诶,还是你有福,这不是刚刚大队那边送来了三个鸡蛋,让给你补补脑!”
宋城道了声谢,端起来喝了几口。
果然这热汤下肚,感觉舒服多了。
其实原主会血糖过低,除了确实在下乡青年这边伙房里吃不太饱之外,也跟原主自己作的有关。
宋城放下了碗,一边早就盯着的年轻人连忙问。
“你还喝不?”
宋城摇摇头,“不喝了。”
年轻人端起那半碗汤,咕噜两三下就喝光了,完了还意犹未尽地把碗边给舔了。
“我这还跟着你沾了光啊!”
年轻人笑嘻嘻地,“宋城啊,你这回可算是出了头了。我估摸着你在这村里也呆不了几天了,诶,你发达了可别忘了我大李啊!”
原来这位年轻人姓李,名叫李达,跟宋城一样,也是小县城来的知识青年,不过宋城是本县的,而这位是邻县的。
宋城笑着摇摇头。
“看你说的,哪就那么悬乎。”
就算是写了部中篇能在省报上连载又怎么样,稿费算上六期的吧,也就不到一百块钱。
能干什么啊!
宋城头痛的,是原身的对象小铃。
原身跟小铃,除了没领证之外,那真是什么都发生过了。
宋城如果不娶小铃,那绝对是要被骂成陈世美,白眼狼的。
可如果娶的话,不光是现在的宋城不乐意,就是原身,其实也是有花花肠子的……
“同贵哥,你快点啊!”
宋城就听到茅屋外头响起了清脆的嗓音,那声音又接着嚷着,“李达,城哥怎么样了?醒了没?”
李达冲着宋城挤了挤眼,“醒了!醒了!还喝了半碗鸡蛋汤呢!”
那碎布拼成的门帘一挑,就进来一个年轻姑娘,她手里还拽着个慢吞吞走路的中年人。
那中年人哎哟了一声,“小铃,你可放手吧,我这老腰都快闪了!”
原来这中年人名叫原同贵,是小铃的本家堂哥,因为早年他爹就是村里的采药人,所以后来村子里派人去学赤脚医生,就派了他去,不过这个人是个慢性子,总是不慌不忙慢悠悠的,因此小铃急得拽着他一路跑。
小铃看宋城醒了,忙丢开了手,飞奔过去,拉着宋城东问西问。
“城哥,你感觉怎么样了?还有哪里不舒服,快让同贵哥给你瞧瞧!”
小铃是个这时代很常见的姑娘。
浓眉大眼,微黑的脸蛋,脑后梳着两条粗辫子,个头不太高,刚刚一米六,身板却很壮实。
正值十**岁的好时光,小铃还算是好看的姑娘的,但却不是原主心目中的女神。
原主心目中的女神,那肯定是纤细,瘦弱,苍白,身穿浅色长裙,手打紫色油纸伞的美丽姑娘……
原主就是为了吃饱肚子才傍上的小铃,而且一直在梦想着能脱离这个糟糕的环境!
如果说是在其它几个世界里,冷不丁地来这么个陌生女人凑得这么近,宋城肯定要不耐烦闪开,或者是喝止住对方。
但他刚刚接收完原主的记忆,知道原主对这位对象完完全全是利用,而且就在半个多月前,已经策划着远走高飞,抛弃小铃了。
小铃的境遇实在是挺惨了,以至于就连宋城这种守身如玉,生怕犯了错误被自家老大给削死的,也在动作上只是有一点闪避,但还是没完全闪避开,让小铃拉住了他的胳膊肘。
“我,我没什么事……”
宋城低下头,简直不敢跟这位对视。
本来他还有一点奢望,觉得既然他穿越到了原主身上,那说不定原歌也会穿越到原小铃身上呢,但就从刚刚那一连串的动作就能看出。
她不是原歌!
穿越了这些世界,头一次让宋城感觉这么为难。
穷不怕,饿肚子也不怕,可他一穿越过来,就面临着不得不做负心汉的局面!
原小铃对宋城这个态度倒是习以为常,转过头去找医生。
“同贵哥,快给他瞧瞧,是不是哪里出了什么毛病啊?我就说让他到我家吃饭,他非得说怕人说闲话,死活不来了……我们俩都要结婚了,还怕什么说闲话啊!”
原同贵慢腾腾地走过来,慢条斯理地打开随身的挎包,取出医药箱,拿出听诊器,温度计,手电筒……
别看就这些在宋城世界里普通家庭都是常备的东西,在这个时代,一个村子里也就赤脚医生才有,还宝贝得很。
“别急嘛!安静些啊,我把把脉看看。”
原小铃瞬间闭嘴,看着赤脚医生挽起袖子把手搭在宋城的手腕上。
宋城倒是巴不得这位医生给他看出什么了不得的病来。
这样他就有借口,为了不拖累原小铃而提出分手了!
“心跳……有点快,不过还算正常范围里的。”
赤脚医生过了三五分钟,才下了判断。
接着又用听诊器听了听宋城的心肺……
又看了看宋城的喉咙……
“都没啥大事儿,平时注意不能太劳神就好了……”
也不知道他是从哪个症状得出的这个结论,但原小铃是一点都没怀疑的,连连点头。
“是呢,我就说城哥平时太费脑子了,有点空闲就在那儿搞创作,这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的……城哥你今天晚饭跟我回家吃吧,让我娘给做碗白面疙瘩汤!”
赤脚医生的嘴角就抽了抽。
白面疙瘩汤!
他家吃糙玉米面儿还得精打细算呢,那几斤白面都是等过年用的。
这年头,养闺女就是吃亏啊!
还没嫁人呢,就尽把自己家的好东西往外倒腾!
不过呢,虽说小铃这个妹子是太上赶着了些,但她的眼光倒还不错。
这个宋城,听说能在省报上发表文章,还是老大一块连载的那种,当真是个有能耐的文化人!
要是真跟了他,倒也不亏!
不过,他们村子里好几个碎嘴子的聚到一起就说了,看着宋城这小伙子,为人不踏实,飘浮得很,一看就不是能在村子里长呆的。
他要是能跟小铃结婚,将来去了城里,能把小铃带走倒不错,怕就怕他心大,找小铃只不过是眼前没别的好岔儿才将就的,一等有了高枝就要飞啊。
“不,不用了,刚刚队里给了三个鸡蛋,我都吃过好的了。”
宋城赶紧拒绝。
这年头,能上谁家吃碗白面做的饭食,绝对比在他个世界被请一顿米其林大餐更难得。
原身那个鸡贼的,这两年是没少在原家蹭吃蹭喝,原本想着娶了他家的闺女,他吃点拿点也是应该的,但原身这不是望见了曙光了么,觉得得慢慢跟原小铃划清界线,所以就不再去了。
原小铃目光闪了闪,有点黯然地垂下了眼。
“嗯,那你好好休息,我过会儿再来看你。”
之前城哥就说了,他说村里有人说闲话了,说他找自己就是为了混吃混喝,他一个大男人面子往哪搁?所以他决定在结婚前都不去她家了。
原小铃倒觉得宋城这个举动没啥毛病,因为之前原身也是这样的啊。
更要紧的是当着两个外人的面儿,他肯定不能说就同意去自己家里吃好东西啊!
所以原小铃跟宋城说了声,就先回家了。
原小铃从自家放粮食的屋里找到那个最小,藏得最严实的面缸,这个面缸外头用席子裹得死紧,上头还压着厚重的一块石板,生怕有虫子老鼠来糟害。
原小铃刚刚挖了小半瓢白面,就听外头有人惊叫了声。
“谁在那儿偷粮食呢!”
原小铃手一抖,白面差点都给洒了,不过她听出了是她嫂子的声音。就抿了抿嘴,把瓢小心地放好,再把缸子给严实地盖上。
但她嫂子已经进来了。
她嫂子是三年前嫁过来的,刚嫁进来的时候,大概是对她们家的条件觉得很满意,成天笑呵呵的,做事也很勤快,跟原父原母,还有原小铃的关系都不错。
不过自打前年原小铃跟宋城谈对象,她嫂子就有点怪声怪气的。
总是在那儿泼冷水,说看着宋城就是个耍嘴皮子的,靠不住。
光靠着那点奖品啥的,能当吃还是能当喝啊?
再说宋城的奖品和啥稿费,原小铃有见过一分吗?除了那块手绢以外?
一个大男人,还要靠着女人才能吃饱喝饱,丢不丢人啊!
原小铃就觉得她嫂子是在嫉妒她。
宋城那么有才华的人,现在困难只是一时的,又不会永远都这么困难。
他那些奖品本来也不多,当然要当成礼品送给用得上的人了,不然就比如说她原小铃吧,给她日记本和钢笔又有什么用?她也不写日记啊?每天那么多活儿要做,哪有那个闲工夫啊!
不就是出把子力气帮衬他一把吗?她心甘情愿的啊!
原小铃看着她嫂子进来了,就摆好了跟她嫂子辩上几回合的架势。
却没想到她嫂子看着是她,就噗嗤一笑。
“哎哟,原来是小铃啊!这是给宋城做好吃的呢?”
“嗯,是得补补,这大作家可不就是费脑子,看今天都晕了!”
“刚刚我还在鸡窝里摸了个鸡蛋,一会儿你也给做喽吧!”
“要不要我来做啊!你做的疙瘩汤可没我的好喝!”
厨房里,原小铃云里雾里地看着她嫂子利落地搅着面疙瘩,打蛋花,洒葱碎……最后还奢侈地滴了一滴香油!
当真是太阳打从西边出来了!
嫂子笑咪咪地盛出一大碗,又寻了个碗倒扣在上头。
“慢着些,别洒了!”
夕阳西下,出去干活的人都陆续回来了。
“宋城,你小子真是好样的!”
“取了钱,要请大伙吃糖啊!”
“听说县里要抽调人去宣传部,我看这回你是稳了!”
“平时就光见你在那写写画画啊,没想到还真成了气候了!”
大伙吃着拉嗓子的糙玉米糊,配着野菜饼子,团团坐着,还不忘记打趣宋城。
宋城尝了一口野菜饼子,倒不算太难吃。
但这种东西吧,如果是吃惯了大鱼大肉的偶而吃上一半顿的,那倒没什么,可天天都是这个,确实是填不饱肚子的。
宋城跟这些人,算是熟悉的陌生人,他又不是特别能说会道的,只好微笑地嗯啊相对。
“哎,宋城,你过来一下!”
白天照顾他的那位青年,李达从屋外走进来,就凑到了他身边,挤眉弄眼。
宋城莫名其妙地被他拉出了屋外,来到一个犄角旮旯里。
低矮的土墙头上,摆着两个倒扣在一起的大碗。
空气中甚至还能闻到一丝丝的食物香气!
没办法,这个饥饿的时代,人的嗅觉仿佛都灵敏进化了。
“这是有人给你的!”
李达用肩膀顶了顶他,调笑,“你可真有福气!有个这么贤惠的对象!”
看着宋城这样,他都要忍不住也在村里找个对象算了。谁知道将来还能不能回城呢!
宋城立马明白这碗饭是谁送来的了。
送都送来了,肯定不可能再退回去。
宋城只好把那个碗取下来,倒出一半,递给李达。
“我下午才喝过鸡蛋汤,吃不了这么多,分你一半吧。”
李达美得牙花子都露出来了,也不嫌烫,三两口就喝光了。
喝完了还在那儿回味呢,“哎呀,这疙瘩汤真是世界上最好喝的汤啊!等将来我有了钱,天天都喝!想喝几碗喝几碗!”
宋城的感受跟李达就完全不同了。
生理上,总是在叫嚣饥饿的肚皮它催着宋城赶紧喝完。
但宋城想的却是他在辜负一个姑娘的心意。
这碗汤,像是在喝□□一样。
终于他把汤喝完了,去找了水,慢慢地洗碗。
李达蹭到了他的美味疙瘩汤,就没好意思就走,陪着他洗碗,还自告奋勇地要去帮忙送碗。
“李达,明天歇工,你有没有事?”
“没事啊,就想着要不进山转转,看看能不能瞎猫撞着死耗子。”
“那你能不能陪我去趟乡里?我去取钱,还想买点东西,一个人怕拿不了。”
“能能,这有啥不能的!我也跟着去露回脸!”
李达多精啊,一听就知道宋城这是去取那个汇款单上的钱了。
有十块呢啊!
乡里好些人一个月的工资,也还不到十八块吧?
至于说老农民们,那更是连一个月都未必挣得着一块钱!
夜里躺在硬硬的土炕上,而且还是六个人一个屋的那种。
这屋里一共三铺炕,炕的中间用根木头条子隔开,算是分成两半,一人半边。
宋城就跟李达是睡一个炕两边的难兄难弟。
宋城这一夜都没怎么睡好,除了环境太差以外,屋里还有兄弟在打呼噜,一人上半夜,另一个下半夜!
总算熬到天亮,宋城就跟李达启程上路了。
从福来村到乡政府所在的镇子,少说也要走上一个多小时,所以要想在中午前赶到就得趁早。
不过宋城这么早走,也是怕原小铃再来找他。已改网址,已改网址,已改网址,大家重新收藏新网址,新m..新电脑版..,大家收藏后就在新网址打开,以后老网址会打不开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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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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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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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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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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