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快穿之软饭王>第 78 章 假凤虚凰(17)
  郑忠与有荣焉地笑答,“三夫人说得是,先前我从这边坐船出海的时候,也是吓了一跳。不过走时这边的店铺还没这么多,才三个月不到,这又新开了不少铺子呢!”

  他们正说着话,郑氏就发现街上许多人的目光都朝着一个方向看过去。

  她好奇地也朝热闹处张望。

  却见原来众人看的是一辆马车。

  马车本来没啥可稀奇的,但这辆马车却是样式与郑氏常见的有很大不同,两排的小轮子上头驼着个格外宽大的车厢,仿佛会动的房子一般,前头拉车的是两匹高头大马,看着就特别的神气,众多的目光集中在它们身上,反而更高高地昂起了头!

  这是个什么新鲜物儿?

  郑氏还没琢磨明白呢,就见那辆古怪马车朝自己这边行驶过来,就慌忙让道。

  谁知那马车在离她还有几步远的地方,就停下了。

  马车前坐着的赶车人就从上头轻轻巧巧地跳了下来,一揭头上的斗笠,笑嘻嘻地叫了一声。

  “母亲!”

  郑氏瞪大眼一瞧,居然真的是宋福!

  算算到如今,已经有近一年未见,宋福这小子的个头又猛蹿了一截,郑氏在女子里已经算是个高的了,可现下却比宋福低了两头。

  不光是个头,宋福的模样也有很大的变化,脸庞比分别时黑了一点,瘦了一点,俊美还是俊美的,但那个头,那精壮的身板,穿着寻常的短褐布衣也是个俊小伙……

  是半分的女子气都没有的!

  郑氏惊喜地看着宋城,那眼泪刷地就下来了。

  之前她还担惊受怕,生怕现在的宋城过得不好,可看到这个情形,她这一颗心,就彻底地放下了!

  “母亲见到了儿子,不是该高兴吗?”

  宋城对于这种来自生身长辈的疼爱还是比较陌生的,不过不耽误他体贴地立马拿出了帕子给郑氏递上。

  这个世界的人表达感情都很含蓄,如果在现代母子大半年才见面,那肯定要来个表达亲近的拥抱,这世界也就只能通过把对方的衣食住行来安排好体现了。

  郑氏接过帕子擦了眼泪,被儿子引着上了那个怪模怪样的马车厢内,而且还是顶着一众看稀奇的目光进去的。

  她这一进去,就发现果然车厢里大有玄机。

  从前她坐的那些马车吧,再讲究的也还是空间逼庂,而这个车厢,居然真的跟一间屋子似的,一水光亮的木质地板,有卧榻,有花窗,窗边还摆着方桌和两张精致的椅子。

  桌上甚至还摆着个花瓶!里头插着一束不知名的花,散发着幽幽香气。

  然而这些都没让郑氏吃惊,让郑氏愣了下的,是站在椅子边上,冲着郑氏含笑行晚辈礼的少年!

  这少年身形修长,眉眼好看,笑起来十分和气,可郑氏就是没来由地感觉到无形中的压力……还有几分熟悉感,却想不起在哪里见过这么一个人。

  “宋家婶婶……”

  声音是未变声的清亮好听,也给郑氏一种熟悉感。

  “这,这位是……”

  郑氏走进车厢的时候,宋城也跟着进来了,郑氏回头看向宋城。

  宋城笑着给二人介绍,“母亲,这位就是小宁王殿下。”

  郑氏大吃一惊,就要上前行礼。

  “啊……臣臣妇见过殿下……”

  宋城赶紧把郑氏给扶起来,只听那位小宁王笑嘻嘻地,“婶娘不必多礼,孤与小宋情同兄弟,您是长辈,怎么能当您的礼?快快请坐!今日我知道婶娘即将抵达,所以就硬是跟着宋兄弟一直来接您了,您这一路可还顺利?”

  郑氏是怎么也想不到,在京城被传得成了罗刹鬼的小宁王,居然会是这样一个俊秀可亲的少年,虽然英气勃勃,带着上位者的威势,可面容稚嫩,孩子气未褪……而且细一瞧,还没她儿子个头高呢!

  先前那些乱七八糟的担心,似乎也就自然而然地散去了。

  小宁王问候了几句,郑氏一一作答,说话的时候,车子缓缓启动。

  郑氏瞧着窗外的景物向后退去,而桌上平平稳稳,那个细颈花瓶子都没有半分的摇晃……

  她坐过的马车可是不少了,但如这般稳当的还是头一回见!

  小宁王唇角含笑,眼神和气,看了宋城一眼,“这个马车,还是小宋想出来的法子改装的,婶娘是不是也觉得很稳当?”

  郑氏也是笑着应和。

  心里却是迷糊不已。

  之前宋城告诉过她,他想起了前生的经历,前生他是一个大商人。

  她一直就没细问过,那大商人究竟是做什么生意的,如今看来,难道是开车马行的不成?

  这辆奇特的马车一直开到一处宅院内。

  看到这宅院虽不大却也十分讲究,郑氏也不觉得奇怪了。

  当初儿子说要用嫁妆去投靠小宁王,看来这步棋是走对了。

  在这边,虽然边远了点,冷了点,可儿子能堂堂正正地换回男儿装扮,母子俩在大街上都能随意地说话,不用怕被认出来,就有性命之忧,欺君之罪了。

  给郑氏安排的卧房显然是早就准备好的,暖和又洁净,一应铺陈都是新的,还熏着郑氏喜欢的香……郑氏本来到这边来是做好了要陪着儿子吃苦的准备的,这会儿算是意外之喜了,还有几分暖心的熨贴。

  等到房中只余下母子二人时,郑氏就迫不及待地问起了宋城这大半年的经历。

  “……小宁王是个爱惜人才,求贤若渴的,见我又送钱的又效力的,就给了我几件差事,见儿子办得好,可不就跟儿子一见如故,称兄道弟了?”

  “哦,您说宁王妃的身份?放心吧,现在对外头宣扬的是宁王妃身子骨不好,得在温泉庄子上静养……如果需要的话,宁王妃说没就没了,只不过为防止京城那边再送个王妃过来惹麻烦,所以那个虚名头的王妃还活地温泉庄子上……”

  “您担心肖六娘得宠以后,会在小宁王身边吹枕头风?”

  宋城哈哈一笑,“母亲不用担心,当初我们三个人身边都是有皇宫里派来的女官耳提面命,一定要忠君之事,心向朝廷……可以说,都是明面上的探子,小宁王心里清楚得很呢!自然不会去理会她们,她们在王府里都见不到宁王,上哪儿吹枕头风去?”www.xiumb.com

  至于郑氏担心的,比如肖六娘生下宁王府的子嗣地位水涨船高什么的,那就更没影儿了。

  其实只要宋城将小宁王是女子身份,而且他们已经情投意合结为夫妻的真相告诉郑氏,郑氏自然就不会有这么多的担心了。

  但小宁王的身份关系太大了,在朝廷势力和宁王实力对比还是有差距的情况下,宋城不想冒这个风险。

  郑氏听了这一番话,心里最后的疑虑也都放下。

  “福儿,先前那个新奇的马车是你造的?你上一辈子,难道开得是车马行吗?怎么还会这个?”

  车马行?

  宋城不禁莞尔,“母亲,如今我的身份是宁王的义弟,起了新名字叫宋城,母亲以后叫我宋城或者城儿都好……我上辈子虽然没开车马行,但做的买卖么,跟杂货铺子有点像,就是什么都有,所以各种稀奇古怪的手艺都知道一点儿。”

  郑氏半懂不懂地点了点头,“哦,那就是南北货行吧……”

  怪不得会的这么多,原本她还想着宋城就算是带着大笔的银子投靠小宁王,自身却一无名气,二无功名,这些年也没正经学过诗书经义,就算会几下拳脚,也还比不上个正经拳师,怕是也不能得什么重用,却没想到靠着这些杂学,还能入得宁王青眼?

  是了,小宁王看着才十七八岁,还是少年心性,喜欢这些花巧东西也不奇怪。

  “福儿,哦不,是城儿,这个名字倒更像是小郎君的,以后就这么叫!如今看到你能有出头的一日,我真是……”

  郑氏说着突然又想起,“城儿,这都快一年了,你就没在这边寻个姑娘?”

  宋城的目光连闪,迅速游移,“哈哈哈,母亲说笑了,我才在殿下帐下做事不到一年,还没立什么功劳呢,哪里就好琢磨个人的小事?等将来事业有成再提不迟,反正我也才十七岁啊。”

  郑氏略有点失望,却也没多说。

  心想等她到了宁城,自然可以替儿子相看操持。

  话说这儿子吧,就是不让父母省心,不让谈情说爱的时候吧,非得谈,这让谈情说爱了,反而又要搞事业了!这年头当娘的可真难!

  郑氏是坐着那个奇特又合适的马车到的宁城。

  一路上,是一点罪都没遭过,样样都有人安排得妥妥当当。

  等到了宁城,那古朴高大的城墙和箭楼很是让郑氏稀奇了一番。

  郑氏心下暗想,到底不过是边陲小城,跟京城是没法比的,而且这城墙一看,就是经历长年征战的。

  等进了宁城,郑氏暗中观察,发现城内街道平直齐整,干干净净,不管是民居,还是铺子,都是规规整整的,街上行人穿着,着实不比京城居民差,且大都身材高大,笑容爽朗,街头巷尾都看不到一个叫花子。

  宋城把郑氏安排在城内的一处小宅子里头。

  这宅子是两进的院子,小而齐全,宋城之前陪嫁过来的人手基本都安顿这里,为了迎接郑氏,早就将里外打扫一新,插花焚香。

  郑氏住在正堂里,卧房里摆着不少当初从京城运送过来的嫁妆。

  点的香,箱笼铺陈,也都是她习惯用的那些,下人婆子也是旧人,除了房舍内多了暖炕外,竟是感觉与在京城秋实院没什么不同。

  只有宋城,从小在她眼前长大的儿子,是三五天都难见他一回面儿,成天不是跟着王爷去山里的矿上,就是在城内开的什么厂里头,整天忙活得不可开交。

  偶而回来,就多半会带着个新奇物事,就似那怪模样的马车一般。

  比如说一件用鸭绒做成的外袍啊,鸭肉本贱,鸭毛更不值钱,谁能想得到那东西做成的袍子,居然比大毛衣裳还暖和呢?关键这东西它便宜而且又轻巧,还能用水洗呢!

  再比如那铁皮盒子里装的肉,不知道是怎么个做法,撬开就能直接吃,味道还正经不错……

  还有那种摸起来轻轻软软,绵乎乎的手感特别好的厚毛毡子,平时能当薄被子盖,据说是用羊身上的小绒毛做成的……也不知都是怎么想到的!

  还有一辆三个轮子的车,人坐在上头,用脚踩轮子,不知道怎么地那轮子就能带着车子跑起来,压根不用牛马骡子,她院里的下人们激动得不行,个个都抢着试,她都好奇地坐在后头的露天座上试了试,也是新鲜又有趣的。

  这般的好日子,天天欢声笑语,过得她都有些罪恶感,后悔没力劝老夫人也到宁城来。

  倒是宋城他听她说起,就准备了满满一大车的东西,派人想办法送到老家给老夫人。

  宁城离老家太远,一年最多也就送一回节礼。

  她在信里只说一切都好,劝老夫人也来这边,但老夫人始终没答应过来宁城。

  等到第三年,朝廷几位皇子争权乱斗,京城风声鹤唳,多少世家大族被牵连,毁家破族……

  老家那边也闹起了民乱,好几个县城被攻占,书信难通。

  还是小宁王派了探子,想办法摸到了老家宋家庄,才打听到了老夫人的消息。

  原来民乱之时,幸好有二房那边的宋家人,出头护住了老宅和老夫人,不然只怕后果堪忧,不过老夫人也是年事已高,受了点惊吓之后就一病不起,缠绵床榻最后撒手西去,还是宋家二房出面料理的后事。

  说起来二房的宋家人,就是当初富阳公府惨事之后,最先怀疑的那位宋家老二,这位性情刚烈,不堪质疑,居然气得一头撞死,后来他的儿孙们都表示,绝不会染指爵位,远离京城,回到祖地居住。没想到到了关键时刻,倒是他们不计前嫌,出手相助。

  这一支宋家人本就是武将出身,眼瞅着世道大乱,他们一家虽然儿郎不少,家丁众多,能对付得了小规模的乱匪,却抵挡不住成百上千的流民……正巧借着这个机会跟宁王那边连上了线,干脆就抛家舍业,一大家子人,都秘密地通过海路来到了宁城。

  宋城和原歌这一对夫妻,这三年,简直都忙成了狗,一个是军备狂魔,一个是工业狂魔。

  虽然这个世界发展不了什么高科技,但低科技还是可以发展的。

  在现代,开一个厂子,要招工都得有五险一金,法定休假,未来发展啥的,开得比同行少一点,都招不来人的。

  在这个世界,招工这种新鲜事儿,简直不要太受欢迎哦!

  矿山,铁厂,羽绒厂,罐头厂,鞋厂,车厂……哪家开招,都是批批爆满。

  就连宋家的仆人,有闲着的,都去了羽绒厂和鞋厂。

  几乎所有的宁城人,家里必定有一个是厂子里的工人。

  是工人就有丰厚的工钱,在那儿管两顿饭,还给发衣裳发吃喝等福利……一个人就能养活了三四口子人,这小日子过得多好!

  这也直接导致了宁城人口暴涨,甚至宁城的面积还外扩了一倍有余。

  封地上其它地界的人,也都想着发了财,就搬到宁城去……那儿多好啊,有那么多新奇实用的东西能买到,那边的男人女人只要不怕出力气,都能挣到银子,生下娃娃还有宁城的户籍,每天都能去领一份白给的吃喝!

  这就相当于宁王白给你养孩子啊!

  这种好事,简直是梦都梦不到啊!

  京城的混乱局面,也终于告一段落。

  这些破事吧,但凡脑子不好的,都理不清这个岔儿。

  总结一下就是,三皇子使计让大皇子和五皇子火拼,大皇子和五皇子都落马阵亡,三皇子刚跳出来就被四皇子来个黄雀在后,但是四皇子还没得意两天,才发现一切都尽在老皇帝掌握之中,这老头子一直在静静地看着他们大乱斗!

  四皇子也被扫走之后,老头子才立了看着比较稳重的六皇子为太子……因为各地民乱四起,天灾加上**,老皇帝也觉得压力山大,干脆直接退位,让六皇子当皇帝,自己退居二线,当了太上皇。

  但是只要老头不死,他会甘心什么也不说不做吗?

  朝堂没安静几天,他又觉得儿子不把他放眼里了,他的铁杆都不忠心了……又开始搞事。

  但这回老的没斗过小的,六皇子最终成为了大赢家。

  老皇帝这回是真的被幽禁在太上皇的宫殿里头,只能混吃等死了……偏偏还就是不死。

  在这一番乱局里,富阳公府这次是站对了队,抱对了大腿儿。

  六皇子,也就是新皇的小儿子跟宋琅的女儿结了亲。

  富阳公府可谓是铁竿的新皇党了。

  新皇干脆地给宋琅又封了个国公的爵位,这样就成了一门父子两国公,堪称一代佳话了。

  新皇既然在朝堂中成了大赢家,自然也是有手腕的,将诸兄弟和老皇的势力清扫干净后,京城已经稳定在手,周边的各州,自然立马表了忠心。

  国内几处民乱,乱归乱,把国库耗费得干净,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是又都平息下去了。

  新皇自觉英明神武,是皇帝中的佼佼者了。

  然后就把目光转移到了北边。

  起因倒跟宋琅有点关系。

  原来新皇大力平乱,结果国库空虚,而各地大乱方平,赋税也收不上来,平民百姓都跑没了,只剩下乡绅豪族,这些人的税岂是好收的?

  新皇犯愁的时候,就有宋琅出了主意。

  说是听说与宁王封国交界处的平民百姓,都逃去了宁王封地。

  而且京城也流传了一些新奇物品,虽然不过是机巧小物,却都是来自宁王封地的。

  比如说碎毛皮拼成的大氅,看上去跟整皮子差不多,却只要价不到四分之一。

  还有珍珠,山珍,熊掌,玉石,金刚石,天蚕丝等物,都是从那边过来的。

  可想而知,宁王封地也不光是天寒地冻,物资贫瘠的。

  而且一年前,从宁王府逃到京城来一个人,正好是当初送亲队里跟在华侧妃身边的宫人,当初的送亲队,本来培养了一批探子可以随时为朝廷监督报信的,结果在半道上碰到劫匪,这些劫匪大约是队伍里有人看着宋福的嫁妆眼红,想要里应外合,先啃一口的,结果却碰上了小宁王这个心机深的,提前就带着轻骑迎接来了,那些劫匪碰上身经百战的轻骑,那还能有好?自然是被一锅端了,而那些送亲队的人,也因为临阵脱逃被宁王的部下给鄙视了个死。

  当然了他们自己也底气不足,到了宁城之后,小宁王压根就不把他们看在眼里,这伙人也不敢怎么样,勉强呆到婚礼结束,这才想了借口,灰溜溜的回来了。

  也因此要安插在宁城的眼线都没派上用场,只有几个跟着侧妃正妃的进了宁王府,却又被困在府内,通不了消息。

  这名跟在华侧妃的宫人,带来了宁城的新消息。

  原来在京城大乱的这几年,宁城却是安宁祥和,不但是城内繁华了,而且还多了许多新奇的物事……

  虽然被幽禁在小客院里,做为一名朝廷培养出来的探子,她还是顽强地打探出不少情况的。

  她能从宁城逃回到朝廷,也是因为一个契机。

  原来四年前圣旨赐婚,宋氏,华氏,肖氏被赐给宁王,但没想到宁王却独宠宋氏,华肖两位竟是连宁王一面都难见。

  就这样三年过去,华侧妃受不了,就非要面见宁王,请宁王给个痛快话,是放是收,她都没二话。

  没想到宁王居然同意华侧妃的请求,真的放她出府了。

  华侧妃出府,带着的自然是她的亲信,而她这位朝廷派的女官自然不在其列。

  但这位也精得很,想着报效朝廷的机会来了,就趁着华侧妃出府的空子,也想办法出了宁王府,辗转逃出了宁城,一路上那个艰难险阻啊,当真是一言难尽!

  “宋卿,你说在这四年里,京城那般乱相,宁城却祥和安宁,上天何其不公?”

  新皇是在御书房里亲自接见这位英勇归来的探子,将一切询问个差不多后,就让其退下,转回头来对着身边的宋琅感叹。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小故事也快到尾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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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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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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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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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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