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快穿之软饭王>第 67 章 假凤虚凰(6)
  “这宁王妃的名头听起来好听,可是也得有命去得不是?因此京城里的各府贵女,但凡年纪合适的,都赶紧张罗起了婚事,生怕被挑中了远嫁到宁王府去!”

  张婆子见三位小娘子都聚精会神地听着自己说话,忍不住心里得意洋洋。

  “那既然大家都不想嫁到宁王府去,为何小宁王不在他们本地娶一个呢?”

  问话的是宋淑。

  她是挺为小宁王遗憾的,可惜那人粗鲁不文,长相吓人,不然就凭着他宁王爵的身份,想娶到位锦绣佳人,还是容易得很的。

  “二娘子想啊,宁王妃是圣上赐的,圣上在京城,自然是能考察各府小娘子容貌品行的,才能挑那样样都出色地嫁过去,他们塞北当地的姑娘估计跟京城的是没法比,就算有好的,那圣上也不知道啊!”

  宋慧听了微笑不语。

  宋城心想,这底层的大妈也挺会说话的。

  把老皇帝对宁王府心怀忌惮,所以连宁王妃的人选都要亲自掌控,确保不能跟京城断了联系这种事都说得合情在理。

  宋淑却吓了一跳。

  “圣上还会考察各府小娘子容貌品行,从中间挑一个嫁到宁王府去?难道当初那位金二娘子就是这么被挑上的?”

  张婆子笑眯眯地答话,“圣上每天多少国家大事要做呢,估计是身边的哪位大人,或者是娘娘办这事的吧?而且当初小宁王是头婚,现在就成了二婚,估计不会再挑最出色的小娘子了,稍差不多一点的也行了。”xǐυmь.℃òm

  张婆子这话把宋淑可吓着了,后头再讲各种奇闻趣事,宋淑都有点心不在焉。

  等从秋实院回到罗氏身边,就吞吞吐吐地向罗氏表示,其实嫁到罗家也不是不行……

  罗氏松了口气的同时,心里又涌上一阵辛酸。

  若是宋淑也这样,她宋府大房仅剩下的这三条血脉,就都是低嫁回娘家了。

  秋实院里,郑氏拿出一张单子,交给宋城。

  “今日同你祖母和大伯母一道,商量好了你们姐妹仨个的嫁妆,这些东西你先看看,心里好有个数儿。”

  嫁妆一般是出嫁女掌着,将来在娘家的底气粗不粗壮就全看嫁妆丰不丰厚了。

  而宋家这三枝独苗出嫁,罗氏郑氏王氏就大方得很,几乎准备把宋府大半的财产都给陪送了。

  反正不送出去,将来还不知道会落在谁的手里!

  而宋城这个假女儿,结的还是个假婚,这笔财产就相当于全落他口袋里了。

  宋城接过来一看,就被那密密麻麻一长串的东西给震到了。

  “如今京城中等人家的嫁妆是多少?”

  “少则一千两,多则三五千两,咱们家若是没有那些事,怎么也算是上等人家,小娘子出嫁万把两是有的,如今这单子上合计六万两,我和你祖母伯母商量过了,太多了惹人眼,现银折成银票,私下里贴给小娘子,明面上算三万两。”

  这一万两银子,宋城按照购买力算,在现代就相当于三百万的样子,六万两就相当于一千多万!

  在现代,哪个女的有一千多万的嫁妆,也能被称一声白富美了!

  如果拿着一千多万去砸个男人,说只要他扮成妹子,就能挣到一千多万,估计大把男人抢着干……比如那些男扮女装的网红。

  所以说,原主真是想不开啊……让他经受下现代文化的熏陶,估计这些根本不算啥?也不至于苦闷到要上吊了!

  宋城其实有点纳闷,“府里这么多银子,难道就不怕有肖小打主意?”

  毕竟富阳公府里没个当家主事的男人,都是些孤女寡妇的,这么有钱还能安生到现在是真不容易。

  郑氏看了宋城一眼,“我儿果然跟从前一不样了。这些话搁在从前,是怎么也想不起来问的。”

  “你祖父当了那么年的富阳公世子,再怎么样都养了一批人手,你祖父过世之后,这批人手就都是你祖母在用着,这些年光是养着他们,银子都似流水般地花。就是你父亲过世的时候年纪还轻,但也有七八个心腹,我从娘家也带来几个得用的人,这些年也多亏了有他们!”

  宋城瞬间明白了。

  要想人为我所用,一靠权势,二靠金钱,罗氏郑氏她们这些寡妇妇人没有权势,可不就只能靠银子攻势了?

  “母亲手里的人手,能不能拨几个给我?我如今也大了,该学着担起顶门立户的责任了。”

  既然已经是这个局面了,甭管是男是女了,宋城觉得他都应该建立自己的班底了。

  郑氏点点头,十分欣慰,“这是该当的,明日我就让他们来见见你,你有用得着的尽管挑去便是。”

  母子二人说了会儿话,各自安歇。

  宋城的卧房是在秋实院的后院,是在一个单独的小院儿里。

  小院里只有宋城一个人住。

  对外的说法是宋福在寺里长大,不习惯身边有人,所以身边连一个贴身的丫头都没有,活计都是母亲郑氏房里的婆子们白日去做的。

  宋城坐在灯光下,拿着笔在纸上写写画画,觉得目前以宋府的有钱程度,倒是用不着他用现代的手段在古代大赚特赚,反而是想办法提高宋府的安保措施更为要紧。

  毕竟,当年一天五位男丁丧命的惨事,可不就证明了宋府的安全漏洞极大?

  这些年宋府里还算平安无事,可不代表幕后黑手就此罢手了,说不准他们觉得这些老弱女流之辈不过是板上的肉,不值得下手罢了。

  但如果三位小娘子带着大笔的嫁妆要出宋府,说不准就触动了幕后人的利益,就要出来搞事也说不准呢?

  两张A4大小的纸上被宋城密密地写满了符号,他又不傻,自然不会写出能让人看懂的东西来。

  眼瞅着夜色已深,宋城关好了门窗,又稍微检查了下,这才去那个足以放进博物馆珍藏的拔步床上去睡。

  半夜他突然惊醒。

  耳边还回响着两下喀拉的声响,似乎是窗子发出的声音。

  宋城屏住呼吸,手伸进枕头下,悄没声息地摸出一把短剑来。

  也得亏他早有防备,睡前在门窗处都放了小小的木楔子,从外开门窗都会被堵死。

  不然被人摸进了屋子,他就算是个男的不会被占便宜,但也有暴露身份的危险啊。

  但窗外那人似乎很谨慎,就着月光把一颗头凑到了窗子上,宋城听到了细微窸窣的声音,大概是那人不想弄出动静,而想靠技术智取。

  宋城也轻手轻脚地下了床,目光在屋内搜寻了一圈,锁定了离窗子最近的圈椅。

  虽然他不像原歌那样,能达到散打专业级别的吧,基本的格斗技术还是会的,原身的身体条件也不错,先用圈椅当头一砸,再直接上剑砍……

  深夜去爬小娘子闺房的窗子,非奸即盗,打死也是该的。

  然而宋城虽然做好了战斗的准备,但窗外那人大概是摸索了一圈,都没找到突破的缝子……此时突然小院墙头咣的一声响,却原来是一只猫追着老鼠跳进了院,把那人吓了一跳,害怕闹出大动静来,悄没声地溜走了。

  宋城凑到窗前一望,只能看到一个大致的背影。

  目测大概一米七左右,体形略瘦,还有点驼背……

  看着那人影轻车熟路地攀墙跳走,看来多半还是府里的仆役。

  没想到经过当初那场三司查案和罗氏整顿全府后,还会有内奸潜伏!

  宋城经过这一闹,干脆穿上了外衣,抱着剑和衣而卧。

  眼瞅着天蒙蒙亮,宋城就起了床,在窗前好一通忙活。

  之后就跟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有婆子送来早饭,宋城就端出去在院子里吃。

  早饭后又在院子里活动了下拳脚。

  郑氏果然说到就做,把她在外院的人手都叫了过来,让他们见过小娘子。

  宋城扫了一遍,这里头有十来岁的少年,也有五六十岁的老者,不过没发现身形可疑的。

  他问了几句话,挑出了四个人用。每个人他都给分派了采购任务。

  等四人出去,郑氏才问。

  “福儿这是要做什么?”

  “咱们这府里不大安宁,夜里也有肖小,我让他们去买些东西,专门对付那些鸡鸣狗盗之徒。”

  宋城见郑氏不信,就从怀里拿出一本册页,将夹在里头的东西给她看。

  “昨夜有贼在窗外,多亏我早有准备将门窗关死,贼人怕闹出动静才离开……这个就是他在窗子上留下的指纹。”

  郑氏亲眼看见那册页上雪白的纸上数十个清晰的墨色指纹,想到昨夜里若是真的让贼进了宋福的屋子,就算宋福不是女儿不会被人占了便宜,但宋福毕竟是个十六岁的少年,万一那贼起了杀心,她岂不是要再承受失子之痛?

  “我儿,这个什么指纹拿来,我一定要禀告老夫人,全府搜拿,定要将这个恶贼寻出来,乱棍打死!”

  宋城赶紧给郑氏顺气。

  “母亲莫气,这人今夜只怕是来探探路的,看着身手多半也是个小喽罗,如果咱们现在就全府搜拿,就算找到了人,只怕也会打草惊蛇,不如咱们暗中布置,最好能捉到大鱼!说不定还能查到十几年前的线索呢!”

  郑氏想了想,还是担心,“福儿,不如你还是来娘这边的房里碧纱橱睡,夜里多安排人手……不然你一人住在后院,我实在不放心。”

  虽然儿大避母,但其实有些古怪人家里,那儿子都结婚生子了,还跟母亲在一个房间睡,外人虽然瞧着不妥,但也不好说什么。

  那事关安危,让她儿子住在她卧房里的碧纱橱,自然也是行的。

  宋城却完全不想。

  他可不做妈宝男!更何况,能叫郑氏一声母亲,他都是给自己做了番心理建设的,若是再住在郑氏的卧房里那可就太过了。

  “母亲放心,我打小习武,手上功夫也不差的,那贼人偷偷摸摸,不敢大张旗鼓,若是他不来也就算了,要是来了,管保教他有去无回!郑小乙他们几个买的东西,若是用得好了,绝对有奇效!”

  如果是在现代,只要在他房门外安上监控,墙上通上电网,保管什么肖小都不敢来犯。

  幸好宋城这个IT宅男不是个动手废,而且在上个世界里,因为突发奇想,担心他们两个穿越到落后偏远地区,所以各科实用技能都学了不少。

  没过几个时辰,派出去的人都回来了,带着宋城要用的东西。

  宋城做了几个吊网,触动机关就会被网住吊起来的那种,又调配了标记药水,如果被泼在皮肤上,那绝对是人群中最亮眼的崽儿!没有特制的洗剂,一个月都掉不了!

  还有连发手镯,平时可以套在手腕上当个装饰,关键时候按下机关,可以连发七支钢针,这些钢针上还涂了致人麻痹的调配药汁,用在鸡身上,那是立马就倒的……

  郑氏看着宋城在她的卧房里也布置了吊网,在她拔步床头的柜里摆上装满标记药水的花瓶,又套上宋城做给她的连发手镯,不由得心情复杂,问了句,“福儿,你前世经商,一定很辛苦吧?”

  不然若是生活无忧,怎么可能连这些个江湖手段都会用?

  宋城干笑无语,“……”

  宋城炫技式地布置下许多机关,严阵以待着那个贼人再来。

  然而之后几天都是风平浪静,倒让他白白失眠好几个夜晚。

  而宋府各处田庄铺子的庄头管事都频频入府,带来一笔笔的出息入帐。

  这天夜里宋城睡下才一两个时辰,就隐隐约约地被吵闹声给惊醒。

  宋城侧耳细听,都不是秋实院里的!

  他就披上外袍,手里拿了把长剑,出了房门,刚走到后院门处,就听到秋实院里的婆子在开院门,她手把灯笼,身后还跟着两个健妇,她们看到站在门前的宋城,差点都吓一跳。

  “呀!是三娘子!你也听到动静了?”

  “是春华院里传过来的动静,三夫人叫我们过来三娘子这边看看,叫莫要惊了三娘子哩!”

  “春华院?大伯母那儿?”

  宋城干脆起身去了郑氏那儿。

  郑氏也听了动静穿上衣裳起来了,其实自从宋城告诉她夜里有贼窥视之后,她就没睡实过,基本都是和衣而眠,本来这几天平安无事,她都放松了一些,结果她们秋实院没进贼,倒是春华院那儿出了事!

  “母亲,我带着人去大伯母那儿看看!”

  郑氏看着自家儿子,身形修长挺拔,如同生机勃勃的小杨树,虽然一身女子天青长裙,披着素面白袍,也是英姿飒爽,掩不了的刚强之气。

  果然儿子就是同女儿不一样啊!

  郑氏回想着当初,连她丈夫都似乎不曾有这般让她觉得沉稳可靠的时候。

  “咱们一起去!”

  但孩子再能干,当母亲的也放不下。

  宋城看着院内都被动员起来的粗壮婆子们,个个手拿刀杖……似乎武力值也不弱,就点点头,和郑氏一起朝春华院那边赶。

  越往春华院那边走,那噪杂声就听着越大。

  春华院门开着,里头人影乱跑,吵嚷成一团。

  “快打!打死他!居然敢偷到了我们大夫人这里!”

  “还有个贼,是朝那边跑的,也不知道她们俩个追上没有!”

  “大夫人,大娘子那边没事!就是吓坏了,几个人抱成一团都躲在床下哩!”

  宋城他们打着灯笼走过去,春华院里的人看见了他们,就像是看到了亲人一般,七嘴八舌地跟他们报告着方才的惊魂事。

  “行了,都住嘴!还不请三夫人和三小娘子进来!”

  还是在房里的大夫人王氏听不下去,在房里断喝一声,这才让春华院的人都消停了。

  宋城和郑氏走进春华院的正房。

  正房里灯火通明,地上有些个狼藉,地毯上斑驳熟悉的荧光紫,可不正是宋城调配出来的标记药水?

  没错,宋城就是专门调出这种扎眼的颜色,让被标记的人不管逃窜到哪儿,都是那么地亮眼!

  这些机关,除了往祖母罗氏那边送去了外,大房王氏也里也有一份。

  没想到秋实院没用上,倒在春华院遇上了贼人!

  而正堂的梁柱上,还绑着个不停挣扎的蒙面灰衣人!

  王氏匆促起身,头发还披散着,衣服也有些乱,但脸上的神情却阴沉得可怕。

  只在看到宋城和郑氏时露出一丝暖意。

  “弟妹,你怎么把福儿也带来了?这里人多吵闹,别吓到了她!”

  郑氏刚刚听了一耳朵,就知道在这场纷乱里,大房的小娘子宋慧是被吓坏了的。

  心里莫名地就起了自豪感。

  “没事,他从小就在山里长大,什么财狼虎豹都见过,几个小贼而已,吓不到他!”

  一看那被绑成棕子的贼人身上的绳索,就知道必是被吊网捕到的,而那个婆子们大叫着跑了的那个,多半身上也标记上了药水,如果是宋府下人的话,那是绝对跑不了的,就算不是宋府中人,禀报了官府,这人除非能连夜逃出京,否则也躲不了多久……而若是出了京,对宋府自然也就没那么大的威胁了!

  老娘有这样的好孩子,真是给个银山都不换啊!

  王氏的目光在宋城面上扫过,见这个侄女只有克制的兴奋之色,却没有半点害怕,心里倒是叹了口气。

  本来女孩儿是柔顺和淑为美,然而在宋家这么个情况下,反倒是侄女这样的刚强果敢更实在有用。

  早知有今日,她当年也该给宋慧请个女武师来教几下拳脚工夫,不求她能有多大的本事,只要有胆色遇事不慌乱就好!

  “既然来了,也就算了,弟妹,多谢你……这么快就赶来……今夜里,有两个贼就想来春华院里入室打劫!”

  “你们也知道的,这几天,各处田庄铺子都来交帐,收上了几笔银子,没想到就被这些贼人看在眼里,居然持刀入室图谋钱财!”

  王氏说着,神情显出狠厉之色。

  就为了给小娘们规整嫁妆,她调了几笔数目大的现银,加起来银票有七八万。

  这其实也就是一个小娘子的嫁妆,就被有心人看在眼里,急在心头了,居然急赤白脸地派了人入室偷盗!

  但这又哪里是几万两银子的事儿?

  她是寡妇,女儿慧娘又是未定亲的小娘子,若真被那贼人摸进房里,银子丢了还是小事,若是闹出动静传到外头,不定要传出什么难听的话来!

  本来她嫂子就对慧娘嫁回娘家有些不大乐意。若是传出什么不好听的,那人可不就有了借口不结这门亲事?

  然而不嫁回王家,她一个从不出门交际,也不跟外界来往的寡妇人家,上哪儿给慧娘再找那么合适的夫婿?

  她说着,看到宋城手里提着的剑,就上前夺过宋城手里的剑,几步来到那个被绑着的贼人面前,剑尖就指着那人的喉咙,厉声大喝。

  “说,是谁派你来的!”

  她本来就愤怒已极,手上的力道当然不可能控制得多好,没轻没重的,一早就刺破皮肉,令那人鲜血长流。

  那人双腿一抖,登时一股子骚臭味传了出来。

  宋城看得明白,这人大概也不是什么穷凶极恶的大盗,不够专业。

  于是就上前劝了把大伯母王氏,“大伯母息怒!”

  王氏估计也是气得狠了,光是拿剑威胁又能问出什么来呢,这贼人的嘴里还堵着麻核呢!

  宋城示意婆子上前来,把贼人嘴里的东西取了,他举着灯笼在这人脸上一照,心里就了然了。

  伸手一指,“把他这张假脸给揭了!”

  □□这种江湖上用的东西,没想到在这儿看到了。

  婆子依言伸手在贼人脸边上用力一扯,果然扯下一张薄薄的皮子来。

  旁边围观的众人都不禁发出惊呼。

  娘呀!

  这人居然还做了一张假脸!

  然而等那人露出脸来,众人瞧得清楚,又发出齐声惊呼。

  “啊!”

  “是他!”

  “麻老六!”

  郑氏和王氏也是大吃一惊!

  麻老六这个人大伙都认得,的确是宋府里的下人,是前院里的杂役。

  他本身不是什么要紧人物,但他的堂叔却是宋府里极有头脸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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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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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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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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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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