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歌也穿了身订制的小礼服裙,珍珠白色的短袖V领,裙摆及膝,款式极简里又透着点小奢华,除了裙带上缀着几粒碎钻外,什么花边蕾丝啊的装饰都没有……
但这又绝对是一条衬得起任何场合的礼服裙,每一个细节都经得起挑剔的眼光。
尤其是穿着这衣服的宋歌。
长腿细腰,比例匀称,乌发雪肤,眸光明亮,笑盈盈地大步走来,裙摆微扬……
这才配得上女神两个字啊!
宋城一瞬间都看呆了。
从前忙着奔波挣钱,根本没时间去想那些个男女之情。
饱暖才能思那啥,他不是一直挣扎在温饱线上呢么!
偶然看到广告里一些个流量女星,好看是好看,勾不起半点绮念。
过去他总感觉自己跟那些漂亮女孩的差距太远了,找普通女孩谈恋爱他都觉得会委屈了人家,更不用说漂亮的了……所以一直母胎单身三十年。
可他第一眼看到原歌,那时候原歌打扮得还没有这么魅力四射,他就有种灵魂微震的感觉了。
而现在更是心头涌起阵阵酥麻,仿佛被爱情的小箭头击穿了似的。
一见钟情这回事,似乎还真是有点门道的!
原歌的小礼服裙是A字型的,有个小裙摆,但并不太大,却被原歌走出了虎虎生风的气势。
如果说这步伐要是放在模特或者明星身上,那估计会被不少媒体博主批评嘲讽出花来,但是原歌是女霸总,这才是最符合她人设的步伐,除此之外,她还是许多人的大金主……众人只有捧着的份儿,更何况原歌的仪态除了多了份霸气之外,也没啥可挑剔的。
“呀!”
原歌走到宋城面前三步远的地方,立定了细看,可是却只发出一个语气词来。
宋城听不出来这是赞美还是怎么样,反正此时被爱情的小箭头击中了以后,他感觉对着美貌霸气的未婚妻,他一开口就能唱一曲心底的赞美诗。
“你今天真漂亮!”
原歌笑容愉悦,“你也好帅的。”
她就说她的眼光一向不差的。
跟宋城吃过一顿饭,就能看出来,这男人是个当她伴侣的好人选。
设计师安森见两人的眼里都没注意到自己,特别知情识趣地默默消失了。
原先他还纳闷,赫赫威名的女魔头,怎么会看上了一个有点普通的男人。
现在看起来,这两个人还真是挺配的。
本来还担心这个大客户会飞了呢,现在嘛,稳了稳了!
原歌哼着歌,脚步轻松地走进自家大门。
婚前两个人一起共进烛光晚餐什么的,果然是非常美妙的一件事啊!
就看到自家老爹老妈坐在沙发上,目光烱烱,一致地转头望着她。
“咦?爸,妈,你们还没睡呀!”
好晚了呢!
向来那啥冷淡的她差点就要开口问某人,要不要跟她一起去她的公寓里过夜了,不过后来还是矜持了下没出口。
她觉得如果去单身公寓里住估计会长夜难眠,这才回家来的。
“小歌啊,你过来,咱们来说说宋城的事。”
原父的语气就比较郑重了。
原歌微愣了下,走过去坐在爸妈旁边。
“什么事啊?”
这会儿她放松地靠坐着,姿态懒散,完全是个在爸妈面前无所顾忌的宝宝。
“宋城在网上那些黑料,你都看到了吗?”
原父其实也知道那大半都是扑风捉影的,但让他最介意的是那个什么女友T小姐。
就算不是女友,可从照片上看,宋城看T小姐的目光,他身为男人最清楚了。
那是看梦中女神的目光啊!
原母倒不关心什么黑料,而是饶有兴致地观察着女儿的新装扮。
“这件礼服很好看啊,女孩子,就是要打扮得漂亮一点嘛。”
别人家的女娃娃小小的时候那就是萌萌乖乖的,她家的女儿打小就是生人匆近的炫酷拽。
真的,从幼儿园起就特别招小女孩的喜欢,好几次回家的时候,都有小女孩哭着喊着要跟小歌歌一起回家。
等后来上了大学,也不见她谈恋爱,让她提心吊胆,以为自家女儿性向有问题,要百那个合。可这年代,孩子也不听父母的呀,她是想问不敢问,憋了老长时间了。
再后来,女儿成了老总了,总裁办招了一大票的大小美女,这就更让她闹心了。
好容易瞅着个机会旁敲侧击吧,她闺女就哈哈大笑。
把总裁办的那些美女的简历调出来给她看。
还别说,那真是个个都是名校毕业,成绩杠杠的,有的刚毕业就进了原氏,有的则是在其它大公司有过工作经验,那业绩也是相当亮眼的……总之吧,都是智慧与美貌并存的。
那为啥她闺女的总裁办就都招大票的美女呢?
原歌说了,因为只有在她的总裁办,这些美女做出了业绩,别人才不会以为她们是靠陪老总睡上位的呀!
她一想也是。
现在女人在社会上工作是挺不容易的,长得丑被嫌弃,长得好看又有被骚扰的风险,好容易碰上个女老总,没那些乱七八糟的,要她是个精英女白领,也是很乐意去原总办工作的。
不过最近这些天,原歌真的答应结婚,而且还正儿八经地跟宋城这小伙儿去约会了,还为了约会打扮!
她是太乐见其成了!
原歌冲着老爸点了点头,“看了,真假掺半,我心里有数。而且这事起头的就有宋城那个异母弟弟。”
原父倒还不知道宋邦的事,听了这话倒是笑了。
“行吧,你自己定主意就好。”m.xiumb.com
宋家这些个上不了台面的,既然他们自己做死,那原家也不用把他们当成什么正经的亲家了。
将来宋城要是能有一分心思向着宋家才怪!
原歌又搂住了原妈的胳膊,“这件礼服就是婚礼上要穿的呀,妈妈也觉得好看吗?”
原妈一愣,“婚礼礼服?太素了点吧?”
话说她这个当长辈的礼服都做得比这个花哨啊!
“我觉得这个挺好啊,没有那么多花里忽哨的东西。看着舒服。”
“可是……”
原妈还要发表意见,旁边的原父插话,“算了,这是小歌的婚礼,她想怎么穿就怎么穿吧。反正婚礼也没打算弄出太大动静,免得被那些无良媒体混进来搅风搅雨。”
原妈想了想,“好吧,现在的年轻人啊,太个性了。想当初我结婚的时候,那真是恨不能把天底下最好看的衣裳和首饰都戴在身上不可了。”
她还真没谦虚,原歌想到看过的父母结婚录像,原妈那一身的行头,头饰加上项链耳环戒指,加起来都几个亿了。
但要让原歌自己顶着那么多闪闪发光又沉重的行头整整大半天,她是坚决不干的。
原歌同原父相视一笑,她的思维大概跟原父差不多。
最烦这些身外之物。
又闲聊几句,原歌就要回卧室。
这几天她为了空出婚假集中处理工作,而且今天还专门抽出半个下午来试礼服(看帅哥),真是忙得飞起了,迫切需要睡眠回血。
“我要去睡了,爸妈,晚安。”
“诶,等等,我忽然想起来,明天你回来吃饭吧?你姨妈她们明天就来了。”
原歌的脚步顿了下,脸上的笑容没变,“好啊,明天我一定回来。”
原母杨浣出身一般家庭,杨家生了三个女儿,三姐妹一个比一个好看。
老大杨浣,二妹杨溪,小妹杨沄,嫁的都是有钱人。
虽然不在一个城市,三家人逢年过节的时候还是常来常往的。
当然了,主要是两个妹妹家往原家跑。
第二天,原歌中午到家,二姨和小姨家的人已经都来了。
二姨夫家姓卫,二姨嫁过去生了两个儿子,老大卫智海,老二卫智山,老大三十二岁,比原歌还大了两岁,他五年前就结婚了,结婚的时候原歌在国外出差,只送了新婚贺礼,人并未到,倒是原父原妈亲自到场,给足了卫家面子。
卫家老二则跟原歌同岁,当年也是去英国留学的,算是原歌的校友,只是原歌毕业回国继承家业,卫家老二则留在英国工作。
小姨夫家姓陈,小姨生了两个女儿,二十八岁的陈志丽,二十五岁的陈志娟。
虽然原歌这两位表妹都长得漂亮,而且学业不错,但因为都是女孩子,让小姨在夫家有点郁郁不得志。也是倚仗着原家,这才能在夫家挺直了腰杆的。
亲戚见面,自然一番亲近寒暄。
三十岁的原歌,收到了一大堆夸奖。
“呀,小歌越来越漂亮了!哪里像我家志丽,笨得要死,事业不行就算了,连个打扮都不会!”
“是啊,小歌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啊!”
原歌还能怎么样,只能点头微笑啦。
卫家陈家都是有钱人,虽然比不上原家,在本城还是有房产的,这次来参加原歌的婚礼,也会是在自家房产住着。
倒不是两位姨妈不想在原家多呆好跟亲姐套近乎,而是她们精得很,会看眼色,别看她姐夫笑眯眯的,对于两位小姨子都很大方,能帮忙的尽量帮,但是内外分得很清楚,尤其是不想让小姨子掺和原家家事的态度是一贯的。
因为姨妈们也就知道自己拿捏分寸了。
接风宴吃完,大家在客厅内闲聊。
小表妹陈志娟凑过来,“表姐,你真的要结婚啦?”
原歌笑着点头,“没错啊。”
“可是未来姐夫好像没你优秀啊!”
愿意入赘的,能是什么好男人啊!
别说原歌表姐这样条件优秀的女人了,就是她这种一般的白富美,都不愿意跟能入赘的男人结婚呢!已改网址,已改网址,已改网址,大家重新收藏新网址,新m..新电脑版..,大家收藏后就在新网址打开,以后老网址会打不开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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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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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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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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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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