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七零娇气美人[穿书]>第 63 章 送饭
  村里摘西瓜那天,全村男女老少都出工了。摘西瓜是算公分的,青年干活时卖力而认真,后脖颈和宽阔背脊被晒成了深深的小麦色,晚上洗澡时脱下背心,痕迹分明。

  绿皮黑花纹的西瓜一个个小猪仔样大,掐住瓜蒂一拧,双手抱起西瓜递给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把西瓜传送到河岸边的树荫下。地上铺着草甸,西瓜堆得小山一样高,按照个头大小和品相分开,挨个过秤。

  滚滚热浪袭人,挡不住农民们的热情。今年西瓜熟得早,用村里的拖拉机抢先运进城,下半年就不用打饥荒了!谢昭不歇气地干到了中午,大队长吹了哨子,喊大家歇口气,吃午饭休息。

  村民们巴不得一声儿,丢下满地西瓜散了。谢昭直起身来,舒了口气,热汗滚滚沿着额头往下淌,后腰和衣襟都湿透了。边上有人招呼他:“谢三,吃饭去?”

  谢昭现在开着拖拉机,不再是从前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狗崽子,时不时有人与他打招呼,闲谈几句,不热络,总好过使绊子。

  “嗯,等会儿。”谢昭随口应了,把脚边几个西瓜搬到树下。

  村民们三三俩俩找了荫凉处坐下,拿出干粮吃。有谁家的小媳妇儿提着荸荠形篮子来了,端出一碗酸汤面,惹来旁人调笑和艳羡目光。

  谢昭顺着看过去,抿了抿唇。什么时候他才能把程遥遥娶进门,让她也来为自己送饭?

  这阵子干活辛苦,程遥遥也做了酸汤面给他吃。米汤发酵的酸汤,猪肉和番茄切成细细臊子,撒一把嫩水芹,酸辣开胃。又怕他吃腻了,酸菜鱼凉虾冷面换着花样地做。干活的谢昭吃得越发健壮,程遥遥的脸却是小了一圈。

  想到这儿,谢昭唇角隐隐泛起笑意,仿佛已经看见程遥遥穿着那件可人疼的粉色小衫,提着篮子,袅袅婷婷地向自己走来。xǐυmь.℃òm

  不,那是真的!

  谢昭瞳孔骤然缩紧,腾地站起身来。田埂上吃饭说笑的男人们也哑了,眼神**辣地看着款款走来的女人。

  程遥遥挎着一个深口篮子,有些吃力地用双手提着,头上的小斗笠歪了也腾不出手扶,谢昭居高临下,只能瞧见她玲珑小巧的下颌,一抹玫瑰色红唇分外夺目。

  田里仿佛霎那间静了下去,只有蝉鸣聒噪刺耳。热浪滚滚,夹杂着众人或好奇或刺探的目光,在程遥遥和谢昭之间来回打量。

  程遥遥呼哧呼哧喘着气,走到谢昭跟前,还未开口就先把篮子重重搁下——谢昭一把托住了。篮子里响起瓷碗磕碰的声音,就这样撂下,一定会磕破。

  程遥遥浑然不觉,掀起斗笠抬头看他,小脸上泛起两团热出的潮红,像只邀功的奶猫似的:“我给你送饭来啦。”

  谢昭喉咙发干,他想问程遥遥怎么能自己走来,想问程遥遥热不热,篮子沉不沉,可众人目光如炬,千言万语只能化作一句干巴巴的:“嗯。”

  程遥遥桃花眼眨了眨,有些困惑似的,谢昭在她开口撒娇之前打断她:“怎么让你送来?小绯呢?”

  “小绯身体还没好,反正我顺路。”程遥遥余光瞥见有人走过来,后知后觉道。

  金花嫂端着个碗走过来,下死眼往篮子里瞅,搭讪地笑道:“哟,谢三儿日子眼见着好过了,有人送饭了!吃的啥啊?”

  程遥遥把斗笠扣上,对谢昭凶道:“你妹妹给你做的饭,赶紧吃了!吃完我顺路提回去!”

  说罢抬起小下巴走了。

  谢昭无话。金花嫂盯着程遥遥的背影:“啧啧,脾气大得咧,住你家没少给你气受吧?城里女人就是这样,哪有咱们乡下姑娘好,勤快,老实,能顾家!”

  远远的树荫下,程遥遥跟韩茵张晓枫坐在一块儿吃饭。她们俩吃的是自家带的窝窝头,就着程遥遥带的一饭盒麻辣小龙虾肉吃得津津有味。

  程遥遥掰了半个窝窝头,捏着半天没往嘴里送,一直横眉竖目盯着一个方向。

  韩茵顺着程遥遥的视线看去,八卦道:“那金花嫂想给你房东说亲呢!”

  “说亲?!”程遥遥瞪起眼睛,“那金花嫂干嘛的啊,现在不是不让保媒拉纤了吗,哪来的封建余孽?!”

  韩茵把嘴里的虾肉咽下去,来了精神。程遥遥来村里这么久,除了谢昭一家根本不认识几个村民,韩茵就是另一个极端了,村里谁家母鸡每天下了几个蛋都清清楚楚,当下就介绍了一番。

  “那金花嫂是十里八村有名的媒婆!不过名声儿不太好,为了谢媒的一只公鸡,啥瞎的瘸的都给你介绍,坑了好几个闺女儿呢。”韩茵说得绘声绘色,道,“你可得告诉你房东一声,让他小心点。”

  程遥遥听得窝火,哼道:“关我什么事!”

  张晓枫笑道:“就是,遥遥一个姑娘家,怎么好跟男青年说这个事。”

  程遥遥忍不住又道:“谢昭家可是地主,怎么……怎么会给他说亲啊?”

  韩茵道:“别村有富农平反了你知道吗?人家现在开着拖拉机呢,那可是肥差。再说……”

  韩茵提起这话带着姑娘家特有的羞涩,张晓枫点透了:“再说了,人家可是村里有名的岳云!”

  张晓枫和韩茵吃吃笑起来。程遥遥捏碎了手里的窝窝头,警铃大作!

  金花嫂咭咭呱呱在边上说个不停,谢昭漆黑眼眸在金花嫂脸上转过,就地坐下,沉默地打开篮子。一海碗满满当当的红米饭,几条腌黄瓜铺上头,不见半点荤腥,谢昭埋头大口吃饭。

  金花嫂瞅了眼,暗暗撇嘴。这阵子农忙,男人干的下死力气的活儿,再穷的人家也舍得吃细粮,拿出存了一年的腊肉,每天蒸了吃一片,男人吃了油水身上才有力气。谢昭这样的壮小伙子,就吃这个?谢家果然穷。不过架不住谢昭现在开着拖拉机,又踏实肯干,过几年那病鬼奶奶一死,日子不就过起来了?再者……看着谢昭那一身腱子肉和深邃眉眼,金花嫂暗暗咋舌,就看这一张脸,也有的是姑娘肯嫁。

  金花嫂说得口都干了,也没把她那个表侄女儿推销出去,气得甩手走了:“你以为自己个儿是啥香饽饽,地主家出身,能娶个媳妇儿就不错了!还想摘天上的月亮?!”

  谢昭充耳不闻。红米饭嚼着软韧甘甜,筷子一翻,底下埋着几片炖得软糯的梅菜扣肉,还有一个半熟荷包蛋。筷子夹开,土鸡蛋橙红色的蛋黄淌了出来,拌着米饭大口扒拉进嘴里,来不及细品就吞了下去,肠胃满足,舌尖渐渐泛起甜意。

  妹妹攒了好久的鸡蛋篮子,又空了。

  谢昭吃完饭,把空碗和筷子放回篮子里,拿出水壶喝了几口金银花茶。入夏以来程遥遥爱煮杨梅汤,但谢昭不爱喝这种甜水水,程遥遥就煮了这个给他,喝完提神醒脑,浑身力气充盈,只是火力大,谢昭流了好几次鼻血。

  在地头歇过晌,哨子一吹,谢昭又起来干活儿了。那抹粉色身影还在树荫下没离开,谢昭皱了皱眉,跟负责称瓜的林大关说了两句,两人交换了活计。

  程遥遥在登记西瓜的重量,小脸霜寒地指着秤和地上的一堆瓜:“二十斤的挑出来放一堆,称完报数。”

  地上这堆瓜个头格外大,是挑出来的尖儿,用甜水村的老话说是“进上”的。谢昭抱起硕大的西瓜放在称上,发力时肌肉线条隆起,汗水滚滚,充沛诱人的阳气袭来。

  程遥遥屏住呼吸,竭力把注意力放在本子上,笔画还是扭出了波浪线。她懊恼地撕了一页纸团成团扔了,重新写一页。会计一眼瞧见,还笑嘻嘻夸程遥遥做事认真,一丝不苟。

  程遥遥冷若冰霜地看了他一眼,眼神里写着明晃晃的“你有事吗?”饶是这一眼也叫会计魂儿飞走了半边,越发地扯东扯西,黏在程遥遥身边不走。

  谢昭挥汗如雨干搬了百来个大西瓜,会计终于依依不舍被叫走了。谢昭这才跟程遥遥说话:“遥遥,怎么不回家?”

  程遥遥一本正经:“我要干活儿呀。”

  村里摘瓜是大事,男女老少都要出工,程遥遥自然也不例外。

  谢昭欲言又止。那神色转瞬即逝,还是被程遥遥捕捉到了,程遥遥恼羞成怒:“怎么?我干活儿很奇怪吗?这些瓜我照看了一个月,很有感情了!”

  谢昭明智地选择了沉默。

  这娇气包哪天出过工?这些天都是谢昭一人干双份的活儿,程遥遥连点卯都没出现——反正登记的人是韩茵,监工是林家骏。

  林家骏自然没二话的,还深恨自己被安排了监工的活计,不能帮程遥遥干活儿。韩茵只当谢昭给程遥遥干活儿,自己多赚一份公分,也不会反对。三人殊途同归,登记本上程遥遥日日都是满勤,只有她自己不知道罢了。

  一道嗓音打破两人间的沉默:“遥遥。”

  沈晏走了过来,他晒得黑瘦了些,脸颊上还有一道浅色疤痕,裤腿挽着,倒比之前显得精神几分。他看了眼谢昭,两人视线在空中碰撞,气氛登时有些剑拔弩张。

  程遥遥搁下笔,冷冰冰问:“干嘛?”

  程遥遥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神态没有吓退沈晏,他把一个纸包放在桌上:“这是茯苓饼,给你尝尝。”

  “我不要。”程遥遥想都不想。

  “是我家里寄来的。我妈妈指明送给你的。”沈晏抬手往下压,露出个好脾气的宠溺笑容,“我妈妈的一片心意,你总不能拒绝吧?”

  沈晏的妈妈?程遥遥摸了摸下巴,从原主的记忆里搜索沈晏妈妈的信息。

  她思考时会歪着头,神态可爱极了。阳光透过树叶落在她脸上,照得她肌肤越发清透,眼瞳是偏浅的琥珀色。在人人挥汗如雨,晒得面色油黄的夏日里,程遥遥仍然通透雪白,暗香袭人。

  沈晏看得眼热,隔着桌子向她俯身靠近,道:“你还记得小时候,你常来我家玩,最爱吃这茯苓饼……哎!”

  右肋被猛地撞击,沈晏的惨叫哑在喉咙里,俊秀脸颊登时扭曲。小麦色的健壮身躯将他撞到一边,谢昭乌黑发茬滴着汗,粗声粗气道:“称完了,总共一百一十个!”

  程遥遥往后躲了躲,捂着鼻子道:“知道了。”

  “野蛮人……”沈晏捂着肋下,疼得龇牙咧嘴,“你故意的!”

  谢昭充耳不闻,在程遥遥递来的本子上划了钩,锋锐眉眼看眼程遥遥,湿透的褂子往肩上一搭,转身走了,难得的痞气。

  沈晏好容易缓过气来,冲程遥遥道:“遥遥,你看见了吧?这种野蛮人当着我的面就敢对你不客气,你赶紧搬出来,不能在他家住了!”

  那一钩力透纸背,划破了薄薄纸页。程遥遥合上本子,挑眉看向沈晏时换成了困惑:“不然呢?我不住在他家,住哪儿?”

  桃花眼盈盈汪着水,映着一点泪痣,天生地多情。沈晏忍不住道:“村支书家,大队长家,总有比他家好的!”

  程遥遥摇了摇头:“村子里可没有比他家更好的房子了。”

  沈晏脑子一热:“那就离开这村子!”

  程遥遥眼底闪出几分惊讶,道:“离开这村子?”

  这话不该说的。沈晏有些后悔自己嘴快,闭了嘴。

  程遥遥眼波一转,露出了三分惊讶和三分期待,还有四分的不敢置信:“我们是知青啊,怎么可能离开村子呢?”

  这双眼从前总是热切地追逐着他,如今终于再次落在他身上。沈晏的心滚烫起来,忍不住道:“遥遥,如果能离开村子,你……你跟不跟我走?”

  程遥遥试探地道:“你得到什么消息了?”

  沈晏顾不得其他,一把抓住程遥遥放在桌上的手:“遥遥,这件事儿还不能跟其他人透露。我家里给我写了信,他们正在帮我疏通关系。我妈妈的信里还特别提到了你……”

  沈晏说话时,眼睛紧紧盯着程遥遥的表情变化,一点点吐露:“我妈妈一向是很喜欢你的。你记不记得你十六岁那年,我妈妈带我去庆祝你的生日……”

  “我当然记得。”程遥遥从原主记忆里梳理出了沈晏一家的信息。

  沈晏的母亲是个很亲切的女人,对原主很是喜欢。在原主十六岁生日的时候,沈晏父母还跟原主父亲半开玩笑地说要给他们订婚。

  也就是在那一天,沈晏“恰巧”撞见了躲在走廊上哭的程诺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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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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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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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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