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顾轩朗身体好了之后,就带着秦思回到京都他自己的房子,去c省之前的时候两人就在这里住了几天,走的时候他把屋子都收拾干净了,现在再回来,房间还是走时候的模样。
进屋后,两个人一前一后换了鞋,顾盼盼还在顾团长怀里睡觉,顾轩朗把顾盼盼放到房间后,回来拉着她一起坐在客厅的一套皮质的沙发上。
他背部挺直,双腿叉开,把秦思抱在自己左腿坐着,用钢铁般的手臂,轻轻搂着她柔软的腰肢。
两人挨的特别近,秦思被他搂着,就坐在他腿上,紧靠着他,神情就像只小猫咪一样,时不时低头看看他。
顾轩朗看着她玉白润泽的小脸蛋,因为营养补充丰富,气血充足,那红艳艳的樱桃小嘴正微微翘着,唇间的贝齿泛着洁白玉润的光泽,他看着她看着自己。
顾轩朗粗心的时候,不管会什么人,一眼都不屑看,但是细心的时候,他也能非常体贴,他察觉到她眼里有些不安的情绪。
……
看她乖乖的坐在那儿,顾团长怜爱的伸手将她脸颊微乱的发丝,顺了顺,帮她掖到耳后,却没有收回手,而是将温热的掌心放在了她耳边,,她的皮肤很细很嫩,他有些粗糙的指尖慢慢的摩挲着她就的脸。
秦思看着他的眼睛一眨不眨的,他眼睛里倒映着自己的身影,目光里,是充满着喜爱和喜悦的神情,秦思坐在那,很乖的任他轻轻摸自己的脸,她眼睛轻轻眯起来。
真像只小猫一样。
“怎么啦?”顾轩朗搂着她,轻轻的开口问她,“嗯?”
秦思双手正放在腿上,细润葱嫩的指尖纠结在一起,她看了他一眼,然后嘟着嘴小声道:“我们要回顾家吗?能不能你自己回,我回我家,我有些怕,之前没嫁给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现在我是顾家的媳妇了,你妈不会苛刻我吧,他要是打我,你帮谁啊……”
“你瞎说什么?”听到她说的话后,脸都黑了,“放心吧,娶你回来是想你在我身边,我可以名正言顺的保护你,照顾你,我妈只是有些冷漠,他不会针对你的,嗯?以后不要自己一个人胡思乱想。”
秦思怯怯地看他,“真的吗……”
顾轩朗只能把她紧紧搂在怀里,仰头亲了口她的光滑如蛋白般香郁的小脸蛋,将吻印在她嘴角边缘,然后低喃着对她许下郑重的誓言,“别怕,有我在。”听到他说的话,秦思把藕节一样白嫩的手臂圈着他颈项,像个孩子一样依赖的与他抱在一起,他紧紧将秦思抱在自己胸前,久久都不肯撒手,把秦思看作自己的宝贝一样,轻轻哄着。
此刻傍晚的微风,正透过打开的窗户,轻轻的吹动着二楼窗边白色的窗帘,外面漫天的夕阳霞光下,屋内的两个人,一个伟岸一个娇柔,正拥在一起,不知过了多久,坐在他腿上的女人不知不觉睡着了,她的脸蛋搁在着他的肩膀上,微张着小嘴,睡着正香甜。
顾轩朗用手臂轻轻的托起她的屁股,像抱着孩子一样,将她抱进了卧室,轻轻放到床上,然后取了干净的薄毯盖在她身上,坐在床边,专注的注视着她睡颜许久,才在她饱满光滑的额头轻轻印下一吻。
……
秦思在京都这待着,也没什么事,顾轩朗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没办法陪自己,顾盼盼呢?这几天被顾母接到了顾家,美名其曰是说想她了。
秦思就每天去服装店看看,毕竟几个月没回过京都了,服装店在林春和刘志飞的看管下,一如既往的生意很好,主要还是靠设计出来的衣服很新潮,很好看。m.xiumb.com
既然决定了要结婚,而且待着也没什么事,准备出去逛逛,看看有没有什么结婚的东西需要买。
她先去了一家卖布种类最全的百货商店,虽然自己店里什么布料都有,但是是随和大众的,秦思并不是太喜欢。
下午正是人声鼎沸的离时候,商店里人来人往,尤其是布料柜台,挤满了人,什么东西这么多人抢。
秦思这个时候还观察了下,都在抢买东西,谁还管安全距?
还有人挤在一起,秦思还被挤了一下,她伸着脖子往柜台里看,这个年代的票加钱买东西的方式,她现在还有点不适应,经常会算错,扫来扫去,买了一条她喜欢料子,大红色的绸缎布料,给自己做身结婚穿的衣服正好。
用袋子装了就跑过周围的一家裁缝店,秦思并不准备去自己家服装店去做衣服,因为除了林春还有刘志飞,秦思并没有准备请服装店的其他女工。
秦思去了了一家自己在京都曾经去过的裁缝店,秦思画出样子,让他们做,做一件才一块五的手工费,物美价廉到她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裁缝是个妇女,四十多岁了,店里还有一个女孩二十岁左右,应该是她女儿,她裁出版型,她女儿踩缝纫机。
秦思进去的时候,两个人正忙着呢,旁边还站了一个男人。
看见秦思来了,那个小姑娘眼睛一亮,热情的跑了过来,“秦思姐,你来啦,你很久都没来了。”
“嗯,我前一段不在京都,今天过来是准备做身衣服,我把样子画出来。”秦思把东西递了过去。
“这不叫真好看,秦思姐,这么红的衣服你准备结婚了吗?”郑瑞瑞摸着布料笑着说到。
“对啊,到时候你有时间的话可以过来。”秦思看到她身边跟着个相貌周正的年轻男人,不免低声打趣,“这是你对象啊?”
郑瑞瑞那脸腾地就红到了耳根,连说话也跟着结巴起来,“是,是啊……我也准备结婚了,两天后,到时候要是可以的话你记得来,我们家就住酒厂家属楼旁边。”
“我就不过去了,这段时间有点忙,等我来拿衣服的时候,顺便把结婚礼物给你带过来。”秦思笑着说道。
……
婚礼是在年前二十六举行的,这个年代结婚仪式极其朴素,像城市里也不过是摆两桌酒席,请亲朋好友吃顿饭而已,有的条件一般的,结婚也就能做套新衣服,家庭条件好的,女方会买一套列宁装,这就很了不得了,在当时列宁装布料剪裁是最时髦的。
可这一次顾轩朗大婚的时候,婚礼形式办得却非常新潮,还有司仪,其它的同学、哥们以及部队里兄弟全部出力了,弄得排场很大。
引起好多人的围观,十台军用吉普,只为结婚用,这在当时算是头一份儿了,酒席安排在饭店里,里里外外几层摆了四十多桌。
……
饭店今天被包场了,四层楼全是宾客,热热闹闹,不少人挤在窗口向下看,看要下车的新娘。
都想知道,这么大排场,新娘究竟长什么样儿。
结婚顾轩朗当然是一身戎马军装,他走过去,拉开了车门,从车上扶下来一个人,本来还起哄的宾客,见到新娘下车,一下子就惊呆了,只见从车里下来一个一身红裙的女人。
裙子是红色绸缎长裙,从车上下来的人,身姿娇柔,亭亭玉立,裙子随着她的动作轻微摆动,长发披肩而下,额头是空气流海。
下车的女人,一身皮肤在耀目的红色的纱裙中,显得格白的白,白的好像里面有光透了出来,这种肤白,在周围其它人的衬托下,尤其的醒目。
就像一个中心点,使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她身上。
他们看到新郎走过去,拉着新娘的手,新娘抬头冲新郎微微一笑,那一刻,就像一幅画中人突然生动灵动起来,像一个精灵。
一时间喧闹的人群都安静了下来。
好久,才有人开口。
“这新娘真好看?”
“真美。”
“衣服也好看。”有女人说道。
在二楼参加婚礼顾轩朗的好哥们、同学发小,都离开座位站在窗口。
这群发小哥们以及同学,此刻个个唏嘘不已,好席,不怕晚啊。
众宾客看着新郎唇角微翘,小心冀冀牵着那个像画里走出来的女人的小手,走进了饭店。
珍惜的样子一目了然,不止在场的女人对这个新娘心生羡慕,男人同样如此,娶了如此绝色女,嫁给如此有情郎,简直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羡慕是肯定羡慕不来的。
而此时正张罗着酒席的罗艳,看着眼前无比般配的一对,再想到自己和顾文伟。
当天也只摆了两桌酒席,根本没有请别人,只稀稀拉拉凑了二十个人,里面还有他的警卫员,简单的吃了一顿饭。
罗艳想起当那时情景,心中仍然泛起酸涩来。
她亲眼见到顾轩朗给秦思张罗这一场绝无仅有的婚礼,亲眼看着他把自己的朋友同学找了一遍,开车的出力的,拍照的,甚至门口铺上了红毯,方便秦思走过去,尽管顾文伟不喜这样的排场,但他仍然这么做了。
他宁可违背父亲也要给秦思一个这样尽善尽美的婚礼,喜爱秦思的心情溢于言表,与其相比,更显得罗艳自己当年的寒酸,此情此景,她的心里能好受吗?
简直酸涩难忍,只是强撑着笑意罢了,同样父子,差距实在太大了。
她不明白,为什么别人的幸福总是来得那么容易,而自己却那么难,她对这段感情早已心灰意冷。
秦思对这样的场合和排场是不怕的,后世比这场面大多了的她也不是没见过,一进饭店她就特别得体大方的对人微笑,嘴巴很甜的随着顾轩朗的称呼问好,所有人对这个新娘的印象都很好,都夸顾轩朗娶了个好媳妇,不仅长得漂亮,会说话,还特别有礼貌。
走了一会儿,总算走到一个冷清的地方,她立即支撑不住的拉着顾轩朗衣袖,呜了一声,撒娇道:“脚疼。”
顾轩朗赶紧蹲下身看她的脚,鞋子是银色小皮鞋,漂亮是漂亮,可是……
“该!”他低声说道:“让你不要穿高跟鞋,你非要穿,脚疼了吧?”
秦思理直气壮地道:“你长那么高,我要穿平底鞋,那显得我多矮啊?”
顾轩朗:“……”这个时候发火是没用的,他只能哄她道:“好了,乖,马上结束了,等回去,我给你揉揉。”
“嗯。”顾文伟在席面进行一半的时候就离场了,期间秦思被顾轩朗带到他面前,本来不怯场的秦思,心里有点打鼓。
好在顾文伟在儿子的大喜日子里,面色如沐春风,四十桌的客人,一半是冲他来的,他几句话暖了场,然后笑着给秦思包了红包,秦思接过红包,轻轻叫了一声,“爸。”
那声爸,娇娇脆脆的,没有人不喜欢。
听着在场人的耳朵里,都觉得舒服极了,光是这一声爸,就能让人心情舒畅,这文伟儿子娶得可真是个可人。
顾文伟看了看她,点了点头,对两个人道了句:“祝你和轩朗幸福美满,早生贵子。”旁边的顾母也跟着说了吉祥话,给了秦思红包。
敬完了酒,总算能休息了。
顾轩朗知道秦思累了,就只让她露了下脸,就到饭店准备好的房间休息,酒席到了尾声,闹洞房自然是不可能的,军区大院,闲人免进。
有些不能当天回去的宾客,早就订好的招待所。
有人帮忙收尾,顾轩朗也就能抽身早一步离开,开车带着秦思回了军区大院,秦思早就嚷嚷累了,现在在车里昏昏欲睡,一进家门,孟阿姨就迎了出来,她知道这就是家里的少爷,和少爷媳妇了。
然后孟阿姨就看到进了院子的少爷把媳妇小心的横抱起来,然后一路走进大厅,直接上了楼。
孟阿姨咋舌,上次见还都是保姆,这次人家就成了少奶奶。
进了二楼他的房间,里面早就收拾的干干净净,贴了喜字,铺了新被褥,他将她轻轻放到床上,然后蹲下身,帮她把鞋脱掉,然后将那晶莹剔透的小脚趾放在手里轻轻的揉按。
秦思全身衣裙一抹红色,倒在柔软的床铺间,伸着小脚,被捏的舒服的轻轻叫起来。
直到把她揉的昏昏欲睡,她似睡非睡间,隐隐约约感觉到顾团长将往床铺里面抱了抱,然后他躺在旁边,支着手臂,不知多久,在她耳边轻叹了一声:“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我的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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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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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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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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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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