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帅是个古灵精怪的主,全家最宠爱的宝贝疙瘩。
不但萧家人疼他,苏家人疼她,邵家自然也疼他。
晩晚是苏邵两家唯一的小公主,如今小公主生了儿子,如何能够不疼?
也或许是隔代亲,邵家并没有曾孙,把这个曾孙当成了宝贝。
苏家倒是有曾孙,老大苏建国的儿子苏旭东比萧帅早出生两年。
作为家里的长孙,苏旭东自然是以身作则,也跟着爷奶和父母,疼着这个小表弟。
萧帅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窝在妈妈的怀里。
他喜欢妈妈身上香香的味道,还有跟爸爸争妈妈的那种感觉。
挺美。
对于儿子的这些想法,程骁自然知道。
一大一小两个男子汉,在争夺晩晚这一方面,谁也不让谁。
萧帅虽然小,但他会哭会闹。每次看着程骁赢了,萧帅只要一哭,晩晚一准就偏向他。
每次赢了的时候,萧帅就会朝程骁投去那种得意的眼神,看得程骁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
程骁对付萧帅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在家的时候,就直接把他关进他的小房间,晚上不许他出来。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带着晩晚出去旅游,然后把萧帅扔在爷爷那里。
想跟他斗,小子还嫩点!
每次他们旅游回来,迎接的也就是萧帅那双委屈的脸,还有可怜巴巴的小眼神。
每次到这个时候,晩晚都会很心疼。
儿子还那么小,为了两人世界,就把他扔给爷爷,确实有点儿不应该。
但每次出去旅游的时候,她又会被程骁说动。
程骁不止一次地跟她说,儿子不需要娇养,娇养出来的儿子没有用。只有摔打出来的儿子,将来才能够有责任心有拼搏精神。
晩晚被程骁说动了心。
她是知道,在未来几十年,因为独生子女的增多,很多男孩被养成了妈宝男,反而女孩子像女汉子。
这样,确实不行。
她听从了程骁的办法,对孩子严格要求。
……
对于萧帅来说,跟爸爸的争斗,一直都没有消失。
他从一岁开始走路说话起,就跟爸爸在争夺妈妈的睡觉权,可惜他总是斗不过爸爸。
哪怕他有办法争夺到了跟妈妈一起睡的机会,但半夜在他睡着的时候,总是会被爸爸抱到了他的小房间。每次第二天醒来,却发现自己是睡在小房间的床上,而不是睡在妈妈的怀里。
每一次他都气得吐血。
一次又一次地在心里告诉自己,下一次绝对不能那么早睡着了,绝对不能让爸爸有机会把他抱回小房间。
但每一次,他又克制不住打瞌睡,最后又被爸爸抱回了小房间。
无奈。
生气。
却一点办法也没有。
更要过分的就是,爸爸还每年都怂恿妈妈去旅游,一旅游就好长时间,甚至去国外。
他倒不是不想跟太爷爷在一起,但是那跟自己父母在一起的感觉不太一样。
太爷爷还老喜欢训练他,让他立正,起步走。
一开始他很感兴趣,时间长了,累了,也乏了。
但太爷爷却不肯放过他,说男儿不当兵,枉来世上走一走。
太爷爷要他去当兵。
他不想去,当兵有什么好玩的?
但爸爸不管他,妈妈也没有意见。
他想反对,却无效。
……
父子两人的战争,到了萧帅十岁之后,就完全消失了。
再也不会为了跟妈妈睡而跟爸爸争夺,萧帅有了自己的小空间,也有了自己的小秘密。
还有属于男人的秘密。
爸爸跟他说:“儿子,你也长大了,我们家里就你妈妈一个女人,你是小小男子汉,一定要跟爸爸一起保护妈妈,明白了吗?”
萧帅挺了挺小胸膛,捏了捏小拳头:“爸爸,我是男人,当然要保护妈妈。”
十岁的萧帅,挺起胸膛拍着胸口保证的样子,像极了小时候的程骁。
这一幕看在晩晩的眼里,她的眼睛有点儿湿润。
儿子才十岁,却能够说出要保护她的话。
还记得当年程骁在那个年纪的时候,却能够拿着刀保护自己的妈妈。虎父无犬子,她的儿子和他的父亲一样棒。
……
萧帅果然听从父亲的嘱咐,要好好保护妈妈。
他再也没有说当兵苦,而是听从萧老爷子的话,去了少年军校,练一身的本领。
他要保护妈妈,不能让妈妈受苦,那就要练本事,否则拿什么来保护妈妈?
送走儿子去少年军校的那一刻,晩晩哭了。
儿子还那么小,却要接受封闭式的管理,只因为他要承诺那句“保护妈妈”。
“儿子,妈妈为你骄傲!”妈妈是真的受不得,但是她听从丈夫和爷爷的安排。琇書蛧
儿子是小小男子汉,不能娇养,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好好地磨练,儿子长大后会更有出息。
哪怕她再舍不得,也得放手,儿子才能够像雄鹰一样地,展翅高飞。
程骁挽着晩晩的肩膀,和她一起目送着儿子登上军用卡车,和那些学生一起去少年军校报道,他安慰着她:“放心吧,等到几年下来,儿子肯定比我还优秀。”
晩晩说:“在我心里,你们爷俩是最优秀的。”
程骁说:“那是,儿子是我生的,身上自然有我的优点,我们萧家儿郎,就没有孬种,个个都是好样的!”
晩晩靠在程骁的怀里,小声地说:“老公,我很幸福,嫁给你是我这一辈子做的最对的一件事情。遇见你,是我这一辈子最幸福的事情,老天善待我。”
……
对于晩晩来说,这一辈子能够出现在这里,能够成为苏家的孩子,跟程骁青梅竹马,而后相爱,嫁给他,是她几辈子都修不来的福气。
如今,有了儿子,儿子又那么出色,小小年纪,就发誓要承担起保护她的责任。
儿子被程骁教得很好。
在教育儿子上,她和程骁之间,一个□□脸一个唱白脸。
儿子很优秀,这一点晩晩很满足。
儿子是她和程骁的骄傲。
……
“晩晩,我们每年都要出去旅游玩一下,我要带着你走遍大江南北,走遍全世界。”
晩晩靠在程骁的怀里,两人站在夕阳下,看着太阳缓缓落下,这种幸福的感觉,让她很知足。
幸福,其实很简单,有老公的陪伴,有孩子的欢笑。
两人迎着日出,再看着日落,这就是幸福。
不需要有太多的财富,只需要老公的爱,这就是她理解的幸福。
“老公,谢谢你,给我爱!”
“傻瓜,我不爱你,还爱谁?我才是应该要感谢你的人,你给了我幸福的生活,还有我们的儿子。”
两人的头紧紧地靠在一起,阳光洒在两人身上,落下了余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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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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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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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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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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