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商业气息,可比宜安县浓多了。
很多外资港商,在见过了北京的大世界,在调查了市场之后,眼睛都是发亮的,这么好的商机他们怎么会错过?
他们带来了商业的浪潮,当时也带来了新的科技。哪怕是一些生活方面的技术,也够大陆吃一阵了。
华国这边,在经历了战火,经历了那场运动之后,百废待兴,最渴望的不就是外资港商们,把最先进的技术带进大陆吗?
有了技术,还怕发展不起来吗?
有了资本,还怕不兴旺吗?
只要你胆够肥,那么就能够在这一波的商机中挖到你想要的一桶金子。
或许挖到的还不止一桶,可能是两桶三桶,甚至更多。
程骁也有点儿蠢蠢欲动。
在华大,商业系的那些学生,胆大的也有类似的想法,但更多的不敢动。一是没有资金,二是不敢。
万一亏了,那些好不容易筹集来的资金可就打了水漂了。
但还是有些人想要去做,哪怕真的亏了,又怎样?
人生在世,要是没点冒险精神,那就什么事情也干不成。
比如程骁。
他从来不觉得,天上会掉馅饼。
什么事情不得自己去努力,去争取?要是连这么一点点胆子也没有,那就干脆不用干大事了。
他就想到了创业。
以前在下河村的时候,小小年纪的他,在七十年代割资本主义尾巴这样紧张时刻,他都曾经去黑市卖过东西。
被人追过,也被人冤枉过,甚至差一点就被抓了个正着,被按上了资本主义的帽子。
他一样不怕,肚子都要饿死了,还怕一个罪名吗?人在最绝望最无助的时候,什么都敢干。
那个时候,他可没有想那么多,就想着能够赚点儿,补贴家用,不让娘为了他过度的操劳。
那个时候是小心翼翼的,在黑市里卖东西,时刻都要注意着,保持高度的警惕,一有风吹草动,就马上转移。
他也是在那个时候,练就了一身的商业嗅觉。
如今在大学里,学的就是这方面的专业,对经济与商业方面的嗅觉,只多不少。
特别是现在北京处处洋溢着万元户的氛围,他如何能够不心动?
哪怕萧家不缺他一口吃的,他也想要自力更生。
如果晩晚知道他的想法,只会大力地在朝他竖起大拇指。果然不愧是前世创下那么大集团公司的人,果然有最灵敏的商业嗅觉。才上大学,就已经想到了要往创业方面想了。
程骁有了这样的想法,马上就开始了行动。
但他不是那种冲动的人,不会盲目的就马上采取行动,他最开始的就是市场调研。
经过调研,他很快发现了大学里的一些事情可以做。
比如,大学里的餐饮,不过这个他做不了,一是没有时间,二是他也不精通这一点。
比如成立大学里有很多高人才,钻研技术的高材生,在校期间,他们也没有工作,他大可以联想学生,成立一家公司,搞一些技术类的指导。专门针对一些工厂的技术指导。
现在百废待兴,很多工厂缺技术,一些外资港商带来的技术,人家要求也高,还不一定就能够全心全意地把技术给你。
而在大学里,有很多专门研究各类技术的学生,他们也需要实践。这个时候就可以派上用场了。
他想到就做。
决定把这个想法告诉萧老爷子,这一切,他必须要得到老爷子的支持,毕竟现在的技术这一块,很多还是掌握在了国家的手里,华大又是如此高等学府,如果盲目地把学生组织起来,万一受到校方阻挠怎么办?
跟爷爷说说这个想法,一旦爷爷支持他,那么很多时候,一些困难就能够迎刃而解了。
小吴又过来接他。
最近,小吴都会过来接他。
他也喜欢跟程骁玩在一起,他们两个年龄相仿,有共同的语言。
“少爷,莫小姐又来找过首长了。”小吴边开着车子,边说。
程骁本来闭着眼睛打算歇息,听到小吴的话,猛然睁开眼睛:“莫钰月?她又来干什么?”
他可是知道的,莫钰月曾经动过想嫁给他的念头。程骁自然知道,莫钰月绝对不是为了爱情,而是为了利益。
毕竟,萧家在军区的力量,很大。家世好,能够嫁进萧家,对于她来说,自然是非常好的归宿。
以前她被萧老爷子收养,那是萧家的孙女。但老爷子曾经答应过莫家,等到她成家,就要让她回莫家去。
萧家就是暂时给她一个安身的地方,也是避难的地方。
当年老爷子因为收养了莫钰月,也被牵连了,被下放农村八年,回来之后,莫钰月已经成年。
曾经答应过莫老爷子的事情,萧长征自然是要做到的,把莫钰月送回莫家,也是他心里的一块心病。
后来孙子回来了,又跟莫钰月关系不好,萧老爷子就更加地想把她送回去。
哪知道,后来会出现那样的事情。
莫钰月因为不想回莫家过平凡的日子,花样百出,最后甚至盯上了程骁,想要得到他的青睐,想要嫁到萧家,成为萧家的少奶奶。
她甚至不惜说谎怀上了程骁的孩子,以此来说动老爷子答应她嫁进萧家。
这个谎言,最后被萧老爷子揭穿,直接就下了逐客令。
老爷子还没有像那一刻这么的动怒过,对莫钰月一直都有怜惜,毕竟是从小收养的孙女。
不曾想,她会变得那么彻底。
他知道,自己不能心软,心软的结果就是孙子会毁在莫钰月的手里。这样的女人娶进萧家,那将会是萧家的灾难。
萧老爷子不是一个拖泥带水的人,很快就下了命令,凡是莫钰月来,他都不见。
莫钰月来了好几次,都见不到萧老爷子,自然也是急了。
……
程骁听了小吴的话,心里冷嗤一声。莫钰月之怕是急得团团转了吧?
他听说,最近她在学校里的日子并不好过。以前有萧家罩着,她想怎样干都行,但现在没有了萧家的庇护,很多人都看不起她。
“少爷,首长让我告诉你,你最近注意着点,莫小姐见不到他,可能会想办法来见你。”
对于莫钰月,小吴也是一脸的鄙夷,明明一手的好牌,偏偏就被打成了烂牌。当初要不是她处处针对少爷,首长又怎么可能会那么急地把她送回莫家?
如果不是她想冤枉少爷,后来又打算在程母出院回家的时候讽刺,又怎么会让首长下那么大的决心?
所有的一切,都是她自己做的,没有人逼她。
过分的贪婪,容易出事。
“我这边不用担心,我会避着她,不会让她有机会接触到我。”
小吴说:“首长就是担心,怕莫小姐狗急跳墙,做出什么不利于你的事情,还是得小心了。”
程骁说:“这个我知道,不会大意。”
虽然他说不怕她,也不会让她得逞,但还是得防着,谁知道莫钰月会干出什么事情来。
很快,车子就到了军区大院,缓缓地驶进了大门。
小吴偶然见转头,看到了站在大门边上那道俏影,竟然是莫钰月,她怎么又来了?
他开车出去的时候,还没有在门口看到她,这会怎么就在了?
那也只是一刹那的想法,很快就被他扔在了一边。
悄悄地回头望了一眼程骁,发现他正闭着眼睛,应该是没有发现外面的莫钰月吧?
车子开进军区大院,莫钰月自然是看到了,大声地招呼,却并没有让车子停下。
她进追到大门口,想要追进去,就已经被外面的警卫给拦住了。
她骂:“我是萧家的孙女,睁大你们的眼睛看清楚了。”
可是警卫员连看她一眼也没有,执行着上面交待下来的命令。
不能让她进去。
不管她怎么骂,都没有用,哪怕最后哀求,都打动不了警卫的心。他们的职责所在,那就是必须守好这个门,不能放她进去,不能出现这种不必要的差错。
莫钰月从哀求,最后化为了恨意。
……
小吴以为程骁没有发现莫钰月,其实程骁都知道,只是对于不在乎不在意的人,他向来会自动屏蔽。
莫钰月对于他来说,比陌生人都不如。
今天萧老爷子回来的很早,并没有在单位里一直忙到很晚。
最近的新式军装的事情,已经落实得差不多了,很快就能够投入到生产。
新式出来的军装,非常的好看,也有军衔,这是大会一致通过的决定。
最近老爷子的心情也非常的好。孙子在学校的表现越来越好,程母的身体也越来越好,可能是去胜利的坟上上过香了,心病真正得到了解决,对病情也是一种帮助。
“爷爷,我有事情想跟你商量。”程骁一到家,就去找了老爷子。
萧老爷正在拨弄着他的那个收音机,听着一些新闻。听到程骁的声音,他取下鼻子上架着的老花眼镜,“什么事情?”
“爷爷,我曾经跟你说过,我想创业的事情,你还记得吗?”
“自然记得,你说过你的专业是经济学,管理方面的专业,以后不想去政府部门,想要自己创业。爷爷支持你。”
萧老爷子没有那么的老顽固,一定要孙子大学毕业后去政府部门就职。只要孙子喜欢,他什么都支持。
而且他的孙子,也不是一个会胡来的人,绝对是一个可靠、有抱负的有为青年。
萧家的子孙,就没有出过孬种!
不管是他自己,还是儿子萧胜利,或是孙子程程,都是敢做敢为的人。
一旦认准的事情,那就是勇往直前,绝不半途放弃的人。
有这样的孙子,他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尽管放开手脚,让他自己去干吧。
他要是阻挠,反而会限制孙子的发挥,那才是不好的行为。
他不是老顽固,没有那么封建的思想。
“爷爷,你看看这份调查报告。”程骁也不急着把自己的想法跟萧老爷子说,而是呈上了一份调查报告。
为了这份调查报告,他可是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好好地休息了,调查完之后,又马上分析,把所有该想到的都想到了,以后会出现的问题,也提前都设想好了。
这个个调查报告,可是花了他很多的时间。这才做成的。
萧老爷子接过了他手里的这份资料,戴上老花镜,开始一字一句地看了起来。
一开始他还没有抱多大的希望,也只是觉得孙子在那里小打小闹,但随着往下看,他的心突然就激动起来。
这份资料做得好啊,这不就是他在大会上听到的首长们提倡的“发展科学观”吗?
这份材料做得太好了了。
这样的计划,一旦实施了,他虽然无法估算到这份价值,但却知道,这绝对是一件天大的好事。会怎样的利民,对老百姓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
科学上去了,技术改进了,还不是拿外国的技术,而是自己国家自己想出来的,多好的事情啊?
他甚至有一种冲动,想把这件事情上报给国家,给大首长看。
但,他又压下了这份冲动。
这个事情是孙子提出来的,到时候自然是要跟孙子商量这事的。
但是他也知道,一旦得到了国家的支持,那么对程程来说,只会如虎添翼。
“程程啊,这个想法很好啊,你是怎么想到的啊?”萧老爷子用力地想要平复着内心的激动,以平淡的口吻问他。
程骁一见老爷子的表情,就知道了自己的方案肯定通过了爷爷的肯定。哪怕爷爷没有点头,而且语气到平淡,但他就是知道,爷爷内心肯定激动。
他说:“爷爷,最近咱们国家发展的很快,也有很多的外资涌进华国。他们打着技术入股的旗号,想要从我们国家手里分一瓢羹。我心里不太愿意的,我们国家自己的资源,为什么要分给其他国家呢?凭什么让他们吸血呢?我就想,我们学校那么多的高材生,有多少的技术,多少的人才在,为什么不组织学生呢?让大家动员起来,把自己研究的技术,回赠给百姓,不更好吗?”
萧老爷子连连地点头,这个想法好啊。
程程爱国,想着自己的国家,这个很好。
年轻人不爱国,又能爱什么呢?
程程的想法非常的不错,那么多的人才,很多的技术大家可以研究,可以自主研发,只要给他们创造这样一个空间,他们肯定就会努力地往这个方向去发展。
程程年轻,由他出面跟学生们交涉,然后动员起来,组织起来,然后给他们创造这样一个机会,他们肯定会更加的努力的。
这是多好的一个机会啊?他觉得,非常的好,他如何会反对呢?
不但不反对,而且还会大力地支持。
甚至,他会给程程争取更多的便利,让他能够无后顾之忧。
这个孙子优秀啊,比当年的胜利还优秀。
他很欣慰,特别地感谢云香把这么好的孙子生出来。
“好,你有这个想法非常的好,爷爷支持你。你尽管去做,有什么需要就告诉爷爷,爷爷尽量满足你,为你解决那些后顾之忧。
程骁说:“谢谢爷爷,那我这就去办了。”
“需要多少钱,也告诉爷爷,爷爷给你准备启动资金。”
程骁顿了一下,本来他也没有想过拿老人家的钱,他本来想找融资的方式,想让其他的资金参与进来。如今爷爷既然提出来了,那么他也就不拒绝了。m.χIùmЬ.CǒM
长辈赐,不敢辞。
……
程骁很快就风风火火地开始了创业的一切准备。
资金问题,有萧家解决,暂时还不需要他操心。那些调研的报告,他做得已经很详细。
再来就是人员的寻找,他要把那些有才华的学生都组织起来。
暂时先把目前已经掌握的技术先利用起来,至于那些还没有掌握的技术,先不用急,慢慢来。等到以后公司做大了,再接着招收人才就行了。
饭得一口一口的吃,事情也得一件一件地来做。
一口吃不成一个大胖子,一步也登不了天。
登天还需要借用梯子呢,凡事不能讲究快速,从小做起,以后再往大地做,这是程骁的原则。
以前他在农村的时候,也是这样。当时他力量小,年龄小,做不了很多事情,他就先从自己能够做到的事情开始做。
知道黑市危险,他也会按照自己的想法,然后往最好的方向来发展,尽量做到万无一失。做到不被那些造反派抓了把柄。
那些年,他虽然一直都有去黑市买卖东西,却一次都没有被抓到过,都被他以各种办法给回避了。
萧老爷子知道程骁办事需要人手,就把小吴借给了他。
小吴是他的警卫员,也是他的生活助手。平日里又和程骁玩得最好,他们两个或许能够说到一起,做到一起。
小吴得到了首长的吩咐,自然是不敢马虎。
而且他也喜欢跟程骁做事,程骁最合他的脾气,而且做事情又干脆利落。
这一点,非常的像萧老爷子。
祖孙两人的性格,其实非常的像。
或者说,萧家的男人,都是行动派。
一旦有了具体的想法,就会马上行动。
但又不是冲动派,不会盲目地去干,会在行动之前,把所有的方案全部设定好。
……
找人,找地址,联系客户,所有的事情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很快,程骁就得到了萧老爷子带来的一个好消息。
萧老爷子把这件事情汇报给了上级领导,得到了大首长的一致好评,这样利国利民的事情,多多益善。
还让有关部门,大力地配合,给于方便。
程骁知道了这个消息之后,激动得差点就流下了眼泪。
能够得到国家的支持,能够有有关部门的配合,这事多么的重要。
对于创业的人来说,最怕的就是做事情做到一半,却被人给阻挠了。或是有什么政策上的事情,把他们的事情阻得严严实实,那才是最让人担心害怕的。
现在萧老爷子带来了这么好的消息,如何不让他高兴呢?
程骁这边,人员的招聘也进行到了关键时候。
学生们听到这样的消息,可以在大学期间,在不影响学业的情况下,可以去程骁的公司进行实习,这是多好的机会。
程骁也说了,以后他们毕业了,去留问题他不会干涉。他们愿意继续留在公司,他欢迎,但如果他们想要去政府部门,那么他会欢送他们。
这是多好的老板?
而且对于学生来说,特别是搞科研的学生来说,只要能够让他们的技术得到肯定,那么就是对他们最大的肯定。
在哪不是干活呢?
而且,他们现在离毕业还早呢。
程骁招聘的那些大学,很多都跟他一样,只是大一大二的学生,大三学生有,相对还少一点。大四几乎没有,因为这些学生已经到了可以去政府部门实习的时候了,谁还会去程骁的公司呢?
程骁的公司刚刚成立,哪有去政府门口来得吃香?自然就不屑一切。
程骁却无所谓,他们现在看不到萧氏企业的价值,以后总有一天,他会让他们看到的。
……
同一时间,苏家也在创业。
创业的对象,自然是陆思华。
陆思华自从去学校,还有各工厂调查市场之后,心里的那种冲动越发的膨胀了。
能够赚钱的机会,她如何能够放弃呢?
特别是想到,一天最少能够赚上五十块钱,这么好的机会,如果放弃了,那才是人生中最大的损失呢。
很快,苏氏早点摊子,就在闹市区开设了。
如今的闹市区,还没有后世的城管的管制,不用因为摊点影响市容,就不让摆摊。
虽然摆摊做生意,在市民的眼里,那是最低等的,不如吃国家饭稳定的工作来得吃香。
但对于陆思华来说,能够在休闲之余,能够做一档子的生意,赚些外块钱,这样的好机会,她怎么能够放弃?
她可是听说了,在宜安县可是出现了第一户万元户,这个万元户就出现在了个体户中。
“妈妈,你太棒了!今天周末我休息,我陪你一块去吧。”晩晚大力的支持着,想要参与到苏妈妈的生意中。
陆思华倒也没有拒绝,毕竟晩晚现在周末休息,第一次做生意,她心里也没底,有女儿在身边陪着,她胆子也大。
苏勤一阵羡慕,但是这周末他不放假。他现在升为了经理,很多事情都需要他去办,连周末都没有时间休息。
“走了!”晩晚已经帮着陆思华把所有的东西准备好,推着那辆苏勤做的小推手,出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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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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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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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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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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