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成七零锦鲤富贵命>第 3 章 偏心(捉虫)
  临睡前看了一本《福气东来》的年代文,讲述的是苏家一对姐妹花,堂姐苏早早堂妹苏晚晚,两人同年同月同日生,就连时辰都只差了一两分钟,命运却大不同。

  风水先生曾给这对姐妹花批过命,早生者福气,晚生者福薄克双亲。本该晚生的堂姐因为母亲的摔跤而早产,成了先生者,堂妹足月生成了晚生者。

  早生的苏早早成了福星,因为重生的原因,知道很多事情,抢先得到了很多福利,替家人挡去了很多灾难,发家又致富,成了人生赢家,嫁入豪门。她就是文中的女主,小名早早,大名苏雨婷。

  身为炮灰女配的苏晚晚,因为晚生一分钟,注定是个倒霉的命。

  文中的苏晚晚被塑造成蠢而毒,为了得到奶奶的宠爱,天天跟堂姐作对。在奶奶眼里,苏晩晚不但毒,还陷害堂姐,被除了父母哥哥外所有人厌恶。她总觉得,都是同一天出生的,凭什么一个是福星一个却是灾星?不但跟堂姐作对,还喜欢上了豪门阔少的男主,最后落得个凄惨下场,嫁给了混混,常年遭受家暴,最后忍无可忍,失手杀死了混混丈夫,最后惨死。

  连带着家人也没有好下场,特别是书中“苏晚晚”的三个哥哥,为了她报复男女主,在打.黑运动中被枪毙。

  书中的苏父苏母也比较奇葩,苏父是个酒鬼,苏母是个见钱眼开的泼妇,作者是女主亲妈,把跟女主作对的人,设定得即恶毒又奇葩,专门用来给女主打脸的。

  这会,她变成了原身,苏晚晚有些苦恼,但随后她又笑了起来。

  以她的观察,她这一世的父母并不像文中写的那么不堪,也没有见到苏父的贪酒苏母的贪财,是文中的世界因为她的穿越而有所偏差,还是这两人还没有变成文中的那样的情况?

  现在还没有进入文中的剧情,文里是从女主苏早早六岁重生后开始的故事线,现在远还没有开始,但是她倒霉的命运似乎已经开始?

  她刚出生那会,苏老太那掐在她脖子上的手指,她无法忽视。那会她虽然刚刚来到这个人间,但不代表她没有意识,当时在苏母肚子里的时候,她就已经有了意识,要不是她努力想要出来,或许真的会一尸两命?

  谁能够想到,她刚刚来到这个世界,才刚刚呼吸到新鲜空气,苏老太那双干枯的手掌竟然掐向了她的脖子。要不是她发出哭声警示,喊来了苏父,是不是她的命就丢了?

  作为亲奶,竟然能够下此狠心?只因为算命先生的无稽之谈吗?

  书里的天道果然强大,剧情还没有开始呢,苏老太就可以为了所谓灾星的说法,就想要了她的命?

  这一刻,她对苏老太有说不出来的厌憎。

  ……

  出去的苏勤很快回来了,但是回来后的苏勤脸色并不太好,坐在那里阴沉着脸。

  不只引起了陆思华的注意,连在思绪中的苏晚晚都注意到了。她眨巴着眼睛,目光已经望向了苏勤。

  苏勤的脸色很难看,房间昏黄的光线投在他的脸上,投射出一道阴影。一双手已经捂上了脸,遮住了他那难看的脸色。煎熬,纠结,还有犹豫,更多的是伤心,被亲娘伤到的心,疼得他整个心肺都裂开了。

  苏晚晚能够猜得出来,他内心的煎熬。

  不用想,肯定是他在苏老太那里碰了壁。

  以苏老太目前对她的恨意,怎么可能会什么好话呢?

  但是苏勤不说,陆思华也没问,就在这种沉默中,什么声音也没有。

  苏晚晚再好奇,这个时候苏勤没有说话,她也得不到解惑。

  好久,苏勤捂着脸的动作,一直保持着,直到陆思华抬手抚上了他的肩膀,“当家的,别太难过,你还不知道老太太的心思吗?”

  刚才陆思华还在苏勤面前抱怨苏老太的偏心,这会却反而安慰起了苏勤。

  苏勤始终都知道,妻子是好的,她本性就是温柔善良,刚才也是气极了,才会说那些话,主要还是因为女儿受委屈了,她才难过。

  这让他更加的内疚,心里也越发的难过。

  刚才他出去,是想问问老娘,为什么家里有鸡蛋有鸡汤,却不给思华。

  但是见到了又如何?他亲眼看到娘端着鸡汤去大房,亲自给大嫂端到面前,甚至都想要亲自喂她。他何时见到过娘这么对过媳妇?

  他亲眼看到娘抱着早早,在那一声又一声“宝贝”地叫着,那笑着的眼神,就好像真的见到宝贝一样。

  他不是感觉不到痛,他也是人,自己的女儿被娘这么嫌弃着,而侄女却被娘这么疼爱着,心理的反差很大。

  他亲耳听到大嫂问娘:“二弟妹那里也有吗?”他听到娘是怎么回答的?她说:“她生了个赔钱货,还想喝鸡汤?做梦!”当时大嫂惊了一下,他分明从大嫂的眼睛里看到了那种掩饰不了的惊讶,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得意。

  她们以为这对话没人听到,却不知道他在门外听了很久。本来想要去询问的心理,突然就没有了。

  问了又如何?能够很好的得到回答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他又去了厨房,鸡汤已经被娘锁在了厨柜里,上了锁。他拨动了两下,没有钥匙打不开。

  回到房间里,他不知道怎么跟妻子说,最后直接双手捂脸,什么也不说。

  陆思华又怎么可能不知道丈夫可能会遇到的那些情况,她不问不代表她想不到。

  以老太太那偏心的样子,能够想到丈夫的心情肯定不太妙。

  “别想太多了,你还不知道老太太吗?”想多了反而心理压力更大。陆思华不知道怎么安慰丈夫,只能这么安慰了。

  苏勤将手从脸上拿开,看到了妻子脸上的担心,他点点头,握住她的手:“我……我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

  陆思华点头,知道丈夫这只是安慰的话,有老太太在,只要一天不分家,那么他们二房就一家都没有安稳日子过。

  苏晚晚静静地看着,夫妻两人的感情是真的好,这一点毫无疑问。苏父是个好人,就是太孝顺了,这在书中就有写,虽然爱喝酒,但是他非常的孝顺,几乎没反驳过老太太一句,被老太太紧紧地攥着,直到原身死后,都没有分家,一直为女主一家做牛做马。

  “我本来想给你弄点鸡蛋的,可是娘……”苏勤后面的话没有说,陆思华也知道,肯定是锁起来了。

  婆婆就是这样,有什么好吃的,生怕被人偷吃了似的,都要锁在厨柜里,钥匙贴身藏着,连老爷子那里也不给。ωωω.χΙυΜЬ.Cǒm

  苏晚晚也眨巴着眼睛,她突然懂了,肯定是老太太煮了鸡蛋,但没有给二房,而拿去了大房。苏勤孝顺,自然不会跟老太太去争去吵。

  按照书里的剧情,老太太认为早出生的女主才是那个有福气的人,反而把真正有福气的原身当成了灾星。好吃的自然都紧着大房那边,爹刚才进来的时候脸色那么差,肯定是为了这点儿事情。

  一想到书里最后女主利用重生的机缘,硬生生把原身的福运给抢了,苏晚晚觉得牙痒痒。

  那可是她的金手指,只不过她好奇,到底是怎样的福运?

  “当家的,我们分家吧。”陆思华突然说。

  只有分家,二房才有好日子过,不分家那就想也不用想。

  晩晚真想竖起大拇指来,朝自己这一世的母亲称赞。这个思想很好,只有分家,才能够摆脱老太太。可不要像书里那样,一直被作牛作马一样对待,直到死都没有分家。

  苏勤看向了自己的妻子,半天没转过弯来:“分家?”又喃喃地说,“爹娘不会同意的。”没有经过爹娘同意分家,会被人一辈子戳脊梁骨的。

  夫妻俩顿时就沉默了。

  陆思华知道,当家的说得没有错,两位老人不会同意。他们可以不顾一切的分家,但是下河村就不用想呆了,他们会被人用唾沫淹死的。他们的户口都在下河村,没有介绍信,能去哪里?

  最后发现,这是一个难解的难题。

  “爹,娘……”门外传来苏建国和苏建的声音,很快,兄弟两人的身影就出现在了房间里,“爹娘,你们看这是什么?”苏建兵抬起了手。

  就着他抬起的手,苏晚晚看到了他手里的鸟蛋,总共有六个。鸟蛋很小,但是此时在他的手里,却发出阵阵的香味。

  “哪来的?”陆思华眼睛一亮。

  苏建国说:“我和二弟去了后山,发现了一个鸟窝,就掏了来,给娘补身子。”

  陆思华是知道儿子喜欢去掏鸟窝,以前也有掏来过,只不过每次都被老太太拿了去,这次带来了过来,肯定是瞒着老太太的,否则这鸟蛋也存不了。

  她看了一眼苏勤,以前孩子掏了鸟蛋都会被他拿了去先给老太太,这次他还会这么干吗?

  看到娘的动作,苏建国问:“爹,你不会又让我们送去给奶奶吧?”一双眼睛也紧紧地盯着苏勤。

  苏建兵和苏建民也一起望向了苏勤。

  就连苏晚晚也好奇地看向了他,她是知道苏父孝顺,只怕从来没有私下里吃过独食吧?

  他会怎么做呢?如果他能够为了妻子儿女,不将这鸟蛋送去老太太那里,那就还有救,如果……

  看到妻儿的眼神,苏勤心里突然疼了一下,他说:“建兵,快给你娘吃。”

  听到这话,陆思华突然笑了。

  苏建国和苏建兵提着的心也放下了,“娘,快吃,趁热吃。”

  苏晚晚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这一笑,嘴角就流下了口水。

  陆思华终是没有辜负儿子们的心意,咬了一口,嘴巴还没有嚼呢,就看到小儿子那双圆溜溜的眼睛紧盯着她手里的鸟蛋,正在那里咽着口水。

  陆思华觉得吃不下去了,将一只鸟蛋塞到小儿子手里,“快吃。”

  小建民尽管很馋,但他还是说:“蛋蛋要给娘补身子,妹妹才有奶吃。”又咽了咽口水。

  苏晚晚感动了,多好的小哥啊,这才四岁,就那么宠妹了,长大了是不是更宠妹?想到书里的描写,原身的三个哥哥为了她可以拼命,甚至为了她坐牢,她心里就莫名的一阵心疼。这辈子,可不能让疼爱她的人被人迫害了,她要好好保护爱她的人。

  “吃吧,娘这还有呢。”陆思华温柔地摸了摸小儿子的脑袋。

  苏建民又看向苏勤,见后者朝他点点头,又看向哥哥们,被首肯之后,他开心地吃起了鸡蛋,那如同吃着山珍海味的样子,让苏勤眼里有了湿意。

  是他无能,妻子月子里想补点身子都办不到,孩子更是好久没有吃到荤腥了。

  他在心里发誓,以后一定要想办法让妻儿们得到好的,至少能有荤腥。

  突然,外面响起一声暴吼声:“哪个天杀的,偷了我的鸡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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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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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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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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