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后。
北城,中心区最繁华高端的地界,某座建筑巍峨耸立,于夜晚灯火通明,无比耀眼。
每面被切割成完美方形的窗户,都散发出金色的光芒,在夜色中极具穿透力,整座楼,就如同一把巨大的光剑般贯穿天地。
林千岛绕至盛荣大厦后方,从侧方一小门处刷卡进入。
如果不是知道这里有个隐蔽入口,几乎没人会发现这扇门,因为它几乎完美地与墙面融为一体。
保卫人员都已经知道了这位盛荣集团的少奶奶,对林千岛的到来并无阻拦,甚至习以为常,纷纷微笑致意。
林千岛一路刷着卡,乘专梯直达35层,耳边响起轻微的嗡鸣声,地面一切,很快化作视线里一片模糊不清的彩色。
在35楼这样的高度,透过明净如洗的落地窗向外望,如果没有雾气干扰,可以俯瞰到北城里相当广远的一片景致。
推门进入35层唯一的一间办公室,里面只有一个人。
偌大一座办公室里,装潢精致华美,地上铺着雪白的绒毯,宽大的办公桌周围是散发着微光的柜架,其中的物品排列齐整有序。
办公室中两面都是落地窗,可以随时将暗红色的幕帘拉上,也可以坐在柔软大床似的白色沙发上向外极目远眺。
办公桌后,正坐着一个人,其西装外套被挂在一旁衣架上,此时穿着一件白色衬衣。法式衬衫的袖口上,有暗蓝色方形袖扣点缀,整个人散发出清冷又矜贵的气息。
林千岛没有打扰宋时洋,径自走到窗边,看着北城夜色中的灯火阑珊,熟练地用咖啡机泡了两杯咖啡。
关于宋时洋家里的事,林千岛后来才慢慢有所了解。
宋时洋父亲宋润泽是盛荣集团的创始人,无非一位叱咤风云的商界精英。他出身世家,当初出于各种利害关系,与另一家族商业联姻,不得不娶了元配妻子。
元配妻子有且仅有一个儿子,叫宋铎。
作为默认的唯一继承人,宋铎从小就被付与全家重望。而宋润泽元配妻子是个死板又势利的女人,于是这个宋铎也有点可怜,从小处处受限,处处被非同一般地严苛管教,不想最后,物极必反,事与愿违,被逼成一个偏激又叛逆、不折不扣的纨绔废物。
宋润泽看透一切,早就对这个儿子不抱多大期望了。
直到,大概三年前,宋铎酒驾撞人逃了逸,从此,就消失在了大众视线里。
宋时洋名正言顺地出现,就慢慢有了后来的事,辜玉也搬到中心区来了。
……
向两杯咖啡中加入不同量的糖与奶,轻搅,林千岛凝望着落地窗中反射出来的自己,发呆。
反正,这世界上的事好像一直就是这样,乱七八糟的,搅成一团。
和宋时洋一起出国的事,现在还没定下来,倒是已经和宋时洋订了婚。
没一会儿,咖啡泡好,林千岛转身的时候,发现宋时洋已经从办公桌移至窗边。
宋时洋斜倚在白色沙发上,面庞上多了几分成熟,但仍旧那般沉着冷峻,整个人散发出一股孤高而不易接近的气质。
一双微微狭长的深黑色眸子,被笼在一层淡淡的阴影里,一瞬不瞬地凝视着落地窗外的景象。
忽而,这双眼一撇,落在林千岛身上。
“过来。”
“……”
“你还真有霸道总裁范儿啊。”
林千岛慢慢向宋时洋走去,将两杯咖啡放到沙发边的小几上,正要在沙发上坐下,却忽被宋时洋拦腰一截,整个人顿时,坐到了宋时洋腿上。
“……”
林千岛脸红了红,什么话都说不出。
林千岛感觉,宋时洋双手环过腰间,于身前紧紧相扣,将她锢住,感觉不是一般微妙。
没一会儿,宋时洋一只手又握住林千岛左手,抚摩着其无名指上的一枚钻戒,把玩。
“然而,我觉得……”林千岛看着面前,一面洁净的窗,几乎将二人所有一举一动都清清楚楚映照下来,她嗫嚅着开口,“在办公室里这样,是不是不太好。”
但宋时洋不为所动,依旧漫不经心地撩拨着。
最后,宋时洋弯下腰身,将下巴抵在林千岛肩头,轻轻冲着她耳边呵气,问:“你是说,在办公室里这样,不太好?”
吐息间,不是一般勾人。
“……”
这话听着,怎么这么别扭。
“是。”林千岛硬着头皮答。
“那换个地方?”
“……”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林千岛感觉,宋时洋环着自己腰的手紧了紧,整个手掌,隔着一层衣料覆在自己皮肤上,触感滚烫。
加上各种令人浮想联翩的话,林千岛整个人越来越僵硬。手不自觉捏住宋时洋的手,越来越紧。
“那走吧。”宋时洋轻笑了声,将林千岛松开,很快喝完咖啡,起身理了理衣服。
林千岛慢慢起身,帮宋时洋整理好领带和衣襟。
“不过,”林千岛看着办公桌上堆放的文件,问,“你忙完了吗?”
宋时洋俯下身,又忍不住将林千岛揽进怀里,低下头,在她耳边轻轻地说:“春宵一刻值千金。”
“……”
说罢,宋时洋在林千岛耳边轻吻一下,还没离远,就发现,那片白皙细腻的皮肤已显而易见地红了一片。
*
没多久,林千岛和宋时洋的婚礼到来。
元配之子烂泥扶不上墙,销声匿迹,宋润泽对宋时洋的扶持已是众所周知的事,连元配夫人都无可奈何。其他人,更是早就默认了宋时洋的继承人身份,甚至对他阿谀奉承,百般讨好。
因此,林千岛和宋时洋的婚礼,少不了宋润泽的鼎力支持,办得隆重而盛大。宋润泽元配夫人不可能来,是辜玉在帮着张罗。
婚礼宾客众多,甚至,晚上还要再单独宴请一批,这天注定繁忙,却意义非凡。
中午的宾客,多是亲朋好友,当然少不了杉藤私校的故交。
这天,孙琳琳穿了件简直不能再浮夸的大红色连衣裙,一只蝴蝶般、蹦蹦跳跳地就进了场,给林千岛发消息,扬言,必定在圈子里将这场婚礼吹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王北亭还是那么一副冷艳的大姐头气派,邵炎也依旧打扮得浮夸。
除此之外,林浅樱也来了。
林浅樱大学在法国念,平常几乎见不到面。此时一看,她和林千岛这对孪生姐妹真的一点都不一样了。
林浅樱气质还是如以往一般,平淡如水,仍旧留着长发,甚至发尾都已经垂到腰际。没了刘海,多了几分成熟和风韵,少了高中时的清纯味道。
并且,林浅樱这次还带回了自己的男朋友,是个法国人,高大英俊,看起来温和高雅,恍然间有种姜伦的感觉。
据说,二人是校友才相识的。
……
往事如烟,如今好像都被慢慢捡拾回来。
但许多味道和感觉,却又和往日大不相同,只能被封存在记忆的小匣子里慢慢回想。
四年来,林千岛在美院,在网络,甚至在美术界里的造诣众人都有所听说,婚礼上,还设置了一个特别环节。
婚礼主持人很挑事地看向宋时洋,说:“其实,新郎可能不知道,其实,新娘一直有一件事瞒着你。”
“……?”
宋时洋看了眼林千岛,对这个环节的安排浑然不知。
台下立即有人起哄。
宋时洋冷冷觑了带头的邵炎一眼,果然,即使过去再多时间,也改变不了某些事情的本质,邵炎立即怂怂地住了口,并缓缓举起双手以示投降。
周围人又哄笑起来。
“是什么?”宋时洋才收回目光,问。
“就是新娘一直有个微博,叫‘岛岛和洋洋的日常’……”
“噗……”林千岛没忍住,自己先在台上捂着脸笑了。
听着这个亲昵的称呼被当众叫出来,宋时洋也扶额。
“反,反正……”林千岛努力让自己平复下来,接过话筒,看着宋时洋,身后的屏幕上,已然显示出自己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积累下来的小条漫,都是关于两人的日常,“这算是个,惊喜吧……”
林千岛又有些不好意思:“想说点肉麻的话。”
台下人立即起哄。
“没事,这是婚礼,新娘想说什么不妨大胆说,都是对新郎的爱。”主持人笑道。
场上平静下来后,林千岛眨了眨眼,细细回想过去的所有。
尔后,林千岛看着宋时洋,带着笑意,缓缓地道:“看见宋时洋的时候,我就觉得,喜欢一个人,大概就应该是这样的吧。遵从自己的内心,大胆地向前走,不要逃避到最后才后悔,不要,因为别人都在低头捡六便士,而自己看到的月亮和他们不一样,就放弃属于自己的光。”
顿了顿,林千岛有些触动,眼里亮起点点晶莹的光:“宋时洋,我以后,每天都想和你在一起。春天带小绵羊去出去玩。夏天太热了,就窝在家里,看书,或者画画。秋天打一把雨伞。冬天,希望下一场大雪,我们找个僻静无人的地方,堆雪人。堆两个,用松针装饰,围同一条围巾。尔后,我们一起坐在雪地里,看星空……”
你拉着我的手,或者捧着我的脸,说很多温柔的话。
永远不要难过。
因为,你是这世界上,最独一无二的人。也是永远住在我心里,最珍贵的人。Χiυmъ.cοΜ
“嗯。”
宋时洋微微眯着眼。
明明没经历过,却好像,历历在目。
*
忙碌了一天,婚礼终于结束。
夜晚回去的路上,林千岛已十分疲惫,靠在宋时洋的副驾驶位上发呆。
车外,依旧是北城迷离的夜色。
不过,如今看来,却似乎十分温暖。因为,知道自己在这片小小的世界里,有个深爱的人,也有个幸福的小家。
车里歌曲,忽然放起《离人》,骤然变了曲调和风格,与之前大不相同。
林千岛弱弱吐槽:“怎么突然这么伤感……”
宋时洋也没将歌切掉:“随机放的。”
“大概,是你去暨恒那段时间里,我听的。”
林千岛侧过脸,继续幽幽地吐槽:“都快忘了暨恒是哪儿了……”
天空有点阴沉,忽然下起小雨。
林千岛测过脸,看车窗反射出的光影愈加清晰,映出驾驶位上、宋时洋的模样。
无论何时,以这样的视角看宋时洋,时光都仿佛静止般。
车行驶在雨夜的公路上,窗外或暗沉,或斑驳。
小小的空间里,一切都凝固,一切都如初。
歌声深情又悠远。
你不敢想明天
我不肯说再见
有人说,一次告别
天上就会有颗星
又熄灭
……
但可能,不是这样的,林千岛想。
一次告别后,或许,天上会有颗星星熄灭。
但一定会有另一颗亮起,比之前更加永恒,更加耀眼。
离别,是为了更好的遇见。
(全文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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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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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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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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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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