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秋低着头,好半天抬头看他,露出不解的样子,喃喃道,“你怎么问我这个问题?”
一副尴尬的笑脸对着他,“我是林秋啊。”
不知是你酒精上头,大脑缺氧,无法思考,或者是你酒精迷眼,错认对象,出尽洋相,总之你,问错对象了吧。
你真的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吗?
你真的想知道林秋喜欢沈嘉明吗?
还是你只是确认眼前这个只会在微不足道的小事上讨好你的人,和别人一样臣服于你的魅力。
再或者,真的等他回答,然后拿着他的答案叫他滚蛋,说他恶心之类的。
沈嘉明看着林秋的眼睛,过了许久,才像终于认出对方一样,大笑起来,“对啊,你是林秋。”
沈嘉明笑了起来,不再追究问题的答案,拿着换洗衣服去了浴室洗澡,林秋也不想多说,反正明天他酒醒就会忘记这个尴尬的插曲。
水汽氤氲浴室里,沈嘉明闭目仰头,温热的水顺着高挺的鼻梁不断滚下,带走了最后一丝酒气,他天生酒量不错,加上后来那么多应酬,练也练出来了,今晚不过随便喝了几杯,其实并没有醉。
既然没有醉,这就很难解释他在热闹喧哗的酒吧里却突然感到孤独和失落,不停回想昨日听到林秋去相亲的事,苦恼的烦心事未完,又想起围在林秋身边的程煦,他不再是只有自己的林秋了。
为了消除那份孤单和不安,让可能已经入睡的林秋打车过来接他。
对方当然不会拒绝,甚至答应很快,沈嘉明心里当即好受不少,想着最好他进来的时候,自己还可忍受身边那群不停暧昧暗示的陌生人,然后让林秋知道,他沈嘉明的异性缘的确如他所言的好,身边总是热闹的,不会寂寞的。
不好好把握他的话,自己不会等他太久。
可是林秋不会喜欢这种环境,而且他又是那种敏感内向的人,自己为了满足虚荣心,故意对他冷漠的话,他手足无措怎么办。
沈嘉明叹口气,烦恼着用手心揉着隐隐作痛的前额,拿起外套走了出去。
他现在恢复理智再回想,就觉得自己想法可笑幼稚,林秋只把他当朋友,他身边再多莺莺燕燕,林秋会关心一分?
大概只会再给他冠上一个花花公子的头衔罢了。
朋友八年,林秋孑然一身,看起来对感情没有任何追求,甚至没有抱怨过为何单单自己不被月老牵线,不被爱神射箭。
可能性有一千种,是他愚钝,是他本来感情淡薄,或者他心有所属。
于是他当然会想,林秋不是不期待爱情,而是爱而不得,于是他又理所当然会想,那个对象,是否可能是自己。
现在才知道并非如此。
他真的不喜欢他。
他真的没有动心过。
再特别,也是朋友里最特别的那一位。
比起对方直接说,我不喜欢你,更加让他难受的是,林秋甚至怀疑这个问题是否该存在。
否定了他,也否定了过去几年他隐忍的感情。
林秋九月底的时候面试了一家外企的风控岗位,那家公司的HR笑起来非常温柔,林秋难得的面试回答没有紧张,他感觉这次算有戏,回去的时候给沈嘉明说了,让他帮着再分析一下。
之前找工作的时候,林秋并没有想过要询问沈嘉明的建议,就算自己这个唯一的朋友是被好些人贴上’青年才俊’标签的人,仿佛多难的问题他都说出几分道理。
因为,首先要他自己说出求职的方向和目标,最开始他都是犯难的,都是迷茫的,就算有几年的工作经验,也不算社会的新人了,却还是迷茫着毫无目标性地觉得合适的什么都投一份。
投出去的简历石沉大海是常事,通知去面试然后再无结果也是常事。
后来他突然想,沈嘉明是他唯一的朋友,应该算了解他,如果让他帮着分析一下的话,可能对找工作方面的事会有帮助,而且,只是帮他分析一下,应该也不算麻烦他,便主动开了口。
沈嘉明当时给的建议是,林秋你还是适合文职类的工作,营销类的工作不适合你。
被那四年“客户经理”这个职位带来的经验所限制的林秋,哪怕知道很多营销岗位对于寡言少语的自己其实不适合,却也投递了许多,相关的工作经验没成助力成了阻力。
但是沈嘉明一句话的功夫,就让他觉得,与其拘泥于过去的种种,不如真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
这次在他看来有戏的工作是那家外企的风控专员,对方开列的条件他都符合,有金融专业背景,做事认真踏实,性格细心谨慎,学历也拿得出手。
沈嘉明听他仔细说完,又问了应聘公司的名字,看着他笑着说,不错啊,应该有二面的机会。
林秋听他这么说很开心,沈嘉明的肯定让他安心太多。
果然对方在假期前给他发了二次面试的通知,时间就定在国庆节后的周一上午。
邮件里加粗的字体重点说了这次是总经理亲自面试,麻烦他一定准时到场,着装正式。
林秋那略旧的西装终于有机会送去干洗店了,但是拿回来发现还是送去前没太大区别,期望能收回一件崭新西装的愿望落空。
虽然这个愿望一开始就没一点可以使力的着力点——好不容易松开荷包选择干洗,却选了一家离沈嘉明这高档公寓离了七个地铁站的老旧店铺。
沈嘉明不知道他没选小区附近那家高档的连锁干洗店,上班之前随口问了一句要不要他下班顺便拿回来,林秋赶忙说不用,自己没拿到下面那家去洗。
那家高级的连锁洗衣店,外面挂着清一色名贵的外套,他那旧西装,怎么拿的出手。
“那加店干洗的费用加点钱,我不如再买一件新西装。”
林秋的说法有些夸张,但真的让他再买一套,自然不会像沈嘉明,去那种裁缝细心量身专家定制的店,他去城北那家规模很大的服装批发中心,或许价格又真的如他所讲。
沈嘉明皱眉,林秋怕他没来由的不悦,摆着手解释,“我选了另外一家便宜一点的,那个。。。我去买书,顺便把衣服送过去的,而且那个地方也很近,我吃了饭就当消食散步,就能顺便取回来的。”
沈嘉明挑着眉问,既然有段距离,为何不让他们送回来吗?还要自己去取?
干洗店是一对夫妻开的,因为低廉的价格很是亲民,入秋后的生意一向很好,并不提供送洗服务——如果你肯加钱,其实也能送。wWW.ΧìǔΜЬ.CǒΜ
林秋看着他,哑口了半天,沈嘉明嘭得一声关了门,他才回过神。
沈嘉明从那天醉酒问他那个奇怪的问题后,态度变得冷漠又生疏,也不像之前那般温柔,林秋排出原因又否定猜想,最后确认对方是不是觉得自己赖在他家时间太长,后悔收留他了,就想赶快找到工作搬出去。
但是现在,他拿到变化不大的旧西装,他后悔的是,不如狠狠心咬咬牙,送到楼下的干洗店试试呢。
那么贵的收费,说不定真的不同。
失落的林秋把西装挂进衣柜之前,无奈的摇头,学着他刚看的上世纪的美国电影里的口气,“老伙计,你已经坚持够久了。”
“什么啊,模仿的一点也不像。”
沈嘉明双手环于胸前,靠在门框上,勾着唇看着他。
那张碟片是沈嘉明的,家庭影院也是沈嘉明的。
林秋吓了一跳,红着脸看他,“你怎么回来了?这么早。”
沈嘉明走上前扫了一眼林秋的衣柜,“回来放点资料,等下就走。”
他随手抽了几件衣服出来,瘫在床上,紧皱的眉头久久消不下去,“这些又老土又破旧的衣服,还是丢了吧。”
这可是林秋为数不多的家当之一,但是沈嘉明的话,奇怪的他就是无法反驳,有些心疼的拿起那件衣领泛黄的衬衣。
“这件还可以再穿吧。”
“。。。。。。”
沈嘉明已经给了答案——不想搭理他,转身走人。
林秋叹口气,这件衬衣,还是毕业那年沈嘉明给他买的生日礼物。
并不是什么大牌子,标牌写了意文,除了知道原产地就不能知道更多了,可能沈嘉明也觉得名牌和自己不相配,因为穿的次数多,哪怕每次林秋都是小心翼翼地手洗,但其实。。。真的到了该丢的程度了。
“喂,这些,你试一下。”
沈嘉明又拿了一大堆衣服过来,西装长裤衬衣里,竟然夹了一件白色的弹力四角裤,还是某名牌的。
“这个。。。。。。”
“拿错了。”
原来他也会脸红。
沈嘉明比林秋高,身材又比他壮硕,林秋以为会很宽松的衣服其实都刚好合身。
“居然很合身!”
“那当然。”
沈嘉明点头,人靠衣装这句话果然没错,笔挺的新西装上身,林秋至少精神了两个度,再把那万年不变的发型修剪一下,清秀的面貌称得上是帅哥。
“但是这个衣服太新了,你穿过没有啊。”
沈嘉明有些不耐烦,“我买小了没穿过,给你,你就拿着,废话真多。”
林秋看着沈嘉明甩在床上的一堆衣服,沈嘉明有那么多西装,怎么还会弄错尺码,而且这还不止一套,而是三套,一次弄错这么多?
林秋不明白,他那种对数字敏感的人,居然会。。。。。。
半晌。
“这些都是网购的吗?你怎么西装都在网上买啊?你不是都定制的吗。。。。。。”
沈嘉明的脸,完全黑了下去。
“家里来了电话我现在就得回去,明天后天都不在,首映会在四号,你陪我去,记住了。”沈嘉明说的回家是指回同在湳北的沈家,林秋没有去过,但听王闯说,那里简直是会吃人的城堡,全部人都穿着黑衣服,脸上都不会笑的,他小学的时候跟着父亲去过一次,被吓得留下阴影。
这话当然不会在沈嘉明面前讲,所以每每他回沈家,他自己不知道,但林秋都会自然地流露出又担心又心疼的眼神。
沈嘉明半只脚已经踏了出去,突然又折身回来,差点撞到跟在他背后送他出门的林秋。
林秋哎哟一声往后退两步,扶住鞋架才站稳,看对方一脸认真的表情有话要讲,以为他要说什么重要的事,忍不住紧张起来,咽了咽口水。
“你一个人在家注意安全。”
“啊?”
就为了说这个?
“不要给陌生人开门。”
沈嘉明再三强调,看林秋那一个劲点头的样子就知道他没懂,但林秋不喜欢男生,自己没机会的同时,那个程煦也被宣判出局。
这样一想,沈嘉明本来要把陌生人换成程煦两个字,最后忍住了。
“乖乖等我回来。”
拿起车钥匙出了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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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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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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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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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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