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秋下意识的开口,“那以后你们寒暑假就可以一起回家了。”
吴让指着程煦正想开口说什么,程煦就先答应了下来,冲着林秋点着头,一副听话的样貌。
十八九岁的少年,美好起来,连艳阳天都失色,林秋心跳有一瞬间的落拍,他压抑着慌乱把视线移向别处。
几个人从超市里提着大包小包地出来,林秋看了眼手机,已经快六点了,他环视了一遍周围的餐馆,“你们想吃什么?火锅还是中餐。”
他来之前特地去取了钱,现在银行里的金额已经是提不出来的数字了,就是为了请弟弟吃一顿好的,刚刚在超市买的好些东西,也是他结的账。
本来他想连程煦的份一起结了,当然不是为了对方好看的脸,他只是想对方能多照顾吴让一点,可程煦买的东西太多,又都挑了价格最贵的买,结账时金额突突突涨得好快,林秋怂了下去,倒是程煦那个小年轻结账时一片平静。
“随便什么都可以,看程煦他。。。。”吴让说话途中接了个电话,语气转换得飞快,瞬间就温柔得能挤出水,“诶,你在哪儿呢,我来找你。”
林秋猜出了个大概,在吴让挂了电话后问道。
“你女朋友啊?”
“嗯,在校门口等我呢,我先走了啊。”
“诶——”
林秋还想说你把你同学撂在这里的时候,发现吴让真的心急,连自己给他买的生活用品一并撂下了。
“我帮他拿回去吧。”
程煦一点生气的模样都找不见,反而伸手摊在林秋面前。
那人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林秋鬼使神差就把一大包东西递在了他手上。
程煦刚要抓紧塑料袋的边缘,就又被林秋抢了过去,林秋争夺的时候手指轻轻划过程煦的手心,有些痒。
但是慌张地人却不是被挠手心的程煦。
林秋红着脸说,“这样太麻烦你了!我自己送回去吧。”
“没关系,反正也只是顺路。”
“那我、我请你吃饭吧!然后。。。再麻烦你帮吴让带东西回去。”
程煦说好,林秋让他选择他们吃什么,程煦看他,“你吃辣吗?”
他们省的人,少有不爱吃辣的人,林秋点点头,“爱吃。”
“嗯。我记住了。”
林秋不知道自己身上落魄的气质是不是太显而易见了一点。
在程煦随手指了路边一间看起来卫生还算过关的小吃店后,他不禁想,程煦是在为让他省钱吧。
倒不是说还没进去就断定人家做招牌的各口味米线不好,而是林秋比他大八岁,理应做一个已出生社会小有成功的典范,在弟弟们的眼里,应该是有些伟岸的存在,何况这还是初次见面后的第一顿饭。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程煦有礼貌,对于陌生人的邀请,并不贪婪。
在询问得知程煦不忌吃海鲜后,林秋看着挂在墙上的菜目表点了两个全家福米线,就是各种配料像虾,肥牛,花甲什么的,都有一点的,店里最贵的米线。
两人相对而坐有些尴尬,林秋就主动找了话题。
“你注意到了吗,我们进来的时候,好多小姑娘都在看你。”
林秋摆出一副调笑的表情,他经历过青春期当然明白,程煦这个年纪和朋友的谈资中,经久不衰的话题就是这群年轻人无处释放的荷尔蒙。
只是他的嘴角弯了不到两秒就耷拉了下来,他又想起了沈嘉明,每每和对方一并外出,拥挤凌乱的人行道马上变身巴黎罗马大牌T台,顶级男模收获满满注视目光,但他不耐烦,总是走的很快。
林秋要跟上他的脚步,就得费些气力,和一线城市拼命生活十年年资上班族抢红绿灯的脚力速度有得一拼。
“没注意。”程煦摇摇头。
思绪被拉回现在,不可预料地被泼了冷水,林秋尴尬地呵呵笑了两声,接着就闭了嘴。
他不知道的是,程煦其实是个非常迟钝的人,就像高中时女生拿着情书走到他面前了,紧张到面部神经失调表情有够奇怪,他都能说着借过一下,然后避开女生绕过去。
然后年级就有了一个关于一班的程煦同学眼高于顶的传闻。
程煦这种有着极高智商的理工男,往往老天会公平的,拿到一部分情商值。
从而让他们脑子里塞满的,都是在林秋看来会很无聊甚至大多数人根本理解不了的的物理公式数学解法化学方程式,可能连自己多吸引异性都不知道。
林秋却以为,程煦没注意那些视线,可能是因为他早已习惯四周聚集而来的注目了吧,平常到根本不会觉得了不起,平常到多注意一下都是浪费时间的事。
就像自己觉得他好看,就算是平常的穿着,冷漠的表情也遮不住他光彩的夺目,别人也会这么想。
所以他觉得这也不能怪自己,毕竟他没体验过被别人偷偷欣赏的目光。
他是那个偷偷欣赏别人的人。。。。。。
后来有一天,那个人主动对他勾了手指,他又想靠近又抱持着自知之明,踌躇犹豫,最后决定哪怕那个人只是一时无聊的玩笑,也想靠近那份陌生的温暖后,后着脸皮成了那个人的朋友。
那是大一上公共课的时候,没什么朋友的林秋,在军训时唯一能搭上两句话的,同省的同学来找他一起去上课,可因为他正在洗衣服而错过了,等他着急忙慌踩着点到教室的时候,只有最前面一排靠墙边的位置。
按照惯例要分学习小组,林秋起身在大教室里找了半天,才在一群说说笑笑的人群里找到那个男生,他以为对方一定也想着他,可看起来似乎不是,那人已经找到了同伴。
他害怕落单,但害怕的事,却一次次的成为现实。
后来,有个男生突然从教室门口冲进来问他要不要一起,然后指着教室最后两排的男生说我们现在五个人,还差一个了,你要一起吗?
林秋跟着看过去,就看见了沈嘉明的背影,他穿着简单的白衣牛仔裤,修长结实的手臂撑在长桌上,显得紧实的背部线条流畅又立体,他笑起来的时候不经意露出了半张侧脸,林秋心跳停了一秒。
他才知道大一新生里被提及最多的沈嘉明居然也在这里,也突然理解不管是男生女生都把他的名字当作话题的原因,而后男生讲。
“沈嘉明让我找你的喔。”
原来他是得了沈嘉明的指令,从教室后门出去,径直跑到了前门。
他的话林秋听的懂却又听不明白,他认为是朋友的人忘记他的存在,他认为肯定不认识自己的人,居然主动找他。
也不知道那一刻,在那混乱的,嘈杂的组队时间里,有多少人趁着这难得的时间把眼睛偷偷定在那个人身上。
他骄傲于自己的光明正大。
然后那群人突然说了什么,沈嘉明转过头,笑着冲他招了招手,看他傻傻愣在那里没反应,又勾了勾食指,示意他过去。
那一刻,诱惑他的是天使还是魔鬼,都无所谓。
进一步是天堂还是地狱没时间想,他冲着沈嘉明回了一个讨好的笑脸。
即使是现在,人生重来一百次,让他重新选择应对,林秋从来没有后悔。
程煦提着茶壶帮林秋倒水,他没说,他没注意那些注视他的目光是因为他一直看着林秋。
看着他宽大的显得有些空荡的西装下,洗的泛黄的衬衣衣领。
林秋找老板要了一个小碗,把碗里仅有的四只虾夹出来放在碗里,吃了一半米线,等虾放到半凉可以剥皮了,才开始光顾他们。
程煦看着他一只一只的剥出来,只料是林秋个人习惯也没问什么。
结果,不过他低头的瞬间,那一只只晶透干净的虾仁就被夹进了他的碗里。
程煦一愣,右手的筷子,左手的汤匙一起拿不稳,身体后倾靠上了椅背,两眼直直看着林秋。www.xiumb.com
对方的反应有些大,林秋回看他,有些尴尬。
他习惯了,只要吃的这一顿有虾子螃蟹这种难剥壳的食物,他就自动剥了壳放进对方的碗里,以前是吴让,后来是沈嘉明。
最开始可能是出于关心,再后来也许是得了默许的讨好,最后就成了习惯。
林秋自以为有眼力见地准备夹回小碗里,自己碰过的食物,在未问清楚对方是否嫌弃之前,就不应该自作主张给别人送过去。
果然被嫌弃了。
林秋脸上的笑很是勉强,一点也不好看,看起来别扭极了。
“对不起啊,我没问就给你了,你要是不想吃这碗了,重叫。。。。。。”
结果程煦只是双手护着碗口,把碗移到自己面前,“你给我,就是我的了。”
和他想的反应截然不同,林秋一愣,果然还是小孩子啊,这么护食。
和吴让小时候贪吃的样子,一模一样。
“对了,你有没有想过换个发型试试?”
程煦抬眼看着林秋,林秋赶紧摆着手,“我不是说你现在这个发型不好看啊,只是,你可以换一个更适合你的发型。”
林秋自己也不是什么时髦的人,说这种话其实很怕对方回他一句,你也不瞧瞧自己的样子。
结果他小心翼翼对上程煦的眼睛,却发现对方并没有生气,只是带着询问的意思看着他,顿时安心,便继续说了下去。
“我是觉得,你的头发有点长了,烫一下,或者剪短一点。”
林秋说着手就伸了上去,程煦一点准备都没有,被林秋捏着脸颊边的碎发,“发质很好啊,你皮肤白,就适合黑发,也不用染其他颜色。。。你耳朵怎么这么红啊。”
林秋笑着松开了手。
程煦看着林秋的指尖,紧张的吞咽口水,“我明天就去剪头。”
“也不用明天那么着急,不过。。。”
林秋长叹一口气,鲜辣的热汤也顿觉无味,“真是羡慕你啊,年轻又帅气。”
“你很好看。”
程煦回答他的话,被林秋长吁短叹的叹气声给盖过,以至于并没有捕捉到,那生平第一次听到的赞扬。
林秋回去的时候,在转车的公交站遇到了沈嘉明。
那人开了一辆非常骚包的跑车,路过站台的时候看见了林秋,便在站台前面十多米的地方停了下来,大家都在等着看,跑车是在等哪个美女。
车灯闪个不停,本想装着不认识,害怕路人看到结果会失望的林秋,还是红着脸跑了上去。
结果看到双人座的车,已经满客。
车窗降了下来,林秋尴尬地打了招呼,副驾驶的女生扭头取下墨镜,原来是前公司副总的秘书,火辣打扮紧身短裙,眯着眼看着林秋,“你是。。。”
她想了许久都没想出答案,这个人很眼熟,应该是公司的职员,但不爱出风头所以没什么印象点,好像有几次在楼下餐厅遇到他,都是一个人坐在角落,和午休时热闹喧哗的气氛很不相融,所以叫不出名字但认得这张脸。
“你要回去了吗?”沈嘉明开口,林秋点点头,“我弟那边报道的事都弄完了。”
好了,同事间的寒暄两句就足够了,女生想,正要关上车窗,听见沈嘉明说,“你下车吧。”
她错愕到怀疑自己听错。
“我。。。我下车?”
“嗯,你刚刚说那边打车不方便,在这里应该没关系了。”
难得情场老手沈嘉明不解风情,冲林秋招手,“上车吧。”
女生下车,车里的酒味便全散了,沈嘉明今晚心情不爽但没喝酒,去酒吧呆了一晚偶尔空闲便想到了林秋,绕着远路去了大学城的附近,巧遇是这么来的。
林秋刚坐好就听到了沈嘉明的叹气,他系好安全带后便扭头认真听对方的抱怨。
“今天又被催婚了,一想着明天要去相亲,今天怎么玩都不尽兴。”
林秋努力找到一点听见心上人说要去相亲后,该有的难过揪心,却完全找不见。
他不想承认却不得不承认,他已经麻木了。
麻木到不会像两年前还给沈嘉明说什么自由恋爱的重要性,然后妄想,那人能看见自己。
但是呢。
但是吧。
世界上最怕一厢情愿的人了,比如说他。
沈嘉明这个情圣,对他来说自由恋爱这么简单的事,哪里需要他操心呢。
是他多虑了,是他自以为是了。
反正不会是他。
于是林秋打着哈哈,“呵呵,这次又是哪家的千金啊?”
沈嘉明看了他一眼,对方没心没肺正在等他的答案,视线转回前方,说了家百货公司的名字,林秋吓了一跳。
“你以后成了他们家的女婿,能给我办一张会员金卡吗?购物一律八折!”
看,他都能如常的开玩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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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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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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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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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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