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楚是他们身上掉下的一块肉,如果不是日子真的过不下去怎么舍得她离开自己。
他们安慰自己,小楚去何家是过好日子享福的,人家也说了,不改名不改姓,每个星期带回来看一次,两边都叫爸妈,只图有个孩子承欢膝下。
天平渐渐向人更多的一方倾斜,夫妻俩强忍不舍答应了,趁护短的大姐不在,让他们把孩子带走,因心痛骨肉分离,人看上去很没精神。
大姐回来后知道在她背上长大的小妹妹被爸妈送人了,顿时感觉天都塌了,她把家人看的比自己的命还重要,失去哪个都不行。
她靠在门口不吃不喝,痴坐了一整天,终于忍不住去找何叔叔。
就这样,全家还没出院,她就带着小楚失踪了。
许敏容急的血压都上来了,招呼孩子们四面八方的找,赵宇初更是万分自责,顿顿把烟当饭吃。
素眠从外面回来就看到赵宇初坐在大姐的位置上云吞雾绕,看不清脸。
“爸---”
赵宇初深吸一口烟,疲惫道“你说我是不是错了?”
如果早知道送走小楚会造成这样的后果,他说什么都不会……唉!
素眠皱着眉把他烟掐了,换了根腌好的萝卜条“作为被保全的一员,我没脸说您错,但作为女儿应该是伤心的”
赵宇初苦笑“连你都这么想”
她拍拍灰,坐到门槛上,跟父亲说着心里话“我一直很不理解为什么大姐像一只母鸡一样永远扑在我们前面,为我们做什么都乐呵呵的,但当我看到小楚那么依赖她、小妹懂得心疼她、素觉受了委屈找她告状、素晓、素不处处维护她的时候就懂了,这就是家人啊,
家人互相成就、互相支持,她扮演的角色那么无所不能,仿佛有她在就什么都不用怕,反过来,我们对于她也是一种寄托,少了谁都不行”
提起简单固执的大女儿,赵宇初的脸上挂着无奈的笑容,那可真是个不一般的孩子。
你道她傻,她还经常错有错着、误打误撞的找到另一条路;你要说她精,却也一根筋的认准了就不会变,好在老天总是眷顾这样的人,她的未来不会太难走。
“您别太着急了,大姐性子拗,吃苦受累根本改变不了她的主意,等她觉得你们不会再送走小楚的时候自己就回来了”m.χIùmЬ.CǒM
“只好如此了”他会拜托战友多番打听,等把她找回来再好好算这笔账。
素眠所料不错,素春带着小楚一路远走,打算在外面躲个一年半载,等她长大记事了再回去。
干粮吃完了就沿街乞讨,无论怎么难过都没放下背上的妹妹,就是露宿野外的时候不免会想起家里,她妈十几年没下厨了,也不知道他们吃不吃得惯?
还有他二姐,没人给她缝补浆洗衣裳,她使唤谁去……
对素眠来说,这个问题好解决。
她付出知识,他们付出劳动力,不过后来她就发现知识的魅力没有三件衣服一毛钱的吸引力大……
等他们渐渐习惯没有大姐的日子以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活动开始了。
这时就要说到她的第一金手指了,神奇庄园里那么多漂亮衣服总不是留着积灰用,她为了自己的生活体验,也为了能见到更多价值连城的宝贝选择更改时代背景。
虽然必经事件无法改变,但她可以最大限度的缩短这个进程,让事情向好的一面发展。
素眠知道逃不了知青生涯乖乖认命,打算先下手为强给自己挑个环境好的地方。
赵宇初不放心,要走关系安排她进五四三兵工厂,素眠再次拒绝。
这么高大上的单位她进去能干什么?
工资高的做不来,工资低的还看不上,两辈子也没机会历练出一颗百折不挠的心,更没八面玲珑的本事玩转办公室政治,花瓶就不自取其辱了。
“爸,您也说了是托关系,这个人情咱们还不起,万一拖累了人家更是罪过,再说,我走了你们也能轻松一点”
神奇庄园里的东西暂时没法分享,吃独食又感到罪恶,仅剩的良心让她选择离开。
一下少了三张嘴,微薄的稿费和日渐消瘦的积蓄起码还能坚持一段时间。
再说她也不会离开太久,两年时间既不会消磨她高考改命的雄心壮志,也足够她把藏起来的本事过个明路,仅凭后者,这个苦她也必须吃。
小时候没有童年,被逼着练琴写字的时候还讨厌过妈妈,后来才知道她的苦心。
精心雕琢、岁月沉淀的元青花和量产九块九包邮永远不在一个级别上。
素眠积极响应文件的行为很加好感,知青办将她安置在市郊的向阳农场,离A市的家就几个小时路程,算是非常照顾她了。
这下赵宇初和许敏容安心多了。
送别她下乡的那天,赵宇初泪花闪烁的塞钱给她,让她千万保重自己,常给家里来信。
素眠点头,让赵宇初记得戒烟戒酒,不然按他的活法继续下去,挺费命的。
许敏容给她换了一沓粮票,让她别什么都挑,外面不比家里,没人变着花样伺候她,什么都不吃再饿出个好歹来。
素眠黑线,穿越都没治好她挑食下乡就能了吗?
铁妹儿素不紧紧抱着她,说不出话来“二姐---”
她已经后悔当初没跟她一起跳级了,要不然她们现在就能一起下乡了,亲姐妹在一起,总归有个照应。
素眠拍拍她的背,惋惜短期内看不到妹妹的漂亮脸蛋儿,余光扫到赵素觉的时候长叹一声,也就这时候小霸王稍微顺眼了点。
赵素觉抱着她的包,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俩平时吵归吵,人不在还挺不习惯的。
素眠轻轻捏他的脸“我走了没人管你,自己自觉点儿,不要让爸妈操心,也不许欺负姐妹们”
“知道了---”
剩下两个还小,哭成一团的样子让她倍感温暖又加快离开的脚步。
这辈子,她还没走过那么远的地方呢。
靠在车窗上,素眠后知后觉的感到茫然,她要去的地方是什么样子?和小说里写的一样吗?
素眠回忆上辈子看过的年代文,心中排练起遇到什么人该做什么反应,遇到极品怎么开撕角度好,靠着脑补一出出大戏度过了不安烦闷的旅途。
汽车停在向阳农场,下车的知青除了她还有一男一女。
女生看她一脸高冷,踟蹰着不敢过来搭话,男生就更不敢往她这边看了。
原因在于上辈子的她长了一张白月光的脸,精致秀丽,清纯无害,微微一笑像极了初恋,举手投足带着迷人的金钱芬芳,天真懵懂的样子特别吸引人蠢蠢欲动的来攻略一下。
这辈子长相不如上辈子,但五官的排列组合非常有气场。
对,不是气质是气场。
怎么形容呢?
好看是好看,但第一眼看过去注意到的不是她有多好看,而是多不好接近,就好比武林大会中的独孤求败、法庭上叱咤风云的律政佳人、某街指点江山的金融天才,分分钟几百万上下的那种大佬,是高手、是核心、总之是她咸鱼性格配不上对不起的那种先天优厚的气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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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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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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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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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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