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认识的人是谁呢?
他就是于媛媛的男朋友,或者叫爱人——杨卫国!
之前,曹志强跟这個杨卫国在医院见过一面,只是对方当时刚跟于媛媛要了钱,正急着走,所以对曹志强这个病号没怎么在意。
但曹志强当时正想追于媛媛,自然对她的男朋友十分在意,所以稍微打听了一下。
一打听之后才知道,于媛媛跟这个杨卫国认识很久了,俩人属于从小认识的青梅竹马,关系好着呢。
也就是听到那个消息后,曹志强才有些打退堂鼓,只是还是忍不住于媛媛的颜值,加上在医院又无聊,就想要试着撬下墙角。
再之后,等曹志强出院之后,事情多了,对于媛媛也就不怎么上心了。
当然,那时候曹志强也有解释。
那就是他认为吧,于媛媛有青梅竹马的男朋友,俩人马上就要结婚了,自己不适合再去破坏人家。
反正都认了干姐姐,继续这样也不错。
毕竟那个时候,曹志强已经有吴青红了,甚至还有个金秀英等着他安置,自然没心思再去勾搭于媛媛了。
于是乎,慢慢的,曹志强就不怎么去找于媛媛了,双方的关系也就慢慢淡下来。
本来曹志强都快忘了这茬了,可现在居然又看到了杨卫国,这就让他十分吃惊。
不过最吃惊的不是见到杨卫国。
而是他发现,杨卫国身边有个戴眼镜的妹子跟他关系很亲密,但这个戴眼镜的妹子绝对不是于媛媛!
可问题是,杨卫国的女朋友,或者说爱人不是于媛媛么,怎么换了个眼镜妹?
要是普通关系就罢了,但看俩人手牵着手,有说有笑的样子,这俩人绝对是情侣。
不光是情侣,这俩人还相当大胆。
因为这年头,敢当众牵手走路的年轻男女不是没有,但绝对是凤毛麟角。
当然了,他们也不算在大街上当众牵手,而是在建国酒店里牵手走路,这还算好的,毕竟建国酒店不怎么管这些。
但问题不是这个好吧,这,这明显是出轨啊!xiumb.com
想到这里,曹志强没有立刻离开,而是悄悄跟着俩人来到了西餐厅。
很明显,这俩人是来吃饭的。
不过,此时的咖啡厅,或者叫西餐厅,已经是人满为患。
不过他俩的运气不错,一来就有了一个空桌,但却是个四人桌,有最低消费的。
一听说那一桌的最低消费是二十元,俩人有些犹豫了。
就在那俩人犹豫的时候,曹志强忽然从后面道:“两位同志,能不能一起拼桌?三个人拼二十元,你们只需要出十元就行了,我自己出十元。”
一听这话,杨卫国跟那个眼镜妹彼此看了看,然后那个眼镜妹问:“同志,你真的肯出十元?”
“当然。”曹志强道,“实不相瞒,我也是两个人,只是我女朋友还没来而已,我先来这等她,就不知道你们介不介意。”
“当然不介意。”那个眼镜妹笑着摇摇头,“能认识也是缘分,是不是啊,卫国?”
一听这话,杨卫国干笑了笑:“是,一起拼桌吃饭也是缘分。”
“这话我爱听!”曹志强呵呵一笑,“那咱们先过去吧,免得再来人把位子抢了去,今天可是劳动节,很抢手的。”
就这样,三人一起在服务员的引导下,来到那一桌跟前坐下。
接下来,就是双方开始点菜。
杨卫国跟那个眼镜妹点的都很保守,就是牛角面包,芝士烩土豆,蔬菜沙拉,刚刚够十元钱。
曹志强就没那么抠搜了,直接点了鹅肝酱、煎牛排、蒜蓉生蚝,奶油蘑菇汤,法棍面包,还要了鲜橙汁当饮料。
曹志强这一顿点的,早超出十元了,三十元都不止,看的对方相当咋舌。
点了菜之后,在等待上菜的过程中,双方就开始聊天攀谈。
这时期的人没那么多防备,除非太深的问题,否则普通问话,比如叫什么,在哪个单位,都会说。
一问之下,果然,杨卫国就是杨卫国,而他身边那个眼镜妹呢,名叫吴招娣,是杨卫国的同学。
俩人现在都是北平师范学院的在读大学生。
这个北平师范学院,可跟北平师范大学不一回事儿,其实是首都师范大学的前身。
当然,现在的话,北平师范学院也算是好学校,但是跟同期的北平师范大学还是没法比。
但再怎么没法比,也是妥妥的大学生,还是本科生,比曹志强这个高中没毕业的人可强多了。
也难怪他们如此大方的说出自己的身份,毕竟这时期的大学生,还是名校大学本科生,确实非常光荣。
曹志强当然不会跟他们比学历,所以直接说自己已经工作了,是一家出版社的编辑。
嗯,编辑就够了,说社长经理啥的怕吓着他们,或者让人难以信服。
毕竟曹志强这个年龄,看起来比他们还小,要说工作了可以,但说是一家出版社的社长,这还是很难让人信服的。
曹志强又不是来跟他们装逼的,只是来打听消息的,自然是尽量隐藏自己,多多打听对方。
就这样,双方忽报家门,并且说了名字,尤其听说俩人都是学英语专业的人之后,曹志强就故意用英语说话。
曹志强前世可就是英专大学生,之前又签到了一个英语精通,一个韩语精通以及一个日语精通。
后两门外语先不说,单说英语,曹志强现在绝对可以张口就来,说的跟母语一样流利。
而在这个时期,会一门外语,尤其是会英语的话,那妥妥的高大上,别人立刻就高看你一眼。
果然,发现曹志强突然说英语,俩人先是一愣,还彼此看了一眼,然后也开始绊绊磕磕的说起了英语。
不得不说,虽然这俩人都是学英语专业的,但要论口语,此时还真不如曹志强。
这一顿说,曹志强随口就是标准的伦敦腔英语,而杨卫国跟吴招娣俩人呢,却总是慢半拍,而且说的还非常不标准。
甚至是,曹志强一旦说的稍微快一点,他们就跟不上,有些听不懂。
不过,他们也很喜欢跟曹志强说话。
毕竟能直接用英语口语对话,还是很难得的机会,更别说在这个场合说英语,更有一种装逼的快感。
果不其然,他们一起用英语对话的时候,邻桌真的有几个人看过来,明显都是不懂英文的国人,一副虽然听不懂,但感觉你们好厉害的表情。
曹志强英语流利,知识面还特别广,所以到最后,基本都是他在说,吴招娣跟杨卫国俩人听。
曹志强说的都是一些西方的见闻,比如欧洲各国的风土人情,气候环境,还有一些注意事项,以及一些特色美食等等。
这些知识,后世都烂大街了,但在这个时期,还是妥妥的稀缺新闻,听的对方津津有味。
在说这些的同时,曹志强也各自旁敲侧击的打听对方的关系。
当听到对方是交往多年的情侣,以后打算一起结婚一起出国之后,曹志强就什么都明白了。
“这个杨卫国,明显是脚踩两只船的斯文败类啊!”
“不行!不能这么干看着,我得做点什么才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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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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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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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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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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