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四合院开局是八十年代于媛媛>044 想当个好人,一定要狠到底!
  “老板,你确定?确定要让我这么做?”

  “确定以及肯定!”

  “老板,会不会太过了点?有这个必要么?”

  “很有必要!”

  对杨安全说完这句,曹志强又道:“不过,老杨啊,下手轻点,把我脖子这边割破点皮,流点血,要看着严重,实际不严重,有那意思就行。

  千万别割太深,更千万别伤了血管,我可不想英年早逝!”

  听曹志强这么说,杨安全还没说话,站在一边的金秀英忍不住撇撇嘴:“喂,你这么怕,干嘛不自己拿刀抹脖子?非要让人家动手?”

  “这你就不懂了。”曹志强道。

  “我不是怕,而是自己拿刀割我脖子,跟外人拿刀割,这力度、角度都是不一样的,有经验的老手一眼就能看出来自割还是别人割。

  所以啊,做戏做全套,这伤,必须让外人做!”

  “可你干嘛非得这样自残?”金秀英继续问,“你不都给了大军哥,嗯,给了魏大军一万块钱了?

  有这个什么一万块的阳谋的,再有我这个内鬼帮你作证,直接举报他抢劫不就行了?

  到时候啊,他们栽定了,你干嘛还要受这个罪?

  不是多此一举么?”

  “这你又不懂了。”曹志强道,“我这是以防万一,是狮子搏兔用全力,要加重对方的罪名!

  毕竟抢劫跟抢劫还不一样。

  这拿刀胁迫抢劫,跟没拿刀抢劫,性质是不一样的。

  拿刀胁迫抢劫,甚至把受害人弄伤,那是铁证如山的抢劫,谁来说情都不好使。

  可如果被抢劫的一方没伤,万一有什么大人物给魏大军说情,把抢劫说成抢夺。

  靠,这罪名可差了十万八千里。

  我说过,既然要做,那必须做绝,不能让他们有翻身的可能!

  要不然,万一最后算不成抢劫,只算个抢夺,那我可亏大了!

  所以啊,我这不是多此一举,是要坐实了他们恶性抢劫的罪名,把事情办成铁案,赌油安的思丹?”

  金秀英摇摇头:“那你这牺牲可够大的,这算苦肉计吧?”

  曹志强道:“必须是啊!不舍得一身剐,怎么跟过去说拜拜?”

  深吸一口气,曹志强坚定的点点头:“做人就要狠一点!想要告别黑历史,这是必须要做的!”

  说到这,曹志强紧了紧手中的干净手绢,看向拿着一把匕首的杨安全,脖子一仰:“来吧,上!别浪费时间了!”

  杨安全看了看手中的匕首,吐口气:“好吧,知道了,我这就来。

  老板你忍着点,可能会有点疼。”

  “没关系。”曹志强深吸口气,“我,我不怕疼……你轻点,快点,别磨蹭!”

  好吧,现在的情况有些诡异,要解释清楚,还得从头说。

  自从收服了金秀英后,曹志强才把他真正的计划全盘托出。

  也就是听了曹志强的计划,金秀英才知道曹志强为何要单独找她。

  原来,曹志强之所以叫她出来,并不光是好心救她一次,而是要让她做内鬼,替他当污点证人,内部举报魏大军一伙人。

  因为这样做,效果更好,可以让魏大军等人的罪名彻底落实。

  一个表面无关的外人杨安全作人证,再加上她这个内鬼举报,这口供,谁敢不信?

  如果再加上一万块钱的物证,呵呵,这都办不成铁案,什么才是铁案?

  实际上,说服金秀英,让金秀英当内鬼举报,并不是曹志强临时起意,而是他早有预谋的计划之一。

  早在曹志强穿越过来,继承了前身的记忆之后,就开始为自己的未来担忧了。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前身那个曹志强,是真的很不省心。

  过去的他,除了打过架,斗过殴外,也跟着敲诈过小摊小贩,并不是真的无辜之人。

  简单来说,就是前身那个曹志强,之所以没出事儿,只是因为没有实锤证据,没有被抓罢了。

  所以,他才要急急忙忙的去当国企工人,就是为了能多个庇护自己的港湾。

  只是这样被动防守,还是不保险。

  毕竟他只能保证自己现在及以后都不去当街溜子,但不能抹杀过去,也不能保证以前的那群小伙伴不来继续找他。

  因此,曹志强早就防备这手了,相关的应对预案还准备了好几个。

  只是呢,自从曹志强主动断了跟那些人的联系,进了工厂当工人后,居然神奇的一直没遇到那些前街溜子小伙伴来找他的情节。

  后来他才想明白,那些人之所以不去找他,除了他当工人后太穷,没油水外,也因为他的国企工人身份。

  红光机械厂作为大型国企,其内部职工绝对不是一群街头小混混能随便惹的。

  所以说,魏大军那些人正因为知道这些,才不找他麻烦。

  因为动他不划算,性价比太低。

  然而,一旦他们知道曹志强有钱了,找曹志强的收益大过麻烦跟风险,他们就会过来了。

  这就好比冒充了锦衣卫的靳一川,有把柄在师兄手里,如果杀不死师兄,那自然要一直接受对方的敲诈勒索一样。

  就好像现在,魏大军他们不就找来了?

  为此,他必须主动出击,先一步把魏大军这伙人的危险,扼杀在萌芽状态。

  不过主动出击也有一定的危险,一个弄不好,事情败露了,那就是万劫不复。

  所以曹志强除了谨慎行事外,也需要点保险跟退路。

  这个保险跟退路,就是傻柱,何雨柱。

  傻柱不光是国企食堂主任,还有大领导那种大靠山,他妹夫又是警察,并且何雨柱的名声在周围是有口皆碑。

  更别说他还是主角,大概率有主角光环了。

  当年的娄小娥一家,他都能帮忙救出来,更别说自己这点小事儿了。

  因此,只要傻柱认可他曹志强,关键时候肯为曹志强出头,那基本就没啥大问题了。

  让傻柱认可自己,曹志强觉得也不算难。

  因为像傻柱那种人,有个大弱点,就是喜欢以自己的喜好评断他人的善恶,或者说做人太过主观,也特别喜欢当好人。

  如果曹志强能让傻柱觉得,他曹志强是真的浪子回头金不换了,真的痛改前非变好人了,甚至跟槐花不清不楚,有可能成为一家人的话。

  那么到时候,就算曹志强主动出击,或者说主动栽赃魏大军的事情败露了,只要他说这是为了自保,求傻柱帮忙,那傻柱大概率会帮忙。

  只要傻柱肯帮忙,那就算栽赃魏大军的事情败露,问题也不大。

  想想盗圣棒梗,明明就是典型的白眼狼一个,所作所为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人。

  可傻柱呢?

  他竟然对扫大街的棒梗说什么,你就算上房揭瓦,偷东西打架,但你依然是好孩子。

  为什么这么说呢?

  傻柱给出的理由,是因为你棒梗偷东西不是为自己,是先紧着妹妹吃,所以你是好孩子,人不坏。

  这三观,简直震碎当初看到这部分剧情的曹志强。

  因为如果按照傻柱的观点,你就算杀人抢劫,只要是为了给弟弟妹妹也吃一口抢来的赃物,那你就是好人。

  更别说,棒梗偷东西吃,根本目的还是先自己要吃,给妹妹分吃不是主要目的。

  比如最出名的棒梗偷鸡那一幕,棒梗自己可是吃的最多。

  如果仔细看第一集就会发现,当时棒梗是捧着整个鸡吃,小当跟槐花当时只是各自分了一只鸡腿吃,其他部分的鸡肉都是棒梗自己吃了。

  这哪来的先紧着妹妹吃啊,分明是先紧着自己吃。

  所以棒梗压根就不是先想着妹妹的人,他是先想自己,然后再顺便管管亲戚。m.xiumb.com

  当然了,禽满四合院嘛,里面三观不正的人多了去,不差傻柱一个,这可能也跟时代有关。

  实际上别说禽满四合院了,就算是曾经的大热剧《渴望》,在曹志强看来,里面那个大好人刘慧芳,其实也是典型三观不正,只是刘慧芳的茶艺水平比秦淮茹更高而已。

  渴望里有好人,但好人反而不被念好。

  比如徐月娟,在曹志强看来,那才是真正意义上刀子嘴豆腐心,绝不伪善的好人。

  然而在那个时代,大部分人都会被刘慧芳蒙蔽双眼,以为她是好人,反倒是对真正的好人徐月娟,认为她是坏人。

  只有到了后世,大家的思想觉悟都变了,更明事理了,才能真正看出刘慧芳的恶。

  同样道理,秦淮茹绝对算不上好人,可在大院里,她现在却是有口皆碑的好女人。

  傻柱也是一样,那是大院有口皆碑的大好人!

  在曹志强看来,傻柱确实本质不坏,但却是三观有问题,脑子也有问题,要不然也不会活成那样。

  要不是傻柱是主角,有主角光环,在真正的现实社会中,傻柱这样的人绝对没好下场。

  咦?

  好像听说,原著那个小说里,傻柱最后的命运还真不咋样,似乎是秦淮茹死了后,他就被棒梗赶出去,最后冻死在桥洞子还是路边了,反正就很可怜。

  就是说,曹志强之前之所以对槐花示好,请她当自己家的保姆,不光是因为多了个乔四美,且觉得槐花长得比较好看。

  其实最主要的目的,是想通过槐花,来影响傻柱。

  后面傻柱等人来他家各种自来熟,又吃又喝,他也不当回事儿,同样也是示好傻柱家。

  只要傻柱认可了他曹志强,那曹志强就底气更足了。

  可惜,还没等曹志强在傻柱跟前刷够好感,魏大军就找来了。

  思考再三,曹志强觉得机会难得,干脆决定不等了,立刻执行栽赃计划。

  为了一击必杀,把案子做绝做彻底,曹志强想到了英子,也就是金秀英。

  有什么证据,比一个团伙内部成员的内部举报更有力?

  曹志强的计划很简单,无非就是先驯服金秀英,然后带着金秀英回到他们堵住曹志强的地方,再由杨安全拿刀割一下曹志强的脖子,最好割出一道小伤,流血的那种。

  这样一来,就可以伪造出曹志强是被魏大军拿刀胁迫,不得不交出一万块钱的情况。

  然后呢,有“局外人”三轮车师傅杨安全的证词,还有不忍心作恶的“局内人”金秀英的证词,再加上曹志强这个当事人的证词,三方证词合力之下,警察一定会相信他们!

  再等警察从魏大军那边找到一万块钱的巨款,那么魏大军那伙人就栽定了!

  只有这样,黑历史才能抹除,曹志强才能真正的安心。

  就像曹志强之前所说,要么不做,要做就做绝!

  就好比电影以和为贵里的吉米哥一样,想当个好人,一定要狠到底!

  迟疑不进,兵家大忌!

  又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哪儿那么多好事儿呢?

  只有狠下心肠,未雨绸缪,并在事到临头的时候,勇敢迈出那一步!

  成了,海阔天空!

  不成,求傻柱救命!

  优势在我,那我要是还不敢做,岂不是真成了傻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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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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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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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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