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红颜知己?
所谓红颜知己,首先你得是红颜,也就是你得长得好看,看起来养眼,即所谓颜值高。
其次是知己,就是说你懂情趣会说话,说白了就是情商高,会安慰人。
之前的郝淑雯是不是别人的红颜知己呢,曹志强不知道,但经过那一晚上的聊天倾诉,曹志强确定郝淑雯可以算是自己的红颜知己了。
论颜值,郝淑雯虽然不是特别惊艳的那种,但却属于耐看型,越看越好看,越看越舒服。
论安慰人,她给曹志强的那番分析,也让曹志强有了一番拨云见日的感觉。
前世的曹志强,因为没机会做渣男,所以对男女感情这事儿,多是通过新闻之类获取的。
那时候的他,经常有疑惑,那就是一些看起来挺聪明挺明白事儿的女神,不管是活泼型还是高冷型,为何总是容易被渣男得手。
之前的曹志强都是随大流,以为是那些女神走眼了,被渣男骗了。
但现在自己有了类似渣男的亲身经历,再加上郝淑雯的一番开导,突然有了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仔细一想,前世那些被渣男骗的女神,尤其是那些高冷女明星,真的只是眼瞎,被骗了么?
未必啊。
更大的可能,是那些女神跟那些渣男各取所需。
外人看渣男,只看到那些渣男的渣男行为,比如沾花惹草,脚踩两条船,却可能忽略了这个渣男本身的其他优点。
比如长得特别帅,嘴巴特别甜,或者特别会来事儿,以及特别有钱有资源等等等等。
说白了,就是那些渣男之所以能得手女神,归根到底是那个渣男能给女神想要的东西。
如果把这事儿看做是一场买卖,那就说的通了。
无非就是我想从你这里得到某些东西,然后我要付出某些东西。
权衡利弊下,如果觉得收获大于付出,自己能忍受那种付出,那这场交易就成了。
以郝淑雯来讲,她跟她现在的丈夫,原本没有感情,甚至互相讨厌。
但因为两家关系不错,两家的家长认为联姻更有利,郝淑雯跟她丈夫权衡利弊后,也觉得结婚好处更多,能大过分歧跟坏处,就结婚了。
可结婚后,郝淑雯丈夫不甘寂寞,认识了另外一个他更喜欢的女人,就觉得原先的婚姻不划算,不好,于是想结束那段婚姻,或者不结束,就这样脚踩两只船,跟郝淑雯维持名义婚姻,继续跟小三过日子。
郝淑雯知道后,心理无法接受这个结果,于是就开始跟对方闹。
当然,如果没有曹志强的出现,郝淑雯或许会因为利益关系,选择隐忍下来,继续跟她丈夫做一个有名无实的夫妻。
毕竟继续维持那段关系,能让郝淑雯继续当阔太太,并且获得两家的支持,在人前继续高傲。…
但郝淑雯偏偏在这期间认识了曹志强,被曹志强的英俊跟才华所迷,一见钟情,一下就爱上了曹志强,那情况就不同了。
郝淑雯现在的情况,就好像他老公一样。
她老公在没认识那个小三之前,可以继续跟郝淑雯维持基本的婚姻状态,继续做一个合格的丈夫,因为那个时候的他,对这段婚姻关系的认可度呢,起码是可以接受的。
等于说郝淑雯的丈夫,之前对这个婚姻没什么不满,也没什么期待,心理上是平衡状态。
可等她老公去深圳认识了那个小三之后,一见钟情,爱上了那个女人,于是就开始比较,认为那个小三哪儿哪儿都比郝淑雯好,然后看郝淑雯就各种看不惯,各种厌烦。
时间一长,郝淑雯的老公的心里就开始失衡,逐步偏向那个小三,想跟小三重新组建家庭,抛弃他看不上的郝淑雯。
这种情况,你说是爱情也许,你说是鬼迷心窍也可,但更多的,可能还是郝淑雯的老公,心里恰巧有一个空洞,恰巧遇到了能填补那个空洞的女人。
说白了,对郝淑雯老公来讲,那个小三,才是他真正想要的女人。
因此这事儿呢,严格说没有对错,就看你站在谁的立场上了。
站在郝淑雯老公立场,他做的没错,毕竟他根本不爱郝淑雯,之前勉强结合,只是勉强忍耐,不遇到真爱就罢了,遇到真爱立刻就变心。
可站在郝淑雯立场,她老公大错特错,因为她老公这种行为就是陈世美,是对她以及家庭的背叛,不可饶恕。
本来在没遇到曹志强之前,郝淑雯在权衡利弊后,是能忍耐下来的,但有了曹志强后,她也不能忍了。
郝淑雯的逻辑很简单,那就是看到曹志强后,郝淑雯也看不上她老公了,也爱上了曹志强,想要跟曹志强在一起。
可郝淑雯是已婚妇女,两家的能量还不小,她不可能一边跟她老公维持婚姻,一边跟曹志强好,那是害人害己。
正好,这时候郝淑雯知道自己老公出轨在先,觉得这是个好机会,就故意跑去南方大闹一场,其实就是想把婚事给搅黄了,顺便把出轨犯错的帽子扣在她老公头上,并把自己打造出一个受害者形象,这样能更好的的接近曹志强,得到曹志强。
没错,其实一开始,郝淑雯就有这个想法了,而且一开始的时候,郝淑雯就眼馋曹志强不行了。
要不然的话,郝淑雯怎么会认识曹志强不久,就各种死缠烂打,各种关怀备至,甚至带他去见她的那群小伙伴?
其实这事儿吧,如果把郝淑雯换成男人,把曹志强换成女人,这不就是一个已婚恶霸看上良家女,然后各种勾搭良家女的戏码么?…
无非是郝淑雯老公先出轨,而且被抓住了,知道的人很多,所以道德上更吃亏而已。
郝淑雯呢,她的出轨是在老公出轨之后,且没被抓住,不被外人所知,所以郝淑雯现在还是个受害者的人设,赢得了几乎所有人的同情。
可这事儿从本质上看,郝淑雯跟她老公是一个样,大家都是半斤八两而已。
然而,正因为郝淑雯是已婚女,且对曹志强喜欢的不得了,更想得到曹志强,她才甘愿放低姿态,放低要求,哪怕做一个没有名分的情人,她也心甘情愿。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郝淑雯权衡利弊后发现,如果她想要得到曹志强,只能用这种放低姿态的办法,要是她想要更多要求,曹志强就跑了,她就没法继续跟曹志强待在一起了。
就好比二婚的女人再想结婚,往往条件都会放低很多一样,郝淑雯的情况就是这种。
如果没结婚没生子过的郝淑雯看上曹志强了,那郝淑雯恐怕就是另外一副嘴脸了,要求也会更多,恐怕真的会想要完全霸占曹志强,不可能跟其他人分享,更不可能做地下情人。
这就是多大本事吃多少饭,如果钱不够,还想吃高级饭,那就要摆正姿态,用别的东西换筹码,比如尊严。
同样道理,于媛媛的情况虽然跟郝淑雯不同,但本质是一样的。
于媛媛在没遇到曹志强之前,当然觉得杨卫国更好一点。
杨卫国虽然有各种毛病,比如自视甚高,自私自利,无情无义等等,但如果抛开这些缺点,他的优点同样很多。
不说别的,就说杨卫国是正经名牌大学的大学生,而且还打算继续深造研究生,这本身就超过大多数同龄男人了。
要知道,在一九八三年,大学生真的是凤毛麟角,尤其是本科生,含金量更是比后世的硕士生还厉害。
而且杨卫国学习成绩好不说,还很会钻营,这样的人如果进入社会,只要别最后翻车,当官是一定的。
就于媛媛的情况俩口,她周围有一个算一个,单纯说才华样貌,还真没有一个能比得上杨卫国的。
所以啊,于媛媛一直跟杨卫国好,与其说是习惯,或者与其说是青梅竹马,不如说是权衡利弊之后,觉得杨卫国条件最好。
至于于媛媛的同事孙姐,她之所以各种看不上杨卫国,除了是真看不上外,估计也有很多嫉妒成分。
所以啊,在没有更好的男人,比如曹志强出现之前,杨卫国确实是于媛媛最好的选择,哪怕他有各种缺点,但勉强接受,或者想办法改掉的话,也不是不行。
换言之,如果曹志强不出现,于媛媛就算知道杨卫国跟别的女人好,最终也可能是选择原谅,继续跟杨卫国好,会想法赶走那个女人,而不是直接放手。
除非没办法,于媛媛不会放弃杨卫国这种高质量男性。…
但偏偏曹志强出现了啊。
曹志强比之杨卫国,虽然学历不如,但却更年轻,更帅气,更有才华更有钱,当然也更有权势跟地位。
杨卫国还在为了毕业分配的事儿,各种跪舔学校领导的侄女,甚至不惜当陈世美,放弃他自己也很喜欢的于媛媛。
而此时的曹志强呢,已经是一个大出版社的正经社长,手下管着好多人,还能管着好多钱,且吃喝都是豪华大餐,出入都是涉外酒店,座驾都是进口小汽车,那气派,完全不同。
至于前途,杨卫国之后如果没人帮衬,撑死也就处级干部,不可能太高了,毕竟他能力有限,后台有限。
可曹志强呢,如果做好了,前途不可限量,毕竟曹志强的后台不是杨卫国的后台能比的,数量级就不一样。
杨卫国的后台,无非就是他所在大学的副书记,撑死也就是六品干部,也就是在毕业就业方面帮点忙。
而曹志强的后台,那可是正三品大员啊,完全不是一个层次的。
所以曹志强除了学历不如,其他方面全都秒杀杨卫国,关键还知情识趣,跟曹志强在一起,远比跟那个只想占便宜的杨卫国舒服多了,那于媛媛有什么理由不喜欢?
只是于媛媛之前顺风顺水惯了,还有点大小姐脾气,心里很想却不肯直说,非要等啊等,等啊等,结果等来了曹志强有了新欢。
发现曹志强有新欢了,于媛媛才心慌了,并且也开始加快蜕变。
一直等杨卫国出轨的事儿发生,才好笑一个导火索,让于媛媛瞬间成熟起来,真正明白自己想要什么。
也就是说,于媛媛其实早就心灵出轨了,早就喜欢上了曹志强,只是那时候她脸嫩,不好意思说出口,也不好意思直接跟杨卫国闹掰分手,然后另外找曹志强。
直到发生了杨卫国出轨事件后,于媛媛才放下心理包袱,可以心安理得的找曹志强。
可这时候的曹志强,已经有新欢了,有女朋友了。
怎么办呢?
此时的于媛媛就面临两个选择,要么就此放弃,要么放低身段硬追。
于媛媛果断选择了跟郝淑雯一样的选择,那就是放低身段硬追。
很明显,二女共侍一夫,这不光是于芳芳说出来的话,也是于媛媛的一个台阶。
因为正常情况来说,在曹志强已经有新欢,且为人比较正直的情况下,于媛媛已经没机会了。
可于媛媛已经放弃了杨卫国,如果再放弃曹志强,那岂不是两手空空?
所以于媛媛才想奋力一搏,甚至不惜耍弄上不得台面的手段,比如灌醉后强行睡人的办法,来得到曹志强。
可惜这一招被曹志强给化解了。
化解之后,于媛媛面临一个更大的难题,那就是假醉这件事之后,恐怕于媛媛连跟曹志强做干姐弟的可能性都没了。…
因为将心比心,曹志强肯定不敢接受一个想通过强行灌醉他并睡了他,然后用这种办法得到他,逼他放弃现任女友的女人。ωωω.χΙυΜЬ.Cǒm
喜欢耍弄阴谋的女人,有几个男人喜欢啊。
而曹志强跟于家的纽带,主要就是于媛媛,要是于媛媛跟曹志强闹掰,不但于媛媛得不到曹志强,于芳芳的工作跟户口也要泡汤。
所以,于芳芳果断说出“二女共侍一夫”的话,明面上是为了妹妹好,让妹妹有个追到曹志强的机会,其实本质还是为自己。
对于媛媛来讲,二女共侍一夫,确实是她唯一的机会。
因为二女共侍一夫对男人的吸引力很大,而且于媛媛这种甘愿做小的姿态,也能一定程度弥补她耍手段的缺陷。
对于媛媛来讲,她只要还想留在曹志强身边,还想得到曹志强的宠爱,就只有抛弃一定的尊严,用甘愿做情人的办法留在曹志强身边。
也只有这样,她才有机会跟那个已经暂时成为正宫娘娘的吴青红一战。
而且就算失败了,无非得不到完整的曹志强,但曹志强的优点太多了,哪怕只有一半,甚至一点,也比大多数男人强。
别说,可能正是过来人的关系,郝淑雯的分析呢,条例分析,一下就给曹志强解了惑,瞬间从原先的迷茫中走出来。
至于她这么说会不会让曹志强怀疑郝淑雯的目的。
这个么,郝淑雯自己说出来了,她当然也有目的,当然也想得到完整的曹志强,但她更有自知之明,所以更不怕明着把话说开。
郝淑雯认为,曹志强很聪明,把话说开,更能彼此放开心扉,更能成为彼此的知己。
郝淑雯甚至说,她已经不奢望曹志强能娶她了,只希望曹志强不要那么早抛弃她,再就是,希望能给曹志强至少生一个孩子。
没错,能偷偷留在曹志强身边当情人,给曹志强生个孩子,就是郝淑雯的最大要求了。
她把自己的目的都说出来,反而可以跟曹志强更没隔阂的生活在一起,而不必疑神疑鬼。
这,正是郝淑雯的聪明之处。
情人就要有情人的觉悟,火候不到的情况下贸然想要上位,只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郝淑雯的自知之明,正是她的高明之处。
而且,郝淑雯不光给曹志强分析了现状,她还教了曹志强该怎么做。
本来曹志强以为,郝淑雯会让曹志强远离于媛媛,放弃于媛媛。
谁知道,郝淑雯的建议,居然是让曹志强收了于媛媛,收于媛媛当小。
这让曹志强大吃一惊。
不过郝淑雯接下来说的话,让曹志强更加吃惊,或者说悚然一惊。
因为郝淑雯说了,从于媛媛目前的表现来看,她已经爱曹志强爱的死,而且她已经失去杨卫国那个备胎了,如果再没了曹志强,她就真的一无所有,面子里子都没了。…
于媛媛这种人,一旦逼到绝路,真的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
如果是普通女人也就罢了,毕竟不管怎么说,曹志强都没睡过于媛媛,这就立于不败之地。
但就怕于媛媛自暴自弃,诬陷曹志强睡了她。
这年头可没什么DNA检测,像强jian这种事情,更多是靠女人的举报。
如果女人自己不是处女,再铁了心去告曹志强,并且说的过程有鼻子有眼,那么以于媛媛的情况,曹志强大概率要吃官司。
到时候,曹志强想要自证清白,真的难上加难。
而且这种事好说不好听,就算曹志强最终能在法律层面上脱身,大家也会认为曹志强是渣男,跟于媛媛真有什么。
这就是众口铄金,再就是同情弱者。
因为一般人都会认为,像于媛媛那种好女人,如果不是真的被曹志强渣了透了,是不可能不要脸面告状的,那对一个女人的名节来说,是具有毁灭性打击的。
到时候,曹志强哪怕能赢了官司,也会失去名声,更何况还不一定能赢官司。
所以,为了不让于媛媛绝望,不让她鱼死网破,最好的办法就是安抚,也就是收了于媛媛。
只要收了于媛媛做小,安抚住于媛媛,以后再慢慢调教,总有办法把于媛媛调教好,让她折腾不起来,乖乖做一个顺从乖巧的女人。
甚至郝淑雯还说,调教于媛媛的任务,以后可以交给她。
她保证把于媛媛这种人弄的低眉顺眼,保证不给曹志强添麻烦。
曹志强正是听了郝淑雯的话,才又花钱在陶然亭公园附近买了一套四合院,专门给于媛媛住。
之所以在陶然亭公园附近买,是因为这里环境好,够幽静,适合金屋藏娇不说,而且距离于媛媛上班的第一人民医院也不远。
也就是说,曹志强虽然金屋藏娇,但并不是完全的圈养起来,而是让于媛媛继续工作。
别说,这么做之后,至少这半个多月的时间,曹志强是清净了不少,反正于媛媛再也没主动招惹过他,麻烦过他。
“郝姐的法子虽然妙,可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啊。”
想到这里的曹志强忍不住捏了捏下巴。
“总不能一直这么不清不楚的金屋藏娇下去吧,终归要有个交代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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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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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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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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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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