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小说>第562章:夹带私货,我林轩还是个歌手!
  文学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

  它不像武道,武道是谁厉害只要一出手便知道,无人能够反驳。但是文学造诣的高低,是一个很虚无缥缈的事情。

  不知道多少文坛巨匠在世的时候穷困潦倒、名声不显,直到他们去世后才因为种种原因而名扬天下。

  这说明什么问题?

  一个文人,如果要出名,除了自己在文坛上有足够高的造诣外,还得有足够多的人认可。

  若是没人认可你的作品?

  抱歉,即使你再厉害,那么在文坛地位也不会太显眼。

  所以这次林轩若是要迅速在文坛站稳跟脚,就必须做到两点:

  第一,引起足够巨大的反响。

  第二,获得西方文坛的认可。

  第一点林轩已经做到了。

  而第二点,也是林轩最忐忑的一点,若是他耗费了如此巨大的精力仅仅只是引起了媒体的追捧,那么当这股热潮一过,谁知道你林轩是谁?

  所以林轩才如此大张旗鼓,不惜抛出《飞鸟集》一百多篇诗句和几部短篇精品,就是为了惊动西方文坛。

  现在看来,他们终于沉不住气了。

  “等你们很久了……”

  林轩脸上的笑容变得越来越灿烂。

  就怕这些人不拿他当回事,但只要这些人敢过来,他就准备上一出好戏!

  ……

  ……

  休息了片刻。

  林轩重新爬上了车顶,迎接他的是全场热烈的掌声以及无数的喇叭声。

  伴随着不少人的尖叫和大喊。xǐυmь.℃òm

  “林轩大师!”

  “轩哥!崇拜你啊!”

  “林轩大师,你的诗歌和小说都让我沉醉。”

  “语言的美丽,在您的作品中展示无疑。”

  不得不说,在这样的环境下、在这样的氛围中,任何一件事情都很容易引起众人的共鸣。所以不要说林轩诗歌都是绝顶质量,他怀疑哪怕是一个普通的流浪诗人此刻吟诵几句诗歌,都能够引起全场喝彩。

  “嗯?”

  想到这里,林轩脑海中忽然冒出一个念头,一个无比大胆的念头。

  看着此刻四周已经黑压压的一片人群,他笑道:“大家累不累?”

  “不累!”

  瞬间,一片大喊。

  林轩笑了笑:“还不累?我看许多人衣衫都已经湿透了。”

  “哈哈哈。”

  四面八方发出许多善意的笑声,此刻已经接近响午,火辣辣的太阳照下来,若是没有遮挡的话,在这样的爆嗮下没几个人能够忍受多久。也幸亏大部分媒体派出了支援队伍,接替了最早一批记者,否则许多人早就累得虚脱。

  林轩目光环顾一周,忽然问道:“有谁带吉他没?”

  “啥?”

  谁也没想到林轩突然会问出这个问题,以至于不少人都没反应过来。

  过了数秒后才有一个西方的金发男子大喊:“我这儿有,在我后备箱。”

  “太好了。”

  林轩示意对方将车辆靠近,接过吉他后,又找人要了一套不错的音响设备。在所有人愕然的目光中,他在车顶坐好,便开口道:“既然大家都累了,不如暂时先休息休息。或许你们许多人还不知道,我除了是个钢琴家、懂得一点文学之外,同时还是一个歌手。所以接下来为了感谢你们一路的跟随,我给你们唱几首歌,让大家放松一下。”

  轰!

  话音未落,现场已经陷入沸腾。

  巨大的声浪爆发了出来。

  “什么?”

  “林轩大师唱歌?”

  “我的天,真的假的啊?”

  “我没听错吧?”

  “……”

  而许多现场的华夏记者以及一些华人却惊喜得喊了起来,同时对着周围的欧美人解释:

  “轩哥在华夏是歌王啊!”

  “普及一个你们不知道的冷知识:林轩在华夏歌坛成就,比在钢琴界更出名。”

  “天哪,我在这里居然有幸听到轩哥唱歌?”

  “……”

  坐在车顶的林轩,脸上笑容愈发灿烂。

  没错,这就是他刚才心中突然涌出的想法,刚才已经经历了数个小时的诗歌、小说。恐怕再喜欢文学的人此刻也已经疲乏了,所以若是他能够给这些人唱几首歌调剂一下,效果绝对杠杠的。

  至于唱什么歌?

  当然是华夏歌!

  还能唱英文歌不成?

  这便是林轩光明正大的夹带私货!

  他一直以为华夏的歌曲不能够冲出国际,并不是华夏歌曲无法被国际上认可,而是因为它们根本就没有机会战士在欧美普通人面前。

  为何华夏人能够接受英语歌、日语歌、韩语歌、印度歌、俄语歌……等全世界几乎所有国家的各种类型歌曲?却偏偏国际上其他国家没办法欣赏我们国家的歌?

  真的是文化差异吗?

  真的是欣赏偏差吗?

  绝对不是!

  在林轩看来,只是华夏歌曲在国际上没有舞台展示罢了,他一直坚信华夏的歌不比国外任何歌曲差,如果有机会将它们展示在西方普通民众面前,华夏歌曲未必就差了。

  而现在。

  此刻全球有数亿人都在关注着他,欧美民众占据了数亿。所以就是最好的机会!让华夏歌曲在全世界人面前展示的机会!

  他深吸一口气,声音透过音响在四周震荡:“下面我给大家带来一首我的歌曲,这首歌名叫《曾经的你》,希望大家喜欢。”

  在这样的场合唱什么歌?

  林轩几乎不假思索就确定了下来:许巍的歌!

  此刻的路途、此时的心境,没有什么比许巍的歌曲更加适合路途演唱了。毕竟作为315国道上的收费员、离职协会会长,许巍歌曲的魅力可不是盖的。

  说完后。

  林轩便掏出手机,找到了《曾经的你》伴奏,点击播放后边开始了演唱: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

  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

  如今你四海为家”

  估计这是绝大部分西方人第一次听到华夏的歌曲。

  不少人看着车顶沉入歌唱中的林轩,眼里露出好奇,同时暗暗点头。

  “这就是华夏歌曲吗?”

  “似乎还挺好听的。”

  “林轩唱歌挺不错啊。”

  “虽然听不懂,但旋律似乎不错。”

  林轩当然没有奢望这些西方民众第一次听他的歌就喜欢上,他只是坐在车顶,倾情唱着歌曲。他的目光眺望远方,在一望无垠的苍茫大地上,看着空旷的原野,他心中莫名升起一股热血的情绪,歌声继续荡漾:

  “曾让你心疼的姑娘

  如今已悄然无踪影

  爱情总让你渴望又感到烦恼

  曾让你遍体鳞伤”

  唱到这里,林轩心中激情荡漾,从天窗中一跃而出,直接站到了车顶,扯着嗓子高歌:

  “Dilililidilililidenda

  Dilililidilililidada

  Dilililidilililidada

  走在勇往直前的路上”

  作为华夏当之无愧的歌王,林轩如今的唱功早已经达到巅峰,饱含情感的歌声透过音响传遍了四周,在原野中绽放。

  那一瞬间。

  不知道多少人心灵被触动。

  音乐为何美妙?

  因为它能够跨域种族、跨域民族、跨域国际的隔阂,引起每个人的共鸣。

  而此刻,林轩的歌声宛若滚滚波涛撞入了无数西方民众的内心深处,让他们一颗心同样变得热血。

  “哦,上帝!”

  “这首歌好燃情。”

  “我听不懂,可是我真的好喜欢。”

  “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

  不过若只是这样,大家还没什么。

  此刻。

  看着在广袤的原野中驾驶着车辆行驶的林轩,欣赏着无人机拍下的唯美画面。再感受着林轩歌声中透露出来的那种激情和放纵。

  即使他们听不懂歌词,可也感受到了歌曲中的意境。

  “这旋律有点魔性啊,才发现华夏歌曲也挺好听的,越听越喜欢。”

  “看着这个画面,在配合歌曲,真的太美了,美得让我心醉。”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卖掉房子去旅行了。”

  “我也有种辞职浪迹天涯的冲动。”

  “不管了,特么的,从明天开始,我也要跟林轩一样驾车去旅游!”

  “我也想卖掉房子去旅游,但房东死活不同意。”

  “……”

  现场,许多人已经跟着歌曲摇摆了起来。

  燃情。

  绽放。

  林轩唱完一段,抱着吉他站在车顶用大喊:“你们喜欢这首歌吗?”

  “喜欢!”

  “喜欢!”

  “好听!”

  见到现场热烈的气氛,甚至不少民众已经激动得眼泪都掉了出来。林轩心中畅快无比。

  果然!

  他猜对了!

  华夏的歌曲并不是不能被世界接受,只是没有展示舞台罢了。他不知道今天自己在这里的演唱能够给华语歌坛带来多少机会,但他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全世界人都感受到华语歌曲的魅力。

  华流,才是最吊的!

  车里。

  叶有雷听着歌曲,心中同样热血澎湃,他有种将油门踩到底的冲动。不过想着林轩还站在车顶,所以这样的事是万万不能做的。

  不过他还是恶趣味嘿嘿笑道:“姐,你说我将油门踩到底会发生什么?”

  叶听雨眉毛微微弯起:“学长或许会摔一跤,但你肯定会跟学长唱的一句歌词一样。”

  叶有雷:“什么歌词?”

  叶听雨:“从此以后,你四海为家。”

  叶有雷:“……”

  很快,一首歌结束。

  林轩并没有休息的意思,而是站在车顶,感受着四周燃情的气氛。

  经过一首歌,四周的人激情已经完全被调动起来。

  听到歌声结束,瞬间声浪卷起。

  “林先生,再唱一次!”

  “好听!再来!”

  “老板,加钟!”

  “继续唱吧,我痴迷了。”

  许多人兴奋得跟林轩一样跳上了车顶,扭摆着身体。

  幸亏此刻车队速度十分缓慢,最多也就是30码,否则天知道会发生多少车祸。不过越是这样,越是激发了大家内心的刺激和惊险。

  看着激情的队伍,林轩大笑,同时喊道:“你们喜欢这次的聚会吗?”

  “喜欢!”

  “喜欢旅行吗?”

  “喜欢。”

  “现在我们像不像旅行?”

  “像!”

  林轩声音滚滚,传遍四周:“好!既然如此那我就再给你们唱一首歌,这首歌名叫:《旅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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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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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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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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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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