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小说>第427章:高音盛宴,全都在爆发!
  “终于开始了!”

  “哇,第一个是大旋风?”

  “我最喜欢的蒙面歌手。”

  “我也是,喜欢大旋风那种豪迈和张狂。”

  “大旋风加油!”

  “加油啊,冲入决赛!”

  “……”

  听到主持人的报幕,许多大旋风的粉丝登时激动起来,全都站起来尖叫、大喊。

  声音震天。

  关玉曼眉毛一挑:“大旋风人气很高。”

  何弘道笑道:“能够走到今天的,谁的人气不高?而且粉丝们如此激动,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根据之前的几首歌,大旋风应该是一名擅长高音的歌手。”

  “没错!”

  程实打了個响指:“这也是第三场半决赛最有看点的地方。因为大旋风擅长高音,所以他在这方面天然占据优势!如今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天魔和死神上,认为他们两人的对决才最有看点。可是他们却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天魔、死神这两位歌手可不一定在高音上有造诣。在我看来,接下来的比赛,天魔跟死神的对决固然精彩,可我敢肯定大旋风一定会对两人造成巨大威胁。”

  听到程实的话,其他嘉宾心都猛跳了跳。

  不过众人再也没有点评。

  因为舞台上,轻柔的旋律已经响起。

  在低沉的前奏旋律过后,大旋风歌声传来:

  “昏黄的灯光忽明忽暗。

  窗外的树叶沙沙作响。

  我一个人蜷缩在角落。

  看着窗外的人影。

  我的心渐渐沉寂。”

  清幽的歌声让人心莫名咯噔了一下,仿佛代入了主人公那种复杂、忧郁的情绪中。

  歌声缓缓流淌。

  让歌迷们沉醉。

  “好听。”

  “很有氛围。”

  “……”

  只有林轩、关玉曼他们认真等着,因为他们知道刚开始的低沉和忧郁,定然是为了接下来的高音爆发做准备。

  果然,当歌曲来到副歌部分的时候。

  只见旋律瞬间变得高亢,让人胸腔中刚才积郁的沉闷和烦恼仿佛全都涌到了嗓子口。接着大旋风高亢的声音响起。

  “我不想做沉闷的人物!”

  “我不想在黑暗中沉沦!”

  “我要所有的迷雾全都退开!”

  “我要所有的壁障全部碎裂!”

  “我要我的生活!我!做!主!”

  轰!

  滚烫的声音犹如沉寂的火山骤然喷发,直冲天际。

  那一刹那间,无数人头皮发麻。

  “我天!这高音。”

  “我脑袋都炸裂了。”

  “妈呀,直接跪下。”

  “大旋风也爆发了啊。”

  “又是一名歌手爆发了?”

  “天!我浑身都在战栗!”

  “……”

  强烈的高音宣泄,令无数歌迷登时站了起来,脸色涨得通红。

  这时候他们才发现大旋风的高音居然如此震撼,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想象,歌曲中那种爆发出来的力量,让每个人心都在颤抖。

  有人惊呼:“天哪,错了,我们都猜错了,第三场才是大旋风的主场!这高音天赋太可怕了啊。”

  有人心中泛起波澜:“所有人都以为《蒙面歌王》半决赛最后一场是天魔和死神的战斗,可现在看来根本不是。因为大旋风明显就是一名高音歌手,他这是到了自己擅长的领域、遇到了自己擅长的风格。天魔和死神遇到第三名对手了。精彩,精彩啊。这两天的半决赛,真的是惊喜不断,精彩纷呈。几乎每一场比赛都有着意想不到的惊喜发生。”

  更是有人神色复杂:“大旋风这运气也太好了吧?在关键时刻居然遇到了自己的强项!”

  后台。

  林轩听到大旋风高音爆发,同样心中猛跳了几下。

  不过他不觉得对方是运气好,许多时候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而且大旋风能够走到如今,就代表了对方绝对的实力。

  ……

  在普通歌迷激动、燃情的时候。

  现场的观众席,坐着至少一两千名身材高挑、挺拔、鼻梁高挺的美女以及一些长得十分强壮霸气的男子。wWW.ΧìǔΜЬ.CǒΜ

  这些人却怎么都融入不了现场热烈的氛围中。

  若是林轩看到他们,定然会立即认出他们都是来自于北俄的民众。此次为了与时俱进,番茄台直接拿出了两千张门票给北俄以及其他国家的歌迷。所以在直播现场,才能见到这些人的影子。

  甚至在节目播出的时候,镜头都频频给到了这些人。

  此刻,不少人打着哈欠,彼此议论着。

  一名异国女生问道:“彼得,你能领会到这些歌曲的美妙么?”

  旁边的男生摊了摊手:“艾蕾,你觉得我能领会吗?”

  艾蕾眉毛一挑:“刚才那个死神唱的《大鱼》,我觉得还不错,不过大部分歌曲我依然没办法融入,看来真的是文化背景不同,虽然我知道他们都是华夏最顶级的歌手,可我还是感受不到歌曲中的美好。”

  其他人纷纷点头。

  “有一些歌曲还是好听的。”

  “对,有几首旋律不错。”

  “不过大部分听着没感觉。”

  “就像这首高音,我知道它定然很优秀,但却触动不了莪的内心。”

  其实这很正常。

  虽然华夏歌迷经常听到英语歌、岛国歌、棒子歌……可华夏的歌曲在国际上却几乎没有传播过。这不仅仅是文化的差异,还有着许多其他原因。因此这些北俄民众,骤然听到华夏的歌曲,都会觉得格格不入。

  与此同时。

  在遥远的北俄,某个城市。

  几名工作人员慵懒守在工作岗位上。

  这时一名胡子拉碴的男子喊道:“嘿,安德烈,我们记得我们曾经引进过一个华夏的歌曲节目?引进来后,收视率可有变化?”

  安德烈瞟了他一眼:“瓦季姆,你想多了。虽然我们如今跟华夏的关系正处于蜜月期,甚至在我们引进这档《蒙面歌王》的时候,确实有许多人好奇打开了我们的电视台,想欣赏一下异国的节目风采,不过大家仅仅只是看了几眼便失去了兴致。毕竟谁能看得懂一个全是华夏语的节目呢?但是无所谓,毕竟这个节目本来就是友谊多于实际意义。不是吗?

  至于收视率……是没有的。”

  瓦季姆听到这里,随手按开了墙壁上的电视,笑着道:“那也让我来拉近一下华夏跟北俄的关系。”

  刚刚打开。

  大旋风的高音从电视里传了出来,贯穿耳膜。

  瓦季姆咦了一声:“这个华夏歌手高音不错啊,不过……确实有点欣赏不来。”

  很快他便没了兴趣。

  不过电视倒是没关,任由它播放着。

  ……

  华夏,《蒙面歌王》舞台上。

  几分钟后。

  大旋风演唱完毕。

  第二个上台的,赫然是:天魔!

  万众瞩目。

  不少人呼吸声都变得急促。

  “第二个是天魔?”

  “天魔压力大了。”

  “前有死神票数的压迫,后有大旋风的爆发。天魔绝对压力爆棚。”

  “肯定啊,我想着都心脏快爆掉。”

  “我原本以为天魔会一骑绝尘冲入决赛呢,结果没想到过程如此曲折。”

  “这样才有意思,才刺激。不然天魔一人横扫节目就没看点了。”

  “……”

  所有人都期待着天魔的歌曲,毕竟天魔从未让他们失望过。因此大家更好奇在这种情况下,天魔会拿出一首什么样的歌曲来对决。

  很快。

  郑茜声音响起:“传说在无边无际的海洋上,有一种鸟,它面对着狂风、面对着暴雨。在狂风和暴雨中穿梭,英勇而无畏。它敢在最恶劣的天气中迎向雷电、斩破乌云。这样的飞鸟、这样的精神会如何激励着我们?请听天魔的歌曲:《翱翔九天》。”

  “卧槽?”

  听到郑茜的话,后台的林轩眼珠子瞪大,差点没叫出声。

  因为仅仅听这番介绍,这特么说的不就是前世高尔基最出名的散文诗《海燕》?

  那首激情无限、力量磅礴的海燕?

  他做梦都没想到,换了一个世界,天魔居然也想到了这种动物,而且将它写成了歌!

  在林轩心潮澎拜的时候。

  天魔歌声已经响起。

  “乌压压的黑云席卷而来。

  狂风在呼啸。

  在乌云中,有一个黑影在穿梭。

  它英勇、无畏……”

  歌声铿锵有力,让人听得一颗心都在悬起。

  林轩都听傻眼了。

  这个天魔太有才了吧?虽然歌词的意境远远不如高尔基的《海燕》,可在化为歌声后,其中蕴含的力量和激情却同样高昂澎拜!

  很快,高潮部分来临。

  只见天魔声音穿透天际,响彻全场。

  “翱翔吧!

  冲破雷电的封锁。

  飞跃吧!

  撞碎乌云的黑暗。

  冲吧!冲啊!

  让我们在暴风雨中洗涤灵魂!让我们在重重乌云中掠向天际,翱翔九天之上!”

  强烈的高音,宛若电流一般,一波又一波撞入了每个人的心灵。

  歌声中的力量,仿佛击溃了每个人内心的黑暗。撞碎了大家心中的阴霾。

  现场。

  歌迷们瞪大眼睛,表情都变得呆滞。

  “天哪!这歌。”

  “我眼泪都出来了。”

  “太有力量了吧?”

  “天魔又一次让我战栗。”

  “天魔神了啊。”

  “天魔也爆发了?”

  “爆发的天魔,绝对无敌!”

  “这首歌,仅仅是歌词都是绝美的散文诗。”

  “天魔怎么写出这样歌曲的啊?”

  “不愧是歌手实力榜第一人!”

  就连遥远的北俄,正在看电视的瓦季姆都露出诧异的表情:“漂亮!这高音中蕴含的力量太漂亮了!这歌手厉害!”

  这一刻。

  所有人都被天魔的一首《翱翔九天》震慑住,内心止不住翻滚。

  尤其是这首歌中蕴含的积极、励志意义,更是让不少人听得热泪盈眶。

  直到天魔歌声结束的时候,无数歌迷一颗心依然在剧烈跳动,难以自己。

  “天魔!”

  “天魔!”

  “天魔!”

  八万人的体育场,声浪连成了一片。

  谁敢想象?

  谁敢相信?

  天魔居然也爆发了。

  常规状态下的天魔已经无敌,爆发下的天魔,在大家看来已然封神!

  这种情况下,谁撞到天魔谁死啊。

  “妈呀,天魔的演唱确实吓到我了。”

  “看来天魔怒了,他要捍卫自己的尊严。”

  “下一个是谁?下一个歌手压力得多大。”

  “爆发下的天魔,横扫一切。”

  “下一个歌手好像是死神?”

  “卧槽,死神?”

  “死神要完蛋。”

  “我还以为天魔和死神之间会有一场激烈的竞争了。现在看来,天魔又要碾压全场啊。”

  “……”

  无数人心中翻滚,目光聚焦在大屏幕上的死神身上。

  这一次。

  死神还能够创造奇迹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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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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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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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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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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