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小说>第411章:天魔,碾压全场!
  叶有雷依然兴高采烈,脸色都涨得通红。

  这丫挥舞着拳头,一边跟着周围的粉丝一起狂喊,一边对着叶听雨挤眉弄眼:“姐,没想到吧?这就是我送给轩哥的第一个惊喜,在他上台前造势,让他有种在主场唱歌的感觉。”

  惊喜?

  屁的惊喜。

  叶听雨看着上跳下窜的叶有雷,忍不住将他拽下来:“你确定这样做没问题?”

  叶有雷眉毛一掀:“有问题?”

  叶听雨深吸一口气:“你有没有想过,万一潇洒剑客不是学长呢?”

  叶有雷愕然,旋即大笑:“这还用想?不是他还能是谁?”

  “……”

  叶听雨还未说话。

  叶有雷嘲笑起来了:“姐,你不会连轩哥都认不出来吧?哎哟喂,人家说恋爱中的女人对自己的男人是闭着眼睛都能够闻出味道,怎么到你这里就不起效了呢。全世界都知道了潇洒剑客就是轩哥,你还认不出?那你觉得轩哥是谁?天魔?外星人?死神?或者说轩哥根本就没有参加这档节目?哈哈哈哈……”

  叶听雨听着叶有雷肆无忌惮的笑声,索性不管这丫了。

  而后台。

  透过电视屏幕看到观众席突兀冒出来的一大片粉丝以及醒目的标语,林轩差点一口血喷出。

  特么的,这是哪个白痴想出来的主意啊?

  有病啊!

  便在这個时候,镜头扫到了VIP席位正在蹦跳的叶有雷。

  只是一瞬间,林轩明白了。

  他差点气结,这个混球!

  林轩忍住内心叫骂的冲动,从身上掏出了一个节目组提供的手机(为了隐藏身份,所有歌手在录制节目期间若是想用手机,都必须用节目组统一的品牌机。如此一来,即掩盖了身份,又给手机打了广告,一举两得)。

  拿出手机后,他咬牙切齿给叶有雷发了一个短信:“听我说谢谢你,因为有你温暖了四季……”

  台下。

  叶有雷看到短信后,眼睛变亮,接着哈哈大笑:“叶听雨,你还说我这样做有问题?你看轩哥都发短信来感谢我了。”

  “怎么可能?”

  叶听雨眼里露出不可置信。

  叶有雷切了一声:“你还不信?你看!”

  说着他将手机伸到了叶听雨眼前。

  叶听雨看了一眼,登时愣住,不过很快她就变得无语。

  这个白痴!

  若学长是潇洒剑客,那他现在正在台上准备唱歌呢,怎么给你发短信?既然你收到了学长的短信,那不是摆明了潇洒剑客不是学长吗?

  她怎么有这么笨的弟弟!

  不过这一刻,叶听雨心中升起疑惑:学长怎么会谢谢叶有雷?难道那个短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

  ……

  ……

  舞台中央。

  刚刚上台的宋逸晨同样看到了舞台下面举起的巨大标语,若是其他歌手看到这种情况,恐怕即使再大度,心中都会不太舒服。

  但此刻的宋逸晨反而心中十分舒坦。

  这小子甚至升起一丝得意,内心只有一个念头:这么多人觉得我是林轩?看来在那些粉丝心目中,我的实力可以跟林轩媲美了,嗯,真好~~~

  他脸上露出笑容。

  心态出乎意料变得更好。

  随着音乐的响起,歌声传出。

  “那天的我在梦里。”

  “看到你独自离开。”

  “当我醒来的时候才发现。”

  “泪水已经浸湿了枕头。”

  声音意外的温柔和动听。

  即便是后台等待的林轩都忍不住眉心跳动:“厉害啊,宋逸晨这唱功看来是真的进步了,而且这首民谣的旋律特别适合他的嗓音,听起来十分的舒服。看来这次秋英的确是下了苦功为他求来了合适的歌曲。”

  虽然歌手的唱功是基础,但许多时候一首契合歌手的歌更能够凸显出自身的优势。譬如《孤勇者》除了E神、《阿刁》除了张邵涵,其他人怎么都唱不出精髓,就是这个道理。

  点评团。

  众人同样暗暗点头。

  关玉曼:“好听,很舒服的民谣。”

  何弘道:“今晚果然是民谣盛典。”

  程实听了一会儿,眨了眨眼睛:“词曲上乘,称得上民谣巅峰。倒是在我看来歌手稍微欠缺了点意境,虽然这首歌曲十分契合他的嗓音特点,将其声音优势完美发挥了出来,但对比起刚才的小蘑菇来说还是稍有不如。”

  “再听听。”

  唐永军没有立即表态,而是露出倾听的表情。

  舞台中央,宋逸晨的演唱越来越沉入,越来越挥洒自如。他感觉这是自己上台来表现得最好的一次。

  他完全抛弃了自己之前的身份、背景,只想将眼前的歌曲演绎好。

  一分钟。

  两分钟。

  短短的四分钟转瞬即逝。

  当歌曲尾声旋律缓缓落下的时候,他才朝着台下微微鞠躬,然后走下台去。

  下一刻。

  全场轰鸣。

  潮水般的掌声响彻天际,伴随着无数的尖叫和呐喊。

  “潇洒剑客!”

  “轩哥!”

  “林轩!”

  “潇洒哥!”

  喊什么的都有,尤其是一些狂热的女粉丝,看到潇洒剑客离去的背影,更是激动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其实在粉丝眼中,偶像们唱的什么歌曲、唱得怎么样都不重要。只要是自己偶像站在台上,那么他们就会无脑支持一切!

  后台,看到现场疯狂的粉丝,林轩忽然哎呦一声,心咯噔一下:“若是那些粉丝都误以为潇洒剑客是我,恐怕接下来的投票环节,宋逸晨的投票会虚高啊……”m.χIùmЬ.CǒM

  他表情变得复杂,这样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不过他想了想,觉得票数即使虚高,应该也达不到决定胜负的高度。毕竟绝大部分投票的歌迷和观众,依然是理性的。

  在他心中嘀咕的时候。

  主持人郑茜已经再次快步走上舞台:“感谢潇洒剑客的演唱,请大家记住他的歌曲《伤心不是你》,不得不说这同样是一首好听的民谣,不同的风格,不同的意境。那么接下来的歌手又会有什么不同的改变和惊喜呢?有请第三位出场演唱的歌手:外星人。今天他给我带来的歌曲名叫《西元》。”

  不得不说。

  外星人不愧是“歌手实力榜”上分数高达90分的恐怖存在。

  无论是人气还是实力,都远超潇洒剑客。

  哪怕许多人都以为潇洒剑客是林轩,然而在外星人出场的时候,全场八万观众依然掀起了巨大的声浪,震得无数人耳朵都嗡鸣。

  至于接下来外星人的演唱,更是让无数人惊叹。

  “好有感觉!”

  “真好听!”

  “这就是顶流的实力吗?”

  “天哪,外星人不愧是90分的歌坛巅峰存在。”

  “这民谣唱得也太好了吧?”

  “这才是我心目中的天王巨星啊,任何风格能轻松驾驭。”

  “刚刚我还觉得潇洒剑客和小蘑菇的表演很好,可听到外星人这首《西元》才明白什么叫做惊艳。”

  直到外星人演唱完毕,歌迷们心中的震撼依然没有结束。

  若是其他歌手在外星人带来的压迫下上台,恐怕都会心神失守。

  然而接下来。

  轮到“天魔”了!

  这位在“歌手实力榜”上分数高达93分,稳居榜单第一的王者,在舞台上以一首《磨轮》告诉了大家什么叫民谣经典。

  舞台中央。

  天魔抱着一把木吉他,坐在椅子上。

  昏暗泛黄的灯光将他笼罩,就是这么一幅宛若静态的昏黄画面,便将所有人带入了特殊的情绪氛围中。

  “枯黄的野草在风中摇摆。”

  “放眼望去满是荒芜。”

  “破败不堪的场地再也没有了昔日的繁华。”

  “只有那一轮魔天大轮依然静静矗立。”

  沧桑的声音,极富有情感,其中蕴含的磁性和时间流逝的沧桑感完全不是普通歌手能够演绎出来的。

  现场罕见陷入了宁静,数万歌迷没有尖叫、没有狂喊,只有轻轻挥舞着荧光棒,被天魔的歌声带入了时光隧道,来到了一个破败的过往记忆中。

  后台坐着的林轩,在听到《磨轮》这首歌的时候,一颗心便剧烈跳动。

  因为他从这首民谣中听到了十分熟悉的感觉。

  成都!

  是的,他从天魔的演唱中听到了《成都》这首前世红极一时,几乎被誉为民谣中无可超越存在的歌曲影子。当然林轩并不是说《磨轮》抄袭《成都》,那是不存在的。他感觉两首歌像的原因是,两首歌的风格、旋律、意境都有着差不多的格调。

  尤其是天魔演唱中表现出来的沧桑感,更是能够让所有歌迷沉沦,无法自拔。

  “这就是天魔真正的实力?”

  林轩确实有点震撼到了,因为根据字幕提示,这首歌居然还是天魔作词、作曲的。

  能够在这么短时间内拿出一首堪比《成都》的经典,而且还是自己的原创歌曲,这种实力简直了好吗?!

  林轩第一次对一名歌手产生了深深的佩服。

  当然,佩服归佩服。

  要折服是不可能的。

  毕竟他林轩身上,可是扛着一整个地球。

  作为一个拥有一整个地球上不知道多少隗宝记忆的人,还干不凡区区一个天魔?

  天魔算什么!

  只要有生命,都要被死神的镰刀收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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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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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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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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