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小说>第404章:一个比一个难,一个比一个奇葩
  同一时间,林轩以及其他节目歌手也在紧张等待着。

  哪怕是没有参与《蒙面歌王》的歌手,心中同样好奇那些网友能够提出什么样的要求来为难选手们。

  “不会太离谱吧?”

  “别低估了网友们的变态。”

  “特么昨天我还看到一个点赞超过十万的评论,说让所有歌手穿草裙唱歌。”

  “我还看到一个说不要歌词唱歌的呢,不要歌词怎么唱?一直哼?服了这些人的脑洞!”

  “大家放心,番茄台会筛选的。”

  在大家忐忑的等待中,这一日上午十点,番茄台公布了最终获选的三大建议:

  第一位:

  被选中的账号:人逝桃花红。

  其在大猫上发布的视频,点赞高达1200万,评论200万条,转发180万次。就凭这个数据便能够看出来此人的视频引起了多大反响。

  人逝桃花红:“摇滚、流行、嘻哈……放眼歌坛任何一种风格的歌曲都有着无数经典。情歌、励志、红歌……再看歌坛,这些类型歌曲同样比比皆是。所以在我看来,若是让我当导演决定歌手们的唱歌风格,我是不会建议他们唱这些歌曲类型的。这些歌,多几首经典、少几首经典意义不大。既然难得有这样机会,我当然是希望这些歌坛顶流能够给我们带来一次惊喜,开创性的惊喜。wWW.ΧìǔΜЬ.CǒΜ

  所以……如果非要我建议的话,我的意见是:民谣。

  民谣没落了,这是多年来歌坛以及歌迷一直在说的话。

  放眼整个歌坛,专注于民谣的歌手来来去去就是那么几位,而且名气还不显。至于最近几年的经典民谣之歌,更是一首歌都没有。

  不是民谣没有听众,而是没有好的歌手。我相信在歌迷中,绝大部分人都是喜欢听民谣的。

  因此,若是我的意见能够被选中,我希望这些顶流歌手好好唱一次民谣。让我们、让歌迷也让所有人感受一下源自于民谣的魅力。”

  此人的短视频发出去后,甚至冲上了热搜,引起全网反响。

  尤其是许多喜欢民谣的歌迷,更是一个个激动。

  “说的太好了,华夏其他风格歌曲都不缺经典,唯独民谣萎靡啊。”

  “我真不知道民谣这么好听的风格,为什么没有人能唱好呢?”

  “民谣入门简单,可要入心,却太难太难。”

  “确实是这样,能唱好民谣的,都不是普通人!”

  看到第一个被选中网友们的建议后,林轩心同样被触动了一下。因为这个网友在视频里阐述的话语,很容易让人唏嘘。

  他之前唱了那么多歌曲,却没有一首民谣。

  为何?

  民谣好听。

  但民谣难唱。

  哪怕是前世,他记得能够唱好民谣的歌手也没有几个。民谣那种特殊的韵味,不是你想模仿就能够模仿得了的。

  前世网络上,许多人都说民谣歌手没有唱功,只是在无病呻吟。

  其实这种看法太过于偏激。

  因为民谣入门简单,许多流浪歌手一把吉他、随便低哼几句自己撰写的歌词,就自誉为民谣歌手。长此以往,导致外界对民谣歌手的评价越来越低,甚至带上了歧视的眼神。

  正因为这样,前世的民谣才越来越没落,甚至在消亡的边缘挣扎。

  网络上随处可见“民谣死了”的言语。

  不是民谣没有听众,而是没有好的歌手。

  偶尔出来一名还不错的民谣歌手,还被抓了,你说多悲催。

  不过让自己唱民谣嘛……

  “前世民谣虽然同样没落,不过论经典歌曲还是有那么几首的。所以这个意见对于我来说不成问题。”

  林轩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

  接着他看向第二个建议。

  第二位:

  被选中的账号:软妹贩卖机。

  此人在大猫上发布的视频,点赞1100万,评论180万条,转发210万次,可以说其各方面数据完全不输于第一个建议,甚至转发更高。

  软妹贩卖机:“首先,请忽略我的名字。其次,让我当《蒙面歌王》的导演?来决定顶流们唱什么歌?这还不简单?

  放眼歌坛,歌手们唱的歌曲几乎是囊括万物:古今中外、天文地理无所不包。至于生活人伦更是太多太多。所以这次我们必须来点新颖、特别的歌。我也不太苛刻条件了,就以动物为条件,大家创作一首歌吧!

  譬如:小鸡啊、小狗啊、鸭子啊、猫啊……等等,既能体现出大家对动物的厚爱,又能够体现出歌曲的特别和新颖。”

  看到被选中的第二个建议,许多网友先是愕然,接着哄然大笑。

  “哈哈哈,我期待的逗逼网友终于来了。”

  “我就说嘛……民谣多正式?还是动物歌曲更有趣。”

  “二逼网友只会迟到,永远不会缺席。”

  “用动物为条件写歌?是《老鼠爱大米》那种吗?”

  “肯定不是的,《老鼠爱大米》根本没有动物,只是代表一种爱情观。”

  “哈哈哈,我要笑死。估计那些天王、天后脸都绿了。这特么怎么写歌啊?”

  “唧唧唧?喵喵喵?汪汪汪?”

  “歌还是能够写的,就是到时候好好的顶流PK舞台,怕是会成为猫狗大战、飞鸟相争的逗逼模样。哎呦……受不鸟了!哈哈哈!”

  网友们欢乐的时候。

  参加《蒙面歌王》的一众歌手果然都傻眼了。

  特么的!

  这是什么狗屁建议?

  虽然这个建议并没有规定歌曲的风格、歌曲的类型,甚至可以说对歌曲没有任何限制。

  但要以动物为题写歌?

  这简直就是万里高空走钢丝,写得好就是艺术,写不好就是灾难。

  无数人皱起眉头。

  “这怎么写歌?”

  “鹰击长空?励志类型的歌曲?”

  “小猫居家?温柔的歌?”

  “这些类型歌曲都没有鲜明特点,难以出众。要从动物上写出新颖、惊艳的风格,可真不容易。”

  “丫的,番茄台故意为难我们吧?”

  不少人脸色变得难看。

  放眼整个歌坛,其实写动物的歌曲并不少,甚至可以说很多。不说其他,儿歌都有一大堆,但能够拿到舞台上,并且让这些巨星演唱的经典歌曲,却几乎没有。

  所以大家才觉得番茄台是在为难他们。

  但便在这时,一名歌坛老将发声:“未必是为难。其实这恰恰印证了番茄台导演组的高明之处。这个建议,乍一看确实有些荒唐。可仔细一想,若是普通的建议,让我们唱一首情歌或者流行歌曲,番茄台用得着费这么大劲去举办活动吗?

  以动物为题,要写出歌曲简答,可要写出经典就很难了。而我们能够进入半决赛的歌手,基本上每一个人都有着一个强大团队在背后支撑。因此番茄台想以这个建议告诉我们,半决赛的比试并不仅仅是歌手之间的角逐,还是我们背后团队的暗中PK。只有团队胜出、歌曲胜出、歌手胜出,才能赢得最后的胜利。

  以一个看似逗逼的建议,却逼得我们每个人不得不发挥出最大潜力。

  高明!高明啊!”

  同一时间。

  在第二世界的林轩同样暗暗点头:“第二个建议绝了。普通人觉得逗逼,可估计只有专业人士才能判断出它背后的难度和意义。”

  不过,以动物为题的歌曲嘛……

  唱什么好呢?

  林轩脸上现出犹豫。

  片刻后,他暂时放下了纠结的心里,看向第三个建议:

  被选中的账号:一生幸运。

  这人的视频,点赞1160万,评论却高达320万,转发高达190万。尤其是评论罕见突破了三百万,令人窒息。

  不过当林轩看向视频内容的时候,更是愣了愣。

  只见视频上,一生幸运只说了两个字:“高音。”

  可就是这么两个简单的字,却拿到了高达千万点赞,三百多万评论的恐怖数据。

  评论区,无数网友一片沸腾。

  “好一个高音!”

  “两个字,却道尽了一切的意见。”

  “这才是最好的建议吧?最简单,却又最复杂。”

  “大道至简,楼主学到了精髓啊。”

  “看到这两个字,估计绝大部分歌手心中都在发颤。”

  “卧槽,这个建议绝了啊。我细想了一番,似乎歌坛天王、天后级别的歌手,没有一个是在高音上擅长的,擅长高音的基本都是一线。这就有点意思了……”

  这些网友说的很对。

  在看到第三个建议后,歌坛,哪怕是小蘑菇、天魔这些最顶级的歌手,全愣在原地。

  可以说他们这些顶流,大部分基本上没有明显的短板,要唱高音歌曲也也能唱。可高音容易飚上去,但好的高音歌曲难找啊。

  高音歌曲,可不是一个劲的嚎叫就行的。

  譬如林轩前世,某个歌手天天跟法师做法一样,高音听得真的是高,但也真的是恐怖,能够让人浑身发麻。那种高音若是让大家在半决赛的舞台上唱出来,谁都丢不起脸。

  高音,唱出来容易。

  可高音,唱好却太难太难。

  前世华夏歌坛歌手数量如璀璨的星空,多如牛毛。但在高音上有造诣的,却寥寥无几,一只手都数的过来。

  此刻。

  林轩看着第三个“高音”的建议,脸上同样现出复杂的表情。

  “高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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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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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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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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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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